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承·人格教育·社会感化
——林文庆大学责任观的理论与实践解析

2013-04-01 21:28党亭军
重庆高教研究 2013年2期
关键词:厦大厦门大学责任

党亭军

(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 福建 厦门 361005)

文化传承·人格教育·社会感化
——林文庆大学责任观的理论与实践解析

党亭军

(厦门大学 教育研究院, 福建 厦门 361005)

探究大学责任的问题,是关乎大学合法性存在的根本问题。林文庆执掌厦门大学校长期间,从文化传承、人格教育及社会感化等方面提出了对于大学责任观的独到见解,并且竭力付诸于实践之中。积极地探究林文庆大学责任观的理论见解与实践操作,不仅可以促进学界对于大学职能问题的反思,而且还利于当代大学责任问题在实践操作层面上的改进。

大学责任;林文庆;文化传承;人格教育;社会感化

林文庆是厦门大学的第二任校长,任期长达16年(自1921年至1937年国民政府接管时)。在任职期间得到校董与校主陈嘉庚先生的赏识与授权,这使得林文庆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与权力来探索与推行自己的大学责任观。事实上,大学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一个关乎大学合法性存在的学理问题。目前,人们更多的是依据大学诞生演变的历程来探究大学的职能问题。但通常所言的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和社会服务这三大职能似乎还不足以说清楚大学的责任问题。譬如文化的传承就是大学应当担负的首要责任,而这一点很难以人才培养来简单地概括。因为人才培养的着眼点是人才而非文化。换句话说,此种观点之中,人才培养是目的,而文化传承只不过是培养人才的手段之一。而笔者恰恰认为,文化传承应该是目的,而人才培养不过是文化传承的手段而已。否则培养了人才却没有把本民族文化传承下来,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多年来我国大学对于本国文化的继承不足和对于西方文化的借鉴有余,这已经成为我国大学自近代创办与发展以来的“痛中之痛”。民族文化的认同危机与共同核心价值观的缺失不能不说是我国社会发展之中的“软肋”,而明确大学的首要责任在于本国固有文化之传承则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林文庆正是秉持这一观点,把本民族文化之传承作为厦门大学的第一责任。1929年,《厦大周刊》公开总结了林文庆校长的大学责任观,即“发扬本国固有之文化、科学之探讨、社会之威化、教育之宣传、学生人格之培养”。[1]笔者认为,这五种责任可以从学理上概括为文化传承、人格教育及社会感化。所以本文试图对林文庆的大学责任观进行学理与实践层面的系统解析,以促进学界对于大学职能问题的反思。

一、文化传承

文化与国家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相互依存关系。譬如希腊强盛之时有了希腊文化,罗马兴盛时有了罗马文化,等到希腊与罗马文化衰落之时,国家也就随之覆灭,即“一国之盛衰,可于其文化觇之”。而各级学校天生就负有传承文化的责任,作为各级学校之最的大学更应当担负起这种责任。林文庆认为大学担负文化传承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发扬本国固有之文化”

林文庆任职校长期间,在厦门大学推行了一系列旨在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举措。首先是林文庆把儒家的最高教育理想“止于至善”作为校训;其次他还特地提出采用国语作为教学语言的主张,并且明确写进《厦门大学校旨》之中,即“本大学采取国家主义之精神,毫无地方畛域之见,故一切教授完全采用国语。”[2]1928年,经过评议会最终议决,通过了国语改为必修课议案,提出:“国语改为必修科,不给绩点,凡选修者须由国语教员证明,该选修学生确能听、能说国语,并通知各科主任,方为及格。但各科学生能听、能说国语,由该科主任证明,可以认为及格者,准其免修。”[3]第三,林文庆对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尊重与传承。他不但把孔子的诞辰日作为重要的节日写进厦门大学校历之中,以资纪念,而且还在放假一天的同时,特地举行全校性纪念孔子的学术演讲活动。譬如1925年,厦门大学礼堂之中高悬孔像,左右夹以国旗和校旗,全校教职员与学生肃然站立,在钢琴演奏之后,先后由孙贵定博士、林文庆校长以及汪煌辉先生三人进行纪念孔子的学术演讲[4]。第四,1926年10月厦门大学创办国学研究院,林文庆亲自出任院长,特聘鲁迅、林语堂、沈兼士、顾颉刚、张星烺、孙伏园、陈万里等进行本国固有文化的研究与整理。

(二)“科学之探讨”

在二十世纪科学竞争激烈而中国科学非常落后的时代背景下,林文庆提出“科学之探讨”也应当成为大学的责任之一。即大学之中应当设立科学研究院或学术研究的相关组织,并且奖励从事科学研究的相关人员。具体来说,首先是他亲自进行学术演讲以引导和鼓励学生从事科学研究。譬如,“为引起同学研究天文兴趣,林校长两次演讲星象,在化学院3楼观象台演讲星座,并用仪器观察天象。是两晚皆为周六,故同学尤多。”[5]其次是鼓励教师进行科研创作,甚至于为教师设计了连续工作7年就可以带薪休假的优待制度,并且提出在休假期间进行科研的,学校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譬如1929年带薪休假的商科主任陈苕之在南京以及文科语言学教授周辨明在德国都获得了学术上的重大进展[6]。第三,鼓励学生自主创办各种学术组织和定期举办学术演讲。为此,厦门大学学生先后自主创办了厦大文哲学会、社会学会、一四学会(社会科学爱好者所创办)、经济学会、政治学会、史学研究会、文史学研究会、法学研究会、教育学院研究会、心理学会、算学学会、生物学会、法律学会等多种学术研究组织。林文庆还亲自担任一些组织的顾问,譬如1931年,学生虞德元、蒋成坤等发起组织“厦门大学教育研究会”,林文庆校长亲自担任顾问[7]。第四,厦门大学的校刊《厦大周刊》由学生办理,校方编译委员会仅提供辅助指导。同时,《厦大周刊》还公开发表师生的学术著作,或公布教职员的近期学术著作目录。譬如1930年《厦大周刊》第11与12合刊公布了教育学院教授姜琦、雷通群、朱君毅、杜佐周、孙贵定以及前任教授荘泽宣等人的近期9部著作目录与出版社[8]。

当然,林文庆也主张积极借鉴域外优秀文化资源,以推动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创新。他在《厦门大学校旨》中指出:“本大学之主要目的,在博集东西各国之学术及其精神,以研究一切现象之底蕴与功用;同时阐发中国固有学艺之美质,使之融会贯通,成为最新最完善之文化。一方面研究学术,以求科学之发达及进步,一方面建造文化,以催促社会之进化及改良,使我国得为发达科学,树立文化之国家,而与世界各强国居同等之位。”[2]

二、人格教育

“学校者,人格之磨练所也。” 这是林文庆对于大学应当承担起学生人格教育责任的认识。他认为,大学教育学生,原本是为国家社会培养人材,而人材之良否,其评判的标准首先应当是其人格的高尚与否,即“端视其人格何如”“若人格卑污,凡事只知自私自利,虽属通材,于国家社会何益哉?人格教育,实为大学所不可忽之事也。不能尽此责任者不能称之为完美之大学。”[9]为使厦门大学能够尽到此责任,林文庆采取了系列措施:

首先,林文庆明确提出大学生人格构成的六要素,即“高尚理想、反省功夫、坚决意志、文雅习尚、自治能力、利他精神”。[2]147其次是提出人格磨练的根本途径与实施方案,即养成高尚人格的根本途径在于道德实践,而有效解决道德实践的方案就在于鼓励学生创办各种自主组织,以此来推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人格养成的真实生活的炼炉之中。第三,林文庆坚持不懈地为学生自治会的创办与发展提供尽可能宽松的环境,即如他所言:“本校对于学生自治激励提倡,学监之职务不过指导学生的自治及各种学生会社之组织而已。故本校许学生自行组织学生会掌理学生一切自治事宜,以期养成高尚之人格,发扬美满之民族精神,于学校内造成一种模范社会,以为将来服务之预备。”[10]厦门大学学生先后成立了各种自主组织,并且每种自治组织都具有较为完备的机构设置。譬如女生同学会,其最高机关为全体委员会大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在成立的初期曾设立纠察股、文书股、游艺股、体育股、庶务股、会计股、交际股、宣传股等相关机构。后来精简为五股,其中纠察股负责掌理纠察有损本会名誉之行为或事件,搜集会员关于女同学生活上之提议并商酌办理;文书股掌理本会出入文件书写布告及开会记录等事宜;游艺股掌理女同学娱乐事宜(如音乐剧及其他);体育股掌理女同学课外运动事宜;庶务股掌理本会银钱出入,保管本会什物用具及办理购置等事宜[11]。学生通过自主管理本身的娱乐活动、学术演讲、人际交往、社会实践、权益维护以及表达自身的合法诉求等相关活动,能够较好地起到磨练人格的作用。第四是动用一切力量来形成培育学生人格的合力,即“大学欲尽此责任而无遗,亦非一二人之力所能奏效,必全校之人同心、同德并力趋赴而后可焉”。为此,不仅林文庆和教职员参与学生的各种自治组织,而且林文庆以及一些教职员的家属也积极地参与到学生自治组织所开展的各种校内外活动之中。譬如,唱歌团在1930年举办的一次会议,地点就在厦门大学白城外本校教师薛永黍住宅,其成员除了学生外,还有教职员陈兴乐、林和平等。而朱君毅夫人、陈子莫夫人以及薛永黍夫人则承担起司琴及乐谱的责任[12]。

三、社会感化

林文庆认为大学除了上述责任之外,还有教育宣传与社会威化的责任。笔者认为教育宣传只不过是社会威化的一种具体方式或途径,故而这两者可以概述为社会感化的责任。

(一)“社会之威化”

即由于大学的性质、地位与作用所决定,使得大学在社会活动之中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并且能够发挥一定的表率作用。[2]142换句话说,大学作为一个模范社会具有感化四周之基本社会的责任。林文庆在此对于大学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阐释,即“社会者,人群之代名词也。社会虽以个为其分子,然社会更建筑于基本社会之上。基本社会者,如家庭、学校、教会等是也。学校现为社会之基本社会,影响社会,自不待言。”[9]“而大学更居于学校之最高层,其一切作为,更为社会之观瞻所系。故办理大学,不仅应造成一良好学校,并应改成一模范社会,使学校之四周社会均知所感化,而渐趋改进。”[9]

(二)“教育之宣传”

林文庆不仅从学理上分析了大学具有社会感化责任的原因,而且还在实践上理性地搭建起大学履行社会感化责任的操作平台,即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大学通过为社会培养大量人才来对于社会产生影响以外,林文庆认为大学还有感化社会的其他途径。譬如,针对当时国内教育非常落后的现状,即当时国内大学不过数十所,而名副其实者,亦十不二三,同时中小学教育也是十分地落后,林文庆认为:“故大学之责任应多作教育宣传,以促进社会人士对于教育之兴趣,以提高其他学校之精神,借谋教育之进步。”为此,他强调大学应有宣传教育之刊物。根据笔者调查,厦门大学先后创办的各种学生自治组织都办有相应的会刊,这对于教育的宣传的确起到了功不可没的推动作用。此外,他还积极地关注与资助厦门大学各种学生自治组织举办平民夜校与进行社会教育调查等相关活动。

事实上,在林文庆执掌厦门大学期间,他还提出了一种使得大学感化社会的责任变得更为直接和有效的方式,即面向社会开放大学各种资源。譬如“扩充校园供民众之浏览,举行音乐会,以陶冶民众之性情是也”;而且还应当使得大学之图书馆、博物院等发生应有的宣传和带动作用,以促进“社会一般人士之阅览与研究”。[9]客观地说,林文庆的这些见解在厦门大学的发展历程之中或多或少地得到了落实与体现。譬如厦门大学的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再加上“囊萤楼”“映雪楼”“群贤楼”等独具匠心的早期建筑理念,这使得每天络绎不绝的游人在游玩厦门大学校园之时,都可能为厦门大学九十余年所传承的嘉庚精神与文化积淀所感动或感化。此外,在笔者对于《厦大周刊》的查阅之中,还发现经常有一些中小学师生列队来参观厦门大学,譬如“1930年11月11日上午,厦门毓得女子中学教员朱鸿谟等率领学生60人来参观,本校派王晋祥指导一切。”[13]厦门大学落实感化社会责任落实的举措由此可见一斑。

四、结语

林文庆关于大学责任观的学理阐释与实践探索具有重要的历史参考价值。因为林文庆的大学责任观不仅从学理层面阐释了大学所应当担负的种种责任,而且还在实践层面为大学履行这些责任进行了可贵的探索。笔者一直深信,只有弄清楚大学的责任之所在,我们才可以据此来制定大学的办学章程,才可以谈论设定人才培养的标准,才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课程改革,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招生与人才培养及评价。否则,大学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就要受到质疑。因此,林文庆的大学责任观对于当代大学的改革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

首先是我国大学必须自觉地承担起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责任。因此,无论我国大学如何地改革与发展,都不应当忘却一个事实,即我们大学应当培养的是中华民族的传人、龙的传人。

其次是把关注与促进大学生人格的养成作为大学一项重要的责任。无论我们如何地强调大学进行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但总不能否认大学同时具有培育“人”的责任。而林文庆认为大学立学的宗旨恰恰在于对于“人”的重视,即大学宗旨是培养具有高尚品格的专门人才。事实上,大学生的人格养成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大学育人之中的软肋。多年来,我们试图以加强通识教育或人文素质教育来培养大学生的健全人格,但效果却往往并不尽如人意。这其中固然有诸多方面的原因,但我们并没有弄清楚大学的责任或许是关键原因之一。因此,我国大学不仅应当把大学生人格教育作为重要的责任,而且还应当是在中华五千年的文化土壤中孕育而成的。

最后是把社会感化作为大学努力追求的奋斗目标,以此来引领和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长期以来,我们都把社会服务作为大学的职能之一,这本无何厚非。但过分强调社会服务,势必带来大学依附社会而发展的尴尬。而把社会感化作为大学的责任,不仅解决了大学依附于社会发展的窘状,而且还能够从根本上体现出大学对于社会发展所能够提供的权威性、表率性的引领作用,而这正是林文庆主张大学具有“社会之威化”责任的本质涵义。

[1]林校长之大学责任观[J].厦大周刊,1929(192):2-3.

[2]张亚群.自强不息 止于至善——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2:126.

[3]本学期第一次评议会记录[J].厦大周刊,1928(180):2.

[4]孔子圣诞日补记[J].厦大周刊,1925(124):7.

[5]林校长两次演讲星象[J].厦大周刊,1930(143):9.

[6]休假教员之消息[J].厦大周刊,1929(203):14.

[7]教育研究会成立[J].厦大周刊,1931(254):12.

[8]教育学院各教授近著汇志[J].厦大周刊,1930(247、248):29.

[9]林校长之大学责任观[J].厦大周刊,1929(192):2-3.

[10]林文庆的办学主张[M]//厦门大学校史:第一卷.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0:27.

[11]女同学活动近闻[J].厦大周刊,1930(241):15.

[12]本校唱歌团开会记[J].厦大周刊,1930(243):11.

[13]参观汇誌[J].厦大周刊,1930(243):10.

(责任编辑刘海燕)

CultureHeritage,PersonalityEducationandSocialInfluence——The Analysis of Lin Wenqing Theory and Practice of University Responsibility

DANG Tingjun

(InstituteofEducation,XiamenUniversity,Xiamen,Fujian361005,China)

To explore university responsibility is the fundamental problem to the legitimacy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university.When managing the president of Xiamen University,Lin Wenqing proposed the university responsibility view insights from cultural heritage and personality education and social influence,and tried to put it into practice.Actively exploration of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Lin Wenqing’s insights on the university responsibility and practice,can not only promote the reflection for the academic problems of university functions,but also be favorable toward improving the practice of contemporary university responsibility.

university responsibility; Lin Wenqing; culture heritage; personality education; social influence

G640

A

1673-8012(2013)02-0092-04

2013-03-0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课题(BAA100015)

党亭军 (1974-),男,山西芮城人,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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