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者的舆论囚笼:谈《远离尘嚣》中的芭思希芭

2013-04-01 19:59:49郭高萍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丈夫

郭高萍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东莞 523808)

在英国作家哈代的创作历程中,《远离尘嚣》是第一篇受欢迎的长篇小说,这不仅是因为其情节丝丝入扣、景物描写生动细腻,更是因为他成功塑造了女主人公芭丝希芭的丰满形象。关于芭思希芭,评论家们有不同的声音,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认为,“她任性固执,勇敢热心”,但《观察家》杂志(The Observer)则指出,她是一个“不可救药的荡妇”[1]31。笔者认为,芭丝希芭不仅外表美丽,而且性格独特,自信而骄傲,勇敢叛逆,敢于冲破传统社会的束缚,踏足公共领域,与男人平起平坐地做生意,努力谋求与男人一样的事业基础和发展空间。可遗憾的是,当她步入婚姻之后,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逐渐迷失了自我,自信不足,勇气锐减,少女时代的叛逆光辉逐渐暗淡。在男权社会舆论的监控下,她背离了自我的独立意识,离家出走仅一夜,便踏上了“归来”之路,她的归来意味着她向男权社会的妥协和退让,沦为男人的“他者”,并从此将自己束缚在男权社会的牢笼中,终此一生。

一、勇闯公共领域的女主人

长期以来,无论是传统的封建道德观念还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都在生物学意义上强调男女天生性别特征和能力的不同,而这也决定他们要扮演不同的社会、家庭角色。男人属于公共领域,适宜研究难解的学问,处理公共事务,而女人的主要责任限于私人领域,当好母亲和妻子,照顾家庭,更重要是作为性的角色成为家庭内部的被奴役者。

19世纪的英国,进化论的广泛传播虽然动摇了人类由上帝而造的起源说,但是并未对长期以来基于男女性别特征不同来制定各种规范标准的思维模式产生较大的冲击,对男性的屈从和顺服仍是女性的美德,并且女性还应该心甘情愿地接受,但是芭思希芭却是敢公然与男性对抗,否定男性权威的叛逆者。在与男性面对面的情况下,她根据自己内心的诉求反抗被视为附庸者的社会身份,质疑或僭越传统的性别秩序,并勇于用行动去追求理想中的爱情。这种希望摆脱附庸身份的呼声实际上是女性独立自主意识的一种觉醒,她所表现出来的倔强、执着也让男人们不知所措,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男人的锐气。

芭思希芭具有明显的自我意识,敢说敢做,自信果断。刚开始时,虽然她还是寄人篱下的姑娘,但是面对经济宽裕的小农场主伽百列求婚时,她却果断地拒绝这段被世人认为很划算的婚姻,声称“虽说也许有哪一天,会有人把我娶走,可我就是不愿意让人这样想,好像我是男人的财产似的”,[2]30当伽百列向她描述二人婚后一起演奏,生许多儿子等生活场景时,芭思希芭仍不同意,“要是我能做个新娘而不要丈夫时,我不会在意做新娘的。可是女人又不能那样独自出风头,所以我不愿结婚”。[2]32当时,芭思希芭是个孤儿,寄人篱下,没有经济收入。但她的言行表明她对传统贤妻良母性别角色的抵制态度,不愿在丈夫的阴影下以附属者的身份存在,希望用自己的独立意志生活。这种对女性自我主体性的追求虽然处于萌芽状态,但与传统婚姻生活中妻子的身份是以丈夫存在为前提的身份认同是相悖的。需要注意的是,她拒绝的一个理由是自己所受的教育比伽百列多,这种身份地位的自我指认实际上暗示着她对自己目前生存状况的不满,她有能力争取到更大的生活空间。

刚成为威瑟伯里农场主时,芭思希芭就用自信的言行向男人和社会证明,虽然自己是一个女人,尤其是未婚女子,但却有尽力管理一个大农场的决心和意志,“管家因为偷东西给解雇了,我决定不再雇什么管家,靠我自己的头脑和双手来照管一切事务”,[2]80“你们听好了,你们现在有了一位女主人,而不是男主人。我现在还不清楚我在经营农场方面有多大的能耐或本事,不过我会尽我的力量去做的。如果你们为我好好干,我也会对你们好。谁都别以为我是个女人,所以就分不清好坏”。[2]86在承认自己是一个女人时,也同时意味着芭思希芭对某种劣势地位的认可,意味着她缺少佣工对一个男主人应该有的尊重和顺从,但是在当女性身份与“主人”这一阶级地位相结合时,也意味着她至少对自己管辖下的男人拥有某种权威,她这个申明更是一份强调自己要“僭越”男人领地的宣言。

第一次去卡斯特桥谷物集市亮相交易,她与男人们做生意时勇敢地道的举止也在这群男人中间引起轰动。这不仅仅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在市场上交易的女性,更是由于她的自信勇敢是对一直统领经济领域的男性的公然挑战。叙述者写道,“在这柔软的身体中,隐藏着一种惊人的,可以使女性做出伟大业绩的潜力,而且她敢于把这种潜力发挥出来”,“在讨价还价时,她总是像一个真正的买卖人那样,坚持自己的出价,而对别人的出价则以女人的习惯尽可能往低处压”,[2]94虽然她要亲自管农场、到市场与男人做生意的行为受到一些男性的质疑,但叙述者评价道,“芭思希芭这个礼拜六在这个场所首次亮相,对她自己来说也许只是以做买卖的农场主的身份出现,可对作为姑娘的她,却无疑是一次了不起的事件”。[2]95为何是“了不起”?那就是她大胆自信地跨入了社会公共领域。在传统观念中,经济活动属于公共领域,一般是由男人主宰,女人是无权插足的,更别提以平等的地位与男人们面对面讨价还价了。在小说中,叙述者描写主要还是传统劳作方式下的农村集贸市场,这个比工业革命时代更注重女性“安守本分”的时期,芭思希芭在集市以农场主身份的抛头露面是对传统思想对女性身份规约的一种冲击。她的行为也意味着她从承担价值客体的身份向能够分享男性权威,并获得参与创造的身份转换的可能。

文本中,叙述者用形容十分骁勇好战的亚马孙女子来描绘芭思希芭,其贴身女仆也评价她“太有女强人的味道了,有时候不由得让人要这么想,……要是稍微有一点你这样的缺点,我也就满足了。对一个可怜的女孩子来说,这是她在这个乱世上最有力的保护呢!”[2]212这个女仆的话,虽然没有在文中继续展开,但是向我们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女人坚强勇敢在当时被认为是“缺点”,这种被社会公认的缺点能保护女性,缺点又怎能保护自己呢?这个看似悖论的说法实际上表明在男权社会中,女性是以软弱服从为优点的,但这种所谓的“优点”却让女性更容易受到伤害,因为男人利用这种对女性特征的社会认可来任意支配统治女性,而坚强勇敢的“缺点”却可以使女性在一定程度上敢于对男性说出“不”,忠于自己的意志,免于受到对方的困扰甚至伤害。芭思希芭也正是拥有这种“缺点”,才能让她本能中的自主意识得到外现,更给自己的才能提供一个广阔的舞台,当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农场主以成熟商人的姿态自信从容地在男人的“地盘”上游刃有余时,那些关于女人无知胆小,只能围绕丈夫孩子转之类的社会“声音”就显得十分微弱无力。

从文本看,芭思希芭本能反抗男性权威,她不愿成为男人的财产和奴隶,要保留自己作为一个人所具有的权利。而经济上的强势更是增加了她抵抗男性权威的自信。“我们不应忘记的是,经济上的独立被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看成了对男性权威的直接威胁”,[2]130维多利亚时代单身女人虽然不享有任何公民权,但是还可以拥有财产,只是成婚时才丧失。芭思希芭在寄人篱下时没有接受伽百列的求婚,成为农场主后更是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在经营上的精明,经济上的独立自主给予她更大的权利和可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赋予女性敢于反抗的自信,也增加了对付反抗路上种种困难的勇气。

二、“离家——归来”的妻子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指出:“公共舆论中真理和无穷错误直接混杂在一起,所以决不能把它们任何一个看做的确认真的东西”。[3]334但是,“从广义上说,它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机制,每个人都不可能摆脱无形的舆论环境的包围与制约,从这个角度研究舆论,它就是一种对个人或群体具有很大制约力的社会精神力量”。[4]47

美国社会学家罗斯在《社会控制》一书中就社会舆论对个体的强制作用作了三方而的分析:首先是“意见制裁”,有教养的人会可能尽量设法避免,其次是“交往制裁”,作为舆论对象的冒犯者便失去外界的朋友和习惯了的社会关怀,面对冷淡、回避甚至辱骂。最后是“暴力制裁”,即实际存在的肉体制裁。[5]68

十九世纪中期的英国,已经完成了工业革命,随着现代交通工具的出现和现代传播工具的采用,一种传播迅速广泛、现实性和控制力极强的“社会舆论”应运而生。文本中,我们发现,芭思希芭特别在意身边人对她举手投足及其感情生活的议论。比如,在与波德伍德的交往中,波德伍德有两次向她求婚,每次求婚之后,她都问身边的人,村庄的人们是如何议论的,“昨天我同波德伍德先生到莎草丛那边去的时候,这儿的人有没有说什么?”[2]137“我一见他们脸上的样子就想到这点了!唉,根本没这回事。这简直荒唐透顶,我要你去纠正他们的想法。我来就是为了这个。”[2]138她从伽百列那里打听舆论倾向,并要求对方去改变周边舆论。

芭思希芭的感情之路上有三个男人:伽百列、波德伍德、特洛伊,她选择了年轻英俊、具有良好身世背景、接受过较好教育、懂得赞美自己并大胆表白的特洛伊。可是,她与特洛伊的婚姻并不幸福,短暂而痛苦。其实,小说从一开始就预示着她与特洛伊的婚姻暗含着不幸。全知叙述者在告知农场人们和读者婚讯之前,就用一个隐喻暗示这段急促之下缔结的婚姻是不幸的,“钥匙断可是个吓人的凶兆”。婚后的芭思希芭对丈夫的小小不满来自于丈夫的挥霍和对农场事情的不关心,但这并没有让她对婚姻灰心,她仍旧自信自己的美貌可以继续抓住丈夫的心,但致命的打击还是不期而至。她偶然发现特洛伊的表后盖中所放的黄头发并不是自己的,而是另一个女人的。特洛伊不顾芭思希芭的百般乞求,抛下痛苦中的她去找另一个女人,这让她突然跌落进不幸的谷底,“她来回冲击着,抗争着,像一头关在笼子里的金钱豹”,[2]293描写的触角由此深入她的内心深处,从小无父母庇护的芭思希芭从未对结婚有过一丝好感,认为抛弃少女生活的单纯,而走进无所谓的结婚生活,在其中扮演低声下气的角色,简直是“自我糟蹋”,并后悔向这种愚蠢的举动低头。然而,大错已酿,后悔已晚。

发现特洛伊所藏的头发就是范妮的后,芭思希芭有了逃出当时的境地,一死了之的念头,而活下去却要经受无可估量的耻辱。内心发展到这一步,“离家”意识也日益加强。看到丈夫亲吻棺材中的范妮,指责她诱惑自己,芭思希芭适通过祈祷才平息的内心再次动荡,高傲自信的她无法忍受特洛伊的羞辱,终于夺门而逃,在性别现实困境的日益逼压下,她选择了出走,离开令人失望的丈夫,离开让人压抑的婚姻。从表面上看,芭思希芭“离家”了,但从深层次上看,却是不彻底的,因为她茫然困惑,并不知道走向哪里,为什么走,只是在树林里躲了一夜。可以说这种“离家”只是在对丈夫和婚姻极其失望和愤怒的一时冲动之下的无奈之举,其内心并不明确希望以此举来改变什么,或者削减自己的痛苦,或者与过去的自己决裂,她的自我意识并不强烈,所以她不会走远。

文本中,我们发现,在女仆找到她后,芭思希芭连续三次问范妮的尸体被运走没有,第一次时,她表示自己“也许永远也不进那扇门了”,第二次她的语气开始缓和,表示再在林中走一会儿,而且只想着范妮离开这一件事,第三次得知范妮尸体正离开时,她彻底改变了之前不回家的打算,“不要脸的女人才从丈夫身边逃走。丈夫虐待你,你宁可死在他家里,也不能为了逃命跑到别人家去。”[2]326芭思希芭的理由是,妻子离家出走会让大家觉得讨厌,自己也有沉重的负担,让大伙常挂在嘴上说三道四,逃出去受的苦更厉害。她选择了回家。可以说,这种“归来”不仅是身体上的屈服,更是内心的妥协。那个曾经挑战男性权威、大胆自信的芭思希芭不在了,她演变成既成性别秩序中的认可者和执行者。

在文本中,叙述者并没有具体描写出芭思希芭内心这么快就转变想法的原因,但是从芭思希芭不断变化的言语可以推测,她把死去的范妮当作自己婚姻的威胁,以为她的离开至少可以让她“体面”地回到属于自己的家中。美国社会学家罗斯指出,“一个人关于他自己和他的行为的看法,极大地受到公众意向的影响,而他的看法同所有判断一样,却不完全是建立在感官的感觉之上的……粗俗而生命力强的人可能不在乎社会污名,有教养的人则可能尽量设法避免邻居在其他时间和范围的评价中对自己的轻蔑。对大多数人来说,社会的谴责和赞许就是生活的主宰”。[5]69因为自己受过一些教育,又是具有农场主的身份,漂亮的芭思希芭比其他人更重视自己的名声,更想体面地在当地生活,同时也更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和议论。她“离去”的步伐并不坚定,而“归来”的决心却是十分坚定的。原因何在?在当时社会,女人离家出走是一件不体面的事情,而这主要是社会舆论会让离家在外的妇女承受无形的精神压力,这就是“意见制裁”。

卢梭认为“所谓舆论,就是社会成员不自觉的道德状态”,李普曼指出“舆论基本上就是对一些事实从道德上加以解释和经过整理的一种看法”,[4]62在工业革命前期的威塞克斯,大众传播媒介相对落后,信息交流也非常有限,正如未来学家托夫勒所言,“在一个没有报纸、广播和电视的世界里,讯息到达受众的唯一途径是人群,实际上,人群是第一种大众媒介”。[4]64纵观全文,芭思希芭及其感情生活一直是这个威瑟伯里村庄人们议论的话题。当时,婚后的女人应该安守本分,呆在家中,伺候丈夫。如果离家出走,不仅自己无处落脚,也会成为众人指点议论的对象,而这对于骄傲自信、重视名誉、在意舆论的芭思希芭而言更是难以接受,所以尽管她深知自己已经落入一个“孤单幽深的洞穴”中,处在进退两难的可怕境地中,但是还是选择保守的做法,回到让人窒息和痛苦的家中,去接受丈夫的侮辱与伤害。而且在十九世纪末,如果妻子不肯回夫家,她可能被投进监狱,丈夫也可以因此把她关起来,所以,很多妇女虽遭受丈夫的虐待却只能忍气吞声,不能弃家不顾,否则可能招致牢狱之灾。

三、被驯服的笼中人

弗洛伊德曾在《超越快乐原则》(1920年)中把自己孙子所玩游戏表述为一个“离开—归来”的案例,并解释为幼儿对不在自己身边的母亲象征性的支配。而英国的文化批评家伊格尔顿认为,“这种‘离开—归来’模式是一种叙事的基本方式,表示一件事物失而复得。也就是说,即使最复杂的故事也可以作为这一模式的变体来读,用一种标准的叙事语言来说就是,原来的安排被打乱了而最终得到了恢复”。[6]203

我们从文本整体来看,会发现在芭思希芭和伽百列的爱情婚姻上存在一个“离开——归来”叙事模式。芭思希芭本着不爱对方的态度,一开始就果断地拒绝了求爱,但是在文末,又峰回路转地嫁给了对方,而且是骄傲而富有的芭思希芭主动去恳求对方娶自己。其实,这种另一个版本的《驯悍记》。而这在小说开头就已经有所暗示,“我需要有人来把我驯一驯;我太不服人管了;而你,却永远也驯服不了我”。[2]33在接下来的故事里,伽百列通过救火、救麦堆、挽救病中的羊群等事件让芭思希芭日益感到自己再也离不开他了,从之前当女主人时的高高在上演变成仆人般的顺从乖巧,主仆关系一再颠倒,就连结婚当日的头发都按照伽百列的要求,梳成他们几年前初见时的发型。伽百列成功地“驯服”了她,并且让她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这种驯服的后果。

女性主义学者凯特·米利特认为,“男权制统治最有效的方面是对它的女性臣民所实施的经济上的控制。在传统的男权制下,妇女是没有法律地位的非‘法人’;由于她们不可能以自身的名义占有或取得财富,她们也不被允许在经济上有切实的地位。……一般说来,在男权制下,妇女的地位永远与她们在经济上的依赖性密切相关”。[7]60维多利亚时代单身女人除了拥有财产之外,不享有任何公民权,而成婚时妇女进入“法律上的死亡”,几乎丧失所有的人权。在19世纪前半期英国的家庭婚姻关系中,妻子从属于丈夫,已婚妇女仍旧如同罪犯、未成年人一样被剥夺所有的公民权。“妻子在劳动、服务和作为‘有夫之妇’所获得的一切,都成了男人的合法财产”,“通过结婚,丈夫和妻子在法律上就成了一个人:即一进入婚姻,这位女人的存在,或她在法律上的存在,立即就被中止了,或至少已被合并和强化进她丈夫的存在中去了”。[7]99可以说,已婚妇女在经济上的附属地位,在法律上所遭受的“儿童”式对待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她们的话语权,使她们在社会和家庭中失去了表达自身权利和要求的可能,也使其很难真正按照自己的思想生活。本来婚前芭思希芭接管农场就已经让当地的农民说三道四了,婚后她改了姓氏,财产也归丈夫特洛伊所有了,“妻子在劳动、服务和作为‘有夫之妇’所获得的一切,都成了男人的合法财产”,但特洛伊却失踪了,这就预示着她将陷入一无所有的贫困危机中。

从这段伽百列对芭思希芭的“驯悍”经历看,独立大胆、骄傲自信的芭思希芭在经历了一系列感情磨难和婚姻痛苦之后,回到了女人应该安守的身份地位,这种“归来”从情节结构上看似乎是增加了戏剧性,但是从女性的生存境遇来看,却暗示一种进退两难的困境。如果芭思希芭不嫁给伽百列,尚未从痛苦中走出的她难以像以前那样用足够的精力在男人的商场上打拼,而且现在自己的农场也多由伽百列打理,在经济上,她只能依靠伽百列才行。如果她嫁给他,不仅农场得到了最好的保障,感情也能暂时有个寄托。所以说,对伽百列要娶她的流言,她的反应是“真是太荒唐——太早了”,这个转变意味着她是在权衡利弊后的理性选择,并非完全发自内心地接受再次结婚。对喜欢大团圆的维多利亚时代读者而言,这也是她最好的选择。但是,再次踏入婚姻的选择却暗示她将再次沦为婚姻的囚徒。在文末,叙述者借村民之口暗示,芭思希芭嫁给伽百列之后,并非就此步入幸福美满的婚后生活,可能将面临其他的痛苦与不幸。正如哈代研究专家Penny Boumelha所言,文中“每一次表现芭思希芭勇敢独立精神之后,就用不幸的经历来强调她所遭受的‘驯服’,她被伽百列驯服之后,不仅是一种成长,更是一种失去”,[8]33这就指出,从维多利亚时代的读者期望看,芭思希芭终于成为称心如意的听话妻子,可是对其自身而言,经过“被驯”的经历,她从此也将失去自我,沦为丈夫的附庸。

无论是芭丝希芭与特洛伊之间的“离家—归来”,还是与伽百列之间的“离开—归来”,都揭示出婚后女性的生存困境:在男权制社会中,男性控制着经济、道德、婚姻和社会舆论的话语权,女性永远是被动的他者,事业上女性终究无法与男性抗衡;婚姻中,女性即使遭受屈辱也只能默默忍受,因为离家出走将面临更多的流言蜚语和社会制裁,“归来”似乎成为相对安全的选择,即使深知那里已经没有了爱与关怀。[9]通过分析芭思希芭这一形象,我们可以加深对女性生存困境的了解,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在现代社会,虽然政治相对通达,舆论相对公正理性,法律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女性权益,可是女性要想在公共领域获得和男性一样平等的发展机会,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女性也应始终坚持自我独立意识,奋发进取,为赢得与男性同样广阔的事业空间而不懈努力。

[1]Morgan, Rosemarie. Women and Sexuality in the Novels of Thomas Hardy, London: Routledge,1991.

[2][英]托马斯·哈代.远离尘嚣[M].张冲,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

[3][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4]陈力丹.舆论学[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

[5][美]E.A.罗斯.社会控制[M].秦志勇,毛永政,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6][英]特雷·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M].伍晓明,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

[7][美]凯特·米利特.性的政治[M].钟良明,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8]Boumelha, Penny. Thomas Hardy and Women:Sexual Ideology and Narrative Form, Madison, Wis.: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85.

[9]李雪梅.血的洗礼:论哈代的小说《远离尘嚣》中巴丝谢芭的顿悟[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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