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平 杨 军
(湖南科技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湖南 永州 425199)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以居安思危的强烈忧患意识谆谆告诫全党,要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四大考验”,化解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就必须从新的 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提出了与参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必须进一步发挥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作用。
以往的传统观念认为监督权只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但是,权力来自于人民,因此,需要真正建立起统一的赋予人民权力的监督体系。要使监督权真正属于人民群众,就必须建立权力运行的人民监督机制,用人民监督权来制约权力。参政党通过政协发挥监督作用。
我国参政党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坚持中国特色政治道路、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与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国家机关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经济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监督体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提高参政党对民主监督职能的认识。胡锦涛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建立健全制度,寓民主监督于政协委员议案、进行视察、参与工作检查等活动之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参政党成员应当认真学习中共关于参政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政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群众监督、经济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共同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其性质是政治监督,“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相互监督。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方式进行的,是政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要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1]其目的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维护改革、开放、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其职能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一种义务性权利监督,它并不是权力监督,具有极强的政治性。从监督的内容上说,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重点是执政党和国家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共党委依法执政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体现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关系。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权利”,不是“权力”,不能把它法律化。中发[2005]5号文件明确规定:“要保护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民主权利的一部分,其方式主要是提意见和建议、批评,这是有组织的公民的权利。可见,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健全民主党派监督的制度安排及制度结构,比如,知政知情制度,政治沟通制度,反馈督办制度等。民主党派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参政党。进步性与广泛性,不仅直接关系着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也是民主党派代表及联系的阶层和社会群体成为中国共产党群众基础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既要健全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又要规范监督方式,遵循监督程序,特别是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落实环节、反馈环节上。力求克服民主监督的盲目性、随意性和表面性,增强民主监督的自觉性,严肃性和实效性。
在我国现有政治体制中,积极探索民主监督机制,依据宪法的规定,克服参政党履行民主监督的随意性,真正发挥监督的激励或制约功能,使得沟通、反馈、激励等机制有机统一、贯穿工作始终,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主客体之间良性互动。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是“异体监督”,信息沟通极为重要,这要求党和政府要信息公开、政务透明,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沟通,建立良好的民主监督沟通联系机制。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民主协商真实、及时的反馈是促进民主监督落到实处的条件,只有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反馈制度,民主党派的监督才不会流于形式。有确定的反馈对象、明确的反馈内容、适当的反馈形式、确切的反馈时间、反馈具有完整性和准确性。要健全监督约束、保障与激励机制。[2]在提高参政党成员的政治水平和监督能力、监督力度、监督质量上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系统;制定特约监督工作的条例,对监督人员的权、责进行规范,形成民主监督责任制。选拔好特约监督人员,将那些政治思想好、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有积极性的人选拔到监督队伍中来。探索建立民主党派言论免责制度,参照人大代表的身份保障制度,通过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做到发言免责。[3]对那些不尽职尽责、不敢监督不善于监督的人及时地清退。
民主党派具有相当的威信和影响力,历来关注国事,关心社会,其监督一般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民主党派利用自己位置超脱的优势,能够对执政党提供一种单靠执政党不易提供的监督。创新监督形式,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政协全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专题资政会以民主党派名义就各方面的问题(比如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努力做到会前充分调研、会中充分协商、会后跟踪落实。通过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或以其他形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实行监督。
特邀监督员工作是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民主党派的政协委员应邀担任特约监察员、检查员、审计员,配合有关部门参与行风评议、廉政检查等;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在党和政府的决策、实施、评估各个工作环节中,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扩大民主监督效果。
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在政协履行职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地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和扩大委员信息队伍,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政协通过调研、信访等工作来拓展民主监督职能的履行,把对群众工作、生活影响较大、又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民主监督的重点。抓取现实社会的某一热点问题,特别是民生民计问题,及时向政府提出改进和发展建议,是政府领导部门了解情况、作出决策的重要途径和依据,为相关领导和决策部门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参考和帮助。
民主党派代表着其各自联系的那部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意愿。因此,将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十分必要。民主评议是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考评可通过采取调查走访、座谈了解、问卷调查、会议测评、书面测评、网上征求意见、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开展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评议。积极鼓励和支持监督员参与行风评议、重大项目建设听证论证等专项活动,发挥委员的监督作用。[4]
舆论监督具有广泛性和公开性,应切实加强与新闻舆论机构的协调配合。[5]我国现有的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舆论监督具有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等特点,在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舆论监督是其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对公共权力的一种制衡。舆论监督也是实现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其监督的背后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意见与利益。重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在组织提案督办、专题调研、视察和各项参政议政活动时,都邀请新闻单位参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舆论工具进行公开监督。通过建立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的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增强了民主监督实效。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郑重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已在全国逐步展开和不断推进。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党务政务公开的认识。把党务政务公开与加快本地本部门发展联系起来,与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约束、防止权力异化和腐败联系起来,与提升工作水平、提升公开工作水平联系起来,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二者统筹考虑、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务政务公开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联系起来,对除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个人隐私权、名誉权、人格权的内容外,党务、政务信息要最大限度地公开,从而不断拓展党务、政务公开的广度,挖掘深度,形成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党务政务公开形式。
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运用多种媒介加大党务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让广大群众增强当家做主的意识,积极主动去关心国家社会事务和其他事务,了解和监督官员“在干什么”、“怎么干”以及“干得如何”。同时,让群众熟悉党务政务公开知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形成良好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将党务、政务公开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深入地研究民主监督机制的建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着极端重要性。反腐倡廉事关中国改革开放成败兴衰问题,也是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命运的关键所在。将民主党派监督与反腐倡廉、人民群众政治参与及民主意识、社会互动的研究结合起来,把各种思想主张置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一背景下,通过建立健全民主党派监督机制与党组织、与社会群众等多维视角的分析,彰显出建立和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中,参政党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首先是参政党的重要职责,其次也是执政党的要求,还是人民的期待。积极探索民主监督机制,努力改善中国政治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参政党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Z].中发[2005]5号.
[2]邓凌.当代中国政治生态变迁情境下参政党民主监督机制创新探析[J].理论导刊,2011,(4):17-19.
[3]肖竺,王俊.统一战线民主监督机制创新探析[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4):40-42.
[4]第13期民主党派骨干培训班第一课题组.创新民主党派监督机制的思考[EB/OL].湖南社会主义学院网,2010-10-08.
[5]周关东.关于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十项机制的设想[EB/OL].晋城政协网,201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