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 璐
(安徽建筑大学法律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230031)
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是没有受到外在严格控制(政府控制、群团控制、机构控制)而自发组成的,是维护高校学生的利益需求和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为主要功能的各种社团、群体,是当今社会新兴的民间组织。根据上面的概念界定,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具有下述一系列特征:
(1)自发性和自主性。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一般由一名或几名年轻人(创建者)或较有影响力的人为核心,没有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也无需社会的正式认可,根据相同或者相近的兴趣、爱好、经历共同组成,它符合青年大学生追求自由民主的个性特征。从管理方式上看,成员加入或退出自组织的程序较随意,基本实现自我管理、人人参与,在其开展的各类活动中,从组织到实施,都赋予成员平等的发言权、参与权,体现了较强的平等自主性。
(2)网聚性和灵活性。青年是互联网最大的使用群体,因为网络资源成本低,信息沟通便捷,不受空间、时间和现实生活中身份、地位限制。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都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BBS、QQ群、飞信、各大网站形成青年聚集地,他们动员直接、互动迅速。从联络方式和动员机制上说,网络青年自组织具有网聚性特征,这是它不同于其他非正式青年组织的鲜明特征。“瀚海星云”上只要有人呼吁开展某项活动,很快即可成行。网络青年自组织属于一种民间组织,其成立或者解散无需走正式组织的程序,成员加入或退出组织也非常灵活。与传统组织相比,网络青年自组织借助互联网突破了地域限制,把身处不同校园甚至不同国度的在校大学生联系在一起,活动方式灵活多样。
(3)非赢利性和透明性。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的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AA制,也有少数来自社会募捐。组织可能会通过经营活动来创收,但这种经营活动的范围和收益无法和其他经营性社会组织相提并论,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自己“赢利”,有的是将盈利所得用于组织的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服务的属性。有的经营活动带有一定的公益性,比如一些大学生自组织在网上发起一些义卖活动,所得收入用于帮助困难学生或患病学生。正是非营利性的特征,使得组织的活动资金受到全员监督,并为共同的目的所使用,带有透明性。
(4)虚拟性。网络自组织的虚拟性源于网络的虚拟性,在网络的虚拟交流平台上,成员匿名参与,脱离了现实社会的规范约束,在自由平等的交流环境中,网络自组织的活动难以预料和控制。
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的提出与“自组织理论”、“自组织”、“青年自组织”有关。自组织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西方开始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一种物理学的系统理论,如今已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关于“自组织”(Self-organization)的定义,西方学者认为,如果系统内部力量在互动中没有外界的特定干预而可以创造出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就可以说系统是“自组织”的(哈肯,1988;哈耶克,2000)。西方社会,虽然青年自组织非常活跃,但研究青年自组织问题的学者、专家非常少,更是没有把青年自组织中的一个重要类别——大学生网络自组织单独拿出来做研究的文章。西方研究青年自组织问题最有名的是Roger A.Lomann,他提出了要用超越学科研究限制的“民社理论”、“自由价值理论”来研究青年自组织的相关问题。Roger A.Lomann虽然是西方研究青年自组织的“第一人”,但因其在研究中鼓吹“无政府主义”、“无限自由论”而受到批驳。
就国内而言,目前通过文献检索,专门研究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的文章数量很少,主要分析了网络自组织的形成、特点以及对和谐校园建设的影响(何瑛,2010)和经济发达地区大学生网络化自组织产生的原因(李远煦,2010)。关于高校青年自组织的文章有少数几篇,有论述高校青年自组织的成因、特征、类型及影响的(杜晓兰,2010),也有通过对浙江省6所高校1000名学生的调查提出相关建议的(高永良,2010),还有学者专门就高校青年自组织的管理提出几方面应遵循的原则(韩流、张彦,2010)。研究青年自组织的稍多,但也是近两年才开始增多的。具有代表性的有:李勃对当代青年网络学习的自组织特征进行了研究。谭建光、张文杰、袁建对经济发达地区的青年自组织进行了研究,并以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调查为例,研究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青年自组织的现状、种类和特征等,对青年自组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比较完善的研究。韩德强在《浅论青年自组织的兴起、特征及对策》一文中,就青年自组织兴起的背景、特征及对青年自组织管理的对策进行了探析。董悦、李凌云、唐洁秋在《青年自组织研究——以杭州市为例》一文中,明确了青年自组织的概念与研究方法,对青年自组织产生、特征及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此外,我国共青团中央及有关省市的共青团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总体而言,西方理论在中国的引用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并且因为文化的差异和教育体制、培养模式的不同,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有着很大的差异性,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
目前,中国14~35岁的青年共有4.55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3。青年作为社会中合群性和归属感比较强烈的群体,总是容易结成不同形式的组织。大学生又属于青年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因此利用网络这一新兴媒体自发组织起来的概率就更高了。
从性质类型看,调查显示,比例最大的是兴趣爱好类组织,占总数的42.84%。大学生的兴趣爱好广泛,因而这类群体在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中所占比例最大,如歌友会、书法协会、驴友会、动漫游戏工会、俱乐部等都属于这一类型的青年自组织;其次是情感交流类组织,占29.41%;再次是学术研究类组织,占14.54%;其余依次分别为公益服务型,占9.58%;利益互惠类组织,占3.63%。
从组织规模看,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以100人以下规模为主,50人以下规模占36.21%,51-100人规模占35.46%,100人以上规模占24.97%。
从存在方式看,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以QQ群、MSN、同学录、校友录等为主要参与方式,比例达到55.23%,他们通过群来发布信息、建立联系、组织活动。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以业缘、地缘、学缘关系亲近结社为多,还没有发现以某种政治诉求为宗旨的自组织。
从组织活动频次来看,每年活动1-2次的占39.31%,3-5次的占25.73%,5-10次的占16.92%,10次以上的占12.93%。
从活动范围来看,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的活动超越了地域限制。从调查情况来看,参加网络青年自组织活动的大学生,44.38%的人参加过本市范围内的活动,23.94%的人参加过本省范围内的活动,18.52%的人参加过跨省活动,还有7.12%的人参加过境外活动。
从管理模式来看,87.22%的同学认为加入青年自组织不需要什么程序;91.56%的同学参加的自组织没有规章制度;81.28%的同学选择“参不参与活动完全在于自已愿不愿意”;对于参加组织活动的态度,超过半数以上的同学表示随意性很大。可见,网络青年自组织很少有规章制度,一般没有强制性的纪律约束,是否加入和退出,是否参加活动和参与管理全凭自愿,符合青年群体追求自由民主的性格特征。
从发展趋势来看,主要有三种发展趋势:一是逐渐解散,一些自组织由于制度缺乏、组织结构松散,在过了成立初期的积极性之后,因为一些核心成员的离开或者毕业导致其很快解散;二是保持现状,这种组织对于大学生具有一定吸引力,并且组织结构较稳定,比如具有简单的核心成员选举制度,但往往缺乏长远发展规划,因此只能维持现状;三是注册为正式社团,这类青年自组织的组织化程度较高,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长远发展蓝图[1]。
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的兴起并非偶然现象,它是社会因素、青年因素和网络因素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直接推进了社会领域的改革,滋生了种类繁多的社会组织。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登记社会团体191946个。另一方面,大量的社会思潮伴随着改革开放涌进我国,对于大学生来说,当他们接受的传统的思想观念受到外来文化冲击时,他们会对原有的政治信仰、理想信念、价值观念产生困惑和疑问,当他们带着困惑和疑问对正式组织提出问题却得不到解答时,他们自然会对传统的青年正式组织淡漠和疏远。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他们不得不另辟蹊径,借助网络这一载体,自发组成自己的组织,在这些组织中畅所欲言,寻求帮助。
在各种社会人群中,青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大学生又是青年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在承担着由学生向职业工作者转变的高校校园中,除了学习需求,大学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需求,如扩大交际面、发展兴趣爱好、展示自我等,以满足自身的全面发展。传统的学生会、团委、学生社团进入门槛较高,活动范围、种类受到一些学校部门的限制,青年自组织却基本可以实现对大学生需求的全覆盖。因此,大学生自发组成各类自组织,它们准入门槛低,群体规模小,互动频率高,满足了青年大学生的各种需求。调查显示,在这些自组织中,大学生普遍感觉到能受到平等对待和尊重,这是网络青年自组织在高校蓬勃发展的一个内在因素。
网络有效地降低了组织成本和沟通成本,所以网络已成为交流沟通的核心载体。QQ、MSN、飞信、群、BBS等成为了大学生主要聚集地,他们在网上交流的时间比他们在网下交流的时间要长的多。据调查,大学生加入的群大多超过5个,如班级群、专业群、考研群、找工作群、游戏群等等。网络一方面使大学生能够突破专业、班级、校园甚至国度的限制,无边界地开展活动,具有开放性;另一方面,网络又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大学生隐私,可以避免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带有一定的隐蔽性和自由性。
调查显示,过半数的组织成员认为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是缺乏资金,网络青年自组织的资金主要来自于成员AA制或者义卖活动所得,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由于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的规模普遍较小,不会获得大规模的社会捐赠,因此,资金短缺成为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
不少自组织涣散,主要是因为加入这类自组织的门槛很低,有一些大学生只是一时兴起,在参加一两次活动后积极性减退,就逐渐退出。有的则是追逐潮流,凑热闹赶时髦,不能长期坚持参加组织活动。因此,目前的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结构松散,管理模糊,成员流动性和差异性很大,缺乏科学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利于长远发展。
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网络青年自组织既无大量资金也无上级主管部门,社会正面的认同支持还不充分。但正因为它的非正式性,吸引了无数青年的加入,一旦被“收编”,是否也就丧失了自组织的优势和特点呢?政府和正式团体应该在支持这类组织的健康发展的同时又给予其广阔的发展空间,保持其原有特色。否则缺乏合法身份将不利于青年自组织的进一步发展[2]。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政府应积极主动地帮助青年自组织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关部门可以直接提供资金帮扶,或者帮助联系企业、社会团体对其进行捐助。
2.完善政策法规。大部分网络青年自组织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不适合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进行注册登记。我国宪法明确赋予公民有自由结社的权利,我国又没有《结社法》,因此大多数网络青年自组织游离于体制之外。要解决他们的合法身份,相关部门应就准入条件、管理方式、主管单位等做出明确规定。
3.积极引导培育。对不同类型的网络化青年自组织采取不同的策略,支持和保护积极型的网络化青年自组织,信任中间型的网络化青年自组织,正确引导消极型的网络化青年自组织,坚决取缔破坏型的网络化青年自组织。
4.整合社会资源。搭建有利平台,把握好合作的契机,就能进一步做好对网络青年自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整合种类多、覆盖范围广的各类青年自组织资源,共建和谐社会。
5.提供服务。团组织应增强服务意识,利用网络青年自组织存在的广泛性特点,鼓励和支持网络青年自组织开展多种有益的活动,也可以和网络青年自组织共同策划组织活动,尽可能以活动来覆盖最广大的青年,通过与网络青年自组织的合作延伸自己的工作手臂,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共生共荣。有关部门还可以利用政府的资源优势,培训青年自组织的核心成员,使其具备更好的领导能力。
1.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除了通过收缴会费作为活动资金外,还要大力拓展筹资渠道,自力更生。大学生可以走出校园,大力开展公益活动,也可以从事一些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法经营性活动,所得资金可以用于自身的发展壮大。除此之外,还可以从事一些服务性的项目以赚取正当的服务费用,比如提供咨询、策划等服务。
2.由娱乐休闲型向参与社会事务型转变。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正处于蜕变期。娱乐休闲尽管仍是网络青年自组织活动的主要类型,也是大学生加入组织的初衷,但关注社会、关注国家主权和荣誉、关注民生、表达诉求、维护权利、践行公益的自组织越来越多,其活动也越来越受到更多青年的拥护和支持。因此,由共同兴趣爱好组建的自组织可以转变为青年们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平台。例如,“7·23”甬温线特大事故发生时,就是一名青年用微博将现场信息第一时间公布。其实,对国内外发生的各种经济、政治、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在网络自组织中都会引起热议。
3.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机制。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机制是组织长远发展的必要保证。比如建立组织制度,创立章程,使活动机制化(如不差钱置换网);建立会员准入与防范机制,对不受欢迎的人进行限制甚至将其驱除出组织;重视自身声誉和社会形象,加强自我约束,把握自组织发展方向;制作反映自身特点的标识,以提升组织会员的团队意识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校网络青年自组织应该树立组织的发展目标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1]胡献忠.青年自组织的发展状况研究[J].青年探索,2010,(2).
[2]王小章.个体为本,结社为用,民主法治立基——小议公民社会[J].社会学家茶座,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