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倩
(河南大学,河南,475001)
“把”字句是汉语里常见的句式,长期受到学者们的关注,研究主要集中在语法、句法和语义三个层面。对“把”字句的语法研究多集中于“把”字的词性和与其他动词或介词的比较上(张正立1993)。句法分析始于黎锦熙(1924),他认为“把”字的作用在于将位于动词后的宾语提前。“提宾”说之后,王力(2003:408)又提出,“‘把’字句是用一个介词性的动词‘把’字将宾语提到动词的前面,以表示一种处置者的处置式”。而吕叔湘(1942)则对“把”字句的用法进行了更加详尽的分析,提出“行为动词”说、“宾语有定”说和“谓语复杂”说,之后更有“连谓结构”说(朱德熙1998:185)、“介宾谓语句”说(范晓1998:144)和“特殊连动式”说(赵元任2002:422)。随着转换生成语法的兴起,语言学家开始关注“把”字句和其他句式相互转换的规则和限定条件(程工1999)。在语义研究上,有代表性的如王力(1943)的“处置”说,沈家煊(2002)的“主观处置”说,叶向阳(2004)的“致使情景”说。在认知语言学研究框架下,高波(2006)对汉语“把”字结构进行了基于构式语法的研究,牛保义(2008)也讨论了其生成机制,提出“掌控”说。
本文以心智哲学为视角,对“把”字句进行研究。
意向性(intentionality)本是哲学概念,“指的是一种特定的心理状态特征,通过该特征我们得以和外部世界的事物和事件发生直接的指向和关联”(Hofstadter & Dennett 1981:358)。相信、希望等心理状态就具有一定的意向性。和心理状态相类似,人们用于交流的声音和文字也有关指外部世界的能力,同样具有意向性。这种意向性是“寄生意向性”(parasitic intentionality)(Searle 1983:251)。具有寄生意向性的声音和符号,在心理状态得以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和外部世界实现指称连接。这里,心理状态的满足条件是指人们能够将自身的意向性施加到本身并不具有意向性的外部物理实体语言之上(刘倩2012a)。以表达“黑色星期五”为例:《圣经》中亚当夏娃偷吃禁果在星期五,死亡的日子是星期五,耶稣被迫害的日子也是星期五,星期五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日子;而黑色给人的视觉感觉是阴沉、冷酷,会引起恐怖、哀悼、险恶之感。但其实无论是“星期五”还是“黑色”,词语本身都不具有意向性,但在使用时,我们已经把悲惨和不幸寄生于“黑色星期五”上。那么在使用“把”字时,人们的意向性又是什么呢?
首先,“把”字本身是没有意向性的。在学者的讨论中,“把”字具有的“掌握”、“处置”等含义其实是人们有意地将自身的意向性施加到“把”字上造成的,这使得“把”字具有“寄生意向性”。这种“寄生意向性”是从何时开始存在的呢?在《说文解字》中,“把”字形为,释义“握也”,在之后的使用中也沿用该义,从“把酒临风”(宋·范仲淹《岳阳楼记》),“生来不读半行书,只把黄金买身贵”(唐·李贺《嘲少年》)等词句中可见一斑。可见“把”字从创始之初就表示主动掌握。那么,“把”字句是不是从来就有的呢?还是由其他句式转换而来?
一直以来,学者们对“把”字句的产生未有统一的认识。祝敏彻(1996)和王力(2003)都认为“把”字句作为汉语处置式被使用大致发生于公元7世纪和8世纪之间,是“将”和“把”被虚化的结果;Bennett(1981)则认为“把”字句的前身是古汉语中的“以”字结构;梅祖麟(1990)将唐宋出现的处置式分为三类:双宾语结构、动词前后带其他成分、单纯动词居末位,并分别对其形成途径进行探讨。尽管有分歧,我们还是能看出“把”字句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由其他句式或用法转变而来,转变的依据和原句的构式义密切相关。那么,我们能否有这样的假设:“把”字句的使用源于将“把”字有条件的植入反映人类基本经验情景的SVO构式,在植入的过程中“把”字句的构式义涌现出来。如果该假设成立,论据是什么呢?是不是所有的SVO句都能转换成为“把”字句,并在转换中涌现出新的构式义呢?下面我们进一步探讨“把”字植入SVO句的依据和条件。
自黎锦熙(1924)提出“提宾”说以来,语法学界普遍认为“把”字句是从一般的SVO句转变而来的,王力(1944)也注意到“把”字句与“被”字句之间存在互相变换的关系。但也有学者坚决反对“转换论”和“还原论”,如梁东汉(1958)就认为SVO句和“把”字句之间没有变换关系,宾语位置的改变不但带来形式上变化,而且意义上也和原来有所不同。我们认为,那种认为句式之间不存在任何转换关系的论断过于绝对,“把”字句和SVO句之间有一定的关联。
在心智哲学视域下进行的语言研究认为:语言是基于心智的、语言所表达的基本内容是话语主体的感觉和感受、语言所表征的是心理表征(徐盛桓2011)。所以,不管是SVO句还是“把”字句都是基于心智的,更具体来说是基于意识活动内容的。在语言运用的过程中,意识活动起着主导作用(徐盛桓2012a,b)。为了对日常基本的经验和情景作出表征,人类在意识的主导作用下创造出一系列的语言符号。其中,简单句式与反映人类经验基本情景的语义结构是直接联系的(Goldberg 1995:39),其他语义结构的构建是在一定条件下,用语言符号来表示复杂的经验和情景的过程,在过程中还要符合一定语法、句法和语义规则。SVO作为英汉语中的基本句型,其语义结构符合人类认知的基本经验,是按照日常经验顺序组织起来的,这时心智表征的正是外部世界的基本经验。“把”字句的情况有所不同,和SVO相比,该句式出现的时间较晚,表征的事态是以基本情景和经验为基础的,构成的基础也应是SVO句。那么所有的SVO句都能植入“把”字吗?下面我们对“把”字植入SVO句的条件展开讨论。
首先,在语言学研究中,SVO为基本句式,除此之外还有诸如SOV,OSV句式等。在语言系统中,各种语言单位总有一部分是基本的,负载意义是中性的,在此基础上可以添加某种特殊含义,于是就有“有标记”和“无标记”的区别。比较下面几个句子:
(1) 他批评了儿子。(SVO型)
(2) 他把儿子批评了。(SAOV型)
(3) 你我爱。(OSV型)
(4) 我把你爱。(SAOV型)
(5) 那本书我给他了。(O2SVO1型)
(6) 我把那本书给了他。(SAO2VO1型)
语法上的有标记和无标记通常可以体现在形式上。上例中,例1是无标记的,符合人类对外部世界基本的认识和行为顺序。余下各句分别对应主体不同的心理状态,对句中某一成分进行突显,具有不同的意向性。按照心智哲学的观点,意向性由意向内容和意向态度两方面构成。意向内容是直接关指外部世界的事物和事件,意向态度是对关指内容的内在感受、情感和愿望,又有以下次范畴(廖巧云、徐盛桓2012):
(一) 体现为相对的估量,如重(于)、前(于)、显(于)、先(于)等;
(二) 体现为某种心理状态,后面可以有一命题作为其宾语,如相信、希望、爱/恨等;
(三) 体现为某种心理取向,如委婉、谐趣、美/丑化等。
相对于例1的SVO句而言,例2是有标记的,二者意向内容虽指向同一事件“他批评了儿子”,但意向态度有所不同:例1是中性的,而例2更偏指“儿子”这一受事。而“把”字通过提宾将O(儿子)前置,以实现该部分的突显,“前”于所以“显”于,“显”于所以“重”于。同理例3、4和5、6则分别突显“你”和“那本书”。不难看出,“把”字句使用的第一个条件是主体有将宾语突显的意向态度,而宾语指向的外部世界的事物也应具有能被突显的特性。这可以解释下句存在的可能性:
(7) 我把蓝天看见了。(张伯江2001:520)
例7中,“蓝天”极具广延性,所以很难成为突显的对象,一般而言也不具有能被突显的特性。但当情境是主体从一个长期黑暗的环境中走出(复明或出狱),初次见到天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蓝天”可被作为突显的对象了。在该情境中,由于黑暗和光明具有极强的对比性,所以“蓝天”虽具广延性,却仍能被突显。
第二,前面已经说过,“把”字具有掌握/处置的含义,在将“把”植入SVO句时必须考虑原句式的语义关系,也就是V和O之间的关系。认知语言学认为,我们可以把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上升到有结构的概念范畴,并将其进一步整合入已有的知识系统,最后用语言系统将该认识表示出来。人们对外部世界的认知过程也就是将无意义的现实世界内化为符号世界的过程。人们在用语言认识世界的时候,可以有三个并行世界的存在:物理世界、心理世界、语言世界。其中语言世界不是直接对应于物理世界,而是有一个心理世界作为中介(沈家煊2008)。所以我们可做以下描述:语言世界中V和O的关系是心理世界中二者的表征,而心理世界中V和O的关系又是对物理世界中二者的表征。因此,对语言世界中V和O的关系的讨论就可以转化为对现实世界中二者关系的讨论。这里,表征指的是信息在头脑中的呈现方式。当人们对外界信息进行加工时,有关的信息就会在头脑中“表征”出来(徐盛桓2011)。对此,加拿大心理学家佩维奥(Paivio 1978)提出双重代码表征理论①。该理论的假设是:人们认知行为的中介是两个彼此独立却又有着密切联系的符号系统,分别是言语系统和非言语系统;这两个系统通过感觉系统进行表征连结,专门用来对信息进行编码、组织、转换、储存和提取(Paivio 1978)。其中,语象和表象分别存在于两个系统中,是两种代码或符号表征的方式;言语系统内以对语象信息的处理为主,非言语系统内以对表象信息的处理为主,这里的表象即为意象;从心理表征的角度来说,两种信息的处理是互为表里的连接运作,分别对应言语过程和非言语过程。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可以将SVO视为语言的表层活动,是语言思维的外部表征和载体,同时也是对现实世界中最基本情景的表征,V和O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外部世界中动宾关系的表征。在实际语言运用的时候,为了交流的需要,我们可以进行排列、组合、合成、替代、转形、提升、转换、提取、存储、删除、对比等多种语言层面上的操作以形成合乎语法和句法规则的语言表达(刘倩2012b)。于是,就有了SVO句和“把”字句之间的转换。在进行转换之前,原有的SVO句中V和O的关系可以被描述为“说明”、“掌握”、“处置”等。可通过以下例子进行说明:
(8) 祥子到底是祥子,祥子拼命跑,还是没有别人的份儿。(老舍《骆驼祥子》)
(9) 除本国语言外,小张还熟习另外几种语言。
(10) 我们的车轮将要滚过整整十个国家的腹地。(余秋雨《千年一叹》)
以上三句中V和O的关系分别为说明、掌握和处置。前面已经说过,“把”字有表示处置/掌握的寄生意向性,要将其植入SVO句中,V对O所表征的物理实体需要有处置/被处置、掌握/被掌握的关系。将“把”字引入SVO句的条件之二也就在于V和O之间具有这种关系。像例9、10中,“熟习”和“语言”、“滚过”和“腹地”之间有处置掌握关系,就可分别转换为“小张还把另外几种语言熟习(了)”和“我们的车轮将要把整整十个国家的腹地滚过(了)”(关于转换之后虚词的添加,我们另文再叙),而“*祥子到底把祥子是”就难为人们理解和接受。
由此可见,将“把”字植入SVO句形成“把”字句有两个条件:首先,主体有将宾语进行突显的意向性,而宾语指向的外部世界的事物也具有能被突显的特性;第二,“把”字植入的SVO句中,V和O之间具有处置/掌控的关系。这就对本文开始时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做出了回答。那么“把”字句的构式义是怎样出现的呢?这也就是本文研究的第三个问题:“把”字句构式义的由来如何。下面,我们借助心智哲学研究中的“涌现观”来加以说明。
首先,“涌现”本是系统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概念,涌现属性指的是“系统整体具有其组成部分所不具有、并且不能根据部分的行为加以预测的性质”(颜泽贤等2006:108)。在心智哲学研究中,大脑具有导致特定心智现象的功能,形成有意识的心智状态,意识是大脑更高层次的或涌现的特征(Searle 1992:14)。同样,意识作用下形成的句式也具有涌现特质。一般来说,涌现具体的表现就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可用数学式表示为:
其中F为整个系统的功能,而fi为构成系统的要素的功能,系统科学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说明上式,并且使左边大于右边越多越好。在“把”字句的研究中,F指的是“把”字句的构式义,fi为SVO构式义和“把”字义的总和,我们要说明的是以下两个问题:
(一) “把”字句构式义为什么会大于SVO构式义和“把”字义的总和?
(二) “把”字句构式义为什么要大于SVO构式义和“把”字义的总和?
我们将分别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讨论。
首先,根据系统哲学家邦格(1989:27)的观点,涌现可被定义为:
设x为一具有A组成的CA(x)系统,p为x的属性,则有
(一) P是A组合(或相对于层次A的组合),当且仅当X的每一A分量都具有P。
(二) 不然的话,即如果X的任一A都不具有P,则P是A涌现(或相对于水平A的涌现)。
该定义对语言构成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启示。如成语“海市蜃楼”(X),它由两部分构成:“海市”(A1)和“蜃楼”(A2)。前者指大气因光线的折射而形成的反映实在物体的形象,后者指的是蜃气变幻成的楼阁。两词义有相通之处,合并起来意义是“在光线的反射和折射作用下在海边或沙漠中出现的虚幻的楼台城郭”,有比喻“虚无缥缈的事物”(P)的功能。一旦我们将其拆成两部分,该比喻义就不复存在了。所以“海市蜃楼”的功能义是“海市”和“蜃楼”合在一起涌现出的新体,该新体具有任一组成成分A所不具有的功能P。涌现有“功能性涌现”和“非功能性涌现”之分(苗东升2008),本文的研究重在研究功能涌现。SVO句可以转换为“把”字句,如“我扫地了”和“我把地扫了”,但两句却存在功能上的差异,换句话说SVO的任一组成成分本身都不具有“把”字句所具有的突显对O的处置/掌握的功能。这就符合邦格对涌现的定义,从SVO句到“把”字句的转换,之间植入的过程是涌现的过程。那么,初始的SVO句和涌现出的“把”字句有什么区别呢?这一过程中涌现出的、组成部分所不具有的新质又是什么呢?
我们可以将SVO句和据其转换得到的“把”字句视为整体。在科学的研究中,有两类整体的区分。贝塔朗菲(Bertalanffy)认为“一类是加和性整体,整体是各个孤立元素的总和,即非系统,不具有涌现性;另一类是非加和性整体,即系统,同一元素处于整体内部和处于整体外部时是不一样的”(转引自魏巍、郭和平2010:25)。在语言学研究中,大部分句式都属于第二类整体,“把”字句就是其中之一。贝塔朗菲对其的语言描述是:“设物质系统∑(K1,K2,…,Kn)的组成部分为K1,K2,…,Kn。SL为合规律状态空间,则系统的合规律状态空间:SL[∑(K1,K2,…,Kn)]≠SL(K1)∪SL(K2)∪…∪SL(Kn)”(转引自张华夏1987:199)。按照这一观点,任何元素只要处于某种联系中并与环境相互作用组成一个整体,就构成一个系统。我们常见的SVO1O2句式就是这样一个系统。首先,该句式各元素并不是毫不相干偶然地合并在一起的,而是在相互联系之中形成整体,并构成双及物系统。同时,SL[∑(S,V,O1,O2)]≠SL(S)∪SL(V)∪SL(O1)∪SL(O2),双及物构式具有S、V、O1和O2加合在一起所不具有的功能,在各元素相互联系组织形成整体的时候,SVO1O2表“转移”的构式义涌现出来,这里指的主要是功能涌现。和双及物构式一样,“把”字句同样属于非加和性整体,其构式义是涌现出来的新质。那么,什么样的SVO构式更容易转换为接受度高的“把”字句呢?我们可以借由“剩余功能”来进行说明,它指的是“非加和性与加和性的差额。是由系统的剩余结构引发的,也叫‘剩余效应’”(乌杰2008:1)。在“把”字句的涌现过程中,剩余功能即为构式具有的、而在涌现过程中出现的任一组成部分都不具有的“新质”。如果用数学公式表达的话,就是:新质=“把”字句构式义—SVO构式义,这种涌现新质就是V对O的处置/掌握。
之前已提到,“把”字进入SVO构式的条件是主体有将宾语进行突显的意向,并且“把”字植入的SVO句具有处置/掌握义。涌现出的“把”字句和其各要素相比,宾语被处于突显的位置,换句话说其剩余功能就是宾语所受的影响。SVO句所表征的现实世界中,V对O的影响越强,将“把”字植入后涌现出的剩余功能就越多,得到的“把”字句的可接受度越高。所以,“把”字句构式义涌现的强弱和宾语所受影响的强弱密切相关,和把字句的合理合法性也有一定的关联。如以下例子:
(11) 他把地扫。他把地扫很干净。
(12) 我把饭吃。我把饭吃很快。
(13) 洪水把堤坝冲。洪水把堤坝冲垮。
(14) 我把蓝天看。我把蓝天看清楚。
上例中,后一句宾语受到的影响总要比前一句强,换句话说后句比前句的剩余功能更强。对以上例句进行审视,不难发现,前句不管是在直觉还是日常使用上,均没有后句合适和常用,但是由V和O具有处置/掌握关系,在语法上又很难被判定是错误的,这就有一个可接受度的问题:对宾语影响程度越强的SVO句在涌现出“把”字句时获得的剩余功能越多,可接受度越高;同时,只要V对O具有处置影响力,得到的“把”字句就没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只有可接受度的差别。所以“我把蓝天看见了”和“我把蓝天看清楚了”没有正误之分。
至此我们不难对“为什么会”的问题作出回答:“把”字句的构式义源于将“把”字植入SVO句时产生的涌现义,也是因为涌现,“把”字句构式义大于SVO构式义和“把”字义的总和;能否进行植入由V对O的处置影响力决定,影响力越强,说明涌现过程中的剩余功能越多,越和主体的意向相贴合,也就越容易涌现出合理合法的“把”字句,反之则越弱。这也就解释了“把”字句构式义的来源问题。下面,我们需要考虑本小节第二个问题,也就是“为什么要”的问题,这就要进一步探讨涌现的必要性。
第一,“把”字句的涌现是满足突显O成分的意向性的需要。前面已经说过,“把”字句使用的意向性就是主体要通过前提手段将宾语进行突显,并且通过将“把”字植入来实现这一点,植入过程中出现的涌现出的剩余功能可以使主体的意向性得到满足。
第二,“把”字句的涌现和语境也是分不开的。系统和环境本来就是互塑共生的关系,在具体的语言应用中,语境的因素也不容小觑。如下例:
(15) 提问:你需要我把什么拿来?
回答1:你拿笔来。
回答2:你把笔拿来。
相比较这两个回答,第二个让人更容易接受。在该语境中,说话人更加关注的是对对象的处置/掌握,选用“把”字句更加贴合语境,涌现也是必要的。
第三,从更深层次讲,“把”字句的涌现是新颖性的需要。对语言系统而言,涌现是绝对必要的,是语言从低层次向高层次,从局部到整体的发展的诉求。在该过程中,更大的上位层级单位涌现了出来。更进一步说,所有的语言都是在上向因果关系(upward causation)和下向因果关系(downward causation)的作用下涌现出来的,在该过程中语言系统得以分级,形成了现在看到的字,词,词组,小句,句式,语篇等一系列层级单位。如果没有涌现,人类的语言就像是一潭死水,仅对外部世界有直接的表达,就没有物象之间有机化、戏剧化的联系。我们现在见到的各种句式、修辞、文体实则是语言系统涌现的结果。
本文认为,“把”字和SVO构式之间有植入与被植入的关系,“把”字句的使用源于将“把”字有条件的植入反映人类基本经验情景的SVO构式;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两个,主体有将宾语进行突显的意向性,宾语指向的外部世界的事物也具有能被突显的特性,同时V和O之间具有处置/掌控的关系;“把”字句的构式义是伴随植入过程,涌现出来的。事实上,出于语言层级性和新颖性的需要,新的语言表达的出现总是伴随着涌现性,正是涌现使得语言应用显示出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也正是如此世上才有鲜活的语言表达的存在。
附注
① http:∥baike.baidu.com/view/2019032.html?fromTaglist 20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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