穿越身份的界限:论《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易装

2013-04-10 22:45王定全
湖北社会科学 2013年11期
关键词:哈克吉姆吐温

王定全

(武汉轻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武汉 430023)

穿越身份的界限:论《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易装

王定全

(武汉轻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武汉 430023)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是马克·吐温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小说通过易装解构和颠覆性别、种族、生死等二元对立,重塑了边缘人物的群体身份,表现了自由、平等、成长的主题,对现实世界和现存秩序进行了戏仿,体现了马克·吐温对打乱传统文化和建构文化的努力和用心。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易装;性别表演;狂欢化

易装,即更换服装和自己的社会形象,是民间节庆娱乐必备的因素之一。[1](p95)马克·吐温的很多小说都涉及了易装现象。他很喜欢写一些欢快的易装故事,他不辞辛劳地探索易装的社会背景及含义,并深深地陶醉其中,他留给世人的许多文本证实了这一点。在《中世纪传奇》(1868),《一千零二夜》(1883),《傻瓜威尔逊》(1894),《哈克贝利·芬历险记》(1885),《圣女贞德传》(1896),《赤道游记》(1897),《南希·杰克逊是如何娶到凯蒂·威尔逊的》(1902)和《马的故事》(1905)等作品里,男女主角的易装都具有性别革命和对现实世界进行彻底改变的一种力量。本文以《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为文本实例,分析性别易装和种族易装的文本和文化含义,探讨生死易装背后的意图。

一、性别的表演

易装实际上是一种男女性别上的表演,通过扮演或模仿某种性别,易装者试图把自己构建为一个具有这一性别的主体。在构建新身份的过程中,易装者的服装特色、言语行为要接近或完全符合人们的期待,就像在戏剧舞台上进行表演一样。男女的生理性别出现了暂时的转换,转换后的易装者的行为符合社会性别所要求的角色规范。美国人类学家R·林顿曾把社会角色定义为:在任何特定场合作为文化构成部分提供给行为者的一组规范。也就是说,人们为每种身份都设置了一整套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及行为的模式。“男人应当像个男人,女人应当像个女人”这便是社会大众对男性与女性身份的期望。男人和女人应该具有各自的性别气质。如果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出现不一致,就会产生一种身份危机,扮演的男人不具有男子气,同时女人不具有女人气。

哈克的旅行开始于密西西比河中间的一个小岛,在那儿他遇见了逃犯杰姆。这两个一起逃亡的男性——被驱逐白种男孩和逃亡黑奴——认为应该先去查看一下他们是否被追踪。但为了避免被认出来,哈克需要伪装一下。于是哈克穿着花裙子,戴着遮阳女帽出发了。他碰到一位中年妇女,编了一个故事,说自己名叫莎拉·威廉斯。这位中年妇女提到全镇人都因为哈克失踪及可能被谋杀的谣传而骚动了。她说:开始,人人都以为凶手是逃犯杰姆,但是现在人们推测可能是哈克的父亲,一个“白种废物”干的,因为他也失踪了。[2](p52)她发现孤岛上炊烟袅袅——实际上这确是哈克和杰姆的藏身之处——她丈夫夜里就要划船去那儿追捕逃犯。

这些可怕的消息让哈克坐立不安,为了隐藏他的恐惧,同时也符合他的伪装身份,他拿起针穿线。这位名叫裘第丝·洛芙特丝的中年妇女,目瞪口呆地看着他那极其笨拙的动作。过了一会儿,她叫他扔一个铁团子去砸墙根那只探出头来的老鼠,哈克当然迅速地对准老鼠砸过去,她走过去捡回那个重物,忽然把它扔到哈克的腿上,哈克双腿一并,熟练地接住了。于是,洛芙特丝太太成功了,她宣称他再也骗不了她:他准是一个男扮女装的学徒,刚从残酷的师傅那儿逃跑。哈克垮了,承认了这个新身份。

裘第丝·洛芙特丝告诉哈克:一个女孩,必须会穿针引线,人家向她膝盖上扔东西,她接的时候,两腿总是分开的,而且她总是掷得不准。裘第丝·洛芙特丝所精确描述的关于一个女孩应该怎样掷东西,暗示出一个男孩应该怎样做这种事的另一方式。她之所以能细致地描述女性特征是因为她把它看成一种角色,这其中的逻辑就在于任何人,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知道游戏的规则。在她对哈克男扮女装的批评中,裘第丝·洛芙特丝把女性特征贴上了标签,那就是:“表演”。朱迪·巴特勒认为,主体的性别身份不是既定的和固定不变的,而是不确定和不稳定的,即性别乃至一切身份都是表演性的。[3](p10)作为主体的表演者,虽然哈克在性别上通过易装转换了身份,但在裘第丝·洛芙特丝眼里,哈克行动时或表演时的女人气质不足,暴露了他的身份。所以,表演者必须具有男人或女人气质,男性或女性的心理特征,这样的易装才是成功的,才能避免眼前的危机,在短暂的装扮中才有缓和眼前危机的机会。

在描写性别扮演的过程中,吐温精心构造了身份的叠层,人物在行动过程中一般具有多重身份。[4](p38)哈克男扮女装使他具有了女性的身份,而这种身份实际上是叠加在他很熟悉的男性身份之上的,象征女性身份的印花裙子并没有取代他的男性服装,而是直接套在他的裤子上。尽管哈克演练如何成为一个女孩,但他并不记得他是“哪一个”女孩。起先他说是莎拉·威廉斯,然后说是玛丽·威廉斯,后来为了应付裘第丝·洛芙特丝急中生智回答说是莎拉·玛丽·威廉斯。在吐温看来,哈克假装另外一种性别比成为某个特定的人物更具有强烈的意义:重要的不是某个莎拉或玛丽,而是他是一个女孩,不得不在裘第丝·洛芙特丝的密切关注下表演假装的性别。出于本质论的观点,裘第丝·洛芙特丝告知哈克,他或许可以伪装欺骗男人们,却逃脱不了女人的法眼。照她说的去做,哈克放弃了女性伪装,轻易地拥有了新身份——乔治·彼得,但并没有脱下他的女性服装。可以看出,哈克身上至少叠加了三种身份:男孩,哈克,穿有平时的服饰;女孩,穿着裙子,有三个不同的名字,叠加在男性身份上;最后是虚假的男性身份,叠加在其他身份之上。正如迈亚·杰伦所言,哈克深深地陷入了身份可能的不稳定状态之中。[5](p515)一个处于社会边缘的“白人渣滓”,具有强烈的乡土气息,同主流文化注定总是格格不入的。具有男性和女性双重身份,哈克的存在和他的表演对传统的性别界限及价值观提出了挑战,颠覆了所有的社会界限和构造。

关于裘第丝·洛芙特丝这一故事情节,迈拉·杰伦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男扮女装的作用是什么?为什么及在何种意义上哈克拒绝他的男性身份而化装成女孩度过眼前的危机?[5](p267)劳拉·特朗布利认为,吐温让哈克穿上女性服装的目的是帮助哈克了解吉姆所处的左右为难的困境,因为他既是一个黑奴又是逃亡者。[6](p86)确实如此,黑奴和逃亡者的身份决定了吉姆不能以真面目示人,只能躲躲藏藏,就像哈克的女性装扮,时刻要注意自己的角色身份,一不小心就会露馅,其中的忧虑惶恐,对现状的无能为力从本质上而言两者是一致的。事实上,吐温没法把哈克的身份变为美国黑人,但可以把他装扮成女孩。就算哈克不是享有特权的南方精英阶层的一员,但是和受奴役的美国黑人和妇女相比,哈克还是拥有更多的个人自由。哈克作为白人享有的优越性,通过易装得到了消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哈克和吉姆的心理距离。

更重要的是,易装这一场景象征地确立了哈克和吉姆主体和客体身份的互换,因此他们之间有了一定程度的互动。装扮成女孩的同时,哈克从主体位置转向客体,通过伪装成女性从而被认为具有了女性的立场,因此成为吉姆关注的目标。然而,一直是以“他者”出现在文本中的吉姆,提出让哈克穿上女孩的服装,观察哈克练习扮演女孩子,评价哈克的表现,此刻成为故事的主体。因此,通过易装手法,传统的性别界限被跨越了,这种转换标志着《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将是一个颠覆性的文本。更为直接的是,易装将哈克和吉姆的关系置于一种新的更平等的平台上。朱迪·巴特勒认为,对于性别问题而言,重要的不仅是要了解有关性别的标准是怎样形成、自然化并被作为假设而建立起来的,而且要追寻二元性别体系受到争议及挑战的那些时刻,要追寻这些范畴的协调性遭到质疑的那些时刻,要追寻性别的社会生活表现出柔韧性、可变性的那些时刻。[7](p216)哈克的易装挑战了传统的男女二元性别体系,穿越了身份的界限,打破了生活的协调性,制造了一种危机。同时危机的产生和规避过程体现出灵活性,既颠覆传统又实现地位的暂时平等,主体和客体的互动和变化实现了马克·吐温想要表达的平等主题。

二、种族的交融

在这部小说中,易装是和跨越种族界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易装的主要功能就是要指明一种范畴危机,扰乱并关注文化的、社会的或美学的不协调。加博认为,易装角色自发或者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文本中(无论是小说或历史,口头或视觉,想象或真实),如果主题不是关注性别差异或性别模糊,那么在别处就会出现范畴危机,要么是无法解决的冲突,要么是认识论的症结,所有这些会颠覆稳定的二元论,使处于边缘或代表边缘的角色所经历的不愉快暂时一扫而光。[8](p16-17)换句话说,在《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中,所谓别处出现的范畴危机,就是本文将要提及并讨论的第二个范畴:关于种族的认识论危机。

在小说第二十四章,骗子国王和公爵整天呆在窝棚里,闷得慌,决定到镇上去施展一番,但是担心别人认出留在筏子上的吉姆是个逃亡的黑奴,于是公爵想出了一个法子,把吉姆打扮成“有病的阿拉伯人”,让吉姆独自留在木筏上。

他把李尔王的服饰给吉姆打扮了起来——那是一件印花布长袍,一套白马尾做的假发和大胡子。他又取出了戏院里化装用的颜料,在吉姆的脸上、手上、耳朵上、颈子上,全都涂上了一层死气沉沉的蓝色,看上去仿佛一个人已经淹死了九天之久。那要不是从未见过的最怪异的模样才怪呢。接下来,公爵拿出来一小块木板,在上面写着:有病的阿拉伯人——只要不是发病的时候,与人无害。[2](p144-145)

被打扮成有病的阿拉伯人,吉姆表征为双重异化的“他者”,身份与哈克更相隔甚远了。吉姆原本是黑人,现在装扮成有病的阿拉伯人,变得更黑了,仿佛一个人已经淹死了九天之久。显然,这时的吉姆作为易装者表明了初级的范畴危机。更重要的是,关于吉姆的身份危机在小说中出现了。当国王和公爵起初占据木筏的时候,他完全被边缘化了。此时要么地位急剧下降,要么被卖掉重新做奴隶,他面临的危险无处不在。同时被扮成有病的阿拉伯人,这意味着作为哈克的同伴吉姆已经象征性的死亡。因为在菲尔普斯庄园里被囚禁起来之前的故事中,吉姆一直几乎是隐形人,没有出现在哈克的生活中。读者所熟悉的吉姆已经死亡,直到两个骗子被抓住驱赶出镇子,他才再次露面,不过此时他成为可以卖到二百美元的菲尔普斯庄园上的无名奴隶。

试着比较一下哈克和吉姆的易装,我们会发现在主动性、从属关系、主体性等方面二者是截然不同的。如果说在小说第十章哈克穿上印花衫出于自愿属于情理之中的话,此刻的吉姆完全是被逼无奈的,他陷入再次被奴役束缚之中。在小说第十章,吉姆让哈克打扮成女孩表明其本性善良;此刻,公爵让吉姆化装成阿拉伯人进一步强化了他们对吉姆的所有权。哈克伪装成女孩,身份出现叠层,至少叠加了三种身份,主体意识浓厚;吉姆的身份和主体性,由于他的装扮和蓝色的脸而出现消减的痕迹,有被抹杀掉的危险。显而易见,易装将吉姆从一种身份转为另一种更加次要的身份,从黑奴转为比黑奴命运更糟糕的阿拉伯人,变成“与人无害”的野兽,至多只能“像一头野兽那么吼叫一两声”。[2](p145)吉姆被易装成阿拉伯人,呈现出一种深刻的范畴危机,社会地位进一步低下,自己的命运更加无法掌控,这是一种文化的、社会的不协调。阿拉伯人作为美国文化的“他者”,在人数、社会的贡献、社会地位方面都不如黑人奴隶,因而也就成为美国白人可以随意践踏侮辱的族群。易装的出现也就是有危机发生的时刻,吉姆的阿拉伯人装扮,表面上看是作为伪装手段躲过对他作为逃亡奴隶的追捕,更深层次的却是对他的伤害,不是危机的解决,而是身份危机的加剧。本文认为这是一种明显的信号,这一易装情节体现了马克·吐温对种族问题的关注和弱势族群的深切同情。

在《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注释中,吐温曾经写道,“没有通过伪装的历险我是丝毫不考虑的。”最后几章讲到菲尔普斯庄园逃亡的故事,哈克、汤姆和吉姆三个主角在解救吉姆的过程中都是易装的。白人哈克扮成黄皮肤的女仆,白人汤姆间接装扮成黑人吉姆的妈妈,吉姆穿上萨莉阿姨的袍子。逃亡是一出由汤姆设计的闹剧,其中易装的方式复杂,人物参与众多,种族的穿越多变。危机产生才有了易装的再次出现,易装的目的是为了逃亡,这是马克·吐温所要表现的主题。易装创造了在小说人物之间性别和种族交流的机会。吉姆作为一个黑人,穿上白人妇女的服装,其重要意义在于属于吉姆和萨莉阿姨的特点都结合在一起并且被放大了。穿着萨利阿姨的服装,吉姆忠心耿耿地帮助医生照顾受了枪伤的汤姆,而不是想着逃跑,所以医生当着大伙的面赞扬吉姆具有女性的熟练护理技能和自我牺牲精神。更重要的是,易装逃亡就像是一场精心组织的节日狂欢庆典,没有权威和歧视,彼此不分高低贵贱。正如巴赫金所言:一种狂欢节式的行为和生活,是脱离了束缚的、常轨的日常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翻了个的生活”,是“反面的生活”。[1](p9)这种“反面的生活”,追求的是自由和平等,是哈克、吉姆逃脱现实生活的压抑和奴役,经历密西西比河上的艰险,最终想要取得的理想目标。

三、死亡与重生

在《哈克贝利·芬历险记》这部小说中,易装使人物能暂时逃避现实的危机,产生狂欢以表达自由和平等,体现了马克·吐温对现实中男性主导的社会结构进行变革的要求,也体现了马克·吐温对种族问题的关注和对黑奴的深切同情,同时也是一种颠覆和重构传统文化的手段。桑德拉·吉尔伯特和苏珊·古芭认为,“大部分情况下,男性作家往往愿意穿上突出男子气概的服装,好像是要表明合适的服装不仅仅反映的是性别之间的关系,而且也反映了解剖学上的生理性别和将来的命运之间的关系。[9](p327)然而,这样的说法用来描述吐温并不适合。作为易装活动和家庭戏剧演出的积极参与者,吐温总是愿意抛开维多利亚时期传统的家庭身份,把自己打扮成需要的角色。部分是因为受他的妻子和家庭的影响,部分是因为他对种族和性别的看法不断演化,吐温愿意去研究其他作家所害怕的性别、死亡等范畴。[6](p83)事实上他的生活轨迹就可以被称作一系列的范畴危机:贫穷/富有,南方人/北方佬,西部人/东部人,幽默的短篇小说作家/严肃的长篇小说家和社会评论家。吐温亲身参与易装行为,显示他愿意来探讨这一复杂问题,反映他一方面明显渴望暂时逃离现实生活,另一方面想挑战沉闷的男性主导的社会结构。在他的生活和作品中,吐温证明加博的命题:易装是一种可能性的空间,用以构造文化或者混淆文化。[8](p17)

在他的易装故事中,吐温敏感地认识到并公开质疑性别的社会结构、家长制社会中权利的分配和业已形成的种族界限。在吐温的小说里,传统意义上的性别角色出现了很多问题,麦乔里·加博称之为“易装效应”。加博认为,易装文化最持续有效的功能之一就是显示出范畴危机,扰乱并让人关注文化的、社会的、美学的不协调。范畴危机意味着一种界限是可以穿越和渗透的,即从一个范畴到另一范畴:如男/女、黑/白。很多时候传统意义上的二元对立是不存在的,一切都是可以转化的。[8](p16)因此,易装人物就成为一种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标志——无论易装是躲避危机,还是产生狂欢以表达自由与平等,本质上都呈现出现实的危机、对现实的批判和求变的意图,而关于生死的易装背后正是“重生”。

如果仔细收集并详细叙述这部小说里面的死亡场景,从“死亡之房”到“把尸体从墓中挖出来”,一切都把再生主题和死亡的形象联系了起来。同时,在哈克身上,忧郁气质一直贯穿整部小说,而且他的想象具有很明显的病态倾向。莱斯利·菲德勒认为,哈克是一个很奇怪、充满忧郁的孩子——尽管“孤独”是他最喜欢的用词,但他不具有疏离感,更多的时候表现的是一种对死亡的着迷。[10](p462)从小说一开始,哈克就陷入对黑暗的沉思:“我只觉得寂寞孤单,真是恨不得死去的好……我听见一只猫头鹰,在远处,正为死者呜呜地哀鸣;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狗正在为一个快死去的人嚎叫。”[2](p6)为了从爸爸手下活命,哈克布置了假装被谋杀的现场,骗过了爸爸,其他人也认为他不在人世。之后,每一个认识他的人觉得他就像幽灵鬼怪。直到在菲尔普斯庄园,他才觉得重生了,最初的精神忧郁症又发了。

哈克化名为萨拉·玛丽·威廉斯时所穿的印花女服是吉姆和哈克从一艘漂浮的木头房子里取的。他们进入房子,看见有一具被谋杀的男子的裸尸。吉姆盖住了死尸的脸告诉哈克不要看,然后他们取走了所有的衣服。第二天,哈克想讲讲死人的事,不过吉姆不愿意多谈,因为吉姆意识到那个被谋杀的男子就是哈克的爸爸。哈克装成女孩子是极富戏剧效果的,而这幕后给人确信无疑的事实就是易装和他爸爸的死亡是结合在一起的。吉姆在这儿担负起父亲的角色,履行哈克真正的父亲从来没尽到的义务,照顾着哈克的生命安全和饮食起居。哪一个是真正的父亲,是生物学造就的拥有头衔的那位,还是忠心履行职责而让哈克有感情归依的那位?吐温通过描写死亡之房,巧妙地揭示了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的死亡,同时宣告哈克情感上精神导师的诞生。

易装通常被看作是对传统的性别、种族、生死的有效抵制和颠覆。因此,易装不是模仿身份,而是通过建构身份本身来戏剧化地表现意义,重建不同的种族、处于边缘群体等所面临的身份。哈克及相关人物的易装,旨在解构建立在菲勒斯中心、白人至上这些传统之上的固定性别身份、种族身份,生与死,使其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不畏惧身份危机,不害怕死亡,这就是自由,也就是所谓的摆脱自己的身份,或者说跨越身份的界限。

[1]巴赫金.巴赫金全集:第六卷[M].李兆林,夏忠宪,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2]马克·吐温.哈克贝利·芬历险记[M].许汝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7.

[3]Butler,Judith..Gender Trouble,Feminism and the Subversion of Identity[M].New York:Routledge,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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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kandera-Trombley,Laura.Mark Twain's cross-dressing oeuvre[J].College Literature,1997.

[7]Butler,Judith.Undoing gender[M].New York:Routledge,2004.

[8]Garber,Marjorie.Vested Interests:Cross-Dressing and Cultural Anxiety[M].New York:Routledge,1992.

[9]Gilbert,Sandra,and Susan Gubar.No Man's Land:The Place of the Woman Writer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Z].Vol 2: Sexchanges.New Haven:Yale UP,1989.

[10]Fiedler,Leslie.Love and Death in the American Novel[M].New York:Stein and Day,1998.

责任编辑 王京

I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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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477(2013)11-0145-04

王定全(1972—),男,武汉轻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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