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之构建

2013-04-02 09:46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3年24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实训

刘 霞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公安院校正经历从专科向本科升格的发展期,正面临着学校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学科建设等重大问题的重新定位.公安部党委2009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新世纪首次召开的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将加强实战训练、提升专业技能作为提升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方面予以强调.2012年初,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也称“高教30条”),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培养等实践育人工作受到高度重视,成为新一轮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热点和重点问题.

1 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的意义

1.1 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是时代的需要

高等院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重要职能.人才培养目标是整个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最终归宿.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有利于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将成为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的重要体现.

1.2 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是公安教育的需要

在人才的多元素质和能力结构中,公安专业技能备受培养单位(公安院校)、用人单位(公安实战部门)和广大公安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应以公安工作为导向,未来公安工作需要什么样的人才我们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近年来,校企合作的教育理念延伸到公安教育领域,形成了公安教育校局合作的办学理念,推动了公安特色专业建设,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使公安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充满了活力.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是为适应当前公安教育的需要.

1.3 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是公安工作的需要

未来公安工作对人才的渴望和需求,是公安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模式的定位引导.未来公安工作最缺乏的是高素质高层次的优秀警察人才,需要集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与一体能驾驭警察职业的优秀人才.这就要求各公安院校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公安专业亦然.

2 公安专业传统实训教学环节的不足

2.1 对本专业的专业核心能力定位模糊、缺乏论证

当前,公安院校各公安专业的人才培养中提到:培养学生“专业核心能力”但对“专业核心能力”的具体内涵缺乏论证,使得能力培养定位不明确.

2.2 对专业课程实训体系缺乏完整设计

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缺乏对课程实训体系完整性的设计,过分强调课程理论体系的完整性;二是,专业实训;三是,师资队伍缺乏实战经验.四是,专业技能培养方法、手段缺乏科学系统的设计,组织不力.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业技能培养活动的有效开展.也成为制约公安(甚至整个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构建的瓶颈.

2.3 师资队伍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公安院校正大面积的进行本科院校升格转型期,2005年以后引进的专任教师大部分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但没有经过系统的公安专业技能训练,之前的专任教师以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比例并不是很高,即使是那些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在公安院校就读的教师,专业技能亦相当欠缺,缺少公安实战经验,师资队伍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2.4 实训教学资源保障不到位

实训教学对人、财、物、场地等方面的需求大、质量高、损耗大、更新快.但公安院校的资源保障严重不足.就教师数量而言,近年来,与学生数量的大幅度激增相比,教师规模没有同比增长,教师数量相对短缺.

2.5 学生参与实训教学的动力不足

学生最关心的问题是就业.目前,公安院校的学生入警就业以公务员考试入围为基本前提,因此,他们将相当部分的精力投入了应对公务员考试之中.而在公务员入职考试中,只有少部分公安专业技能在面试或体能测试中能够发挥作用,这就客观上造成了学生在参与实训教学方面的动力不足.

3 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之构建

3.1 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的基本原则

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均以专业课程理论为基础,以专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经典案例为中心内容,坚持以系统论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为基本原则,坚持循序渐进的构建方式.

3.2 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构建模式

3.2.1 情景模拟式实训教学模式

情景模拟式实训教学模式,是集“教、学、练”于一体的职业教学理念的外在反映.通常以典型案例为中心,通过创设具体生动的场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学生思考并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训方案,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情景模拟式实训教学模式受到教学对象的普遍欢迎,教学效果显著.情景模拟式实训教学模式,常见三种情形:一是以教师事先准备好的案例为中心设置;二是以学生自行编选的案例为中心设置;三是对同一知识点的实训先以教师事先准备好的案例为中心设置,再以学生自行编选的案例为中心设置.

情形一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导入快,易于设置探究问题,重点突出;对学生计分较为全面、科学、公平.不足之处在于同一情景的重复使用,学生的积极性难以维持,实训靠后的小组难以收到较好的效果.

情形二的优点主要体现在:能保持学生的新鲜感,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从案例的编选到实施的整个过程能从总体上评价学生对实训内容的把握程度.不足之处在于:各小组的预设问题的设置难以控制在教学重点难点之中,参与实训的学生占整个区队的比例较低,而以所占比例较低的学生的成绩为整个区队的成绩,难以体现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及其实训操作的真实水平.

情形三则能取长补短,效果明显,但对同一知识点的反复实训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编选案例的难度较大,仅适用于教学中的重点难点.

3.2.2 观摩体验式实训教学模式

观摩体验式实训教学模式主要针对三类课程设计:一类是实训消耗较大的课程设计,如《消防管理》课程实训中有关灭火器的使用;一类是实训危险较大,不宜模拟实训的课程,如《危险物品管理》课程实训中有关危险物品特性的辨别及管理;还有一类是难以模拟的实训课程,如《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等.观摩体验式实训教学模式,在具体实施时又分校内外实施两种情形.校内实训主要依托公安院校院内的实验实训基地及实训设施设备,如安防实验室、消防实验室、模拟派出所及其中的人口查询系统、危险物品管理系统等模拟管理系统、报警设备、自动喷淋系统、灭火逃生设备和消防产品等.校外实训除依托公安专业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和院局合作平台外,以及各公安实战单位,如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消防防灾教育馆等.

校内观摩体验式实训教学模式的优点在于:使用方便、灵活,教师基本上不承担学生外出的安全职责,但受限于实验室的狭小和个别学生的体验,难以保证实训目的的实现.

校内观摩体验式实训教学模式的优点在于:实训内容仿真度较高,有的体验就是实战,给人的感性认识深刻,能较大程度的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能真正考验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还能锻炼学生的学以致用的能力.不足之处在于:体验具有局部性,知识点不系统,带学生外出,教师承担学生的安全责任,无暇悉心指导.

3.2.3 随机式实训教学模式

此种“随机”式实训教学模式一般不能单独适用,多为以上模式的补充或变通.在具体实施时,分有准备的“随机”和无准备的“随机”两种情形.前者是指学生对实训中的突发情况并无事先准备,完全是临场反应;而教师是突发情况的“肇事者”.后者即教师、学生事先均没有准备的情形,如《治安案件查处》课程中我们在进行“听证程序”模拟实训环节,突遇学校进行“防灾大撤离”演习.

“有准备”的随机实训,可以认为是教师预设场景的情景模拟式教学方案的突变,一般作为前述两类实训教学方案的补充予以使用,多出现在综合实训环节,即在公安专业课程全部结束或某门课程结束时的综合实训环节.此种实训教学方案在具体实施中的优点在于能考察教学对象学以致用的能力和应变能力,不足之处在于难以独立成篇.

“无准备”的随机实训,其优点与前者相比效果更佳,不足之处在于:随机性太大,预定的实训考核标准难以科学、客观的予以评价,重点不突出,可操作性不强,难以独立成篇.因此,我们在具体教学过程中使用情况的并不多.

3.3 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3.3.1 培养树立实训教学信念

各公安院校,不但承担为公安一线输送优秀警官的使命,同时作为各省唯一的公安高等院校,她在一定程度上也将承担起引导公安工作和公安文化发展方向的职责.我们要努力成为公安新知识、新技术的发源地,公安新方法、新观念的培育场所,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治安专门人才的生产基地.

3.3.2 明确公安实训教学模式的培养目标

公安院校构建公安实训教学模式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与公安实战需求的紧密衔接,从理念和顶层设计的高度着力提升公安专业学生的公安实战能力和应用能力.使公安专业学生基本达到警察职业应具体的能力标准,而不仅仅是知识水平.

3.3.3 设计完整科学的实训教学体系

实训教学作为整个教学中的一个环节,是在理论教学的指导下进行的,要想在不打乱理论教学体系又自成体系,并且保证实训教学体系完整科学,这在实施过程中确有难度.我们应当循序渐进,从实训教程、课程实训体系构建、师资队伍实战能力到专业实训体系构建最终实现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的构建,再进一步拓展构建整个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这样才能培养出公安工作需要的、能用的专门人才.

3.3.4 提升专业师资队伍的实战能力

公安院校专业教师缺乏公安实战经验,是制约公安实训教育发展水平的突出问题.院局合作办学理念付诸实践后,为提升专业师资队伍的实战能力提供了更多的有效途径.公安院校应当抓住这一契机,使专业教师有机会投入到公安实战工作中,感受实战中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不仅能提升专业师资队伍的实战能力,还能提升专业师资队伍科研层次.

3.3.5 有效利用校外实训资源

对校外实训教学资源的利用,常见的是专业实习.适时组织安排学生校外专业实习活动,并不是一种新举措,它是一种传统的做法,在公安院校早期的学生专业实习活动中,组织严密,效果良好.只是近些年来,在专业对口问题上越来越偏离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需要,不论是学校还是专业系部没有足够重视,用人单位也没有按照各专业学生所学专业及其现有的专业水平进行具体安排,导致校外的这一极其有利的实训资源被浪费了.校局合作后,公安院校及其各公安专业负责人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实现专业对口,使校外实习满足其习得专业核心技能的需要、与校内教学尤其是实训教学相衔接,这样既能提升学生的实战能力,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解决实习单位警力不足的问题.

3.3.6 公安专业实训教学各个环节的衔接

公安专业实训教学各个环节的衔接包括课程内部理论教学与实训教学的衔接、课程之间相互关联知识点的衔接及其实训环节的衔接、课程单项实训与综合实训的衔接、课程实训与专业综合实训的衔接等.这些环节的相互衔接是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的重要内容,它能避免公安专业内部相关知识点实训内容的重复,或者空缺的状况.在公安专业实训教学各个环节衔接的工作中,专业带头人就显得非常关键,要衔接好上述实训教学环节,要有深厚的公安基础理论知识、丰富的公安教学经验和公安实战经验,对公安各课程体系、教学环节等都要有一定程度的认知,能把握住公安工作、公安教育发展的前沿和方向.

4 结语

当前,各公安院校正处于从专科向本科升格的发展期,正面临着学校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学科建设等重大问题的重新定位.这一时期,也是各公安院校努力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最佳时期.始终以公安工作需要为指引,以提升专业人才综合能力为目的,以深入研究为后盾,以科学方法为臂膀,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训教学为主要内容,公安教育事业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蒸蒸日上.构建公安专业实训教学模式只是对公安教育工作局部范围内的有限探索,这一探索将在实践工作中逐渐成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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