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理解”——通向中国哲学范畴真实意涵的特殊路径

2013-04-10 21:31李承贵
河南社会科学 2013年4期
关键词:意涵谓词陈述

李承贵

(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46)

在中国古代哲学文献中,对哲学范畴陈述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有一种较为常见的陈述方式是:先是一个“主词”,接着是一个“谓词”,“谓词”可能是一个名词,一个动词,一个词组,或是一个句式,不管形式如何,它们都是对“主词”的陈述。不过,由于“谓词”是随在“主词”之后的,因而如果“谓词”是对“主词”意涵的陈述和说明,那么,这种解释在方向上就有“逆向”的性质,即是由后面的“谓词”的意涵“逆转”推出前面“主词”的意涵,这就是所谓“逆转理解”法。根据我们的观察,这种理解法相当普遍。如下选择数个案例展开讨论。

一、“逆转理解”案例分析

本文所说的“逆转理解”,案例遍布中国古代哲学文献中。这里从儒家、道家、易学等文献中择取部分案例加以展示,以作为说明此种理解法的根据,并对其进行分析与检讨。

案例一:“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这是孔子在《论语》中说的话。什么是“仁”的意涵?光从“仁”字本身是不可能真正理解的。如果你对“仁”已有一些认识,你可以说“仁”就是“爱人”,是一种美德,是一种主体精神,是一种人伦情感,但这种解释与孔子这句话中表达的意涵并不完全相应。因此,我们必须回到孔子这句话本身。孔子对“仁”这个“主词”所做的陈述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就是说,“一个人自己想在社会中站立起来,同时还应帮助他人站立起来;一个人想自己通(发)达,同时还应帮助他人通(发)达”(否则你就不能真正立起来、不能真正通达起来)。这就是孔子这句话中“谓词”的含义。由于“谓词”是对“主词”“仁”的陈述性解释,因而我们可以断定“仁”之意涵是:“成就自己的同时应该成就他人,而且将成就他人作为自己‘立’和‘达’的前提之美德。”不过,由于“谓词”在顺序上位于主词之后,而我们是将已清楚、确定的“谓词”的内涵反推、回向到“主词”(仁)上,因而它具有“逆转理解”性质,就是说,我们之所以能确定“仁”的含义是“成就自己的同时应该成就他人、而且将成就他人作为自己‘立’和‘达’的前提之美德”,乃是根据“谓词”的含义“逆转理解”实现的。

案例二:“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道德经》第七十七章)这是老子在《道德经》中说的话。什么是“天之道”?老子的“谓词”是个比喻。他说,你们看过射箭没有?如果射箭要准的话,一定要绝对平衡,高一点不行,就要往下压,低一点也不行,就要往上抬,因此,“天之道”的含义就是拿多余的补充不足的,就是“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的平均精神,就是“劫富济贫”的社会理想。很明显,我们之所以能够确定“天之道”的意涵是“平均”理念,就在于我们在把握了“谓词”的含义之后,再将“谓词”的含义反推、回向到了“主词”(天之道)上。这显然也是通过“逆转理解”来实现的。而通常的解释是:“自然的规律,不就像拉开弓弦射箭瞄准一样吗?弦位高了就压低些,低了就抬高些,弦位满了就减少些,拉得不够就补充些。”[1]这种解释不是根据“谓词”的意涵来确定“主词”意涵,而是将本需要通过“谓词”去理解、确定的“主词”之特殊意涵,直接译为一种普遍性意涵:自然的规律。但这种处理方法就会使“谓词”的存在变得毫无意义,从而也完全没有接触、把握到“天之道”的本有意涵。此亦见“逆转理解”的特殊意义。

案例三:“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第二十章)如何理解“诚”的意涵?光就“诚”字本身是无法理解的,虽然你可以通过辞典等工具书寻找到“诚”的多种意涵,但那只是教科书的解释,不是情境中的解释,我们只有从情境中把握“诚”的含义才是真实可靠的。就这句话说,“诚者”即“天之道”,那什么是“天之道”呢?“天之道”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没有他人干涉,没有人工痕迹,大自然行其所自,这就是“天之道”。因此,由“天之道”逆转上去,“诚”在这个语境中,应该是“自然而然、本来如此、朴真无为”之义。同理,“诚之者”即“人之道”,什么是“人之道”?“人之道”就是人的积极作为,就是人定胜天,就是巧夺天工,就是改造自然,就是人文造化,就是所有人类文明的创造实践,因此,“诚之者”即是“使之诚”,就是通过主体努力作为回到“诚”,这就是“诚之者”之意涵。但这里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就是说,“诚之者”虽然是通过主体努力所达到的,强调“主体作为”之意,但所达到的是“诚”。既然如此,那么,通过主体努力是不是可以达到“诚”呢?按照现象学的主张,浮在人眼前的现象从来就没有绝对纯洁的,都是经由人“染指”或“过滤”过的。因此,所谓“诚之者”便转换为一种应然的观念或命题,就是说,“诚之者”不过是主体的一种理想诉求而已。至此,我们对“诚之者”意涵的把握才可能是全面而准确的。而这样一种解释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真诚,是上天的原则;追求真诚,是做人的原则。”[2]在这种解释中,主词“诚”本来是需要用谓词来说明的,却被直接释为“真诚”,谓词的陈述、解释功能被忽略了;而谓词“天之道”本来是陈述、解释主词“诚”的,却被直接译为“上天的原则”,这就简化、消解了谓词“天之道”的内涵。因而这种翻译和解释并不能从解释逻辑上告诉我们“诚”和“诚之者”的真正内涵。由此可见,只有“逆转理解”法才能让我们把握“诚”或“诚之者”的确实含义。

案例四:《易》说:“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易传·文言》)“元”、“亨”、“利”、“贞”四字分别有什么意涵?我们也只能从“谓词”着手。陈述“元”的谓词是“善之长”,而万物生生即为“善”,因而生生的开始就是“元”;陈述“亨”的谓词是“嘉之会”,而万物壮大亨通即为“嘉”,因而众物相会就是“亨”;陈述“利”的谓词是“义之和”,而万物成熟、利于收获就是“义”,因而万物各得其宜、相与和合就是“利”;陈述“贞”的谓词是“事之干”,而万物各得其正、阴阳调和无偏颇就是“贞”。随后还有附加“谓词”,即“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合义,贞固足以干事”,这样就更清晰了:“元”就是万善的开始,“亨”就是嘉美的会合,“利”就是万物各得其宜,“贞”就是成就事业的根本。无疑,“元、亨、利、贞”四字的内涵之所以能被如此清晰而准确地把握,乃是因为有了“谓词”如“善之长”、“嘉之会”、“义之和”、“事之干”之意涵的解释,并且上述这些解释还将这些意涵“逆转”到“元”、“亨”、“利”、“贞”这些“主词”上。此当然是受益于“逆转理解”。

案例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气也,生物之具也。”(《答黄道夫》,《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这是在朱熹与黄道夫书信中说的话。什么是“理”?什么是“气”?朱熹所提供的“谓词”是“形而上之道”、“生物之本”和“形而下之气”、“生物之具”。所谓“形而上之道,生物之本”,就是说:一是“有形之上”,二是“化生万物的根本”,由此可推出“理”是抽象的但却是万物的本体或根据;所谓“形而下之气”、“生物之具”,即是说:一是“有形之物”,二是“化生万物的材料”,由此可推出“气”是具体的但却是万物形成不能或缺的材料。如此,我们便清晰地把握了“理”和“气”的意涵。不能忘记的是,获得这种意涵的方法同样是“逆转理解”法,即,我们是通过对“形而上之道”、“生物之本”这个“谓词”含义的把握而“逆转”到“理”上的,我们是通过“形而下之气”、“生物之具”这个“谓词”含义的把握而“逆转”到“气”上的。

案例六:“体仁之妙,即在放心。”(《颜山农先生传》,《颜钧集》)这是明代哲学家颜钧提出的命题。这里的主词是“体仁”。“体仁”的意涵是什么?我们只有通过“谓词”来理解。这里的“谓词”是“放心”。由于“放心”在孟子那里是“丢失良知良能”之意,你不能说通过“丢失良知良能”来体悟“仁”,因此,这里的“放心”肯定有另一番意义。直观地去理解“放心”就是把“心”放下,把“心”放下就能体悟到“仁”,而“心”在儒家思想的体系中,更多的是善德,比如,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这个“心”与“仁”是等同的,如果放弃了这个“心”,就等于放弃了“仁”,因此,显然不能将这里的“放心”之“心”理解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也就是说,直观地去理解“放心”,是不能把握其意涵的。那是放弃了什么“心”呢?颜钧事实上对这个“谓词”有附带解释。比如,一个人得了重病,去看医生,医生告诉他:你只要将心放下,就不会有事。这就是说,一个人去掉私心杂念,去掉执着之心,没有任何系念,不与世沉浮,这就是“放心”。如此,我们就可回过头来讨论“体仁”的意涵。既然“体仁”的妙处在于“放心”,那也就等于说,完全可以根据“放心”的意涵推出“体仁”的意涵,因而“体仁”的意涵就是去掉私心杂念,去掉执着之心,就是放弃那些影响“体仁”的障碍,从而实现对善的体悟、亲近和把握。无疑,“体仁”这种意涵的获得,就是由“放心”的意涵“逆转理解”所致。

二、“逆转理解”之启示

可见,在中国古代哲学文献中,的确普遍存在着范畴、概念或命题陈述的主词+谓词结构形式,在这种结构形式中,对作为“主词”的范畴意涵的理解,基本上都需通过这种“逆转理解”法才能获得其确切意涵。那么,这种现象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

其一,“谓词”陈述“主词”意涵是一种普遍形式。就是说,在中国古代哲学文本中,作为哲学概念或范畴的“主词”,并不能自明自己是什么或不是什么,只有依靠“谓词”的陈述,才能寻找并确定自己的意涵。这也就是说,在中国古代哲学文本中,我们不能对那些作为“主词”的概念或范畴进行主观性判断与解释,比如将“道”直接解释为“规律”,将“诚”直接解释为“真诚”,这都是无视“谓词”的武断行为,也是无视语法结构、语法逻辑与语法习惯的解释行为,因而这种做法除了将解释引向迷途之外,无助于正确把握概念或范畴的真实意涵。因此,当我们面对中国古代哲学文献中的概念或范畴时,应该避免那种先入为主的判断或定义,而应该借助“谓词”的描述去寻找和确定它的意涵,这才是理解中国古代哲学中概念或范畴的一种基本且有效的途径或方式。

其二,精神生命是贯通“谓词”与“主词”的桥梁。那么,为什么“谓词”可以成为理解“主词”的途径或方式呢?个中原因是,这种“逆转理解”之所以可能,主要不在叙述形式,而在于“主词”与“谓词”出于同一生命主体,因为生命主体在陈述一种观念或思想时,必须借助术语、范畴、概念或命题,因而当某个概念、范畴或命题被置于生命主体叙述话语系统时,也就被赋予了精神生命,如此,“主词”与“谓词”便有了贯通的基础,也就有了通过“谓词”“逆转理解”“主词”的可能与必要。比如,“诚者,天之道”,用“天之道”陈述“诚”的含义,看似仅是两个文字符号的关联,实际上是因为陈述主体(人)通过“天之道”表达“本来如此”、“本真纯朴”之意,这就是主体的精神生命,没有这种精神生命,“天之道”与“诚”是不会有关联的,也就不可能通过“天之道”解释“诚”了。再如,“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之所以可以用来陈述“仁”的意涵,是因为陈述主体信奉“立己而立人、达己而达人”的精神,换言之,如果没有主体“立己而立人、达己而达人”的精神生命,就不会有“谓词”“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与“主词”“仁”的关联,更不可能实现二者之间的解释与被解释。与此同时,由于“谓词”对“主词”的陈述负载着精神生命的信息,因而其他生命主体的介入,便会在精神生命层面产生交集,这种交集的效果之一就是根据“谓词”的意涵去理解、把握“主词”(概念或范畴)的意涵。换言之,“主词”与“谓词”在解释上的关联性本质在于它们内在地由精神生命贯通。

其三,“谓词”是哲学内涵丰富、发达与否的前提。上述案例说明,对作为“主词”的概念或范畴的真实内涵进行确定,只有通过“谓词”才能实现。这就意味着,“谓词”负载着明晰和规定“主词”(概念或范畴)内涵的功能。并且,“谓词”具有灵活性、可变性,即陈述一种“主词”可以根据主体的发明与需要,使用任何不同的“谓词”,从而改变、置换,乃至丰富“主词”的含义。比如,对于“主词”的“道”,其“谓词”可以是“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道德经》第三十四章),可以是“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庄子·大宗师》),可以是“扶持众物,使行生育,而各终其性命者也”(《管子·形势解》),也可以是“为物不贰,生物不测”(《中庸》第二十六章),还可以是“忠恕而已”(《论语·里仁》)。可见,“谓词”既是理解“主词”(概念或范畴)真实意涵的关键,也是丰富、发展“主词”(概念或范畴)意涵的关键。概言之,虽然“谓词”与“主词”(概念或范畴)在解释与被解释上的关联性是由于精神生命的贯通,但它们的角色并不相同,“谓词”主要功能不仅是将“主词”(概念或范畴)的内涵明晰化,是对“主词”(概念或范畴)意涵的陈述和规定,也是对“主词”(概念或范畴)意涵的修改、丰富与发展,因而只能根据“谓词”去“逆转理解”“主词”(概念或范畴)的意涵。这也就意味着,“谓词”是主体解释实践中着力发挥的对象,因而“谓词”是否发达,是否具有可展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哲学范畴或命题乃至哲学思想的发达和特性。因此,那种放弃或无视“谓词”的解释行为,或者不从“谓词”理解“主词”(概念或范畴)的行为,不仅不能正确把握“主词”(概念或范畴)的内涵,而且会限制哲学范畴、命题乃至哲学思想的发达。

其四,“谓词”为理解“主词”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既然“谓词”是主体精神生命的负载和投射,这种负载与投射同时是对“主词”(概念或范畴)意涵的规定,但“谓词”因为属于精神生命而具有灵活性、多变性、理想性,因而“谓词”对于“主词”(概念或范畴)的解释也表现出不确定性的一面。而恰恰是这种不确定性,意味着“谓词”的意涵是可改变的、可创造的,而这种改变与创造在意味着“主词”(概念或范畴)内涵不确定性的同时,也意味着其内涵的丰富与发展。比如,“仁”,可以是“克己复礼”(《论语·颜渊》),可以是“爱人”(《论语·颜渊》),可以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可以是“刚毅、木讷”(《论语·子路》),可以是“恻隐之心”(《孟子·告子上》),可以是“浑然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可以是“爱之理,心之德”(《论语集注》学而第一),等等,可见,相对于“主词”(概念或范畴)而言,“谓词”是多变的、灵活的、可展的。换言之,作为“主词”的概念、范畴的丰富与发展,正是以“谓词”的可变性、理想性为前提的,而“谓词”可变性、灵动性、理想性的存在,是因为它负载了主体的精神生命。而又因为“谓词”的这个特点,使“逆转理解”过程可能发生创造性。所以,由贯注了“精神生命”的“谓词”去“逆转理解”乃至发挥“主词”的意蕴,倒是充分体现了哲学洋溢并滋润生命的特性。不过,这样就使得“逆转理解”法更加捉摸不透而富有投机性,而“主词”(概念或范畴)的内涵也因此显得丰富多彩而变化莫测,哲学的神奇也因此诞生、彰显且延续。

[1]徐澍,刘浩.道德经[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211.

[2]王国轩.大学中庸[M].北京:中华书局,200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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