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忍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苏州 215104)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早在2011年12月28日,新华社在其“新华视点”栏目播发了长篇通讯《2011,道德之问》。《问》中提出了“如何把脉道德现状,道德底线究竟在哪,个人应该做些什么,善良该由谁来保护”四个严峻而现实的社会道德问题。
众所周知,大学生药家鑫杀人、上海留日大学生机场刺母、18路人漠视小悦悦遭碾压、郭美美炫富等事件反复多次刺痛了国人的神经。
在众多有识之士大声疾呼道德回归的同时,作为当代的教育工作者,我们有无反思自己曾经做过什么;在关注社会一些冷漠现象的同时,我们有无反思自己能够为社会做点什么;在为提升公民社会德性呐喊奔走时,我们有无反思自己所做的究竟是否有助于治疗社会道德的肿瘤;在观察审视社会道德的病症时,我们有无在试图寻找疾患发生的病灶及治疗的良药。
说到德性,我们很容易联想到道德,大多数人也很容易把二者混淆。其实,二者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别的。《道德经》上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可见,在古代,道与德各有所指。“道德”二字连用始于荀子《劝学》:“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在西方的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到了今天,“道德”已然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而存在,通常用指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德性在西方是一个古老的伦理学术语,自古以来,伦理学家对德性作过许多阐释。通过对德性原初含义、古希腊哲学家和当代伦理学家对德性阐释的考察,可以发现虽然对德性的理解和阐释不尽一致,但也存在着一些共识:德性不同于一般行为习惯的意向或品质特性;德性是公认为好的、优良的或值得赞扬的品质;德性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一个人的认知行为、情感意志和态度观点等多方面在环境的作用下通过智慧选择形成的真善美品质[1]。可见,德性是人的行为基础。德性的人为缺损,其必然外显为不合社会规范的不道德行为。当前学校教育中普遍关注的正是具有普适性的人格道德方向和育成途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道德和社会德性又是基本一致的。其实,对受教育者而言,无论是道德品质的培养还是社会德性的养成,其实质都是为了获得人格的发展和完善,而这不仅是学校教育所要肩负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是学校教育所要面对并试图解决的社会难题。
一个完整的人格,也必然离不开他所坚定认同并执着于拥有的美好信念;一个和谐的社会,总是需要一些为绝大多数人所能接受并愿意为之实现而努力实践的共同追求;一所充满德性的学校,总会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注入鲜活的社会元素和高尚的德性因子。
中共中央2001年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道德教育,……”
从宏观意义上来看,人的德性培养虽然涵括了社会道德教育、学校道德教育、家庭道德教育等多个层面,但在现实社会中,人的培养主要来自于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担负着一代代人的个体德性培养重任,同时也承受着孵化和弘扬整个中华民族社会德性的艰巨使命。这一使命要求学校教育既要不断厚重传统的文化底蕴,又要善于吸收外来的文化精髓;既要勇于剔除自身的污垢,也要勤于创造适宜的德性培育环境。
我国的素质教育改革,决策部门至今尚未对其内涵做出科学的解释和系统规划,更没有形成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评估指标体系,以至于在实行中各学校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对它加以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理解和行动,“似乎素质教育就是‘百宝箱’,只要对人的发展有关的教育活动皆为‘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又类似‘万花筒’,可以千变万化,随心所欲”[2]。
作为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人的社会德性标准早就获得整个社会的认同,它浸润了数千年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即便在改革开放后受到了诸多异域文化的冲刷和影响,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被异化。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市场经济已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模式,它已经越来越多地界入了我们的个体生活,也正在以浪涛般的力量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方式,甚至多年来形成的价值观。在这种大环境下,人们大多以物质财富的多少来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取得成功或取得多大成功的标准。于是乎,人们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物质财富的积累,甚至不惜一切将自己最大的精力和能力投入到可以获得财富的育化之中。作为体现生命价值的德性却常常被人们忽视,甚至被刻意抛弃。至今让人心悸的三鹿奶粉,屡禁不止的“食用”地沟油,热心助人反被诬陷等道德沦落,甚至可以说是“丧尽天良”的种种事件正在让我们这个“礼仪之邦”蒙羞。而所有这一切,其根本不外乎一些人为了所谓的经济利益而丧失了一个人本应持存的社会德性。
在我国,高校向来都是作为社会最坚固的道德阵地,几乎所有的社会精英都无一例外地要接受学校教育的洗礼和锻造。作为社会道德永远的坚守者——教育者们,一直都被人们喻为富于奉献精神的“春蚕和蜡烛”,也被称作为指引人生方向的“灯塔”,还被赋予“人类社会的灵魂工程师”等各种最圣洁的光环。可见,学校在一个民族传承的过程中地位有多高,教育者在人们心中的份量有多重。今天的学校还依然在春风化雨吗?现在的教育者们仍然在坚守吗?这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一些学校的价值观正在逐渐发生偏移:传统的清洁淡泊被现代的世俗功利所取代;以育人为己任的社会责任也正在被以逐利为中心的善变投机所遮盖。试想,长此以往,情何以堪,德何以居?
“教育是什么”或“教育教什么”,古今中外对此主题的追问何其之多,对此主题的解答也不在少。亚里士多德说过:“我们探讨德性是什么,不是为了知,而是为了成为善良和完美的人。”德国宗教改革家、伦理学家马丁·路德金说:“知识加上品性——这就是真正的教育目标。”古代卓越的教育家孔子,向来重视德性教育,认为德性教育是全部教育的核心。中国现代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认为,道德教育乃国民教育之根本,养成完善人格之关键。他说:“若无德,虽则体魄智力发达,适则助其为恶,无益也。”我国的教育传统,从来都是德育第一。今天时代新人的培养,仅有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具备优良的德性、高尚的情操,才是一个健全的、完美的、适应新世纪时代要求的人。21世纪是一个高科技、信息化时代,人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为适应环境的变迁,培养人的优美社会德性,意义重大而深远[3]。
伴随着现代社会人类物质文明的不断发达,人的精神却呈现出一种日渐萎缩的趋势,成为一种现代性的危机。“现代性的危机在于现代人再也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他再也不相信自己能够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很显然,这种现代性危机也就是人的精神危机,即“当我们全部的知识财富在不断增长的同时,我们却面临精神上变得更加贫乏的危险。”因此,教育对人的精神需要的深切关注和德性方向的正确引导在今天也就显得更加重要。学校教育对生命存在的关注,就应该体现为对人的精神需要的更多关注,关注精神需要,就应帮助其建立起最基本的德性认识,形成初步的健康人格。
精神需要在具体个人身上是通过三个基本层面体现出来的:一是心理和情感层面,这是个人精神发展的基础;二是道德和意识层面,这是在个人交往活动中发展起来的精神能力;三是审美意识和信念水平,这是个人精神发展的核心,表明一个人精神发展所达到的高度。这就意味着教育要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就应该从这些方面给予应有的引导和提升[4]。
随着我国高校规模不断扩大,大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大学生的公民社会德性培育将是高校德育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德育的社会价值主要是通过公民德性的培育来完成。当前,大学生公民德性的基础总体良好。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90后的大学生,眼下正处于价值多元的共生时代,面对网络世界的无控制性,现实世界的复杂多变性,及其自我中心感增强,对公民德性的认识比较模糊,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很少意识到健全德性对人发展的重要。讲德性似乎是一种外在的规约和额外的负担,德性教育对他们来说,只是受教育过程中的一种不情愿的被动接受。因此,关注大学生当下生存的境遇,引领他们对公民德性更为深刻的理解,从而促进个体德性的自觉发展。就显得尤为必要[5]。
英国著名的伦理学家麦金太尔认为德性是一种获得性人类品质。既为获得性,也即表明,德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外在环境的影响和后天的学习来获得并逐步形成的[6]。但关键是高校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模式,一定程度上很容易走上重职业技能训练轻社会德性培育的不平衡发展道路。另外,当以省为单位甚至以国家为单位的大一统行政命令占据学校管理的主导地位时,教育在学校失位中就会背离育人的一些基本原则。如“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和“一切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让教师感觉到师道尊严的无保障,只有一味无条件的“为学生服务、让家长满意”。但其实大家都非常清楚,让人健康成长、为学生服务,不是只有“让家长满意”这个唯一标准。学生社会德性的获得同样也需要让他们体验不同的环境和经历,即便是批评和适当的惩罚,也是必不可少的[7]。而这就必然要通过学校教育这一主要独特的外在环境的触发和引导。
大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只有在特定教育环境的引导下,不断地有意识地去体验德性的美好和感受德性成长的快乐,才有可能自外而内地审视自己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人首先是作为一个社会人而存在,他不可能独自生活[8]。只要人在这个社会中生活,他的这种自然的群体属性就不可能被消除。而一个人唯有在对此建立起充分的认识之后,才有可能对自己的德性归属产生自知,才有可能积极主动地去自审自己的德性质量,才有可能进一步在社会交往和各种生活、生产实践中进行积极的德性反省和德行自律。
人一旦形成基本的德性自知和自律后,其最明显的主体特征就会表现出潜意识地对自己的社会行为的自觉选择。当一个人能够自觉地观察并客观评价社会中的种种现象时,甚至乐意去参与善行、抨击恶行时,这种自觉选择就完成了基于主体所应具备的社会德性的清醒认识以及对社会共同价值观的积极维护和实践。我们常说的正义、勇敢、善良就是对社会德性的最好描述。
高校教育既要努力完成人才培养的“活得更好”社会生存使命,更要实现作为一个真正社会人培养的“活得更有意义”的社会价值主张。唯有如此,高校教育的人才培养就不会出现方向的偏离,不仅社会的个体德性可以得到更丰富的发展,社会整体德性的全面建立才有可能获得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1]江 畅.论德性[J].伦理学研究,2010,(4).
[2]王星霞.反思与前瞻——学校发展变革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3]魏英敏.德性教育问题之我见[J].道德与文明,1998,(4).
[4]刘黎明.教育学视阈中的人——基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的思考[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5]韩传信.高职生公民德性及其培养途径[J].江苏高教,2010,(4).
[6]张翅.德性认识与知识寻求[D].上海:复旦大学,2011.
[7]段佳美.从历史中寻求德性的未来[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7.
[8]方德志.德性复兴与道德教育[J].伦理学研究,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