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本身”与“物质”
——黑格尔和马克思看待世界方式的差异

2013-03-19 17:19姚选民
武陵学刊 2013年2期

姚选民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003)

“事情本身”与“物质”
——黑格尔和马克思看待世界方式的差异

姚选民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003)

“事情本身”意味着黑格尔看待世界的方式是意识本质主义的,“物质”则似乎表明马克思看待世界的方式是物质本质主义的,而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思想家赋予“事情本身”这一“首先由黑格尔提出的术语”以新的内涵,力图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看待世界方式的基础上型构一种新的看待世界的方式,即现象学看待世界的方式:该种看待世界的方式既非意识本质主义,也非物质本质主义,认为世界的本质乃是世界本身。不过,现象学家看待世界方式或现象学看待世界方式所存在的问题是,我们该如何切入世界本身以型构我们所意欲的理想世界?这一问题让我们又重新意识,甚或认识到了马克思基于物质之看待世界方式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黑格尔;“事情本身”;马克思;“物质”;现象学

马克思(Karl Heinrich Marx)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于理论或思想上的关系是哲学研究领域里一个永恒的主题。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缘于黑格尔和马克思都是千年大思想家,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于理论或思想上的渊源关系颇具争议性。

有研究者称:“马克思哲学从现实的感性活动基础上,恢复了哲学应有的判定‘事情'本身的方式,使哲学在真正意义上回到了‘事情'本身,从而在人的感性活动的创造基础上发现并实现一个意义整体世界。”[1]然而,“事情本身”(Sache selbst)这一概念首先是由黑格尔提出来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讲,该“论断”寓意马克思看待世界的方式与黑格尔看待世界的方式是同一种看待世界方式的不同表达。尽管该研究者之论断的真正寓意为何可能并不重要,不过,该论断却开启了我们对黑格尔和马克思各自看待世界之方式问题的思考。

在对黑格尔和马克思看待世界之方式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个哲学家看待世界的方式不仅决定着其哲学理论的原创性和革命性,而且还意味着,秉持新的看待世界方式的伟大哲学家在提升人类认识能力的过程中扮演着开路先锋的角色。

不过,在对黑格尔和马克思看待世界的方式问题进行展开论述之前,笔者拟作如下限定:本文从黑格尔对“事情本身”的阐述着手来解读黑格尔看待世界的方式,而从马克思对“物质”(Substanz)的理解来解读马克思看待世界的方式,旨在探讨黑格尔和马克思各自看待世界方式之间的差异,以及他们看待世界方式之间的渊源关系和其中存在的问题。

一 黑格尔的“事情本身”

是谁首先提出了“事情本身”这一哲学术语?洪汉鼎教授认为:“‘事情本身'这一概念在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的《逻辑哲学论》里已现端倪。”[2]然而,多数研究黑格尔的学者则认为,首先提出“事情本身”这一哲学术语的思想家是黑格尔(Hegel,1770-1831)。经由对他们所提出之论据的考察,我们认为,张世英教授的论断颇为中肯:“西方现当代现象学的标志性口号是‘面向事情本身',而这个口号实质上最早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提出的。”[3]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Phanomenologie des Geistes)中认为:“现在我们看到,在仅仅愿望过(或者也包括没曾愿望过)的情况下,事情自身(即事情本身),在意识看来,就是那种空虚的目的和愿望与现实在思想里的统一。”[4]274Sache selbst(事情本身)缘于译者偏好的不同而存在许多中译名,比如,“事情自身”、“事物本身”与“事情本身”,因而,事情自身、事物本身与事情本身在本文中可以互换,但笔者主要使用“事情本身”这一中译名。

“事情本身”有什么特性呢?黑格尔认为:“事情自身在一切情况下都坚持其自身并令人感觉到它是独立不改的持存的东西,它完全不受事情的影响,即是说,它与个体行动本身的偶然性以及环境、手段和现实的偶然性没有关系。”[4]272黑格尔进而解释:“事情自身在这个对实体的直接意识里,是以一种简单的本质的形式出现的,这种简单的本质,作为一种普遍性的东西,包含着它的一切不同环节于其自身并隶属于它们,但它同时又漠不相干地对待它们这些特定环节而保持自身于独立自由,而且它,作为这个自由的简单的、抽象的事情自身,就成了[它们的]本质。”[4]273

由此可见,在黑格尔看来,“事情本身”在认识论或思维方式的层面上意指一种对实体(在黑格尔看来主要是指意识)的直接意识,而在定义的层面上则是指意识的本质或本质性的东西。不过,如果我们不想让黑格尔轻易受到“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指责,那么,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诠释:“事情本身”意指意识世界的“独立于‘外在形式'的本真性存在”。也就是说,在黑格尔看来,“事情本身”是对意识世界这一实体或事情的直接意识,是意识世界本身。

然而,黑格尔提出“事情本身”这一术语的初衷是什么呢?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对事情本身进行集中论述是在《理性》部分中,更确切地说,是在第五章《理性的确定性与真理性》中的第三节——《自在自为地实在的个体性》当中。黑格尔之所以在此提出并论述“事情本身”,是因为“自在自为地实在的个体性”的复杂性使得意识对自在自为之个体性的统摄呈现出捉襟见肘的方面性或片面性,从而,意识的具体形式之间出现了相互矛盾、冲突或打架现象。为了解决该矛盾,黑格尔提出了“事情本身”。黑格尔认为,具体的意识形式(即自在自为的个体性)都是片面的、有缺陷的,只有回到诸具体意识形式的“本真性存在”或本质——即“事情本身”,意识才能完全统摄自在自为的个体性。

因此,黑格尔所说的“事情本身”,概略地讲是指种种意识的本质或本质性的东西,更确切地讲,是指诸种具体意识形式的本真性存在。因而,在黑格尔看来,只有回到“事情本身”、回到意识甚或“绝对精神”,意识才能真正地统摄整个世界,而这个世界不仅仅是意识世界,而且还囊括现实中的物质世界。

二 马克思的“物质”

“物质”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在西方哲学史上很早就出现了,但是,在前马克思哲学时代,物质所表征的物质观展现着思想家们看待世界的具体方式,也就是说,在前马克思哲学时代,这种看待世界的物质观只是一种片面的反映论式世界观,抑或一种直观式世界观。不过,马克思是如何论述“物质”这一概念的呢?朱兰芝教授认为:“虽然马克思没有直接为物质下定义,但是他提供了许多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他的物质概念的见解和方法。”[5]基于朱教授观点的启发,我们可从以下两方面来整理马克思的物质观。

(一)马克思物质观的底色是直观性的

马克思物质观的底色之所以是直观性的,是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其它所有的现象都是派生性的或受其制约的。

具体说来,马克思于其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在论及“表现思想同存在的关系,两者的相互关系的反思形式”时认为:“哲学家在他所规定的世界和思想之间的一般关系中,只是为自己把他的特殊意识同现实世界的关系客观化了。”[6]在这里,马克思将意识(即特殊意识)视为现实世界的客观反映。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我的普遍意识不过是以现实共同体、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式的那个东西的理论形式,而在今天,普遍意识是现实生活的抽象,并且作为这样的抽象是与现实生活相敌对的。因此,我的普遍意识的活动——作为一种活动——也是我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7]302在这里,马克思不仅认为意识(即普遍意识)是现实生活或社会存在物的反映(即理论形式,或抽象),而且认为人们的意识活动也是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或反映。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认为:“思想从来也不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范围。”[8]152在这里,马克思认为,思想或意识要受现实物质世界(即旧世界秩序)的制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则认为:“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振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9]16、25在这里,很明显,马克思认为,人们的意识(即想象、思维以及精神交往)受制于现实中的物质世界(即振动着的空气层,以及声音)。

因此,在马克思的上述观点中,意识及意识的各种具体呈现形式都是反映性的,要受“物质,甚或物质之具体表现形态”的制约,只有物质或物质的具体表现形态才是根本性的、只有物质才是本原性的。这意味着,马克思在很大程度上吸取了前马克思哲学时代的物质观——即物质第一性思想。

(二)马克思的物质是置于人之意识的能动性语境当中的

在前马克思哲学时代,人们眼中的物质都是自在自为的,跟人以及人的意识毫不相干的,即便相关,也是世界观意义上的(即世界是物质的),但是,这种世界观并不牵涉到人之意识的能动作用。然而,在马克思的思想世界中,物质却是置于人之意识的能动性语境当中的物质。

具体说来,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作为类意识,人确证自己的现实的社会生活,并且只是在思维中复现自己的现实存在。”[7]302在这里,马克思认为,人们的意识(即思维)对现实世界(即现实存在)具有能动的反映性。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认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10]54-56在这里,马克思从批判费尔巴哈(Ludwig Andreas Feuerbach)哲学思想的角度强调,人对现实世界(即对象、现实以及感性)具有能动性——即现实世界是人之主体性中的世界。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提到:“他们(共产主义的工人,例如在曼彻斯特和里昂的工人)知道,财产、资本、金钱、雇佣劳动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远不是想像中的幻影,而是工人自我异化的十分实际、十分具体的产物,因此也必须用实际的和具体的方式来消灭它们,以便使人不仅能在思维中、意识中,而且也能在群众的存在中、生活中真正成其为人。”[8]66在这里,马克思认为:现实世界(即财产、资本、金钱、雇佣劳动,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并不是远离人之主体性的不可改变的客观存在,事实恰恰相反,该现实世界是人之主体性中的世界、是人之能动性中的世界,是能够被改变的。

因而,马克思的上述观点表明:马克思眼中的物质不是孤立的,而是跟人以及人类社会紧密地勾连在一起的;物质已经被人对象化了,必须将人的因素纳入到对物质范畴的理解当中。

因此,马克思的物质观与前马克思哲学时代的物质观之间的区别在于:前马克思哲学时代物质观中的物质是跟人不相干的孤零零的存在;而马克思却将世界对象化了,这种对象化不是反映论式对象化,而是将整个世界置于人之意识的能动语境中的对象化,即实践语境中的对象化。因而,很明显,马克思的物质观为马克思强调“哲学家的使命在于改造世界”的实践思想奠定了哲学理论上的基础。

不过,在这里须明确的是,虽然笔者于此处所说的“物质”就是马克思的“物质”,但是,出于表述的明确性或确定性,笔者所说的“物质”常意指马克思“物质”的具体形态。然而,我们知道,马克思在阐述其对物质的理解时,物质不仅仅是指可以触及的物质具体形态,而且更是意指“物质与意识孰先孰后”意义上的物质,因而,在这里,笔者所说马克思物质观中的物质自然也意指“世界的本原是什么”意义上的物质。在这种意义讲,马克思对物质的理解或阐述不仅彰显着他的物质观,而且也会彰显着他建基于其物质观上的看待世界的方式。

三 黑格尔和马克思看待世界方式的差异性

(一)黑格尔看待世界的方式:基于“事情本身”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大手笔地展现了人类精神和思维的演进史。不过,黑格尔所展现的是前黑格尔哲学时代的唯心主义演进史。黑格尔的此举表明,在相当程度上,《精神现象学》意味着,黑格尔的思想秉承(或继承)了柏拉图的思想——即理念高于现实[11]。

由于黑格尔思想的这一特质,因而,较明显的是,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的一个很重要的理论诉求便是要指出,前黑格尔哲学时代所有的唯心主义思想都未能很好地践履柏拉图的上述思想(即理念高于现实)。当然,黑格尔的这一理论诉求也跟黑格尔思想所产生的时代背景有关;也就是说,在黑格尔思想中也存在着一个“黑格尔问题”。

借用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的话来说,实现“‘表现主义的统一'和‘达到激进的自主性”这两种“渴求”的合题是黑格尔的问题,即“黑格尔问题”,尽管现在看来该合题业已失败;虽然如此,不过,情况又似乎是,该合题“仍然或多或少地是不可超越的”[12]。正如特里·平克德(Terry Pinkard)所说:“对泰勒来说,黑格尔的重要性在于,黑格尔提出了一个现代性问题,即如何将激进自主性跟自然表现主义统一起来,尽管黑格尔的解决办法是站不住脚的。”[13]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Der Philosophische Diskurs Der Moderne)中,哈贝马斯认为,促动黑格尔建构其哲学系统的,正是上述统合或调解文化中浮现的各式矛盾、对立,以及分离希求[14]。

正是在上述宏愿或“黑格尔问题”的指引下,黑格尔在检视前黑格尔哲学时代唯心主义思想的过程中发现了前黑格尔哲学时代唯心主义在应付“自在自为地实在的个体性”困境时乏力,因而,提出了“事情本身”这一哲学概念。缘于黑格尔赋予“事情本身”这一术语的统摄力,黑格尔的“事情本身”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他后来所提出之“绝对精神”的影子。不过,尽管如此,我们发现,黑格尔的“事情本身”更是展现了他看待世界的方式。

当然,我们在经由黑格尔的“事情本身”来诠释黑格尔看待世界的方式时,不只是将我们对“事情本身”的解读限于他的《精神现象学》,而更是从黑格尔思想整体的运思特征这一宏观层面来解读黑格尔的“事情本身”及其看待世界的方式。也就是说,我们在审视黑格尔的整个思想体系时发现,回到“事情本身”这种思维方式贯穿着黑格尔的整个理论体系。正是基于我们的这样一种认识,我们认为,通过对黑格尔思想体系整体性特征的揭示一方面能够展现黑格尔对“事情本身”的理解,另一方面又能够展现黑格尔基于“事情本身”之看待世界的方式。换言之,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让我们初步意识到了前文所提及之“事情本身”式看待世界的方式,而黑格尔的整个思想谱系则是更明显或完整地展现了黑格尔基于“事情本身”的看待世界方式。

具体说来,在黑格尔的整个思想体系中,世界是由物质世界与意识世界构成的;物质世界是虚无缥缈的、不断变化的并最终会消失的,物质世界不过是意识世界的表象或展开过程。换言之,是意识世界支配物质世界,意识(集中表现为事情本身或绝对精神)是世界的本原。正如马克思所说:“黑格尔完成了实证唯心主义。在他看来,不仅整个物质世界变成了思想世界,而且整个历史变成了思想的历史。”[9]4页下注①在这里,马克思认为,在黑格尔看来,思想世界是世界的本原,而“物质世界,甚或整个历史”都是思想世界的表象或展开。

与此同时,在黑格尔看来,意识世界的纷繁复杂和相互矛盾都是表象,因而,我们须要回到“事情本身”,须要回到意识世界得以扩展的源头——即“事情本身”或“绝对精神”。对此,马克思形象地指出:“如果我从现实的苹果、梨、草莓、扁桃中得出‘果实'这个一般的观念,如果再进一步想像我从现实的果实中得到的‘果实'这个抽象观念就是存在于我身外的一种本质,而且是梨、苹果等等的真正的本质,那么我就宣布(用思辨的话说)‘果实'是梨、苹果、扁桃等等的‘实体',所以我说:对梨说来,决定梨成为梨的那些方面是非本质的,对苹果说来,决定苹果成为苹果的那些方面也是非本质的。”[8]71-72在这里,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黑格尔把“果实”这个“一般性的观念”或抽象观念看成是本原性的或本质性的东西,因而,在黑格尔看来,“果实观念”才是梨或苹果的真正本质,并决定着梨之所以是梨和苹果之所以是苹果的,而“决定梨成为梨”或“决定苹果成为苹果”的具体方面则是果实的表象、是非本质性的东西。

因此,以上黑格尔这种基于“事情本身”的看待世界方式表明,黑格尔遵循着一种意识本质主义思维方式。在前黑格尔哲学时代,唯心主义是一种单向度的看待世界的方式,只意识到意识对物质的逻辑上位性(即意识在认识论维度上先于物质)。这是一种机械论式唯心主义。不过,黑格尔唯心主义的革命性在于:黑格尔第一次将物质世界纳入到了意识范畴,用意识来统摄物质世界。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在看待世界的方式上将世界看成一个整体,而这个世界既包括意识世界,也包括物质世界。

并且,“事情本身”概念的提出是黑格尔在意识世界中首次开始了一种片面化式现象学思维方式、认真对待了意识世界。尽管如此,黑格尔也只是认真对待了意识世界,而对物质世界却是印象性的或想象性的。换言之,黑格尔在意识世界是唯物的,即主观—唯物主义,而在物质世界或客观世界中却是唯心的,即客观—唯心主义。

(二)马克思看待世界的方式:基于“物质”并以黑格尔看待世界的方式为参照

马克思说:“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即黑格尔)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15]作为黑格尔的“学生”,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理论或思想自然熟悉,在这个意义上讲,黑格尔已经取得的理论成就无疑是马克思进一步思考的起点。

我们知道,是黑格尔首先将世界视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不是被笼而统之地视为一个世界,而是将该世界视为物质世界和意识世界的总和。因而,黑格尔提出“事情本身”,并意图回到“事情本身”。一般而言,这种思维既是理论思考者缘于追问这一思考的天性而自然会产生的取向,也表明了思想对现实(比如人)的支配性,即意识的能动作用。

具体说来,逻辑力量的强大,从马克思也曾是青年黑格尔派中一员这一事实便可见一斑。不过,马克思博士毕业之后,现实生活的残酷、社会不正义现象的泛滥等社会现实使得他不得不追问和反思:既然思想逻辑的力量如此强大,那么,为何激越的学术批判对现实世界的状况却没有丝毫的改变?这不得不使马克思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内在的演变逻辑。在对现实世界进行深刻的审视和反思之后,马克思发现和意识到了通过理论批判来改变现实世界的渺茫性和荒谬性。缘于现实生活的痛苦经历,以及对前马克思哲学时代唯物论思想的吸取,马克思开始重新思考世界演变的路径。马克思的系列著作便见证了他世界观的转变。

具体来说,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7]306在这里,马克思认为,“实践”而非“理论批判”是解决理论之间对立的法官或最终裁判者。这表明,在马克思内心中,就改造世界(包括意识世界和物质世界)而言,实践这一方式开始具有了相较于理论批判这一方式的优位性。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10]55在这里,马克思也强调了,在改造世界问题上,实践具有相较于理论批判的优位性。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认为:“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8]152在这里,马克思认为,要改造世界(即实现思想),需要的是实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怪影'、‘幽灵'、‘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9]36在这里,马克思非常明确地表明,“实践”而非“理论批判”才是改造世界的有效途径。

因此,可以说,在处理世界内部各部分(即物质世界和意识世界)的关系时,黑格尔看到了意识世界在世界演变过程中的巨大作用,但是,通过对前马克思哲学时代唯物主义思想的考察,以及对现实世界中实践的观察,马克思大胆地将世界演变的动力建立在物质世界这一基础之上,从而,在继承黑格尔唯心辩证法思想的基础上,颠倒了黑格尔的世界演变动力观。马克思的这一认识无疑为人类社会的演变途径提供了一种哲学理论,从此,社会革命便具有了理论上的合法性和坚实基础。

不过,马克思一方面坚持了前马克思哲学时代物质观的直观性,另一方面也仍然为意识世界的能动作用存留了生存空间,从而使得马克思眼中的物质不是自在自为的化外之物,而是人之意识的能动语境中的“对象物”。因而,尽管马克思通过直观唯物主义与黑格尔的意识能动性之间的嫁接,产生了一种新的知识增量,即辩证唯物主义,不过,马克思哲学最光亮的地方却在于找到了加速世界演变的进路,即通过对物质世界的改变这一方式来改造人类社会以及人的意识世界。

当然,尽管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也是一种改变世界的方式,不过,在马克思生活的年代,生活于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所揭示的现实境况中的人们如果仅依凭黑格尔改变世界的途径(即通过意识的途径),那么,他们要改变他们的世界和命运是极其困难的。

因此,马克思颠倒了黑格尔看待世界的方式,并找到了改造现实世界的有效路径,即实践,甚或革命。虽然如此,不过,马克思的物质观中却似乎内含着一种物质本质主义思维方式,即世界的一切最终都可归结于物质的范畴,因而,尽管马克思的物质观后来对人类社会的影响甚大,不过在思维方式上,马克思却未能根本性地超越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马克思在意识世界所奉行的唯物论式唯心主义(即主观—唯心主义)跟黑格尔在物质世界中所奉行的客观—唯心主义相对应,各自都抓住了真理的一部分。

四 黑格尔和马克思看待世界方式所存在的问题:基于现象学的视角

“事情本身”不仅反映了黑格尔思想的深刻性,而且也是一个绝妙的术语。其绝妙之处就在于该术语是描述性的。缘于“事情本身”这一术语本身所具有的这一特征,它能够脱离其发生学语境,进而能够随着人类认识能力的提升而不断丰富其自身的内涵。因而,可以说,“事情本身”这一术语自出现伊始便初步展现了一种胡塞尔哲学时代以来的现象学思维。

具体说来,尽管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提出了“事情本身”这一概念,但是,它还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现象学哲学术语。“事情本身”作为一个具有影响力的现象学哲学概念要归功于胡塞尔。胡塞尔不但首先举起了面向“事情本身”的大旗,而且给了“事情本身”这一哲学概念以脱胎换骨般的哲学生命,在一定意义上终结了形而上哲学时代。

因此,当下现象学界的“事情本身”已非黑格尔意义上的“事情本身”。而且,当下对“事情本身”的理解也是众说纷纭,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等大学者对“事情本身”都有自己的理解[2]、[16]。张汝伦教授在《到事物本身》一文中对“事情本身”有深刻的洞见。张教授认为:“‘事物本身'不是康德意义上的物自体,更不是任何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基本质料和本原。事物本身只是一个无穷大的意义源泉,这样一个无穷大时时反衬出人的有限性,时时提醒人们勿把有限当无限,囿于一己之见,而忘了事物本身具有与时消长的无穷意义。”[17]

基于现象学领域既有研究中对“事情本身”的阐释,在我们看来,首先,“事情本身”是一种我们对事情的直接意识。具体说,事情是人之意识中的事情,脱离人之意识的事情对于人是没有意义的,尽管我们对同一事情的意识必然存有差异,甚或巨大差异。在这里,我们将“事情本身”当作了人之意识的客体,不过,如果我们仅仅这样做,那么,我们在认识事情时便对事情进行了有意识的人为切割。

其次,“事情本身”意味着我们要承认事情的主体地位。具体来说,我们意识到事情,事情似乎确实存在;不过,如果我们没有意识到事情,我们也会假设事情在客观地存在着。因而,事情在一程度上是自为的,不依赖于我们人的意识。在这里,我们是从事情的角度来认识事情,力图避免人的意识对事情的人为切割,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事情以满足事情对人的目的。

最后,“事情本身”是人对事情之认识的“极限”。也就是说,一方面,任何事情都是人之意识当中的事情;另一方面,事情又不会自动地为人们所意识,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我主体性。这两方面的情况意味着,缘于人这一认识主体方面的诸种原因,人们对事情的认识总会存在某个“死角”。从这种意义上讲,“事情本身”这一哲学术语暗示我们:对事情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因为这种缘故,我们对事情的认识便须要树立一个认识论原则以督促我们对事情的认识行为,而该原则便是“回到事情本身”。也就是说,尽管在现实层面上,我们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无法完全认识事情,或完全回到“事情本身”,但是,在理论上,我们是可以完全认识事情的,这一诉求的表征便是“事情本身”这一哲学术语的出现。

基于此,面对形形色色的事情,我们所能做的,似乎只能用心去靠近事情、通感事情。我们可以试图去描述事情,但是,我们却必然会无法完整地描述或认识事情。也就是说,事情似乎是处于我们的思维之中,但是,我们却又同时感知到事情的大部分处于我们的思维之外。

由此可见,现象学中的“事情本身”也蕴含着一种看待世界的方式。该种看待世界的方式克服了前现象学哲学时代中“物质世界与意识世界”或“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二分,让整个世界得以本真性地呈现,不再允许人们对该世界进行有意识地切割。因而,在“事情本身”这一看待世界的方式中,这个世界终于能够还它本来的面目,这个世界不再是单纯物质的,或单纯意识的。该世界就是“事情本身”。

在这种意义上讲,现象学的回到“事情本身”使得我们能够超越前现象学哲学时代中狭义的唯物与唯心之分,进而让我们尽可能做到回到意识世界本身、回到物质世界本身、回到“事情本身”。因而,基于“事情本身”的看待世界方式是一种广义的唯物论思维、彻底的唯物论思维。

以上分析表明,笔者意在不仅仅探讨(该探讨不是一种规定)“事情本身的真正意味是什么”,而且是想指出回到“事情本身”这种看待世界的方式在哲学史上之巨大的思维能力提升作用和变革作用。尽管黑格尔的意识本质主义思维使得这个世界变化得太慢,而马克思的物质本质主义思维使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并且相较于现象学中“事情本身”这一看待世界的方式,黑格尔和马克思在认识世界本身时都存在条块分割、片面化、抽象化,以及本质化等问题,但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他们却毕竟找到了一条切入世界,甚或改变世界的入口。

不过,缘于反思平衡的思维惯性,相较于黑格尔和马克思各自看待世界的方式,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哲学家尽管意识到了世界的复杂性(即“在我们认识‘事物'时要时刻注意‘把对于事物的一切成见和定见悬置起来'”[17]),但是,如果我们在认识事物时按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思想家所说的去做,那么,我们又如何去认识事物、进入“事情本身”,即世界本身呢?

上述分析表明,缘于人们社会生活的特定时空性,理论思想上的完美往往会让生活在当下的我们无所适从,就像以胡塞尔为代表之现象学思想家所呼吁的回到“事情本身”会给我们当下生活带来的窘境一般!

因而,如果我们不只是想望梅止渴,而是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0]57,那么,在看待世界方式问题上进行了一趟智性上的思辨旅行之后,我们会发现,我们最后又不得不回到了马克思,即回到了马克思基于“物质”的看待世界方式那里。在这种意义上讲,马克思看待世界的方式不是如其文字所展现的是一种物质本质主义思维方式,而是在马克思看待世界的思维方式中蕴含着深刻的实践哲学智慧,即改造世界。

因此,在理解马克思理论和思想时,如果不时刻留意马克思的现实关怀,那么,我们就可能在误读、曲解,甚或扭曲马克思的理论和思想。因此,我们在解读马克思的思想时,不但要读懂马克思的字句,而且还要读懂马克思理论和思想字句之间的空格。

(衷心感谢复旦大学张汝伦教授对本文的指导)

[1] 陆杰荣.西方哲学演进的逻辑与哲学面对“事情”本身的诸种方式[J].思想战线,2010(1):57-62.

[2] 洪汉鼎.何谓现象学的“事情本身”(Sache selbst)(上)——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理解之差异[J].学术月刊,2009(6):30-38.

[3] 张世英.现象学口号“面向事情本身”的源头——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胡塞尔与黑格尔的一点对照[J].江海学刊,2007(2): 13-21.

[4]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5] 朱兰芝.论马克思的物质概念[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4):3-9.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5.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9] [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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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群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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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4-9014(2013)02-0033-07

2013-01-25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罗尔斯域内政治秩序观研究”(2012Qnkt13)。

姚选民,男,湖南祁东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