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恩格斯的逻辑观

2013-03-27 18:07侯丽平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归纳法恩格斯规律

侯丽平

(西南大学 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重庆 400715)

恩格斯不仅是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也是伟大的哲学家。他关于哲学方面的著作主要有《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和《自然辩证法》。前者对哲学问题进行了经典的概括,后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相统一的观点。同时在他的著作中,体现出独到的逻辑观。笔者就恩格斯的逻辑观做如下论述。

一、关于科学概念的论述

科学概念是科学思维的基本细胞,科学概念在科学理论的形成过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科学认识的各个领域都是通过自己所特有的基本概念来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例如,恩格斯在分析化学形成时指出,波义耳由于给化学元素的概念做出了科学的界定,从而把化学确立为科学。同样,道尔顿确立了科学的“原子”概念,拉瓦锡提出科学的“氧”概念,施旺和施来登制定的科学的“细胞”概念等等都在各自的科学领域中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该门科学的发展。

恩格斯认为,科学概念的形式虽然是主观的,但它所包含的内容是客观的。恩格斯指出:“实物、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运动无非是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运动形式的总和;像‘物质’和‘运动’这样的名词无非是简称,把许多不同的、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把握住。”[1]214

科学概念具有辩证的本性,它有一个由抽象不断上升到具体的过程。恩格斯说:“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就像两条渐近线一样,一齐向前延伸,彼此不断接近,但是永远不会相交。两者的差别正好是这样一种差别,由于这种差别,概念并不无条件地,直接就是现实,而现实也不直接就是它自己的概念。”恩格斯认为,科学认识的概念由抽象不断上升为具体,除了有客观事物本身的变化的推动之外,还由于概念自身内部矛盾的推动。恩格斯指出:“正如电、磁等等自身两极化,在对立中运动一样,思想也是如此。”[1]191

二、关于判断的论述

恩格斯集中分析了判断的分类问题。他认为对判断的分类不能仅仅“满足于把各种思维形式,即各种不同的判断和推理的形式列举出来和毫无关联的排列起来”。[1]201而应该“由此及彼地推出这些形式,不把它们互相并列起来,而使它们互相隶属,从低级形式发展出高级形式。”[1]202黑格尔把判断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实在的判断,第二类是反省的判断,第三类是必然性的判断,第四类是概念的判断。恩格斯认为,黑格尔对判断的分类依据了辩证逻辑的原则,具有合理性,并依据科学认识的真实进程将其概括为三类:“第一类是个别的判断,第二和第三两类是特殊的判断,第四类是普遍的判断。”[1]202恩格斯实际上提出了判断分类的基本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形式与内容辩证统一的原则;二是逻辑与历史辩证统一的原则。

三、关于归纳推理的论述

恩格斯对历史性的难题——归纳问题做出了原则性的解答,这是他在科学认识逻辑方面十分突出的贡献之一。

恩格斯指出:“单是某些自然现象的有规则的依次更替,就能产生因果观念:随太阳而来的热和光;但是在这里并没有任何证明,而且在这个范围内休谟的怀疑论说得很对:有规则地重复出现的post hoc[在这以后]决不能确立propter hoc[由于这]。”[1]208即单靠归纳重复的经验事实并不能获得普遍必然的知识,不能证明前后相继的经验事实的因果联系。“单凭观察所得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必然性的证明是在人类活动中,在实验中,在劳动中:如果我们能够造成post hoc,那么它便和propter hoc等同了”[1]207。这就是说,证明客观因果关系和科学认识普遍必然性的是社会实践和科学实验。恩格斯认为,归纳法“没有权利要求成为科学发现的唯一的或占统治地位的形式”,“我们用世界上的一切归纳法都永远不能把归纳过程弄清楚。只有对这种过程的分析才能做到这一点”[1]206。就人们获得科学认识的过程来说,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各种逻辑方法,特别是辩证的分析综合法,而不仅仅是运用形式逻辑归纳法的结果。

恩格斯从辩证逻辑的角度解答了休谟等人的观点涉及的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有限经验的归纳能否证明无限,二是作为归纳出发点的经验事实的质和量的关系问题。辩证逻辑归纳法并不像形式逻辑归纳法所要求的那样,即根据大量事实的列举而得出普遍结论来,而是以辩证的分析为基础,并包含其他方法的运用,而且与演绎是密不可分的。“十万部蒸汽机并不比一部蒸汽机能更多地证明这一点。”[1]207恩格斯这句话充分地说明了分析法在归纳法运用中的重要性。“普遍性的形式是自我完成的形式,因而是无限性的形式;它是把许多有限的东西综合为无限的东西”,“我们知道:氯和氢在一定的压力和温度之下受到光的作用就会爆炸而化合成氯化氢;而且只要我们知道这一点,我们也就知道:只要具备上述条件,这件事情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至于是否只发生过一次或者重复了一百万次,以及在多少天体上发生过,这都是无关紧要的”,“无限的东西既可以认识,又不可以认识,而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1]212。这就是说,有限和无限是辩证统一的,无限存在于有限之中,有限的个别事物或现象中就包含着无限。

恩格斯指出,科学认识就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并且在发现之后,要尽可能地用经验去证明”[1]32。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就是一个从个别和特殊到一般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是归纳法在起作用;用经验去证明则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和个别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是演绎法在起作用。如果把二者机械地分开,那么各自就会表现出很大的局限性。归纳法的主要局限是:单独运用它得出的认识不一定能反映事物的共同本质,即使能够得出一些涉及事物本质的结论,但仅靠归纳法却难以对其给予解释。正如恩格斯所说:“归纳法告诉我们,一切脊椎动物都有一个分化成脑髓和脊髓的中枢神经系统,脊髓包含在软骨或硬骨的脊椎中——这种动物就由此得名。可是文昌鱼却被发现是一种具有未分化的中央神经索并且没有脊椎骨的脊椎动物。”“归纳法确认鱼类是一种终身专门用鳃呼吸的脊椎动物。可是出现了一些动物,这些动物的鱼的特征差不多是大家公认的,但是它们除去鳃,还有很发达的肺;我们看得出来:每一条鱼在鳔中都有潜在的肺。”[1]206“摩擦可以生热”是人们用归纳法得出的涉及事物属性的认识,但用归纳法却难以解释“摩擦为什么可以生热”。

四、关于假说的论述

恩格斯强调了假说在科学认识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恩格斯指出:“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1]218“对各种相互联系作系统理解的需要,总是一再迫使我们在最后、终极的真理的周围造起茂密的假说之林。”[2]429恩格斯对康德在《自然通史和天体论》中提出的“星云假说”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在这个僵化的自然观上打开第一个缺口……关于第一次推动的问题被取消了;地球和整个太阳系表现为某种在时间的进程中逐渐生成的东西。如果大多数自然科学家不像牛顿在‘物理学,当心形而上学啊!’这个警告中所表现的那样厌恶,那么他们一定会从康德的这个天才发现中得出结论,免得走无穷无尽的弯路,并节省在错误方向下浪费掉的无法计算的时间和劳动,因为康德的发现中包含着一切继续前进的起点。……如果立即沿着这个方向坚决地继续研究下去,那么自然科学现在就会进步得多。”[1]12科学假说是形成科学定律的必要环节。恩格斯说:“进一步的观察材料会使这些假说纯化,取消一些,修正一些,直到最后纯粹地构成定律。如果要等待构成定律的材料纯粹化起来,那么这就是在此以前要把运用思维的研究停下来,而定律也就永远不会出现。”[1]218恩格斯认为,一些错误的假说,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仍起过积极的作用。他把燃素说与拉瓦锡的氧化说的关系比喻为黑格尔的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也就是说,燃素说是氧化说的必要前提。

恩格斯深刻地揭示了科学假说形成的原因,在于科学发展的新事实与已有科学理论之间的矛盾。恩格斯说:“一个新的事实被观察到了,它使得过去用来说明和它同类的事实的方式不中用了。从这一瞬间起,就需要新的说明方式了——它最初仅仅以有限数量的事实和观察为基础。”

恩格斯认为,假说向科学理论的转化,首要条件是假说必须能够经受得起实践的检验。除此之外,还必须满足具有预见性和能够解释新的经验事实这两个基本条件。恩格斯曾以哥白尼“太阳中心说”由假说转化为科学理论的过程说明了假说的预见性条件。他以门德列也夫的元素周期律为例,说明了假说向科学理论转化的第三个重要条件。

五、关于同一律的论述

恩格斯认为,科学认识既要遵循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更要遵循辩证逻辑的思维规律,二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仅仅反映了客观事物的相对稳定性,因而无法揭示客观事物的矛盾运动,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辩证逻辑的思维规律则突破了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的局限,真正反映了自然界本身的规律,因而是科学认识所遵循的根本的思维规律。

形式逻辑的同一律要求人们在思维过程中要保持概念的同一性,不容许发生偷换概念或混淆概念的错误。形式逻辑的同一律是科学认识必须遵循的思维规律,违背了它就会造成思维混乱和逻辑矛盾。辩证法所理解的同一律是具体的同一律,它是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在科学认识乃至整个思维中的具体体现。恩格斯指出:“真实的具体的同一性包含着差异和变化。”[1]193“对综合的自然科学来说,即使在任何一个部门中,抽象的同一性是根本不够的,而且,虽然总的说来已经在实践中被排除,但是在理论中,它仍然统治着人们的头脑,大多数自然科学家还以为同一和差异是不可调和的对立,而不是同一个东西的两极,这两极只是由于它们互相作用,由于差异性包含在同一性中,才具有真理性。”[1]193-194这说明科学认识的发展使考察事物同一性的内部差异越来越重要。

恩格斯深刻地批判了形而上学对同一律的理解。恩格斯指出:“旧形而上学意义下的同一律是旧世界观的基本原则:a=a。每一个事物都和它自身同一。一切都是永久不变的,太阳系、星体、有机体都是如此。”[1]193在恩格斯看来,形而上学的同一律把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加以绝对化,超出了适用的范围,加以普泛化,把它看成是自然界以及各种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实际上,形而上学的同一性是一种抽象的同一性,在自然界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每一个事物都和它自身同一”,“这个命题在每个场合下都被自然科学一点一点地驳倒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证明了辩证逻辑的具体同一律的正确性。

六、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的论述

恩格斯认为,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是初等数学与高等数学的关系。在科学认识过程中各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于科学认识来说,二者都是必不可少的逻辑手段和方法。把形式逻辑视为唯一的科学认识逻辑是形而上学的观点。辩证逻辑是科学认识的基本逻辑手段和方法,形式逻辑则是起辅助作用的逻辑手段和方法。恩格斯主张用一切可能的逻辑手段和方法从事科学认识,科学认识的逻辑是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及一切可能的逻辑的统一,但最基本的是辩证逻辑。

[参考文献]

[1]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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