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至此,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的新组建部门“三定”已全部完成。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既要积极主动地放掉该放的权,又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切实从“越位点”退出,把“缺位点”补上,做到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齐推进、相协调,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使转变职能的成效不断显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使改革红利惠及最广大群众。
6月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蒋建国在新闻出版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继续推进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尽快提出确定“三个名单”:提出和确定第三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名单并组织实施;提出和确定时政类和一般时政类报刊的具体名单,确保报刊出版事业单位改革与整个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明确科技期刊和学术期刊认定标准并制定分期分批名单。
蒋建国还提出,不仅要着力推动具备条件的中央部门单位组建专业性报刊出版传媒集团公司,还要推动各省区市以党报党刊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和实力雄厚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为龙头,组建大型综合性或专业性报刊出版传媒集团公司。
6月19日,针对目前报刊广告市场中仍存在广告经营行为不规范、广告发布内容虚假违法等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报刊刊载医药广告的管理。其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广告审查员的作用,认真执行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未经广告审查员审核的广告不得发布。
同时,对报刊刊载医药广告明确提出4点要求:一是切实履行广告审查的法定责任,二是清查整改变相发布医药广告行为,三是健全广告经营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四是强化违法广告管理的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