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义
常言说,水火无情,所以古往今来,我国对水患相当重视,防汛治水,成了我国历朝历代每到汛期必做的工作。
夏朝以前,我国对治水就非常重视了,大禹就是因为治理黄河水患有功,舜才在自己在位33年后,把天子之位禅让给他。《禹贡》一书,详细地记录了大禹治水的整个过程,“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
周朝,我国设置了司空一职,专门防治水灾水患;秦汉魏晋时期,也相继设置了都水使者、都水台和都水监等水官;隋唐明清之际,由都水尚书、总督河道和河道侍郎专司水政;民国初期,水政不振,二十三年(1934年),才开始设水利委员长和水利部长等职。
这些水官上任后,大都能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为治水事业做出了贡献。《国语·鲁语》记载说,冥某为夏朝水官,忠于职守,为防汛而殉身水府。西汉时期的召信臣,曾任南阳水官,成绩显著,被人称为“召父”。宋人沈立,尝为京西北转运使,都水方兴六塔河,立请止修五股河及漳河,分杀水势后采摭黄河事迹及古今利病而纂成《河防通议》一书,此书为后世多次刊印,以资借鉴。明代的海瑞,防汛中“布袍绶带,冒雨冲风,往来于荒村野水之间”,历来受到人们的称颂。清乾隆时期的郭大昌,受到水官们重用,“每事取决,依为左右手”,郭大昌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黄河溃口抢险中,一次节约白银三十万两,既拯国家于水火,又解民众于倒悬,可喜可贺。
水官的称职与否,关系到防汛的成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在水官的任命上,历朝历代的政府都是慎之又慎的。《管子·度地篇》中说,“除五害之说,以水为始……令习水者为吏”。管子主张要选拔通晓水性的人担任水官。有勇于献身的好官,也有碌碌无为、不负责任的庸官,明代的潘季驯虽曾四度总督河道,但也曾两次被罢免;民国时期的汉口市长何葆华因1931年发大水时误工渎职被记大过,但当时的湖北省水利局长陈克明,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因“防水不力”被治罪,后死于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