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自然:一种新的生态文明观

2013-04-01 10:00邹广文
创新 2013年2期
关键词:自然界马克思工具

邹广文

人与自然的关系永远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面对当代中国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严峻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新理念。很显然,这一价值诉求与过去“战天斗地”的理念相比,有了划时代的进步,体现出了对于人与自然关系规律认识的深化以及发展方式的实质性跨越。形成这样的发展共识实属不易,亟须在理论层面进一步强化自觉意识,把握人与自然关系的合理内涵。

一、求解人与自然合理关系

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有生命的个体存在,他的第一个存在对象便是自然——肉体组织的自然和肉体之外的自然。无论是外部自然还是肉体自然,其直接的现存形态都不能使他得到满足,他要把体现自己价值的需要及对这种需要可能实现状况的认识加诸自然对象,使对象依照人的需要而加以改变。因而,人和自然存在有机联系,“尽管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与这自然界联系在一起,但这仅仅意味着自然界只是和它自己联系在一起,因为人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88

马克思在这里特别强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代表了人的一种根本的文化态度,作为自然存在物与社会存在物的人,与大自然之间须保持一种统一与和谐。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能动的作用者;同时大自然是人的环境,是人的本质所作用之对象。从最原初的意义上说,通过实践的中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双向对应关系:人对自然的人化同时也就是人更深刻的自然化。人类文化活动的结果不应该越来越远离自然,而应该越来越贴进自然,在自然中,人才能充分展示自身的主体自由本性。之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一步明确了上述观点,并予以了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开宗明义地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2]人在劳动中既对自然物进行加工改造,同时也在改造自己。劳动所调节和控制的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用自己的肉体方面的各种力量,例如肩、脚、头和手,去创造和占有自然的物质财富,从而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也提高了自己支配自然的能力。自然提供了人的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发挥了人的本质力量;人对自然也打上了自己的印记,人与自然共同推动了人类文化历史的前进,这也体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阐发的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相统一的思想。

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在不同的历史时代被赋予了不同的形式,但是就人类历史的总体趋势来说,它必然表现为由简单的抽象向日益丰富的具体上升。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大致表现为如下基本形式:一种是适应的、受制约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人类全部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都建立在依赖于周围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一种则是实践的、需要的关系,人类把自然界当作满足社会多种多样需要的财富的源泉,人类通过作用于自然界的实践活动(首先是物质生产实践)达到自己的目标;最后一种为伦理学的、道德的关系,这种关系体现了人类向大自然的认同与回归,表现了人类对大自然的热爱、爱护与保护,与自然和睦相处。此外还有美学的或审美的关系,这是人与自然和谐与统一的最高体现,大千世界的宏伟、秀丽、宁静、幽深所激发出来的人的美感,对自然美的体验、认识及其教育,都是这种审美关系的表现形式。

对于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形式,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即《资本论》草稿)中同样作了说明,具体体现在他所提出的关于“三大社会形态的划分理论”之中。在这里,马克思从人与自然这一基本存在关系入手,分析了人的个性发展状况。认为在第一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这就决定了人对自然的依赖关系。在第二种社会形态下,“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其特征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第三个形态则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3]如果说在马克思所称的“最初的社会形态”下人对自然的适应、依赖、受制约的关系占优势的话,那么,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第二大形态”的社会下,人类对自然界的日益征服形成了更能显示人的能动性的“普遍的物质变换”实践和“多方面需要”关系。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证明和人的本质的新的充实”的实践需要将愈加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在这种文化氛围下,伴随而生的对自然界的征服者式的索取的恶果也日益显著,成为非人的、过分精致的、非自然的和臆想出来的欲望的机敏的和总是精打细算的奴隶。物质财富的增加助长了人的占有欲与傲慢,而忽略了与自然所应保持的和谐与统一,这一点在现代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进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这就客观上促使人类对自身的需要进行调节,当然这种调节并不是消灭需要和摒弃需要,而是调整和适度地抑制需要。

真正摈弃把自然单纯视为手段的功利心态,才能实现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的和谐图景。因为当人类为了追求自己的目的而把自然作为手段时,则他归根结底还是把自己视为手段来对待,这正如把别人视作手段也就是把自己视为手段一样。只有当人把自然作为目的时,他才真正把自己作为目的性存在,反之亦然。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最终应该成为人类的一种自觉行为,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协调必然同时伴随着人自身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靠人去造成。在遵循自然—社会规律去达到这一目的的实践中,人的沉睡着的潜力将被全面地唤醒,因此,以人与自然关系的全面丰富为基础的和谐,就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表现。当人与自然尚未步入一种和谐境地时,人的全面发展也不会真正实现。

总之,笔者认为,人与自然的真正关系只能是:一方面人作为自主性存在超越了自然因果联系的局限,但另一方面人作为主体决非宇宙之主宰,而是与自然一道双双在历史的进化中进入存在,达到二者的认同与统一。为了准确地把握这种和谐与统一,有必要进一步展开作为主体人的两种文化态度(“工具”中介的二重性以及“人的自然”的二重性,实质上都与这两种文化态度相关),并在人类文化的文明进步中看一下主体的历史选择。

二、向自然的认同与回归

顺应自然的文化理念源于人类历经工业革命所获得的启示。人类的一切文明成就,最后也许都要用“人与自然是否和谐”这把尺子来检验。马克思曾提醒我们:“人同自然界的关系直接地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直接地就是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的规定。因此,这种关系以一种感性的形式、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表明属人的存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说来成了自然界,或者,自然界在何种程度上成了属人的存在。因而,根据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出人的整个文明程度。”[1]72

人类又是从大自然这个母体中走出来的存在,这一事实决定了人类与宇宙自然受一种相同的规律制约着,在精神主体的超越与升华中,人们必须同时感到,这种精神的超越与升华就是自然母体所赋予人们的禀性,人们是在与宇宙自然的对话中完成这种超越的,所以在这种超越的过程中,既不会因为外在自然的无限广大神秘莫测而感到自我的消失,偶然的生命存在淹没在必然的宇宙演化变迁中,也不会因自我能动性的伸张而把宇宙自然的目的寄托在个体之自我完成之上。在超越中保持与自然的认同与回归,这是人类应取的态度。

对于人类自身,从生命的主体出发显现自身的力量,是母体自然赋予了人们以生命行为。从这一点出发,必须将自然把握为一种宇宙本体存在,并对其采取认同的意向;既然自然作为一种有机生命体,必然具有某种智慧,我们将其视之为自然智慧,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人的智慧是自然母体智慧的部分显现。当然,这里所强调的对自然的认同与回归,并非是在宣扬一种悲观的宿命论。悲观主义者为人类所描绘的图景是十分凄凉的:人是许多偶然原因的产物,这些原因对所要达到的终局并无预知;人的起源与生长,人的希望与恐惧,也不过是原子偶然配合的结果。甚至于人的思想与情感的坚强,也不能维持个体生命免于死亡。一切精诚,一切灵感,在宇宙之火熄灭时,都注定要灭绝,人类的所有成就必不可免地将埋没在残破的宇宙废墟中。总之,人生只是一道偶而享乐的闪光,照亮了一团痛苦与悲哀,或只是一个瞬息经验的插曲而已。与悲观主义相反的看法是:人类必须每天带着一种新的希翼去面对宇宙和人生,面对人类已经走过的历史。

我们进一步从这一角度返回到现实层面,在现代世界,历史的教训终于使人类对于自然界的态度发生了转折:人类不愿做自然的奴隶,同理人类也不能把自然当作奴隶。人与地球,人与环境,人与自然之间,需要的是和谐(harmony),是作为共呼吸共命运伙伴的协调发展。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空间科学的探测也证明,地球周围40万亿公里范围内没有人类。在太阳系周围,人类没有可以召唤的近邻,没有可以停靠的外空基地,没有可以迁居的球外“绿洲”。因此,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是一个关涉到人类发展未来的紧迫问题。在当时的联合国会议上所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下称《宣言》)确认:“人类是环境的创造物,也是环境的改造者”,并充分估计到了由于科学技术革命的快速发展,“现已达到利用难以计数的方法及前所未有的规模,来改造其环境”的阶段。《宣言》明确指出:“人类环境的维护与改善是一项人类福利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是全世界人民的迫切愿望,也是所有各国政府应负有的责任。”告诫人们必须认清“人类业已到了必须全世界一致行动共同对付环境问题,采取更审慎处理的历史转折点”。《宣言》号召,“人类必须与大自然协同一致,运用知识建立一个更美好的环境。为了现在及未来千秋万代,维护并改善人类的环境,业已成为人类必须遵循的崇高目标。”[4]

现实的这种紧迫性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人与自然关系协调的重要性。人如何切实实现顺应自然,即向自然的认同与回归呢?

首先,自觉培育善待自然的观念——由“保护环境”到“不破坏环境”。这无疑是一种文化态度的跃升,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在21世纪,人类必须善待地球,不能让其最终沦落成对人而言的荒芜、陌生的环境。以任何方式对地球的施暴、对资源的过度掠夺、对环境的肆意破坏,其后果最终都无法转移,都会以曲折的方式落到破坏者头上。人们所面对的世界是人类共同的世界,这个世界不应仅仅被物质和技术所充斥,而应该洋溢一种健康的文化精神。面对着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面对着技术对人文的肢解,我们的确没有理由拒绝这种对文化时代的呼唤。西方技术理性精神过于强调对立征服的一面,结果造成了工业社会发展中人与自然的尖锐对立,带来了生态平衡的破坏,更进一步加深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须知整个地球是一个有机的生命整体,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生态系统吸收人类排放的废物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如果人类自毁家园,明天人类将无处容身,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文化成果最终也将失去意义。所以人类必须精心呵护生于斯长于斯的地球,使地球保持勃勃的生机。

其次,调整人们对于“工具”的文化态度。人与自然的变换是通过“工具”这一中介环节完成的,因此人对于“工具”的文化态度决定着工具在该文化中所起的作用。工具作为中介,服务于人的目的。这意味着工具具有目的性。正是由于工具(中介)的物化才最后导致人与自然的物化。中国传统哲学中的“重德、利用、厚生”的人生态度,为我们如何对待“工具”指明了可行之路——在使用工具时,必须细致地考察工具的目的性,即人对工具的文化态度,它意味着主体对自己的“德”(我们理解为人性,即能够自我生长的潜在德性)有一种深刻的了解和端正的态度。它必须包括人对自己的潜在性,以及含摄在人的潜在性之中的对自然、对主体“性命天道”的端正态度。人只有在知道了自己是什么,能够干什么之后,才能真正自觉地“利用”工具以实现目的。如果人的目的(表现在文化态度中)是为了实现人的终极幸福,完成其“性命天道”,那么其对工具“利用”的结果就是“厚生”。所谓“厚生”,就是增益于一切群生——不仅包括人类,而且包括自然,亦包括工具自身,这是一种统一了人、自然和宇宙万物的“天人合一”的态度,这也正是我们所企求的向自然的认同与回归的真正目的。

总之,在人与自然这一基本关系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人类自身。人类认识自然,不可能被动地去认识,而是需要给自然以一种人为的尺度。人类不是沿着一条必然的宿命路线被动地完成自己的使命,人的使命就是人对自己的可能性的把握,人通过这种把握去把握生活,把握自然,把握历史,最后去把握自己。人通过自己去规定自己,也进一步通过自然来确证自己的这种规定的准确度,进而去规定历史的发展;人又在这种规定中受到自己行动结果的限制。最大的限制就是自然给予人的限制,结果是,自然成了人最终的“现存条件”,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是一种最基本的关系,当这种关系通过人类的主体能动性而表现为人与文化的关系时,实际上这种关系本身已经演变成为人类文化存在的条件,即成了人类文化进一步扩展与再生的逻辑前提,它进而充分地以一种与文化形态相吻合的方式存在于文化中。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01-20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4.

[4]夏伟生.人类生态学初探[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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