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方方
(新疆财经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影子银行系统又称其为“平行银行系统”,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提出并被广泛采用,它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通常从事放款和抵押业务,是通过杠杆操作持有大量证券、债券和复杂金融工具的金融机构。
影子银行在顶尖科学家们的协助下,利用数学与物理模型破解金融市场的难题,凭借所发明的金融产品和工具,在经济鼎盛时期获得巨额收益。风险和收益是相对应的,影子银行发明的各种风险管理模型为其冒险提供了“安全保障”。在经济繁荣时期,企业破产之类的风险事件发生概率极低,也使得各类风险模型在日常操作中表现得近乎完美。影子银行这台暴利机器以短期资金批发市场为依托、投资高收益证券的新模式,以特别目的载体为核心,利用表外工具和避税天堂买卖资产,在各个中间环节收取手续费;利用最新技术和模型开发的交易策略投机、套利,并不断加大杠杆,博取更大的回报;通过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工具和产品,围绕着风险转移,在交易中赚取保费。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品成为华尔街发展速度最快、利润最丰厚的业务。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并扩散蔓延,到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进入漫长曲折的复苏期,各国政府学者不断努力探寻危机发生的根源,最后得出结论:影子银行体系的过度扩张和监管缺位是导致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罪魁祸首。
没有操作平台证券化,也就没有 CDO、ABS、MBS、ABC等机构性产品和信用衍生品。作为影子银行的主战场,证券化在过去的十年间为影子银行带来的利润贡献度达到20%以上,在为影子银行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证券化成为影子银行系统最重要的操作平台,证券化开辟了转移风险的先河。然而,随着证券化市场的火爆,其性质也发生了变化,证券化的主要目的不再是从报表中转移新发放的贷款,而是根据现有债券做投资组合套利。有关证券化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2008年金融风暴后,证券化再次受到关注。一些舆论认为证券化助长了金融机构的过度冒险,导致了金融体系中的系统风险。
证券化是风险转移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又派生出一大批产品与工具,信用衍生品就是其中之一。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简称CDS)是信用风险中最具代表性、最火爆的产品。
影子银行研发设计的暴利工具都离不开化解风险的功能,针对市场风险,华尔街已经设计一大批对冲工具和产品,而长期以来信用风险一直让金融机构伤透脑筋,因为信用风险是无法准确估计和控制的。信用衍生品就是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总称。信用衍生品的发明,改变了华尔街的竞争格局,颠覆了银行的经营模式,为银行管理贷款组合提供了新手段。
CDS是信用衍生市场最流行的产品,占市场份额的一半以上,CDS曾逼倒雷曼公司,让全球最大的保险公司AIG命悬一线,被许多经济学家和媒体称为2008年金融风暴的元凶之一,CDS会有如此大的威力的原因在于:首先,CDS市场解决了银行在处理客户关系时的一切困扰。如果银行认为某家企业存在着违约风险,在发放贷款的同时,可以买与这家企业相关的CDS,从而达到降低信用风险的目的。如果这家企业倒闭,银行会找交易对手清算,得到这家企业违约资产的标准价值。所以,银行完全不用担心企业会违约。相反,在某种程度上CDS的买家可能更希望对手违约或者破产,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CDS赔付金额远高于贷款或债券的偿付。可以从通用汽车(GM)倒闭的案例中感受到CDS炒家扮演着加速企业破产的诡异角色。
由此可见,创造CDS工具的最初动机(对冲信用风险)已经被弱化,更多CDS买方动机还是从企业倒闭中获利。
既然CDS买方在交易中占优势,那么,谁愿意充当CDS的卖方呢?CDS卖方凭借着信息不对称的优势,稳收CDS保费。从CDS发明一直到金融危机爆发前,由于美国经济长期繁荣,大规模违约事件相对来说极为罕见,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只是CDS买方向卖方支付保费。事实上,CDS卖方更像是保险公司,只要投保公司不出意外,卖方就可以坐收稳定的保费。
目前,对CDS的评述一直存在争议,一方面,许多学者和金融学家认为CDS对金融市场的贡献不应该被抹杀。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家达雷尔·达菲认为CDS遭到滥用,但他还坚持认为其是非常有效的工具,不应该被封杀,即使封杀了CDS,金融工程师们也会再发明出其他产品应对金融监管。另一方面,多数人还是视CDS为毒瘤。尽管反对者众多,但在没有更好应对信用风险的工具出台之前,CDS仍有其强大的生命力。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让CDS市场流动性更强、更透明、更干净,抑制干扰市场的过度投机行为。
由于不受金融机构的监管,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没有资本充足率要求,影子银行资本运作的杠杆率很高。高杠杆率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是双向的,经济繁荣时意味着股东能够获得更高的权益和报酬;危机发生时意味着能用来补偿损失的资本更少,抗风险能力更差。因此,一方面,企业应该合理使用CDS工具,避免杠杆率过高;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适当干预信用衍生品市场,从而更好地防范信用风险。
CDS往往经过多次打包分解,即使最为精明的投资者都无法识别其复杂结构下所存在的风险,投资者会在这种过度包装的掩盖下进入市场,随着证券化环节增多,风险隐蔽程度提高,信息不对称程度加深,最终导致风险的累积和蔓延。所以,应当适当简化衍生产品的结构。
期限错配是影子银行体系固有的缺陷。影子银行通过发行资产支持票据从短期资本市场获得融资,来购买贷款人发起的期限更长的资产,并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信用的无限扩张。当一些不稳定因素造成市场出现资金溃逃时,影子金融机构面临类似商业银行的挤兑,此时的影子银行无法将其长期资产立即变现,于是就出现了流动性严重不足的局面。更重要的是影子银行在出现了“挤兑”和去杠杆化之后,由于自身具有系统重要性,可能产生系统性的流动性危机。因此,应谨防信用衍生工具被盲目滥用,切实加强对存贷款错配现象的谨慎性管理,实行差别化定价,提高议价能力,筛选优质中长期贷款项目,加强主动负责管理。
1.加快推动银信合作产品由表外转表内,完善相关统计制度。针对目前我国银信合作产品主要面向房地产的特点,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将银信合作理财转表内监管。
2.推进金融创新。影子银行的实质就是采用各种复杂的技术手段进行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只能转移和分散风险,不能消除风险,而且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创新程度的不断提高,其累积的风险程度也会不断提高。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基础相对薄弱,过快开展金融创新会对市场形成较大压力,增加市场的投机性,因此,应在风险可控的基础和前提下,循序渐进地推进金融创新,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将其负面效应降到最低。
3.建立健全新型影子银行金融监管体系。逐渐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在属地化管理基础上,加快制定全国性的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行业发展趋势与监管方向,严厉打击小额贷款公司违规经营行为,引导小额贷款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对于网络信贷等新型影子银行,鉴于其对信息技术要求较高等特点,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实行注册地属地管理,完善网络信贷的信息披露制度;对有资金沉淀的网络信贷模式,明确资金沉淀的风险管控要求以及利息归属。
[1]贺丽丽.影子银行体系的特征与监管[J].现代商业,2011(24).
[2]李志辉,樊莉.影子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J].未来与发展,2011(11).
[3]陆畅.影子银行对银行经营的影响及风险分析[J].时代金融,2012(3).
[4]辛乔利.影子银行[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5]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课题组.我国的影子银行及其监管对策[J].海南金融,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