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拱鑫
(新疆师范大学文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4)
“羁縻州府”是唐王朝于周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军事、行政地方机构。它的设立既促进了各民族间的和睦团结及经济文化文流,又为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发展开创了新的局面。对于这个特殊的“羁縻府州”,学界开展了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目前看来,在唐朝羁縻府州初始的时间上,还存在歧见。笔者拟就已见资料对此略陈浅见,意在抛砖引玉,以求其是。
唐朝建国之初,边疆民族问题虽然十分严重,但那时统治者忙于在中原地区恢复统治秩序和从事政权建设,无暇顾及这一问题。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后,随着政权的巩固、社会秩序的稳定,经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便开始着手解决边疆民族问题。当时对中原政权和人民安全威胁最大的是盘踞在北部的东突厥,唐初统治者为了巩固边地和争取外援的目标,基本上臣属于东突厥,对东突厥一直妥协退让。因此,解决民族问题首先先要解决唐朝和东突厥的问题。李世民于贞观三年(公元629年)曾对侍臣们说:“往者,国家草创,太上皇以百姓之故,称臣于突厥,未尝不痛心疾首,志灭匈奴”[1]。贞观四年,唐征讨东突厥,大首领可汗被俘,东突厥汗国土崩瓦解,突厥汗国降附唐朝的有十余万。如何处置突厥降众,在朝廷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主要意见有三:一是大多数朝臣主张“宜悉徙之河南兖、豫之间,分其种落,散居州县,教之耕织,可以化胡虏为农民,永空塞北之地”[2];二是魏征、颜师古等人提议“请皆置之河北。分立酋长,领其部落”[3];三是温彦博建议“置降匈奴于塞下,全其部落,顺其土俗,以实空虚之地”[4]。最后,太宗听从温彦博的建议,“欲朔方之地,自幽州至灵州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又分颉利之地六州,左置定襄都督府,右置云中都督府,以统其众”[5]。除《旧唐书》外,这条史料在《新唐书》、《资治通鉴》、《唐会要》、《贞观政要》等史籍中均见记载。因此,许多学者认为唐朝羁縻府州始建于唐太宗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如有的文章中写道:“唐朝羁縻府州制度初始于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唐太宗平定东突厥之后”[6]。但是,结合前人的研究及现有文献资料记载,笔者认为唐朝羁縻府州初始于唐太宗贞观四年的说法有可商榷之处,唐朝羁縻府州应初始于唐高祖武德年间。
首先,我们先来考查一下唐朝的羁縻府州制度。如何理解“羁縻”?何谓羁縻府州?“羁縻”,从字面意义上解释,“羁,马络头也;縻,牛韁也。《汉官仪》云:‘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7]这个解释有笼络、束缚四夷之意,更通俗的说,就是“以夷制夷”。从秦汉时代起,诸王朝逐步采取了以“羁縻”方式对少数民族进行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这种“羁縻之治”上至秦汉以来的边州制度,下至明清的土司制度。一方面,封建中央王朝将少数民族首领作为自己统治少数民族的代表,通过他们来管理少数民族;另一方面,封建王朝又允许少数民族沿袭其传统的经济、政治、行政管理运行模式,保留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并在维护、服从、认同皇权一统的前提下,自主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从而满足了封建王朝中央和少数民族地方上层双方的现实要求。唐初统治者对历史上传统的“羁縻之治”有着深刻的认识,如唐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李渊颁布诏书:“画野分疆,山川艰其内外;遐荒绝域,刑政殊于函夏。是以昔王御宇,怀柔远人,义在羁縻,无取臣属。朕祗应宝图,抚临四极,悦近来远,追革前弊,要荒蕃服,宜与和亲。”[8]这个诏书表明,李渊顺应其周边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方式及社会发展形态而制定了“怀柔远人,义在羁縻”的民族政策,作为处理唐王朝和周边少数民族关系的准则,而“羁縻府州”正是这一民族政策的外在表现形式。
羁縻府州制度是指以对少数民族地区,以建立府州这一行政建制的形式,并由少数民族自己的酋领来实行统治,由朝廷对酋领册封“都督”、“刺史”等职官称号,酋领“因俗而治”,朝廷不过问其内部事务的一种特殊的地方行政制度。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唐朝羁縻府州的设置情况。“羁縻府州”作为李唐王朝民族政策的具体措施,早在唐高祖武德年间就在西南、东北和岭南地区推行。在西南,唐高祖于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开南中,设置南宁、昆、恭等州,任命爨翫子爨宏达为昆州刺史。唐朝通过爨宏达联络控制南中诸部。武德四年,南中诸部“皆纳款,贡方物”。[9]同年置南宁州总管府。接着置南宁州都督府,册封爨宏达为都督,准其子孙世代沿袭都督之职,以加强对这一地区的控制。在东北,唐高祖于武德初年在奚族地区设置饶乐都督府,置慎州领洓沫靺鞨乌素固部落。武德二年(公元619年),以内稽部落置威州。在岭南,武德初,长真以宁越、郁林之地降,“高祖授长真钦州都督。甯宣亦遣使请降,未报而卒。以其子纯为廉州刺史,族人道明为南越州刺史。”[10]武德四年(621年),岭南冯盎以南越之众降唐,“高祖以其地为罗、春、白、崖、儋、林等八州,仍授盎上柱国、高罗总管,封吴国公,寻改封越国公。拜其子智戴为春州刺史,智或东合州刺史,徙封盎耿国公。”[11]但唐高祖武德年间只是在西南、东北及岭南诸沿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府州,而大规模地普遍设立羁縻府州则是在唐太宗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平定东突厥之后,史载:“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今录招降开置之目,以见其盛。其后或臣或叛,经制不一,不能详见。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隶关内道者,为府二十九,州九十。突厥之别部及奚、契丹、靺鞨、降胡、高丽隶河北者,为府十四,州四十六。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之别部及龟兹、于阗、焉耆、疏勒、河西内属诸胡、西域十六国隶陇右者,为府五十一,州百九十八。羌、蛮隶剑南道,为州二百六十一。蛮隶江南道,为州五十一,隶岭南道,为州九十三。又有党项州二十四,不知其隶属。大凡府州八百五十六,号为羁縻”[12]。唐太宗平定东突厥之后,唐朝的羁縻府州已遍及西北、东南、岭南及西南,极盛之时,羁縻府州的数量达到了八百五十六个。
根据以上对唐朝羁縻府州制度和羁縻府州设置情况的分析,唐朝初年,唐高祖继往开来,对周边少数民族采取了“怀柔远人,义在羁縻”的民族政策,并首先在西南、东北及岭南设置了羁縻府州。唐太宗即位后,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政策,特别是在平定东突厥之后,设置了大量的羁縻府州,使唐朝羁縻府州的数量达到了极盛。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唐朝的羁縻府州应初始于唐高祖武德元年,而不是唐太宗贞观四年。文中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方家赐正!
[1][唐]刘肃.大唐新语,卷七[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3][4][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九三[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3.
[5]旧唐书:卷一九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5.
[6]周强.试论唐朝羁縻府州制度与唐朝行政法制的关系[J].学理论,2010,(32).
[7]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索隐[M].北京:中华书局,1997.
[8][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一七0,帝王部·来远[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
[9]新唐书,卷二二二下,南蛮下[M].北京:中华书局,1997.
[10]新唐书,卷二二二下,南蛮·南平僚传[M].北京:中华书局,1997.
[11]旧唐书,卷一0九,冯盎传[M].北京:中华书局,1997.
[12]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七下[M].北京:中华书局,1997:11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