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乐平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江西 南昌 330003)
党章规定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共产主义是我党现实变革的最高价值取向。我们有必要研究共产主义的产生过程,形成一般的理论以指导实践,廓清理论及实践上的一些认识误区。《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成熟时期的经典著作,其对共产主义理论做了科学严密的阐述。我们深入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共产主义理论,以便更好地理解共产主义理论的实质和特征。
第一,从历史背景而言。《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写于1845~1847年的一部专著。当时英法德等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已获得高度发展,生产力与自然科学达到较高水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急剧激化,无产阶级通过1831年和1834年里昂纺织工人大罢工、1836~1848年的英国宪章运动以及1844年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举行起义等运动已经登上了历史舞台,展开了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争取自身经济政治的权利,这一切都对马克思恩格斯以极大的影响。现实的斗争促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在理论上的剧变,扬弃了黑格尔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的“基本内核”,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即《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奠定了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完整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深刻地阐明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的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透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生发展规律。马克思恩格斯运用新发现的唯物史观,阐明了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指出了作为埋葬资本主义和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物质力量的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与历史使命。《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共产主义思想理论是这一时期理论思考成果的结晶。
第二,从确立共产主义思想的理论立足点而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彻底地同思辨唯心主义进行决裂,同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者划清了界线,明确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P3)“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1](P3)马克思恩格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要求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观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社会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并在此基础上追溯其产生过程;深刻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由于二者之间的矛盾推动了交往形式或生产方式的发展。“而无产者,为了保住自己的个性,就应消灭他们至今所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旧社会生存的条件,即消灭劳动。”[1](P87)也就是消灭不适合或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形成容纳更高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共产主义。《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产主义思想立论的根据在于唯物史观。
第三,从对共产主义思想的内涵的理解上而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共产主义思想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出发,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冲破旧的生产关系,“使新的生产关系代替旧的生产关系,从而使自己作为有个性的个人确立下来”[1](P87)。“有个性的个人”是指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条件下,自由自觉的人的本质也即共产主义中的自由的个人。“有个性的个人”是与“偶然的个人”相对的,“偶然的个人”是指在私有制条件和生产力不发达情况下,个人受到主客观的制约,不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本质,造成这种差别的根源在于历史。马克思说,“有个性的个人与偶然的个人之间的差别,不仅是逻辑的差别,而且是历史的事实。”[1](P79)故此,《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了一切旧的生产和交往关系的劳动,并且破天荒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产生的前提看作是先前世世代代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1](P79)这说明共产主义:一是要废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即私有财产制度;二是要自觉继承一切历史成果,扬弃其中异化的东西;三是要对所有的成果也即资本主义的经济进行合理的计划,使其不再是一种异己的、支配人的力量出现,而应受到联合起来的个人支配,从而实现“有个性的个人”的活动;四是要创造发达的生产力,为这种“联合”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这就必须对现存的一切进行革命化。“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1](P79)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共产主义的形成过程,这个过程本质上是整个人类获得自由解放的过程。在私有制条件下,个人受到异己的物的力量支配,是物的奴隶,而要使人重新获得人的主体地位,则必然“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消灭分工的办法来获得”[1](P84)。而这“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P84)。“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1](P84)。这样,共产主义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则是:个人自由实现于集体之中,并成为整个集体自由的条件;集体保证和发展个人自由,个人与社会高度统一,也即《共产党宣言》中所谓的“自由人联合体”。
第四,从实现共产主义的物质力量——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及历史使命而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从现实的阶级关系出发,分析了实现共产主义的阶级力量。指出:“个人隶属于一个阶级这一现象,在那个除了反对统治阶级以外不需要维护任何特殊的阶级利益的阶级还没有形成之前,是不可能消灭的。”[1](P85-86)“处于阶级关系中的个人,总是受着阶级的经济政治等影响。”[1](P86)他们的个性是受非常具体的阶级关系所制约和决定的。手工业者、逃亡农奴者等都不可能成为实现共产主义的阶级力量,而只有现代工业无产阶级,才有可能。“对无产者说来,他们自身的生存条件,劳动,以及当代社会的全部生存条件都是一种偶然的东西,它是单个的无产者无法加以控制的,而且也没有任何社会组织能使他们加以控制。”[1](P87)他们就和国家这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下组成社会的各个个人迄今都表现为某个整体)处于直接的对立中,他们应当推翻国家,使自己作为个性的个人确立下来。无产阶级必然成为人类解放的主导力量。
第五,从实现共产主义的途径而言。必须通过现实化的革命运动,推翻现存的私有制度及异化条件,从而实现共产主义。因为统治阶级不可能放弃既得利益,必然采取一切措施维护自己的统治,所以无产阶级必须推翻现存的一切来获得解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说得更明白:“无论为了使这种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达到目的本身,都必须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因此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骯髒东西,才能建立社会的新基础。”[1](P78)革命是实现共产主义的重要途径。
第六,从对共产主义的理解而言。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共产主义不是一种实体性的平台,而是一种哲学上的意义、价值和境界,或者说共产主义是一种实践的唯物主义,也可说是一种改造现状的现实运动。共产主义思想渊源于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实质是先进的社会政治伦理的引申。唯物主义与资产阶级联手,创设了一个资本主义世界,同样,唯物主义的实践精神和实践原则也必定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创设一个比资本主义制度更美好的社会制度形式,实现真正的理性和正义统治世界。马克思恩格斯把唯物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思想基础,必然使共产主义具有实践精神和实践原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不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世界历史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2](P86-87)。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指明了共产主义与世界历史的依赖关系,共产主义作为人类追求的永恒真理和价值,需要在人类全部社会历史中存在,在“世界历史中生成”。《德意志意识形态》也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说来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之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1](P40)说明共产主义不是一种静态的东西,而是一种动态的发展过程,是一种辩证的否定。“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1](P48)共产主义并不是某种实体性的东西,而是把实践唯物主义的社会政治伦理原则付诸实践,就是共产主义。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共产主义思想在共产主义理论的形成史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我们可以看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共产主义思想是从实践唯物主义角度或历史唯物主义角度去理解,把它作为一种改变现状的现实实践运动。我们要科学地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共产主义思想,应该坚决反对认为《德意志意识形态》仅仅是从物质生产角度来阐述共产主义思想,是“人学的空场”,这观点是非马克思主义观点;我们也应该反对对共产主义的片面理解,仅把它作为实体性的标准来衡量社会发展,如前苏联的“向共产主义过渡”和1958年我国的大跃进及人民公社化运动等,这些错误的、片面的认识所导致的实践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