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岩 长春大学 高 鹤 长春工业大学
统计数据显示,2001年中国对日投资企业只有3家,到2012年则猛增至121家。而日本引进外国投资是从20世纪90年代发生泡沫危机之后才逐渐增加的,随着外国投资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以及日本政府对引资政策的不断调整,日本的投资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撇开中日两国当前的领土争端因素不说,中国企业要投资日本,只有全面、准确的了解日本的投资环境,选择合理的进入策略,才能取得对日投资的成功。
日本地处亚洲大陆东部,东临太平洋,西隔东海、黄海、朝鲜海峡、日本海,与中国隔海相望,九州长崎与中国上海市距离仅有460海里。中日两国同在亚洲东部,是一衣带水的邻邦,自古交往密切,两国人民有着两千多年友好交往的历史。两国文化一脉相承,发展沿袭至今有许多相同和相似之处。比如,两国人民都讲究茶文化、都讲究书法艺术、都重视文明礼仪、都具有奋发努力、自强不息的精神等等。由于两国社会文化的相似性,在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思维方式上都很接近,中国企业更容易适应日本人文环境,相对降低跨文化风险,这是中国企业在对日投资中应充分利用的有利因素之一。
根据日本总务省统计局的统计,截至2013年1月,日本的人口总数为12745万人,居世界第9位,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之一。每年商品零售总额约为1.2万亿美元,许多中抵挡商品都依靠国外进口,特别是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医疗、健康、护理等领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需求。另外,约690万人的“团块世代”(是指在1947~1949年之间的第一个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一代人)从2007年已陆续进入退休年龄,这些人拥有约1.1万亿美元的金融资产,加上每年近1.4万亿美元的退休金,日本潜在的市场消费能力是中国企业投资日本的有利因素之一。此外,日本强大的对外经贸关系也将为投资企业带来广阔的海外市场空间,日本已先后与1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EPA,这些协定的签署不仅可以让日本享受到贸易投资等方面的优惠安排,也可以让投资日本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充分享受到原产地规则的优惠待遇。
日本经济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失去的十年”之后,从2002年起走上经济复苏之路,期间虽然经过了两次调整,但经济一直在复苏的轨道上运行,保持了比较平稳的增长。2008年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日本经济受到较大冲击,经济增长持续走低。为了刺激经济增长,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带动了日本出口,从而经济逐步走向复苏。进入2010年,日本经济保持了增长势头,实际增长达4.4%。2011年3月,日本东北地区发生的9级地震,引发了海啸以及核泄漏等一系列问题,再次对日本经济造成了重大冲击,当年的第一、二季度GDP出现了负增长,但经过日本各方的共同努力,从第三季度开始日本经济得到逐步恢复。
二战之后,日本政局稳定,走上了和平发展的道路,并逐渐建立起完备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推进了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国际化;2005年制定了新的公司法,撤消了最低资本金制度,设立公司更加容易,公司经营更加灵活,允许海外企业以并购方式实施投资;日本政府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活力,于2011年年底将法人税从原有的40%下调至35%。此外,日本的基础设施条件也是非常发达和完备的,拥有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交通运输和物流网络,在通讯、服务和水电气等设施方面也无可挑剔,为投资日本的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软环境。世界经济论坛《2012~2013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日本在全球被调查最具竞争力的14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0位。
日本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致力于吸引外国企业的投资,2005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制定了“外国企业招商地区支援项目”,拨付了5亿日元专项资金,委托独立行政法人“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对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活动提供支持。此外,日本中央政府就促进吸引外国企业投资的制度性支持还包括设立对日直接投资综合指导窗口,设置市场开放问题投诉处理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给外国投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等。为了吸引外国企业投资,日本地方政府根据中央政府的相关条例和制度,单独制订了各种优惠政策。如神奈川县、大阪府、神户市等通过减免事业税、减免房地产购置税等税收优惠;低利息、高额度和长期限的融资优惠;办公地租赁费补助、雇佣当地劳工补助、新建或扩建厂房补助等补贴优惠;以及其他一些优惠措施来吸引外国企业的投资。
中国企业到日本开展投资活动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运营成本过高的问题。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测算,在日本投资成本约为法国的11倍、美国的7倍、德国的5倍、英国的4倍。主要是由于劳动力短缺而造成的工薪较高,截至2013年1月,日本的人口总数为12745万人,人口年增长率较低且呈下降趋势,使劳动力短缺现象更为明显。而劳动力的不足直接导致了日本的工薪较高,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日本的东京都工薪最高,人均月收入达37.29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万元),青森县工薪最低仍达22.22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相当于中国的10倍以上。此外,法人税率,工业用地购买费,以及办公场所租金、住宅保证金、通讯费、水电费等均居于世界前列。
长期以来,外国企业并购日本企业并不具有普遍性,由于日本的企业组织形式与国际不尽相同,企业文化的差异使日本企业职工对外来并购者产生抵触情绪,这些导致了外国企业难以并购方式进入日本。同时,日本的相关法律限制也是并购企业的主要障碍,虽然日本对外国投资实施“原则放开,例外禁止”的方针,但对可能威胁其国家安全及尚未实行完全自由化的行业予以限制。根据日本《外汇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获得日本非上市企业股权或上市企业股份超过10%时,在农林水产业、矿业、石油业、皮革及皮革产品制造业、航空运输业等保留行业,必须实施提前申报手续。根据OECD规定的《资本移动自由化法则》,对武器、飞机、核、宇宙开发、电力、煤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铁路等行业,实施外资管制。另外,从行业自律来看,在采矿业、通信业、广播业、水运业和航空运输业等行业都有自己的外资准入限制。
企业投资于日本就会涉及本国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等跨国人员进入日本,但日本对外籍劳务人员的进入规定了很高的标准。日本签证审查非常严格,要求外资企业必须雇用日本全职雇员,才向投资企业发放签证,而外资企业的“企业内转勤”去日人员,在去日前必须在投资企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方可,同时必须确定在日的时限。在申请进入日本的签证前,首先要向日本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证明,一般需提供在留资格证明申请书、学历证明、履历证明、日本法人登记复印件、日本法人公司说明书、日本法人损益计算书或事业计划书等等一系列的文件,才能获得在留资格,继而才可向日本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
日本自然资源非常贫乏,除了煤炭、天然气、硫磺等极少量矿产资源以外,其他工业生产所需原料都要从海外进口。这使得日本的本土企业国际化程度都较高,一般是在海外设立生产基地,专门生产日本本土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外国企业如果在日本设立外资企业,而没有海外的生产基地,那其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就将成为问题。如果这些原材料和零部件是在日本采购的,就会受到“企业系列”的影响,不仅采购成本高,同时因数量有限也很难形成稳定的供应机制,最终使得外资企业失去竞争力,导致投资失败的结果。
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吸引外资,一般情况下都会制定各种各样的优惠措施来吸引外商投资,而日本政府虽然也制定了一些优惠性的政策,但时至今日也仅限于放宽原有的外资限制条件,真正为外资企业提供经营利益和便利的政策措施却很少,与其他一些引资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明显。同时,日本商业银行的放贷原则是担保主义,对投资于日本的外国企业来讲,没有有形财产作担保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融资难也是企业投资日本的一大障碍。
对于中国准备向日本进行投资的企业来讲,在其投资进入日本之前首先要考虑的是相关信息的收集问题。投资企业要想取得投资的成功,就必须在投资前全面了解日本的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和社会文化环境,掌握相关的引资政策、产业政策、法律规定和竞争对手的情报信息等等。这些相关的信息可以从中日投资合作咨询机构获得,主要包括中国驻日本各地的大使馆经商参处,日本驻中国各地的大使馆(领事馆),日本中资企业协会(简称CEAJ),日本的各投资促进机构(主要是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中国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咨询中心,以及中日企业间所开展的各种交流活动。此外,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干扰,企业在投资进入日本之前所收集到的相关信息情报有限,所以企业在投资进入日本之初继续收集和完善相关情报信息也是非常必要的。
从全球经济环境和日本经济形势与走势上看,并购日本濒临破产的优质企业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投资选择。自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发生泡沫危机以来,其经济一直处于不景气和低速增长状态,无论是制造业还是非制造业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苦苦挣扎,特别是新一轮的金融危机和大地震,对日本企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每年都会有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企业破产。根据日本总务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近些年日本每年破产的企业数量都在1万家以上,其中负债额在1000万日元以上的破产企业数量占全部破产企业的90%。同时,中国企业对这类企业进行并购时,应以获得先进技术或管理经验,提升企业品牌效应,建立海外生产基地,以及取得经营资源为战略目标,加快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总之,日本的内外经济形势为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进入提供了历史机遇。
中国企业投资日本时应从所选区域的经济规模、交通运输能力、优惠的引资政策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拓展市场为战略目标的投资企业应选择经济中心区域,因为经济中心区域是重要企业的聚集地,人口密度大,市场空间广阔,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以建立生产基地为战略目标的投资企业应选择交通运输能力强的城市,这样的企业在其生产经营中绝大多数的生产原料要从国外进口,其产品又要出口到国外,交通运输能力强的区域不仅有利于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也有利于企业对周边国家(地区)的辐射。此外,日本的行政区划分为都、道、府、县是平行的一级行政区,虽都直属于中央政府,但各都、道、府、县却都拥有自治权,因而各区域引资的优惠政策也各不相同,中国的投资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这里所说的“共同战略”是指海外投资企业应充分利用母国与东道国在市场环境和社会文化上趋同的特点,通过努力创造与东道国一致的消费习惯或者文化氛围,从而实现在节省适应成本的基础上实施的一种生产或营销策略。对于中国企业来讲,日本在市场环境和社会文化方面恰恰能够满足这一战略实施的条件。如果中国的投资企业能够较好的运用“共同战略”,突出中国员工和日本员工的共有理念,不仅能让日本员工感受到其所熟悉的企业文化环境,也能让日本民众感受到中资企业与其自己国家在市场和文化上的种种相通之处,从而可以减少日本员工对中资企业的抵制和偏见,缩短投资企业的磨合过程,提高投资企业的运营效率,削弱日本民众的民族主义倾向,降低对投资企业产品的抵制,增强投资企业的收益能力。总之,在不损害自身经营特色和差异的前提下,创造出日本国民可以接受的经营模式,有利于海外企业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