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江,陈蓉,张晟煜
(长沙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1)
自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家列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作为“两型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使其体系化成为必然要求,同时,也为日益严峻的能源、资源及环境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本文拟从“两型”产业体系的内涵入手,探讨长株潭“两型”产业体系构建的必要性,国际经验及构建思路。
所谓“两型”产业是一个多层面产业,其既强调产业的集约性又强调环保性,要求产业发展以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相互协调为目标,淘汰、改造高能耗、高污染、高成本产业,改良、优化传统单一性资源集约或环境友好产业,集中优势发展以高新技术为基础,耗能低、环保性好、附加值高的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1]
就“两型”产业范畴而言,可划分为以下几个层面:内核中心层属于资源节约且对环境改善有帮助的黄金型“两型”产业,如绿色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生物技术产业、及以现代金融、保险、信息科学、生态旅游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等;中间夹心层属于对资源消耗、生态环境破坏强度不足以改变自然生态系统的循环周期的优质型“两型”产业,如污染低、能耗少的轻工业、以绿色农产品的深加工为主体的生态养殖业、生态种植业及绿色餐饮服务产业等;外部中坚层属于高耗能、对环境污染有影响,但通过排污处理、循环利用后可达到环境标准要求的改良型“两型”产业,如通过“两型”改良、优化后的传统大型冶炼、化工、造纸等加工制造业、绿色灌溉业及畜牧养殖业等;外围衍生层是对资源消耗量比较大、且对环境有相对大破坏的外延型“两型”产业,其一般适合在“两型”产业外围地区适当发展,如对环境有污染的生物医药、有毒有害的化工产业、及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废气的处理产业等。[2]
就多层面“两型”产业内涵及范畴来看,如何实现“两型”产业多层面内涵的协调发展,如何实现“两型”产业各范畴有秩序、有层次地阶梯式发展,均需要一个系统化的产业体系来规范。
目前,基于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角度来考虑的相关领域还有循环经济、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型产业等。通过分析“两型”产业与这些领域的联系,可以进一步理解构建“两型”产业体系的重要意义。
1.循环经济与“两型”产业的关系
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发展目标的循环经济是“两型”产业的重要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是将传统的“资源-产品-废物”单向发展模式,优化成“资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双向发展模式,是以生态系统自净能力与恢复系统为上限,综合考量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多项指标,满足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和谐发展模式。故循环经济基本属于“两型”产业,但“两型”产业并不都是循环的,如外延型“两型”产业不属于循环经济但仍属“两型”产业范畴。
2.新型工业化与两型产业的关系
新型工业化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运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反哺信息化的方式,开辟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资源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其根本要求与“两型”产业根本要求基本一致,且“两型”工业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源动力。要新型工业化,就必须将工业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压制在可控范围,最优化利用资源、能源,引导产业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道路。此外,新型工业化强调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结合,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优势产业进行改造升级;努力孵化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现代科技创新体系;倡导产业集聚与产业链延展,增加产业链的附加值,要求加快现代服务业服务于新型工业化的步伐,为新型工业化的迅速壮大创造条件。总得来说,新型工业化是“两型”工业的深化与具体,而“两型”产业除了对工业做出要求,对农业、服务业等也做出了“两型”要求,是对新型工业化的外延与扩大。
3.两型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系
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知识技术密集、资源能源消耗低、成长潜力巨大、综合效益好等特点,其主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产业、生物技术、高端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相结合的现代化新型产业,是现代产业的高端产业。
就战略性新兴产业基本内涵可知,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明显,如科技含量高、资源能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是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是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的主要手段,故其既符合以节能环保为目标的循环经济发展方向,又符合“两型”产业的本质要求,是“两型”产业中的王牌产业、优势产业,但还有很大一部分“两型”产业因产业性质受限无法达到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
如何从整体高度协调“两型”产业与循环经济、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型产业等产业间发展关系,如何最优化配置相关领域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环境及基础设施等,如何在各领域经济产业得到长足发展的基础上凸显各产业的比较优势与核心价值,均需要一个标准化的“两型”产业体系来均衡。
1.基于全球产业发展趋势的“两型”产业外需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纷纷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而扩张性政策尚未使危机所造成的阴霾完全消褪,欧洲债务危机、中东政局动荡又接踵而至,将各国经济复苏进度大大延迟。受各国不同程度扩张性政策的影响,自2008年以后,全球以铁矿石、石油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全球贸易交易额却不断萎缩,大大压缩了“三低”(技术含量低、单价低、附加值低)传统产业的利润空间。另外,随着全球产业链、全球价值链的深化调整,“三低”传统产业的市场空间也日趋萎缩,而以高新科技、信息技术、新能源为基础的新兴产业展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2009年起,各国扩大产业结构调整范围,试图通过产业体系优化,发展方式转型,从技术创新、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寻求新的经济刺激点。2009年起,先后在发达国家掀起了一股股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热潮。此外,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还提出了以重振制造业为核心的“再工业化”、“智慧地球”等新战略,试图在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传感网络等新兴领域抢占未来新型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面对新的全球产业发展局势与发达国家再制造回归实业背景,中国在全球贸易中占大额的“三低”传统产业利润空间、市场空间势必受到挤压,单靠拼资源能源、环境、劳动力的产业发展模式无法为继,而中国承接高附加值制造业转型高端制造业的难度也相应增大。中国发展“两型”产业是应对全球产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选择,而“两型”产业体系是“两型”产业发展的前提。
2.基于中国能源、资源及环境现状的“两型”产业内需
首先,中国国内能源消耗总量大。自2002年起,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量开始高于美国,且2011年同比增长11%。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能源消耗总量为34.8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7%,其中煤炭、原油、电力、天然气消耗量分别同比增长9.7%、2.7%、11.7%、12%。
其次,中国能源、资源转化效率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生产的GDP占世界的9.5%,但消耗了世界46%的煤(2011年同比增长7%)、10.64%的石油。2011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的平均能耗下降幅度只有2.01%,中国电力、钢铁、建材等六大高能耗产业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的能源消耗不降反升,与4.5%的节能目标相差甚远。中国矿产品消耗强度也高于发达国家,每万元GDP消耗的钢材、铜、铝、铅、锌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平的5.6、4.8、4.9、4.9和4.4倍;中国单位 GDP能耗是世界平均单位GDP能耗的3.28倍、日本的7.2倍、德国的5.62倍、美国的3.52倍、印度的1.18倍。
再次,中国能源对外依存度大,中国对铁矿石、石油、天然气的进口依赖性也非常高,且需要大量进口。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前5个月,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达55.2%,首次超越最大原油依赖国——美国(53.5%),成为对外原油依存度最高的国家。另外,据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和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的最近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原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达56.5%、20%,并预计2012年中国原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将升至58%、30%。
最后,环境问题亟待改善。2010年,美国非盈利组织布莱克史密斯研究所公布的世界10大最污染城市,山西临汾、安徽田营上榜;前3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贵州万山、浙江花溪、甘肃兰州和新疆乌鲁木齐上榜。2011年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91个国家1100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中国在众国家中排77位,在众城市中排名最好的海口排814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废水排放量为652.1亿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218万吨,远高于世界水平。因环境责任问题是世界各国在交往活动中的重要议题,故中国外交对此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尤其在环境污染指标方面,如碳排放、液化气体和石油进出口等方面均处于国际谈判的不利位置。[3]
随着中国能源、资源、环境压力的越来越大,靠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无法满足现代经济发展的需求。中国发展“两型”产业来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重塑产业体系,改良传统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尤其是粗放型制造业、农业等,解决内部能源、资源、环境与发展的矛盾。[4]
3.基于长株潭产业发展现状的“两型”产业刚性需求
首先,长株潭是一个典型的能源短缺城市,无油少煤,90%以上的能源需要外调。且受资源条件制约主要能源是煤,而本土原煤又面临资源枯竭、转化率低、煤质下降及污染严重等问题。如长株潭的煤炭矿业龙头企业-湖南省长沙矿业集团,其煤炭开采年限大多仅剩5年或更短,现新生煤的开采深度已达420米,今后将继续加深;其原煤含硫量也较重,又缺乏成套的洗涤加工项目,不仅洗煤成本过高,对环境的污染也比较严重。
再次,长株潭高耗能产业比重较大,传统产业升级压力大。如钢铁、水泥等属于能耗大的行业,而这些行业又恰恰是长株潭现今及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经济发展支柱,是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和就业的主要渠道。
最后,值得发展壮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刚刚起步。如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新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电动汽车等产业,能否在新一轮发展大潮中做大做强,还面临激烈竞争。
故长株潭只有大力培育推进“两型”产业,提升传统产业、优势产业的技术含量、产业附加值及知识人才密集度,保护扩大新能源、新材料及环保等产业发展,构建“两型”产业体系,才能在“转方式”、“调结构”,特别是“两型”社会的建设中率先突破。
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发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产业方面,由于其工业化时间长、产业技术领先、社会制度完善等优势,其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产业起步早、经验足,有很多值得中国借鉴的宝贵经验。主要有如下几点:
为满足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的具体要求,发达国家借助其实践经验,针对产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执行标准,并成立专门的部门对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严格监督。这在“两型”产业发展较好的日本、美国和欧盟等都有具体的法律文件,比如日本的《推动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其中涵盖《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可循环性食品资源循环法》、《促进绿色购买法》等7项,后又陆续出台《家电循环法》、《建设循环法》,针对环境研究和技术开发又推出了《环境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推进方针》。美国的《资源保护与回收法》、《机动车燃料效益法》、《环境行政守法令》和近期出台的《绿色化学研发法案》等,迄今为止,美国联邦政府已制定几十个环境法律,上千条有关环境保护的条例,已形成为一个庞杂的、完善的环境法体系,其各州也拥有自己的环境法,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5]欧盟的《欧共体第六个环境行动规划》、《关于预防和补救环境损害的环境责任》、《欧盟气候变迁计划》等。现今,欧盟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文件已达700余件,涵盖了包括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防治、环境行动规划、气候变化、产品环境品质与化学品管理、废物管理、环境责任等几乎所有环境保护与治理领域。
发达国家通过规范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形成集约环境法治模式促进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类产业发展,虽然权力结构不同,但我们仍可从中借鉴某些工具性、制度性的优秀性做法,构思好“两型”产业体系发展。
为了达到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的目的,芬兰政府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根据碳排放而收取能源税的税法。德国政府为了提高能源使用率、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征收以能源消耗为对象的生态税,利用此税收来促进其国内能源节约、能源结构优化,及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为鼓励民众开环保车,德国推出环保车免税优惠政策,还在柏林、汉诺威及科隆等大中城市设立了“环保区”,只允许贴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红、黄、绿环保标志(根据尾气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给予不同颜色的环保标志)的汽车在“环保区”内行驶。此外,德国政府还十分注重对生态农业的补贴,对于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培育生态农业,对多年生作物放弃使用除草剂或将耕地变为粗放使用型草场等),使得生产对环境的影响趋于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政府会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以示鼓励。
日本政府对建立防污设施的企业采用补贴的形式来给予资金支持。日本政府予以在环境友好、资源节约方面有成就的企业税收方面的政策优惠。如丰田汽车公司,其工厂从厂房到办公楼的屋顶全部安装太阳能发电供应生产和生活所需。日本政府对其太阳能设施的投入,实行给予补贴一半资金的支持。此外,日本政府对建设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予以非盈利性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中长期优惠利率贷款等。[6]
日本2008年发布了《日本能源领域技术战略路线图》、《日本节能技术战略2008》和《冷地球能源革新技术计划》,其主要指出:2020-2030年间,将日本最终能源消费效率提升30%;将石油对外依存度降低至40%;至2050年时,使日本温室气体(CO2)排放减少50%。2009年发布了《2009年节能技术战略》,其主要指出:至2030年时,努力使日本能源使用技术转化为世界产业竞争力的源泉,克服资源和环境制约,把日本建设成令人尊敬的“世界第一的节能国家”。同年在《21世纪环境立国战略》中,确定了通过推进3R制度(减少、再使用和再生利用)和3R技术,建立可持续利用资源的循环战略和促进以节能环保技术为中心的经济成长战略。后又于2011年颁布最新的《节能技术战略2011》,该战略涵盖了工业、居民与商业、运输及综合四个方面,意图实现节能技术创新与普及战略,以便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升产业竞争力,达到维护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及提升经济效率的目标。
德国2009年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落实环保政策;各行业有效利用能源;扩大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范围;可持续地利用生物质能;改革创新汽车行业及执行环保教育、资格认证等方面的措施。德国政府还制定其节能环保的阶段性目标:到2020年其可再生能源使用为27%(欧盟的预定目标为20%),2030年为45%;到2020年其CO2排放量比1990年的下降40%(欧盟为20%);到2020年其供热来源于可再生能源的占到14%,其新建房屋可再生能源利用应占到10%-15%等。
为了发展符合环保标准的产业,利用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芬兰政府大力鼓励、扶持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并且对风能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给予高达40%的资金支持。此外,为了将各种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7]芬兰政府一方面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保技术研发和对企业控制污染进行补贴,另一方面通过征收环保税的方式来约束生产者和消费者。
在产业发展和机构调整方面,为了进行产业机构的升级、优化,芬兰政府摈弃了造纸业和重金属产业这两大传统产业,转向发展以信息通信技术为特色的新型产业。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芬兰政府就制定了占领世界大市场的发展战略,主要是以电子通信产业为主导的尖端技术及科技开发为核心,选准方向,发挥集中优势,如诺基亚手机和软件产业。[8]同时,发展以微电子技术为主的低能耗信息产业和以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推动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通过高新技术来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达到自身产业水平的提高,同时产业结构重心调整为以信息化和服务化为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业,并逐渐形成具有芬兰特色的“两型”产业模式。
通过技术研发和创新,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来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以征收的环保税来开展环保、节能、推广使用再生能源等项工作。合理的税收不仅限制了污染企业,而且利用环保税款可以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技术开发。对此,芬兰政府每年用于包括环境保护、自然保护、交通环保方面的开支高达7.5亿欧元,另外,芬兰政府还对环保技术和节能技术研发,对可再生能源投资及农业或森林环保给予了大量资金支持。
德国政府一直都十分鼓励支持企业研发和创新,尤其是围绕企业需求展开的研发与创新,鼓励企业向技术型企业发展,强调企业研发和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投资者为企业的研发和创新活动提供低息贷款、风险投资等融资优惠条件。近期,德国政府更是加大了对环保技术创新的投资,鼓励私人投资的加入,试图通过筹集公共与私人资金,建立环保创新基金,给予环保创新技术以资金支持。此外,德国联邦、州和县政府加大对商品集中采购政策的调整,扩大对能源利用率高的新产品的采购。
首先,从产业从资源节约程度、环境友好程度、技术创新能力及产业结构调整程度四个方面出发,制定规范的“两型”产业行业标准与量化指标;[9]从“两型”产业间的协调性、互补性、循环性及基础设施和政策共享性方面出发,制定健全的“两型”体系考核指标。
其次,基于我国现存的《环境保护法》与《节约能源法》,综合考虑长株潭城市群“四化两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背景,制定纲领性的《长株潭“两型”产业体系促进法》,其需要涵盖发展“两型”产业体系所需配备的有关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行政管理、技术和人才管理、融资、财税及土地等方面的具体细化法规。
最后,制定并完善“两型”产业体系引导机制、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健全落实“两型”产业法规监督机制,保障《长株潭“两型”产业体系促进法》的严格执行,逐步实现“两型”产业体系的合法规范化。
为实现能源、资源、人才和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集中优势力量发展“两型”产业,需要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双管齐下。
如在行政方面:启用“两型”产业项目联动机制,对行政运行机制进行创新,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一体化管理与环境保护一体化治理方案,实现政府间措施、政策的高效协同运转。[10]一方面,充分发挥长株潭城市群改革试验区的组织、协商、协调的机构职能,健全省市、市与市之间的多层次协调机制,统筹“两型”产业布局和财政投入。对产业的节能降耗、生态环保等指标权重进行量化考核,以其是否达到“两型”产业标准作为产业考核的核心指标,积极引导各级政府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两型”产业发展方向上来。另一方面,根据每个城市自身的特点,在以促进“两型”产业发展为目标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构思独具地方产业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避开同质化、恶性竞争或盲目攀比,如将长沙定位为以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及现代生产服务业为依托的高端型“两型”产业市,将株洲定位为以传统制造业、传统服务业及传统矿业为依托的循环性“两型”产业市,将湘潭定位以传统工业、红色旅游为依托的新型化“两型”产业市,实现三城市间产业的相互融合与促进。
在经济方面:构建初始资源产权有偿取得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污许可证、排污权交易制度,打造资源、能源价格信息共享平台、排污权交易市场,实现资源、能源和环境治理地规范化、市场化、透明化调控。[11]搭建金融机构与“两型”类企业的合作平台,适度引导民资进入,重点扶持“两型”企业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面的技术创新,扩大“绿色信贷”规模。设立“两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发行“两型”产业的收益债券,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试点。建立长株潭地区财税利益协调机制,消除城市群在“两型”产业发展方面的财税体制障碍。加大财税对循环型、节能型、环保型产业的扶助,对“两型”企业进行税负减免和相关幼稚型产业补助或津贴。通过财政节能、环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和环保产品的开发;根据“两型”产业评价标准,对“两型”产业企业进行评级,依据不同程度的“两型化”对企业采取用地优惠政策。如对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等湘江沿线严重污染产业的用地,实行惩治制度。
制定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短期、中期、长期阶段性规划:2013-2015年,基本实现外延型“两型”产业的“两型”改造,壮大优质型“两型”产业,培育黄金型“两型”产业;2015-2020年,基本完成改良型“两型”产业向优质型“两型”产业转变,打造一批优质型“两型”产业品牌,扩大黄金型“两型”产业影响;2020-2050年,深化优质型“两型”产业品牌影响范围,打造黄金型“两型”产业城市圈名片。
明确长株潭地区“两型”产业发展领域:一是,传统优势产业“两型化”,运用环保技术改造化工、建材等污染较重的产业,采用节能技术改良钢铁、有色等高能耗产业;扩大水稻、柑橘、茶叶、生猪等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集成与开发二是,高新产业“精尖化”,发展以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研发与生产等为主体的电子信息产业;以风力发电电机及成套设备、农用与工业用沼气成套设备等为主体的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以先进电池材料、硬质材料、化工新材料为主体的新材料产业;以现代中药、生物制药和制药机械装备制造等为主体的生物产业,重点开发中药资源;以大中小型航空发动机、飞机辅助动力装置等为主体的航空航天产业。[12]三是,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强化产业技术的自主创新,固化骨干装备制造企业,优化配套产业,引导企业从生产领域向两端现代服务领域拓展,延伸产业价值链。四是,服务业“现代化”,以长沙金融业为核心,打造全省乃至中部地区的金融中心,吸引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落户长株潭地区,扩大具有市场和资源优势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机构影响力;重视文化创意产业,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高地等。
现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目标是经济形态向“两型化”,产业结构向“高端化”和生产方式向“集约化”转变,扩大“两型”产业的规模。从以前产业调整政策来看,中央、省、市政府的政策或措施存在某种程度的错位,中央产业政策引导不强,地方政府在政策落实方面多以强制性、旋风式行政手段为主,相关政策前后衔接度不够,各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也存在困难,人才、资本、资源的流动受限。
基于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及“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背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灵活运用政府能动作用,完善城市间合作机制,构建企业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平台,综合运用价格、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调整产业结构,对传统优势产业实施要求其改造升级政策使之“两型化”,对高新技术产业要求其提升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政策使之“尖端化”,对装备制造业要求其优化结构和做强产业品牌政策使之“高端化”,对服务业要求其现代化、多样化和人性化政策使之“金牌化”,对农业要求其集约化、环保化和深加工化使之“绿色化”等。制定和实施《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两型”产业标准体系,合理设置产业准入条件,建立“三高”产业的退出机制,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新型工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是,加大对专利权、知识产权、巨著权的保护力度,对在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方面有突破的技术创新给予荣誉、奖金等奖励,助推形成技术研发、创新为先的技术流风潮。
二是,扩大产学研结合的范畴、拓展其运作方式,支持、引导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围绕“两型”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建立“两型”产业学术领域战略联盟。加快“两型”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探索产学研联合开发、利益分享的新机制,扩大对“两型”产业研究投资,引导资金规模,鼓励发展各类“两型”技术投资基金。引发进行创新性“两型”产业人才培养,整合省内人才资源,健全高层次、高技能“两型”产业型人才选拔培养机制。[13]
三是,创建创新科技的推广机制。可以以创新科技为后盾设立技术咨询、评估和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设置高新科技创新推广机构促进其成果转化。
四是,启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攻克产业链薄弱环节;在政府采购中每年增加一定创新性“两型”产品采购份额,刺激“两型”产品的科技创新投入;对市场流通的“两型”产品进行适当的补贴,鼓励消费“两型”产品;以绿色标志激发消费者环保意识,以舆论为导向引发“两型消费”潮流。
[1]蔡景庆.经济危机视域下的长株潭“两型产业”构建[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5):35-39.
[2]蔡景庆.两型社会建设应当把握的几个关键因素[J].湖南社会科学,2011(1):88-91.
[3]孙红玲.中国“两型社会”建设及“两型产业”发展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9,11:25-34.
[4]朱煜.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的构建[J].现代商业,2012(14):194-195.
[5]焦必方,薛超俊.美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评析与启示[J].经济问题探索,2008(8):171-175.
[6]吴娟.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产业评价体系及政策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8.
[7]张庭.我国政府环境保护职能的缺失与完善[D].南京师范大学.2011.
[8]樊华.基于循环经济的山东生态省建设问题研究[D].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07.
[9]高妍.两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郑州大学,2012.
[10]吴家庆,卿孟军.长株潭一体化与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6):37-41.
[11]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R].湖南政报,2009,5.
[12]蔡景庆.长株潭“两型产业”的路径优化[J].重庆社会科学,2009(9):55-58.
[13]李松柏.长株潭试验区“两型”科技政策构建研究[R].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