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杰
(太原师范学院 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2)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洛威尔、普拉斯、塞克斯顿、贝里曼等为代表的美国自白派异军突起,以“自信、开放,没有丝毫的羞耻和掩饰”的赤裸言说极大改变了美国当代诗歌风貌,在西方世界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自白潮浪。然而当它试图进一步造访中国时,却因意识形态阻隔,在当时未获得积极回应。直至进入八十年代,伴随文学环境的改良,美国自白诗歌才被陆续译介国内,并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1987年由赵琼、岛子翻译的《美国自白派诗选》就曾风行一时。这些译作深刻影响了当时的诗歌创作,特别是以翟永明、陆忆敏、伊蕾、海男等为代表的一批女性诗人。她们在“自白”书写的启悟下,激活了此前并未完全复苏的个体意识与女性意识,对八十年代初期狂热的政治激情与文化理想做出反思批判,及时从由男权话语把持的公共空间返归至由个体生命经验填充的私密空间,大胆探寻女性的身体、欲望和灵魂隐秘,显现出鲜明的“自白”品质。中国自白诗派,一个与美国自白诗派有着密切亲缘关系的诗歌群落由此诞生。
在各自民族的当代诗歌历史上,中美自白派扮演了相近的角色——“私语”时代的开启者。在美国,“二战”结束后,垮掉派、黑山派率先对占据诗坛中心的新批评派提出严厉批评,要求诗人摒弃T.S艾略特所倡导的“非个人化”和“人格面具”,以更接近内心真实的情绪、体验、感受来破除理念、技艺对繁复生命的遮蔽,将美国诗歌推向了反叛传统、解构中心、消解理性的后现代主义道路。随后的自白诗派也延续了这一基本路向。但是,无论垮掉派的“嚎叫”,还是黑山派的“投射”,都无一例外地将诗歌建立在自我与社会的对抗、自我与民众的共鸣基础上,须以“他者”的在场来完成自我形塑。而自白诗人则主动拒斥了“他者”的观照,将自己的生活经历、生命体验,包括性欲、死念、精神疾病等赤裸呈现,修筑起完全由个人独属的私密空间。他们很少像金斯伯格那样面对公众而发出声嘶力竭的怒吼,也很少像奥尔森那样在历史文化的漩涡中寻找急促的呼吸,他们一头扎入自己的内心世界,毫无保留地倾诉一切隐秘,“如果说垮掉派公开大吵大嚷地对抗社会习俗,那么自白派则是静静地不约而同地破坏社会传统……自白派的真正目的是心理现实的一种剖析,剖析自我和自我体验的世界之间的关系”。[1]
在中国,自白派同样推动了当代诗歌的转型。在“十七年”历史段落中,诗歌所立足的乃是民族国家和阶级政治,诗人多将外在于个体生命的政治理念当作诗歌的精神内核。直至“文革”结束,诗歌才重新继承“五四”传统,逐渐由阶级归落于“人”。以北岛、舒婷为代表的朦胧诗人一面声色俱厉地控诉“文革”专制罪恶,一面热情洋溢地呼唤民主社会的降临,努力维护人的自由与尊严,不惜成为自由、人道理想的殉道者;但他们对“人”的建构主要建立在对专制集权的批判与反抗基础上,而对个体生命所依存的、日益丰富且不断分层的日常生活形态缺乏必要的关注,其笔下人物虽崇高伟岸,有如巨大的英雄石像,但周身冰冷,缺少常人所应有的体温、脉动和烟火气息,未能穿越“人”的宏大概念而潜入个体生命,朦胧诗的止步为自白诗派的崛起提供了契机。1980年代中后期,伴随“第三代”反理想、反文化、反崇高诗潮的盛行,以女性为主体的中国自白诗人以“黑夜”辞别由男权话语控制的光明世界,以“独居”来抗拒意识形态的规训,以梦呓独语代替清晰逻辑的体系建构。“我”既不根据先在理念塑造自我,也不寻求终极的价值评价,“我”所做的只是在封闭的个人空间内无所顾忌地袒露真实的生命状态。
虽然时间上相距三十余年,但中美自白派合力推动了当代诗歌向由公共空间向私密空间的整体迁移,创造了背离传统道德观念和社会主潮的、由个人生命体验填充的艺术景观。美国自白诗人洛威尔在《人生研究》中回忆了自己的家庭、童年、婚姻生活及住精神病院的经历,将精神的屈辱、情感的痛苦及生理、心理的疾病等坦然示人;贝里曼在《梦歌》中借主人公亨利之口讲述了他的痛苦、悲伤、失败和婚外情;塞克斯顿在《去精神病院,病情部分好转》中忠实记录了自己精神病发作及生育孩子的经历和体验;普拉斯在《爹爹》中提示了她对父亲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中国自白诗人翟永明在组诗《女人》中大量描写经血、怀孕、分娩等女性经验;伊蕾在《独身女人的卧室》中直写女子丰满的身体和强烈的生命欲求;唐亚平在组诗《黑色沙漠》中以沼泽、洞穴等意象尽现女性的情欲隐秘。在与公共话语的紧张对峙中,自白诗人拒绝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并对主流话语提出质疑,开掘出长期被遮蔽和压制的私密体验。这种体验的存在形态及相对应的表述方式都迥异于已经普遍化、秩序化、标准化的集体记忆,属于“微小叙事”范畴。它以异端、局部和细节的丰富消解了正统、权威和中心的合法性,有效突破了主流话语对“人”的本质性描述,浮显出蓬勃杂乱、以私密空间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个人世界。这样的书写或许从题材上看显得有些狭窄、琐屑,但却有力推动了“人”向“个人”的转化。因为没有私密的个人就不是真正的个人,不以完整个人为基础的“人”的建构从本质来看都是一种专制集权或乌托邦想象。“自白”的风行,乃是现代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民主意识得到进一步深化、社会生活对个人欲求拥有更大包容度时,诗歌对时代精神变革所做出的积极回应与有力推动。
对公共空间的疏离强化了中美自白诗歌的私密特征,主要体现在:一是多以第一人称叙事,有着强烈的抒情风格;二是忠实记录诗人的生活经历、灵魂悸动,带有自传性质,“浏览我的《诗选集》,我的印象是把它串起来的是我的自传”;[2]三是隔离“他者”,僭越道德规范与主流价值观念,大胆揭示个人隐密。但由于生成于不同的文化场域与时代语境,在宗教意识、性别意识、创作动机等多重因素作用下,中美自白派在话语形态方面还存有不少差异。
“自白”在西方诗歌中源远流长,从莎士比亚到赫伯特,从雪莱、拜伦及至惠特曼、弗罗斯特,都写有不少优秀的自白诗篇。自白诗的繁盛与西方发达的宗教意识有着密切关联。基督神学要求信徒须对上帝虔诚忏悔,将内心隐密包括罪孽都毫不隐瞒地倾诉出来,唯有如此才可获求神的救赎。它对繁复灵魂的直视、对驳杂生命的真实呈现为自白诗歌提供了充分的文化滋养。而从词源学来看,“自白”的英文“confession”在“坦白”、“自我陈述”之外即含有“忏悔”的意味,具有宗教指向。尽管评论家乔弗里·索利在评论自白诗派时声称,“他们的作品基调,是他们的内心不依靠上帝或耶稣或人类而是向着弗洛伊德先生”。[3]但事实上,作为西方文化重要根基,基督意识仍然显露于自白诗歌的字里行间。如洛威尔即经常借用圣经故事为人类罪行忏悔,祈求洗刷罪恶、净化灵魂,“牧羊人的小羔羊们,/牧羊人的小羔羊们,/孩子们,/你们睡得那么安详”(《圣洁的天使》),“我们那被绞死的救世主的房屋。……/在黑泥淖,斯蒂芬殉道者被化成了血:我们的赎金是他死亡的泡沫。//基督在这黑水上行走。……/在基督圣体节,心儿/透过斯蒂芬合唱队的鼓点/我听见了它”(《黑岩中的对话》)。此外贝里曼的《上帝赐福于亨利》、普拉斯的《爱丽尔》等名篇也都充满了丰富的基督元素。
在西方“上帝”是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文化符码。在西方人看来,只有上帝才能真正拯救世人,为其找到灵魂栖息地,“所有世俗的历史不过是徒然的重复,只有天主教能提供自由,脱离既不像上帝又不像人类高尚精神的世俗世界”。[1]所以美国自白诗人在近乎疯癫的暴露自我时,仍不忘陈述自己的罪恶,虔诚地做着忏悔,“我生来就和罪恶打交道/生下来就在忏悔罪过”(塞克斯顿《在对贪婪的仁慈》)。而在中国,以儒学为正统的传统文化重现世轻来世、宗教意识比较淡薄。尽管晚近以来西方基督曾在中国广泛传播,但仍是基于济世匡时、重建道德秩序等世俗效用而被接受,而未能在形而上层面拥有先验性和终极关怀。在绝大多数汉语诗人的理解中,“上帝”主要象征着某种完满理想或至高权威,而与生存困境、精神危机的纾解并没有直接关联;与其面对一个超验的主而忏悔,倒不如以某种理想为导引、以某种规范为参照“三省吾身”。尽管一些评论家强调“五四”文学或新时期文学所具有的深刻反省精神,使用了“忏悔”这样的字眼。但这种“忏悔”仍是以社会整体的理性复苏为背景的,仍指涉于具体的社会现实,仍停留于世俗生活层面,并不具备宗教的超越性。因于文化传统的不同,中国自白派未像美国诗人那样将自“自白”视作面向彼岸而展开的冥想和忏悔,而是将其转化为一种关注世俗社会的独特的叙事方式和艺术风格。它的重心不是对终极价值和意义的判定,而是对不合理社会秩序特别是两性关系的调整。言说者、聆听者、书写者都统一为自我,而无须上帝出席。其间即或借用某些宗教意象,也多为表层的形式元素,而与彼岸世界无关。
对于社会和命运施予的挤压和不公,美国自白诗人常常如女巫一样疯狂报复,以自我的燃烧来摧毁世界,“从灰烬里,/我披着红发升起,/我吞吃活人就象呼吸空气”(普拉斯《拉扎勒斯女士》);但面对无所不在、全知全能的上帝,他们又深感自己的卑微与罪责,于是又在强烈的“原罪”意识支配下惩罚自己,构成施虐者与受虐者的复合体。而深受普拉斯、塞克斯顿等影响的中国自白诗人尽管也不乏一些疯言癫语,但却因上帝的缺席而少去了自我的贬谪,她们意念坚定,信心满满,主动承担起改变命运、重建秩序的重任,“我在梦中目空一切/轻轻地走来,受孕于天空/……我目睹了世界/因此,我创造黑夜使人类幸免于难。”(翟永明《女人》)在此,中国自白诗人超越了美国自白诗人施虐、受虐的情感层面,而赋予诗歌以强烈的创造意识与拯救意识。她们不是破毁世界的女巫,而是以“女娲”为原型的、有着高贵神秘品质的、力图创世救世的女神。她们即是自我的上帝。
“二战”后,美国社会遭遇了巨大的信仰危机。空前的人类大屠杀显露了科技理性的负面效应、揭穿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虚伪面目。相继而来的反共风潮、“冷战”、核威胁让美国人在充分享受“丰裕社会”带来的物质富足之时,又不得不面对价值真空所引发的虚无感、厌世情绪。“时代病”加上个人的敏感性情和坎坷遭际,美国自白诗人几乎程度不一地患有精神疾病。他们之所以从事自白写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接受医生建议,在精神分析学说导引下,试图在艺术创造中冲决道德伦理堤坝,释放被压制的潜意识和无意识,求取理性与非理性的平衡,重返正常的生活轨道。在弗洛伊德看来,文学是在力比多推动下营构的“白日梦”。它包含着创作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表露、难以实现的意欲。它能够以超越现实的艺术幻境为那些遭受过分压制的欲望提供宣泄通道,成为疗治精神疾病的重要手段。在弗洛伊德及其弟子荣格的影响下,美国自白诗人不再坚持“人是理性的动物”,而主张在非理性状态下,将自己全部的感觉、情绪、体验、欲望都直接写入诗中。在挣脱理性枷锁后,诗人或耽于幻想世界中自怨自艾,冷漠孤寂,喃喃自语;或任由不可遏制的生命冲动、情绪激流所摆布,炽热疯狂,歇斯底里,近于病态。这些作品不仅如梦呓般失去了明晰的逻辑关联和语言节奏,而且频频触及精神分裂、恋父、堕胎、经血、婚外情、吸毒、自杀等道德禁忌题材。
比美国诗人幸运,中国自白诗人并没有遭受精神疾病的困扰,也未借精神分析学说探究“自白”的疗治效果。但其对“自白”仍然情有独钟,并一度将“自白”作为抵至女性解放的必由之路。从“五四”新文化运动至抗日战争、至共和国成立、至文革结束,及至新时期开始,女性解放始终附属于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人民翻身等宏大命题。虽然在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内,女性不断被赋予诸多“人”的基本权利,但“女性”始终未能在两性框架内以男性为对立面去求证自己的特殊意义,未能从“人”当中进一步剥离出女性的独特存在。所谓的主流话语、权威话语实质是以“人”的代言者来宣扬男权意志,它非但不能有效传达女性的生命体验,反会造成新的遮蔽与扭曲。为此,女性不得不放弃已被男权牢牢掌控的公共空间和主流价值,而将自身的唯一领地“身体”作为对抗男权的工具。她们放弃了对外部世界的指涉,将男性强加于女性的价值意义、规范秩序全都悬搁起来,呈现出封闭、内视、独语、感性的“自白”特征,满足了私密话语的基本要求。女性与自白的邂逅结合看似偶然,实则是女性解放达到一定程度后在文学层面的必然体现。
从生成背景与创作动机不难看出,美国自白派与中国自白派分别展开于理性与非理性、男权与女性两类不同类属的二元对立关系中。前者借“自白”来释放无意识洪流,强调对既有秩序的破毁,非理性色彩浓重;后者借“自白”复活个性、明确性别、突显女性生命的独立自在,偏重两性关系的调整,包孕着丰富的理性因子。前者成员性别不拘,虽普拉斯、塞克斯顿等几位女诗人声名巨大,但其诗派领袖仍为男性诗人洛威尔;后者则是清一色的女性,几乎覆盖了八九十年代之交最重要的女性主义诗人。前者笔下的主人公常常是癫狂病态,带有自虐倾向,“只有魔鬼能吃掉魔鬼/在这血红叶片的渴望中我爬向一铺火炕”(普拉斯《燃烧的女巫》),“现在我被肢解成肢节,如无数棍棒飞舞”(普拉斯《榆树》);后者笔下的人物大多丰盈饱满、健康优美,“四肢很长,身材窈窕/臀部紧凑,肩膀斜削/碗状的乳房轻轻颤动/每一块肌肉都充满激情”(伊蕾《独身女人的卧室》)。不过需要说明的是,男权话语主要致力于历史政治的宏阔架构并竭力给世界以本质性的命名,理性意识突显;女性话语主要关注于日常生活中的情感体验,习惯以生命实感来代替抽象概念,理性意识相对淡薄。所以美国自白诗派围绕“理性与非理性”关系所展开辨析同样涉及到两性话语的权力争夺,它对非理性意识的彰显削弱了男性话语的权威性,为女性开拓出更大的书写空间,普拉斯、塞克斯顿与此不无关联。而中国自白诗派从中汲取的主要成分正是这份更具现实针对性的女性意识,而不是更具破毁性的非理性意识。正因如此,中国自白诗人虽然极力反抗男权,但并不似美国诗人那样在情绪上大起大落、在题材上惊世骇俗,而善于在静美幽深之境求得心物交融、情思会通、两性谐和,虽缺乏火山爆发式的力度,却尽显细腻清丽的女性特质。
不可否认,自白诗派以对“私密空间”的坚守将一度悬浮于理念、技艺、文化和意识形态之上的诗歌重新归位于日常生活、植根于个体生命经验,恢复了诗歌的个人性与及物性。但它的极端自闭又切断了个体与社会现实的有机联系,造成更为严重的盲视;它对感性或非理性的过分推崇不仅未能缓解精神危机,反加速了生命的终结。“个人性”最终限定为“私人性”,“真实性”沦为了“主观性”。对于“自白”所存在的这些致命缺陷,美国自白诗派在后期曾做出反思:“尽管我的创作源自我曾拥有的感官直觉和情感经验,但我并不赞同直抒胸臆式的哭喊,那样的作品里除了愤怒与伤害就别无所有的。诗人应该有能力控制并驾驭经验,即便它如疯狂、受虐那样的让人惊恐不已;诗人必须运用广博、聪颖的智力去控制它们。在我看来,个体经验是如此的重要,但它绝不能成为封闭的箱子,或满足自恋体验的镜子。我相信诗歌必须与某些普遍的东西有内在的联系。”[4]
尽管这段话的作者普拉斯最终未能以智性成功驾驭经验,而是打开煤气自尽。但她显然已经意识到不加限制的“自白”将给诗人、艺术带来的巨大伤害。与此同时,洛威尔也意识到自白书写几乎掏空了自己,必须以更多非我的题材来延续艺术生命“当我完成了《人生研究》时,我面临一个大问号……我不知道它是否是我悬梁的绳或是生命线”。[1](P628)这些警醒之言指出了自白诗歌的缺失,并直接催生了后自白派,将自白写作推至新的阶段。后自白派兴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代表人物有保罗·齐默、查尔斯·赖特、威廉·马修斯等。他们肯定了自白派对个人生命体验的大胆直写;但又指出,在缺乏他者参照下完成的自我描述本身即是失实的。真实的个体应存在于丰富的社会政治、历史文化网络中,诗人应走出私密空间,重新佩带“人格面具”,以“旁观者”身份对“自我”予以多维观照,诗人必须求助于社会生活才能使自传体写作更好地运作”;[5]与同此同时,还要努力从自我生命中抽绎出更深层、更普泛、更具本质性的人类普遍经验,“我本人相信,我们生活在历史里,一个特定的地点里,我准备了这些东西”。[6]保罗·齐默在代表作《齐默篇》中以第三人称别开面地塑造了齐默形象。诗人声称要像自白诗人那样表现自我,但不是自白派诗歌中赤裸裸的自我,而是穿了衣服的自我。“衣服”(也即“人格面具”)能让自我更美、更丰富,但又不会影响真实性,“当我躲藏在精制的人格面具后面/大家总是知道我是齐默”(《齐默在小学》)。
与美国自白派的蜕变极为相近,中国自白派在进入九十年代后也对“自白”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在写作姿态上做出了及时调整。这方面最具典型意义的就是翟永明。这位中国自白派的领军人物在八十年代后期写的作品无论是精神气质还是创作技艺亦或意象营构,都与普拉斯极为相近,故有“中国普拉斯”之称。她以“我目睹”、“我创造”、“我来了”的独白表述与男性世界彻底决裂,在二元对立模式中努力确证女性的独立存在。但九十年代后,在《咖啡馆之歌》等诗集中,翟永明有意摒弃了单一的女性视角,而采用超性别的或双性同体的写作方式,同时也放弃了凌厉激越的语调和决绝的抗争姿态,“我”忽为叙述者、忽为旁听者,其间杂有“追忆”、“插话”、“细数”的碎片,主体人称由“我”而分化为“我”、“我们”、“你”、“他”等等,不同人称发出不同的声音。它们用细微的声音亲切交谈,营构出远比自白更加丰富、更加真实的戏剧景观和复调效果。这样的文本既包纳了情绪、体验、事物的直接呈现,又加入了相应的观察、分析和评论。[7]从倾诉转向聆听与观看,从反抗转向对话与交流,从抒情转向叙事和戏剧,从宣泄走向体验与思索,翟永明的自我突破与后自白派诗人达成了一致:以交互式叙述取代封闭式独白,将个体生命经验与广阔的社会生活、历史文化相融通,面向人生的至高价值和终极意义发出呼唤。从“自白”走向“后自白”,从“女性”走向“超性别”,新阶段的自白写作清除了自白诗派所坚持的激进主张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重新调整了私密空间与公共空间、个人性与公共性的复杂关系。公共书写必须植根于私密空间与个人性存在,否则极易成为理念的单性繁殖,沦为意识形态教化工具;但是个人言说也须置身公共空间方可获丰富参照,进而全面深入地把握个体生命状态。在诗史发展与具体的创作实践中,公共性与个人性乃是一组不可分割的悖立组合,二者相互校验、相互扩展,以双方力量的激荡与合流来不断增强诗歌对真实自我的把握能力、对社会现实的处理能力。
[1]张子清.二十世纪美国诗歌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5.614.
[2]Lowell,Robert.After Enjoying Six or Seven Essays on Me[J].Salmagundi.Spring 1977,(37):112.
[3]Thurley Geoffrey.The American moment:American poetry in the mid-century[M].London:Edward Arnold Ltd.,1977.64.
[4]Karen Jackson Ford.Gender and the Poetics of Excess:Moments of Brocade[M].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2009.126.
[5]Earl G.Ingersoll,Judith Kitchen,Stan Sanvel Rubin.The Post-Confessionals:Conversations With American Poets of the Eighties[M].Cranbury: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es,1989.88.
[6]Earl G.Ingersoll,Judith Kitchen,Stan Sanvel Rubin.The Post-Confessionals:Conversations With American Poets of the Eighties[M].Cranbury: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es,1989.133.
[7]罗振亚.复调意向与交流诗学:论翟永明的诗[J].当代作家评论,2006(3):147-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