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对指导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一是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国产设备和产品基本满足市场需求;三是辐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约束激励,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一是健全法规标准,重点是完善立法、加强执法、保障司法、健全标准;二是强化目标责任,主要是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企业实施节能环保项目;四是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对重点工程、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领域。稳步发展碳汇交易;五是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等政策;六是推行市场化机制,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七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揽境外各类环保工程、服务项目,引导外资投向节能环保产业;八是开展生态文明先行先试,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九是加强节能环保宣传教育。
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作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其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于拉动投资增长和消费需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能源资源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