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霞,冯桂平,李 欣,武云娜,赵兴杰
(1.太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山西 太原 030027;2.太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山西 太原 030027)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也就是食品质量安全,是指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食品内在品质和外观满足贮运、加工、消费等方面的要求[1].
长久以来,关于种种劣质食品的报道几乎成了我们隔三岔五就能在媒体上看到的一个主要话题.比如说关于劣质奶粉、劣质面粉、劣质大米、劣质豆制品、染白粉丝、注水肉、苏丹红……等等,我们可以列出长长的一列名单.这些频频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黑幕对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各级监管部门针对于此的执法检查,也始终没有停止过,而且还会在每年的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么些年过去了,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可谓不努力,但劣质食品依然层出不穷,并且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2].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五大问题:微生物造成的食源性疾病、种植养殖方面的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食品生产新技术应用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环境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这些问题从而导致了我国食品生产行业的发展非常不均衡[2].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以往对食品短缺的担忧逐渐变化为如今对食品安全的恐慌.正面因素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有能力满足社会对食品及原料的需求,消费者对自身健康关注的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更严了[3];负面的因素相对更为复杂,有环境导致的食品原料污染问题,有加工、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由于环境、设备、操作、包装、添加剂等环节导致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近年来国内外一桩桩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胜枚举,有人甚至已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列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第四大社会问题.
由于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起步晚、工作基础差,加之影响食品质量因素多、涉及面广等原因,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依然不高,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要.2010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220起,7383人中毒,184人死亡,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比上年分别减少了18.82%、32.9%,死亡人数增加1.66%,这表明我国的食品安全虽然得到一定改善,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农药、兽药、重金属超标;食品掺假;食品生产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工原料;食品储运销售过程中微生物感染;人畜共患病;加工过程中滋生有害物质等等.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我国食品生产和加工尚未形成规范化运作,缺失足够的质量标准,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上推进速度滞缓;二是我国食品质量检测体系还不完善,目前全国已获得授权许可的食品质检部门不但数量不多,且都分布在大中城市,在人口众多的偏远县乡缺乏应有的质量检测设置;同时我国食品质量检测手段有限,一些在国内检测合格的出口产品却达不到国外标准,检测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权限分离,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管理权限与所承担的责任大多不对称、不匹配,难以形成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机制,加之相关法制不健全,导致执法主体缺失,监管效率低下;四是食品的最初来源地——我国广大农村大都实行分散经营,作坊式生产形式普遍,导致产品种类繁多,品种杂乱,不利于推行标准化技术和统一产品质量,大大制约了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五是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不法商贩和部分农村从业者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为谋取暴利置人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缺乏起码的诚信[1].
我国当前正处在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攻坚阶段,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扭转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高的局面.
首先要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规的立法进程,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现今虽然有了《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规[4],但在一些细节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要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人员准入资格;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急性中毒事件和突发事件,要追究领导责任.近年来,通过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工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相关法规建设滞后的问题日益凸显.在全国上下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打牢“十一五”发展基础的新形势下,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这必将对进一步规范农产品产销秩序,更加有效地保证公众农产品消费安全,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其次要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进程,以此指导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标准操作;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对农民标准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民树立质量安全观念,能够自觉地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从事生产经营.
三要强化监管措施,包括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严格许可审批制度和市场准入;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加快科技创新,进一步开展对农药残留限量问题的研究;加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设备的研发,解决当前市场监管中的技术难题.
此外,要转变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程度,推动建立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流通机制.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引导农民联户生产,统一品种,统一标准,打造优势品牌;建立新型产销机制,加强城市消费市场与农村农产品生产基地间的衔接,鼓励成规模的生产基地或加工企业发展产销直接、连锁配送和网络直销,从源头上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1].
所有一切都是要恢复和保持消费者对食品供应的信心,消费者应当能够相信向其出售的所有食品可安全使用[5].
山西1998年假酒事件;2005年苏丹红事件;2011年3月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到2011年11月速冻水饺细菌超标事件,再到2012年5月的硌超标胶囊等等,让人们一直都意识到要加强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当务之急,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和实施[2]:
(1)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化.
(2)化学危害因子安全检测方法的建立和规范化.
(3)生物危害因子安全检测方法的建立和规范化.
(4)安全监控体系的建立和制度化.
(5)安全评价方法的建立和标准化.
(6)安全限量的制订和标准化.
(7)食品安全法规制定和保障体系建立.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食品直接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食品安全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首当其冲会受到侵害,例如服了有毒有害的食品,轻者身体不舒服,重者会危及生命;同时不安全食品带来的危害具有涉及面广、隐蔽性强、潜伏期长等特点,因此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使人们对社会、对政府产生一种信任危机,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质量安全是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随着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食品安全带来的国际贸易问题更加日显突出,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取消了关税壁垒,发达国家凭借技术领先、设备先进等优势,实施以检测标准为基础的贸易技术性屏障,对食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由于出口食品质量不达标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达到几百亿元,给生产企业和广大农民造成巨大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我们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形象.因此,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不仅有利于保护人民健康,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和食品工业的发展,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食品安全,必将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和食品竞争力,更好地拓展我国优势农产品和食品的市场潜力,促进优势产品出口.尤其2007年以来,国家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概况》指出,自2004年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来,以推进农产品标识行动为抓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取得重大进展.农业部总经济师张玉香举例介绍,在“进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试点”中初步实现了农产品的源头追溯和流向追踪,尤其在产品标签信息码的开发、管理、使用、查询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在山东寿光等地开展了以条形码为主要手段的“无公害蔬菜质量追溯系统”的研究与建设.在南京市启动了农产品质量IC卡管理体系试点.在上海市开展了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现了部分鸡蛋产品的源头可追溯.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正式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食品中2,4-滴等322种农药2293项最大残留限量.此次公开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中又涉及了113种农药的1280项最大残留限量.尽管如此,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以及美国、日本等国的相关标准相比,还存在有一定差距.目前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有3820个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美国有1.1万个,日本有5万多个,我国的相关标准还将继续完善,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将达到7000个.这种差距是否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农残多,叶贵标表示,我国标准数量与美国、日本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因为美国、日本的标准已经制定了五六十年,我国只是近几年才开始这方面的工作.
“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国家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加以规划和建设.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已建设农产品部级质检中心53个、省级(含单列市)综合质检中心33个、县级综合质检站1339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监测制度基本建立,例行监测范围已经涵盖全国144个城市、90余种农产品和91项检测参数[7],“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重中之重是建设329个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并实现全国地市全覆盖.2012年,在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首批启动了56个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的项目建设.形成了部、省、县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8].
〔1〕陈颖佳.论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其发展对策热[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1).
〔2〕http://hi.baidu.com/ming528/blog/item/4774c609e7e2ec82d1581b0d.html.
〔3〕刘绍军.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特点与作用.“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国际贸易及其规制”国际研讨会论文集,447-450.
〔4〕张雨,黄桂英,刘自杰.中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其与国外的差距,食物安全,2003(3):11-14.
〔5〕田正文.食品安全中和管理体系分析[J].食物安全,2003(2):12-15.
〔6〕http://news.yi7.com/show-8189.html.
〔7〕http://money.163.com/12/0521/15/821O42CB00253B0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