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奇名篇《霍小玉传》新解

2013-03-19 16:34刘延琴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霍小玉李益门阀

李 军,刘延琴

(1.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兰州730070;2.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兰州730070)

《霍小玉传》,唐代蒋防作。蒋防,约生于公元792年,卒年不详。字子徵(一作子微),又字如城,唐义兴(今江苏宜兴)人。少聪颖,善诗文,尤以传奇《霍小玉传》最为著名。《霍小玉传》写已故霍王(据考证为李元轨)的小女霍小玉与陇西姑臧(今甘肃武威)名士李益之间的爱情悲剧,一时之间,广为传诵。最早见载于《异闻集》,后收入《太平广记》,明代戏曲家汤显祖又据以改编成“临川四梦”之一的《紫钗记》。

唐人小说中,蒋防的这篇《霍小玉传》,可谓特挺独出者。明人胡应麟评曰:“唐人小说纪闺阁事,绰有情致。此篇尤为唐人最精彩动人之传奇,故传诵弗衰。”[1]228《霍小玉传》之所以传诵不衰,自有其独特的成功之处,而同时又有诸多问题如作品的真实性、写作年代、主旨等也长期困扰着学界,众说纷纭,迄今尚无定论!笔者试就其中一些问题重新探讨,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同时,结合晚唐前及晚唐众多唐传奇作品如《甘泽谣》等,对晚唐时期唐人婚姻观中门阀意识的变化进行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艺术成就

《霍小玉传》之“精彩动人”,集中地反映在其杰出的艺术成就上。本文择其数端,略述如下:

(一)口语及俗语的成功运用

唐人口语及俗语在小说中的引进,使得古典小说文风一变。张鷟《游仙窟》肇端,蒋防《霍小玉传》继踵,可以说是中国古典小说向通俗化演进的前奏。同时,这些口语、俗语,也为研究唐代语言提供了宝贵的资料。试举数例:《霍小玉传》中,穿插了大量诸如“苏姑子”(谐“书罐子”)“发杀嘴”“相思子”“叩头虫”“驴狗媚”(几种发情迷药)“浴斛”(即尿壶)等唐人口语、俗语,浅显通俗,幽默活泼,可以说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为小说增色不少。

说到这里,《霍小玉传》中还有一个鲍十一娘形象的塑造问题。由于口语化的成功运用,更由于对其三寸不烂之舌的突出描写,使得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光彩夺目,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作为老鸨,她面对涉世未深的陇西书生李益,极力引诱,推荐沦落风尘的霍王小女霍小玉:“有一仙人,谪在下界,不邀财货,但慕风流。如此色木,共十郎相当矣。”其这一形象,和《莺莺传》中的红娘聪明伶俐不同,而是那种油嘴滑舌、八面玲珑的老媒婆的典型。她在唐人小说的媒婆形象中最为生动活泼,最富市民色彩。这为以后《水浒传》等中媒婆形象的塑造,无疑给予了极大的启发。

(二)浓郁的悲剧氛围

《霍小玉传》叙述的是一个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所以小说一直笼罩在一片若隐若现又使人感到窒息的悲剧氛围之中。小说开始,对李益身世及性格的刻画,已为悲剧的产生埋下了伏笔。而李益在鲍十一娘牵线搭桥过程中的语言行动及神态表现,虽是戏谑,表面轻快,却又从反面加强了悲剧的气氛。而当李益与霍小玉共诉衷情之时:“引谕山河,指诚日月,句句恳切,闻之动人。”其实,是将悲剧的色彩更加重了一层。所以,李益返回老家之后立即反悔违约,立即攀上了出身甲族的表妹卢氏女,以致霍小玉被弃沉疾,也就水到渠成、自然而然了!小说对霍小玉卧疾在床、奄奄一息之时的刻画,以及其真挚痴情、多方打听李益消息的细致描绘,使悲剧的帷幕渐渐露出了面目,并更加明朗、凝重起来,最后以霍小玉之死,给人留下了永久的叹息!在整篇小说悲剧氛围的刻画中,作者调动了多方面的技巧,匠心独具。这一切,都使得小说笼罩在一片浓浓的氛围之中,极具艺术感染力。另外,有一种人世沧桑的无限感慨,物是人非、盛衰无常的重压。这主要体现在霍小玉的身世命运上,她从霍王之女一落而为倡女,落差巨大,命运悲惨。文章通过老玉公之口、婢女浣纱之言和鲍十一娘、公主之语,作了几方面的渲染,也在另一个方面加重了小说的悲剧氛围。

(三)唐人婚姻观中门阀意识的折射及人物形象分析

《霍小玉传》写道:“生(李益)门族清华”,“卢(李益表妹)亦甲族也,嫁女于他门,聘财必以百万为约,不满此数,义在不行”,“某(黄衫客)族本山东,姻连外戚”。小说中人物言谈之间,无不流露出当时婚姻观中对门阀的浓烈企羡。李母给儿子高攀的表妹卢氏女“亦甲族也”,因而要求很高。为了这门亲事,李益不顾一切,全力以赴!而这整个行动及过程,无非是因卢氏为甲族,以攀附为荣,可借此青云直上。但是,我们通过具体的文本分析和解读,会发现这种当时强烈的门阀意识,在《霍小玉传》中,却并不是主要的,只是起着催化爱情悲剧的作用。

《霍小玉传》之所以感动人心,还在于对主人公霍小玉和李益形象的成功刻画。先看霍小玉:当初霍小玉在把自己奉献给李益后的中宵之夜,倾诉衷肠:“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以及霍小玉对李益“将之官”而送别时的凄惨之语:“以君才地名声,人多景慕,愿结婚构,固亦众矣。……盟约之言,徒虚语耳。”“殆君壮室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令人心酸,不忍卒读。霍小玉毕竟单纯,问题也想得比较幼稚。她虽然清醒地认识到“妾本倡家,自知非匹”,然而,悲剧就在于,她对世道人心、社会复杂的认识太简单了。她单纯地以为,只要自己真心一片,只要自己楚楚可怜,只要靠所谓的“引谕山河,指诚日月”,就可以打动一个男人,就可以拴住他的心。更可悲的是,明白知道自己低贱,和李益之间横亘着一道现实的、无情的鸿沟,但在绝望之后还奢望着能与李益约以八年“欢爱之期”,从而“宿昔之愿,于此足矣”。这一系列的单纯幼稚之想、之言、之举,注定了会被残酷的现实击得粉碎,也注定了她悲剧性的命运和结局。更何况,所遇之人李益本来就是个负心汉,这就更加强化了悲剧的产生。所以,霍小玉和李益之间的爱情悲剧,是必然的。

再看李益:他首先是一个好色又自私的士子形象。他虽“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但又“自矜风调,思得佳偶,博求名妓”,从根子上,暴露了其好色之徒的本性,这就交代了悲剧的根源。当鲍十一娘介绍霍小玉时,李益流露出迫不及待、馋涎欲滴的丑态:“摄衣从之,迎问。”并露骨地表示:“一生作奴,死亦不惮。”然后,“浣衣沐浴”“引镜自照”,以期实现丑恶卑劣的“平生之愿”。这一连串入神生动的描写和刻画,一个好色之徒的嘴脸跃然纸上。这里,作者的描写技巧是很精彩、高超和准确、传神的。李益在小说中,作者是让他自己戳穿自己的嘴脸:“小娘子爱才,鄙夫重色。”自露本质,自揭嘴脸,艺术效果也就更佳。可悲的是,单纯的霍小玉竟然尚未觉察。而这,也是造成小玉悲剧的根本因素之一。试想,唐人虽重门第,讲究“本色相媲”[2]89,门阀意识极重,但如果李益本质善良、心地淳厚,这一切能发生吗?能成为必然吗?当时,门阀是不可逾越的鸿沟,李益竟何以连这一点最起码问题都不知道,而醉心于“思得佳偶,博求名妓”,霍小玉又何以自荐枕席,以身相托?正由于李益好色势利之本性,加之性格中的软弱,更有自私,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而这,也和霍小玉的单纯、痴情分不开。李益一心只为自己着想,为攀名门望族,他费尽心机;在愆期之后,又想方设法回避,只顾游山玩水,逍遥自得,几乎完全丧失了人的本性,成了一个忘恩负义、自私自利之徒。他明知霍小玉沉疾在床,随时会有不测,也竟能忍得下去,完全不顾小玉的死活!但是另一方面,作者也未把李益简单化,对人性的把握还是较为细腻准确的。从小说看,李益并非是一个十足、完全的小人,内心也有过矛盾,有过冲突。他犹豫过,惭愧过,动摇过,挣扎过。如他与霍小玉诀别时,听到其肺腑衷肠后,也是“且愧且感,不觉流涕”,好言相慰,动摇后又“惭耻忍割”。小玉死后,“为之缟素,旦夕哭泣甚哀”,次日又“至墓所,尽哀而返”等等。可以看出,作者通过多方面细致刻画,使李益性格中人性的一面、尚未泯灭的真情和良心表现得同样真切细腻,从而也使这一形象有血有肉,富于立体感和真实感,显示了唐代小说家“有意为小说”[3]44历程中的再次成长!

二、主旨之辨及其他

关于本篇主旨,前人和当今学者均发表过不少意见,但大致均认为是“控诉门阀制度的罪恶”,从而评价其为“唐传奇爱情题材中思想最深刻、认识价值最高的作品”[2]88,“最深刻、最尖锐、最无情地揭露了唐代门阀制度的罪恶”[2]90。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法很有用,但也给中国的学术界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好多人为其所囿,牵强附会地往作品上生搬硬套,令人啼笑皆非!不尊重原文,不揣摩作者用意,从而与历史生拉硬扯,最终导致对作品思想和主旨的过分拔高。

霍小玉有一段话:“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如此!”这强烈的控诉,乃正是本篇主旨之所在。本篇重在揭露当时这样一个社会现实:女子痴情,男子负心,由此给妇女带来了莫大的摧残和伤害,而男子则只求高官攀名门。这一现象,令人震撼!但决不是控诉门阀制度,不能由此而故意夸大其辞,有意拔高小说的主题而不顾作者之用意。据载,小说是在本朝真人真事的基础上渲染而成,有感而发。那么,李益能代表一个社会吗?要知道,他也是“家素贫”,而他的负心,导致当时“风流之士,共感玉之多情;豪侠之伦,皆怒生之薄行”。可以说,社会舆论,一片哗然。而霍小玉也在奄奄一息之际控诉李益:“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如此。”可以看出,《霍小玉传》集中所针对的,是当时一种普遍的婚姻现象和社会现实,即始乱终弃。由此,也正是基于此,作者才创作了本篇,也可见本篇主旨之所在。实际上,鞭挞“始乱终弃”,是唐传奇常见的主题,如唐传奇名篇中元稹的《莺莺传》,也是如此。当然,这也是中国古典小说的传统主题模式,历代不绝。而造成悲剧的主要原因,就本篇而言,主要在于李益的负心,而不重在门阀观念。退一步说,即使造成悲剧的根源是门阀制度,但也不在作者主观视野之中,不在其深入挖掘之中,这是就作者主观方面讲。再者,我们从作品的客观效果而言,即从文学接受方面而言,本篇所带给读者震撼、激起读者共鸣的,恐怕也不是对门阀观念的不平,而是对女子痴情的同情,对男子负心的愤慨。说到此,还须提及结尾的问题。作者以厉鬼复仇作结,写李益负心之后,婚姻一直不顺,卢氏“伤情感物,郁郁不乐”,而且“生(李益)方与卢氏寝,忽帐外叱叱有声。生惊起视之,则见一男子,年可二十余,姿妆温美,藏身暎幔,连招卢氏。生惶遽走起,绕幔数匝,倏忽不见”。于是李益“自此心怀疑恶,猜忌万端。夫妻之间,无聊生矣”。后来,李益接连休妻续娶,每次却还是发现妻子偷情,愈演愈烈,“至于三娶,率皆如初焉”。最终,导致李益近乎发狂。李益的这种严重的猜忌之病,在两《唐书》的《李益传》中也有记载,称为“李益疾”,大概是实有其事的。

当今学者也有人认为:“过多地迁怒于个人,反而削弱了对门阀制度批判的力量,在结构上也属于蛇足。”[2]92但是,我们通过文本研读及以上所析,正可以反证作者本来的创作意图。实际上,我们读任何一部作品,历史背景、时代环境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乃在于,要从文本实际出发,认真体会作者的真实意图和创作动机,从而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乃是我们应该注意的。离开文本,牵强附会,主观臆断,这是大忌!

附带一言,宋人夏噩的传奇《王魁传》[4]159-165显系受《霍小玉传》之启发而作,谴责“轻恩薄义,负誓渝盟”的“负心汉”,最后以其精神错乱“自刺”作结,实可为《霍小玉传》作注。以宋人来揣摩、解读唐人小说,应较今人为确。我们认为,小说互证,亦不失为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在中国古典小说史上,像《霍小玉传》这种鞭挞男子负心、始乱终弃的作品,不可胜数,也构成了古典爱情小说中的一大常见题材。尤其在宋代中叶以后乃至明清,随着商品经济的萌芽和急速发展,以及市民阶层的日益壮大,人们的思想意识更加开放。随之而来的,就是人们道德观念的急剧衰退。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尤其是爱情和婚姻中,这种始乱终弃的现象更加突出和普遍,从而造成了大量的爱情悲剧。明代凌濛初、冯梦龙的《三言》《二拍》中,这种爱情悲剧比比皆是,最突出的就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集中、突出地鞭挞了李甲的负心和杜十娘的痴情。最后,杜十娘看透了李甲的薄情寡义和龌龊本质,也看透了她身处的整个社会中人性的肮脏和卑劣,彻底绝望,怒沉百宝箱。杜十娘借着滚滚江水,洗刷自己身受的耻辱,也对社会和人性发出了感天动地的控诉和抗争,感人至深,发人警醒。可以看出,鞭挞负心,同情弱女,谴责始乱终弃,自来就是我国古典小说创作的一贯题材,也是其表达的一贯主旨。我们不能简单地以阶级分析的方法,主观臆断地对任何作品生搬硬套。

关于作品真实性及创作动机,卞孝萱在其《唐传奇新探》中采用“文史互证”的方法指出“《霍小玉传》是朋党之争的产物”[5]55,“是蒋防适应元稹、李绅的政治需要和迎合元稹、李绅的文艺爱好而作”[5]60。然亦只是推测,并无实证,有待商榷。而车宝仁的《并非传奇 而是纪实——〈霍小玉传〉真实性考证》[6]一文通过详细考察论证,认为是纪实性作品,论证翔实,有理有据,窃以为较为允当。因为李益实有其人,为著名的“大历十才子”之一,两《唐书》均有传。并且,“李益疾”因为《唐书》所载。李益自矜风流,和霍小玉发生这种感情并以悲剧而告终,也是有可能的。

而《霍小玉传》的写作年代,有人认为是作于长庆元年,亦有人认为是作于元和年间,惜均无确证。在找不出有力确凿的证据之前,我们只能存疑俟考。

然后,我们讨论一下《霍小玉传》所反映的唐人婚姻观中的门阀意识。在晚唐之前,这种意识一直是很强烈的,如唐代天宝间史学家刘知幾之子刘餗所撰的《隋唐嘉话》卷中,就曾载:“薛中书超谓所亲曰:‘吾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王姓女,不得修国史。’”[7]103-104这里,流露出当时婚姻观中强烈的门阀意识。唐代有所谓“世族五姓”为第一高门:清河、博陵的崔姓,范阳的卢姓,赵郡、陇西的李姓,荥阳的郑姓,太原的王姓。据《唐书》载,唐太宗当时为了提高李姓的地位,还组织人编写《氏族志》,将李姓列为第一。而唐代的这种门阀意识,突出地体现在晚唐前的唐人小说中,如李朝威《柳毅传》中有小龙女变化而来的“卢氏女”;白行简《李娃传》中有荥阳生(郑姓);元稹《莺莺传》中更有郑生、崔莺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这些小说中,两情相悦是其次,主要的还是要看出身,否则必然是悲剧的命运。在他们的爱情中,门阀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当然,《霍小玉传》中,门阀起着催化李益和霍小玉爱情悲剧的作用,不可低估。但作品的重心和主旨,不在控诉门阀制度,而在鞭挞始乱终弃,已见上所辨。唐代这种浓厚、强烈的门阀意识,到了晚唐,明显地减少、消歇了。这在晚唐诸多的小说及小说集中,体现得非常明显。比如,晚唐袁郊的《甘泽谣》中,就有侠女聂隐娘嫁给一个“磨镜少年”而不以为怀;唐末五代皇甫枚的《三水小牍》中,也有书生赵象不顾出身地追求豪贵之妾步非烟;孟棨的《本事诗》中,就有崔护深沉眷恋无名无姓的农家女。可以看出,由于晚唐以来,社会动乱,秩序破坏,人们的思想观念已经发生了急剧变化,晚唐前的门阀意识已经消淡殆尽。在人们的婚姻观中,门阀已经不是爱情和婚姻的鸿沟,门阀意识已经黯然失色,一切以两情相悦为旨归。这和晚唐前人们的婚姻观完全不同,反差巨大,反映了时代观念的悄然变迁。

文学作品是社会和时代的反映,能折射出一定时代的风貌、人们的心态和观念。而唐人小说重要的一点,就是具有浓厚的史官文化意识,体现出明显的史学意识。早在宋代,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论唐代小说就曾敏锐指出:“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这里,“史才”被视作唐人小说最显著的特点。而蒋防《霍小玉传》也是如此,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霍小玉传》为我们认识和了解唐代婚姻观念及门阀意识的嬗变,就具有了一定的参考价值。

下面,再讨论一下《霍小玉传》的悲剧性质。长期以来,中西学界一直有一种“共识”,认为西方的小说与戏剧以悲剧见长,而中国则无真正的悲剧作品。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们通过对《霍小玉传》的阅读和分析发现,这正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彻头彻尾的十足的悲剧作品。首先,身为“霍王小女”的霍小玉,从一个显赫高贵的王爷千金沦落为风尘女子,导致了她天上人间的巨大命运反差,这本身就是震撼人心的人生悲剧。况且,霍小玉的悲剧还不止此。在风尘中煎熬的她,内心深处强烈地渴望着普通人的幸福爱情,但现实给她一个天大的玩笑,被毁灭在一个“负心”的读书人李益手中,就连“八年之约”的可怜的一点愿望也被撕得粉碎,最终,霍小玉被无情而残酷地摧残致死,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难道不是悲剧吗?而其深刻之处还在于,霍小玉的悲剧,正是人性的卑污造成的。小说主旨的批判锋芒,直指人性的最深处!这样的悲剧作品,其震撼人心的力度,一点也不亚于古希腊的代表性悲剧作品《俄狄浦斯王》。

当然,我们纵观中国历代的小说和戏剧作品,真正意义上的悲剧确实很少,很多一些本来是悲剧的作品,由于中国人审美观念和心理习惯的影响,结尾处都被画蛇添足地加上了喜剧的色彩,从而削弱了其悲剧力量。这似乎是中国文学中悲剧作品的创作惯例,如早在汉乐府名篇《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即《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双双殉情,本来是非常感动人心的悲剧,但在结尾处,双方家人“求合葬”,并“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还有“双飞鸟”即一对鸳鸯“仰头相向鸣”。这种处理方式,对后世文学影响至为深远,如晋代干宝《搜神记》中的《韩凭妻》中,还有大众熟悉和热爱的《梁祝》等等,莫不如此。再如元代关汉卿的《窦娥冤》中窦娥的悲剧,最后竟然由其父亲窦天章“昭雪”。还有秦腔名剧《铡美案》,秦香莲被陈世美所休的悲剧,最后也是靠包青天而得到正义的伸张。此类小说、戏剧作品,还有很多。

正因如此,蒋防的《霍小玉传》才彰显出其非同凡响的独特价值。可以说,《霍小玉传》是中国文学史上不可多得的、深刻的、真正意义上的悲剧作品。

[1]陈文新.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2]候忠义.隋唐五代小说史[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

[3]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4]李剑国.宋代传奇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1.

[5]卞孝萱.唐传奇新探[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6]车宝仁.并非传奇而是纪实——《霍小玉传》真实性考证[J].西安教育学院学报,1998,(2):21 -25.

[7]上海古籍出版社.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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