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建共享”理念的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建设

2013-04-01 18:33钱结海
滁州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共建共享教学资源思政

钱结海

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是指高校与其他高校之间、社区单位之间、甚至个人之间,就承载思政课实践教学信息的项目,通过协议形式开展合作共建,建成的成果双方共同享用。[1]近几年来,国家和地方包括高校自身在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上,不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都已投入很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实践教学资源不足的压力。但这种压力仍旧存在、仍旧很大。因此,需要各高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拓宽渠道,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共建共享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高校采取对外合作共建共享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目的,主要是增加合作双方资源使用的总量,弥补合作双方各自资源的缺陷,减少合作双方资源建设的投入。目前不少高校基于上述原因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推动,也采取了一定形式的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活动,产生了一些成功案例。这里做进一步的探讨,以期这项工作能够取得进一步的突破。

一、高校对外合作共建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难点[2]

(一)缺少利益的交叉点,双方合作共建的动力不够

利益交叉点,是指拟合作的双方在某一项目上都能找到“赢利点”,同时“赢利”额度要高于合作带来的成本,否则合作就很难实现。在市场经济规则面前,寻求“利益交叉点”,不论是在个人之间还是在单位之间,抑或在个人与单位之间,在试图合作之前都要面临的一个问题。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在对外合作共建之前,首先遇到的问题便是要主动找到与对方单位或个人的“利益交叉点”,这一点对高校来说是个难题。因为,表面上高校作为高端人才培养的基地,拥有学科研究、技术培训、人多价廉等教育资源的优势,可以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但站在对方的角度分析,这些优势的发挥是有限的,比如把学生作为廉价的劳动力来用,实际上可能是用不上场的,学校学科优势或技术优势到了合作单位可能是不切实际的,技能培训优势的发挥也不尽人意,往往给合作部门以脱离实际的印象。一些办学水平高的高校确实有很高的研发能力和培训能力,对合作单位能起到很大的帮助,但当把学生投放到对方单位实践时却出现了效率低下的问题,两相比较一测算,“成本”大于“收益”,于是“利益交叉点”也就消失了。

(二)缺乏合作的平台,双方合作前的沟通交流不够

当然“利益交叉点”不仅需要拟合作的双方都来寻找,而且可以创造,双方可以通过创造某些项目来实现共赢。但这一前提是双方要做事前的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否则任何的“利益交叉点”都处于潜伏状态。沟通与交流,这是高校反复施教于学生的理念,但对于高校自身来说,对外的沟通与交流是个难题,因为高校惯性地像是建筑“象牙塔”似的单位,着重自我修炼较多,主动对外交流较少,给外界的印象也是如此。这时沟通交流的平台就显得非常重要。这样的平台,相对而言,高职类院校的专业课的基础较好,各类平台也较多,但思政课就要薄弱得多。最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尤其是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思政课建设工程”,做了不少工作,建立一些平台,但这些平台主要存在于高校之间,如“大手拉小手”活动。由当地政府出面建立的,高校与地方企事业单位围绕思政课建立的沟通交流平台则不多见。究其原因,除了高校自身的原因,地方政府部门或一些公益部门对此缺乏动力也是重要原因。

(三)简约式合作导致权益职责不清,双方合作的持续力不够

事实上,也有很多高校对外建立了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建设的合作关系,协议也签订了。但可惜的是,协议双方在生效后都没有认真对待。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对方认为这是一般的社会责任,不必太认真,甚至是考虑双方单位负责人的面子才开展的合作关系,履行一次就好。这些可能的事由,导致了双方签订的协议存在着内容表述不精确,双方的责权利不明确,违约的责任缺乏补偿规定等简约式的问题。协议关键部分的合作内容,由于挖掘不深、项目不丰富,“利益交叉点”不多,对方考虑“赢利”额度不大,所以又导致这类协议似乎是年年都签,但年年实施动作不大、效果不明显,有的协议甚至流于形式。这类简约式的合作,不是利益共赢维系的深度合作,没有明确的责权利的约定,是不可持续的。

二、对外合作建设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相对优势

(一)当前高校已积累了一定的对外合作经验和能力

高职院校由于其人才培养的定位在于培养经济社会需要的一线高技能型、服务型、应用性人才,在落实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强调以能力为本位,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一个子系统,思政课教学特别强调理论联系实际,高度重视实践育人的作用,注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力。也就是说,在主观上高校具有强烈的对外合作愿望,表现得“身段较低”,非常愿意通过对外合作,来发掘教育资源“为我所用”;客观上,经过多年的实践,高校已积累了一定的对外合作经验和能力,只要协议明晰,运作得当,对外合作就有可能。

(二)可借用专业合作平台开发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

尽管高校的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相对于专业教学资源的建设提上日程要迟,但只要全校一盘棋,统筹好实践育人的大体系,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相当一部分可以从已有的专业建设合作平台中获取,思政课也应当将专业教学资源一定程度地转化为自身实践教学资源的一部分。所谓的“全校一盘棋”,是指学校只要把学生作为完整的职业人来系统培养,那么在对外开展合作时,就应在考虑到专业实习实训问题的同时,充分考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形成“同类资源统筹使用”的好局面。之所以认为思政课“也应当把专业教学资源一定程度地转化为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一部分”,是因为大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往往缺少思政教育,特别是结合实习实训单位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量的事实表明,企业非常希望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在实习期间能很快得到提高。因此,高校在进行校企合作谈判过程中,应积极拓展思路,在协议中嵌入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容,从而为思政课实践教学在企业的实施铺平道路。

三、对外合作建设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原则[3]

(一)稳定性原则

所谓的稳定性,就是高校与合作方至少要保持一个人才培养周期的合作时间,这样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安排才能与大学生培养的全过程配套起来,也有利于大规模的实践教学活动在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之间进行轮转。强调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合作建设的稳定性,对于高校极为关键,这关系到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秩序和质量。某种意义上,这也是降低思政课实践教学成本的重要原则。要保证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双方要找到“利益交叉点”,要通过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明确共建共享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利益交叉点”有了,权益问题解决好了,双方的合作才会持续,才会有保证。那些因为情面达成的简约式协议,是不足以使合作持久的。上级硬性安排,也难以保证可持续,有的硬性安排还可能导致扰民问题,如:硬性安排到福利院开展所谓的“慰问”活动。

(二)区域性原则

高校对外合作共建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目的主要不是为了“占有”而是为了“使用”,而且是为了便捷地使用。所以开展共建工作要切合实际、满足需要、节省共建成本。应立足地方,结合区域实际、社区实际、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来开展,其中结合区域实际是把合作的对象相对地限定在学校所在区域内,一般是指某个地市管辖的区域,这样合作起来距离较近,同时通过中间机构介绍方便,“熟人熟路”;结合社区实际,是指要结合高校周边社区的具体情况来开展,一是方便师生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二来是能充分了解社区有关单位和居民的需要。

(三)创造性原则

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题材要求是广泛的,合理选择教学题材,优化相关资源的组合,是落实实践教学设计的前提。问题是,高校周边不一定都具备现成的合作对象和共建的项目。这就需要创造性开展工作,拓宽合作思路,开发合作项目。类似于校企合作开发的横向课题,合作开发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建设项目需要双方结合各自的实际,通过搭配项目建设的各类条件来寻找合作的空间,比如有的企业需要深入了解自己企业的社会认可度,这便具有了双方合作开发实施社会调查项目的可能,因为这类项目完全可以在思政课教师的指导下,培训学生来开展,企业所要提供的是资金和有关素材。

四、合作共建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形式与内容

(一)合作共建的形式

高校对外合作建设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从合作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即“校际合作型”“校社合作型”。其中校际合作,可以是高校之间的合作,也可以是高校与基础教育学校的合作。在合作的方式上,可以采取资源交换方式,即双方以优势资源进行互换或互租;可以是共同编制新项目,共建共享项目建设成果;也可以就第三方进行合作,三方共建共享。校社合作,是指因地制宜,就近与周边社区开展合作共建,合作的对象可以是社区管理机构、民间团体、爱国主义教育单位、文化宣传单位等等,也可以与社区的个人开展合作。[4]

(二)合作建设的内容

在合作的内容上,包括主体资源的建设、客体资源的建设、介体资源的建设和环体资源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其中介体资源是校际合作的重点。主体资源主要是师资力量;介体资源则要丰富得多,如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案例、实践教学信息(前沿理论、方法、模式等)、实践教学活动(社会活动)等等;客体资源是指接受思政教育的大学生。大学生及其家庭作为一种力量,可以广泛地参与到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组织工作中来,同时大学生及其家庭所拥有的独特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经历,本身就是很重要的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题材。同城高校对这类资源的合作建设,主要是挖掘典型,共建平台,在校级之间开展以这些大学生为主角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环体资源共建主要是指同城高校之间通过合作研究、设定合作共建实验区,设法营造有利于提高思政课实践教学成效的校园环境、家庭环境、社区环境、同辈群体环境。

(三)合作共建的策略

不论是校际合作还是校社合作,都应坚持优势互补的原则,提高双方合作的意愿;都应坚持多种形式开展的原则,以拓宽合作的空间;都应坚持各有侧重的原则,以优化和组合好本单位的资源。在与学校合作的侧重点上,与其他高校之间的合作应争取对方的实践教学研发资源和师资力量,应尽量避免双方重复建设大型的实践教学资源建设项目;与基础教育学校的合作,要积极发挥高校的资源优势给予对方必要的帮助,同时借用它们的优势资源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如开展义务支教活动。与社区有关单位、个人的合作,要因地制宜,就近开展,以合作建设介体资源为主。

(四)合作共建的机制

主要是合作双方围绕合作项目建立起来的管理机制、协调机制、投入机制、考核机制等。管理机制是要双方组建实践教学资源管理队伍,实行管理责任制,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协调机制是要双方通过会议研究、定期通报建设信息等方式,解决好合作过程出现的相互干扰或需要配套的措施;投入机制,主要是双方要明确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中各自负担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通报任务等;验收与考核机制是对实践教学资源建设的成果按照既定标准进行专业评估,对建设机构和个人的业绩进行考核,并酌情予以精神的物质的奖励。

五、结束语

教学资源建设,是教学工作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常做常新的工作。因为,教学本身是发展的,资源的存在状态是发展的。当然,我们的工作并不是要一味地去追求教学资源的拥有量,更不可能用大量的精力来做这件事。事实上,不能“为我所用”的资源,即使是存有海量也不能转化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资源具有数量上的“无限性”和可用的“有限性”的矛盾。这是因为思政课教学资源在任意时间、地点和领域都存在,这是海量的、无限的,但由于这些资源相对于高校来说,相对于思政课教师来说,大多又是分散的、隶他的,是没有与实践教学活动结合起来的资源,所以又是有限的。[5]正因如此,基于“共建共享”理念建设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目的,旨在促进同城高校之间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使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在“无限”中择优发展“有限”,用以缓解当前思政课实践教学在资源上的“瓶颈”问题,用以保障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1] 王秀阁.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之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07(20):39-40.

[2] 卢 诚.高校思政新课程实践性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7(9):150-152.

[3] 汪 洪,叶 芃,舒先林.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整合利用的原则[J].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08(6):35-38.

[4] 吴太胜.地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开发模式探索[J].继续教育研究,2008(2):99-101.

[5] 何景春,叶 芃,夏 兵.再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的分散、闲置、浪费等问题[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9(2):1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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