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苗,张杏梅
(山西师范大学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0)
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规模结构分析
李 苗,张杏梅
(山西师范大学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0)
城市体系规模结构反映了城市在不同规模层次中的分布状况及城市人口集中或分散程度,这能更好的认识一个地区城市体系所处的阶段,对于把握城市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采用位序—规模法则,通过对2010年环渤海地区17个沿海城市人口数据进行研究,表明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中特大、大城市规模突出,中小城市比重偏小,各城市的空间作用小。针对这一现状提出完善和优化环渤海地区城市体系规模结构的对策建议。
环渤海;城市体系;规模结构;位序—规模法则
城市体系是在一定区域内不同规模等级、不同职能性质、联系密切、相互依存的城市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1],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经济系统。城市体系是区域经济的骨架,不仅造就了一国或一个区域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格局,也形成了这种格局的空间特征。研究城市体系结构特征,设置合理的城市体系,对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环渤海经济区作为我国三大经济区之一,在经济发展上处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之后[2],但作为北方的经济圈,具有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的优势,如何布局环渤海地区的城市体系,如何合理均衡发展各个城市,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采用位序—规模法则,利用2010年环渤海沿海17个城市人口数据对环渤海地区城市体系规模结构进行研究,分析环渤海地区城市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对城市体系优化提出建议。
环渤海地区位于我国北部沿海,广义上指京、津、辽宁、河北、山西、山东及内蒙古中东部,狭义上指京、津、冀、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为主的环渤海滨海经济带[3]。本文从环渤海地区狭义概念出发,选取沿海17座城市,即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秦皇岛、唐山、天津、沧州、东营、潍坊、烟台、威海、滨州、青岛、日照、临沂。该地区是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从区域大背景角度考虑城市未来发展的潜力及发展趋势,本文以环渤海地区17座沿海城市作为研究对象。
对于一个城市的规模和该城市在国家所有城市按人口规模排序中的位序的关系所存在的规律,就叫做位序─规模法则[4]。这个规律最早是由奥尔巴赫(F.Auerbach)于1913年提出的,之后,1949年捷夫(G. K. Zipf)对其进行了发展,到目前被广泛使用的公式为:
式中,Pi是第i位城市的人口;P1是规模最大的城市人口;Ri是第i位城市的位序;q是常数。捷夫模式是q=1时的特例。
当把一个城市体系中的每个城市落到横坐标为位序、纵坐标为规模的双对数坐标图上时,通过散点图可以对城市的规模等级作客观的划分。然后对作对数变换后的城市规模(因变量)和对应的位序(自变量)进行y=a+bx形式的一元线性回归分析。A值的大小在坐标图上是回归线的截距,反映了第一位城市的规模。B值是回归线的斜率。|b|值接近1,说明规模分布接近捷夫的理想状态;|b|值大于1,说明规模分布比较集中,大城市很突出,而中小城市不够发育,首位度较高;|b|值小于1,说明城市人口比较分散,分布在各等级城市里,高位次城市规模不很突出,中小城市比较发育。各城市在回归线上的位置,即城市规模的实际值与理论值之间的正负离差,对判断各城市的发展状况和发展前景也有一定参考价值。
3.1 环渤海沿海城市规模结构
城市规模是衡量城市大小的数量概念,在一个区域或者国家,因各城市所处的内外在条件不同,会形成城市间不同的职能分工,同时也形成不同的城市规模,主要有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两种表达方法[5]。由于城市用地规模往往从属于城市的人口规模,所以城市规模常专指城市人口规模。2010年,由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组委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出版的《中小城市绿皮书》,依据目前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现状,对界定大中小城市提出了新标准: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万~100万的为中等城市,100万~300万的为大城市,300万~1 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 000万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
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对2010年环渤海沿海17座城市市区常住人口进行排序,并对各城市按照城市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划分(见表1,表2)。
根据新标准,由表1和表2可以看出,环渤海沿海各城市中,还没有一座小城市,中等城市2座,仅占城市总数的11.76%,大城市10座,占到城市总数的58.82%。特大城市共4座,占城市总数的23.53%,巨大城市1座,占城市总数的5.88%。这表明城市人口分布集中,巨大城市较突出,城市结构以大城市为主,而中小城市不够发育,呈现典型的大城市集聚特征。
表1 环渤海沿海城市2010年市区常住人口排序
表2 环渤海沿海城市2010年城市体系规模结构
3.2 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规模分布
表3 环渤海地区2010年城市总人口排序
根据表3中环渤海沿海各城市总人口排序,利用城市位序——规模法则求出2010年环渤海沿海城市位序——规模回归方程,logPi =3.262-0.753logRi,相关系数R2=0.871 2,具有很高的可信度。
由回归结果可知,回归线斜率的绝对值|b|为0.753,|b|小于1,说明环渤海沿海城市规模分布属于相对均衡的分布类型,人口比较分散的分布在各等级的城市里,高位次城市规模不很突出,中间位序的城市比较发育,城市分布接近于位序—规模分布。首位城市天津在(Ri,Pi)双对数散点图上表现出明显下沉,说明其规模偏小,高位次城市的首位作用较弱,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有限,导致系统等级的层次性减弱;东营、盘锦的实际规模也比它们的理论规模小,从地区城市体系的背景上看,有着可观的发展前景;青岛、唐山、沧州、烟台、大连实际规模比理论规模大,说明城市规模发展速度快;其它城市规模的实际值与理论值相当。
图1 2010年环渤海沿海城市规模分布双对数坐标图
3.3 环渤海沿海城市规模结构分析
3.3.1 巨大城市规模小,特大及大城市规模突出
环渤海沿海城市人口分布比较集中,巨大城市规模偏小,特大城市、大城市规模突出。城市规模分布接近位序─规模法则分布形式,人口比较分散的分布在各等级的城市里,城市体系在空间布局上较均衡。高位次城市规模不是很突出,巨大城市规模的城市只有天津。天津作为环渤海沿海城市群中的首位城市,虽然其城市级别已经达到巨大城市级别,但是相对于环渤海地区整体沿海城市规模来说,其规模仍然偏小,首位作用较弱。天津的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也不强,难以形成影响全区城市的中心城市,对带动区域城市发展作用不大,从而制约了环渤海地区沿海城市的整体发展。特大城市、大城市规模突出,占城市总比重82.35%。其中,天津、大连、青岛也分别成为了河北沿海、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的区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通过结合自身的城市发展优势,可以加强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该区域城市的发展,起到不断完善整个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规模结构的作用。
3.3.2 中等城市、小城市比重偏小
在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中,中等城市发育不够,小城市缺失,城市体系属于断层状态。只有盘锦、东营2个中等城市,占城市总比重的11.76%,没有小城市。这种城市体系规模结构不利于城市体系形成较稳定的金字塔结构,会导致城市体系的整体功能发挥受阻,使大、中、小城市之间的联系和依托性变弱。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也会受到抑制,从而不利于环渤海地区沿海城市的总体发展。
3.3.3 城市体系中各城市空间作用较小
环渤海沿海各城市空间分布趋于均衡,高位序城市规模不是很突出,只有天津一个巨大城市,高位次城市的首位作用较弱,对区域内城市辐射作用不强,使城市间趋于相对独立,导致城市空间作用较小。中间位序的城市较多,特大城市、大城市所占比重较大,这种城市体系空间结构不利于城市间的交流合作,容易形成城市之间关系松散、各自为战的不利局面。中等城市数量偏少,小城市缺失,城市体系结构不完善,导致城市之间的协作与共享不足,城市之间的竞争也会日益加剧,城市体系功能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这样,将会制约城市体系的整体发展。
独特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决定了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发展的现状。针对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发展存在的问题,结合对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规模结构特征的分析,提出以下发展对策以达到不断优化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的目的。
4.1 强化首位城市龙头作用
天津市是环渤海沿海地区的首位城市,也是环渤海沿海经济区的中心城市。其发展举足轻重,但其首位度指数不高,城市发育严重不足,难以形成牵引全区经济发展的强大的中心城市,已成为环渤海沿海地区经济腾飞的障碍因素之一。无论是从完善城市体系等级结构,还是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来看,加快天津市的建设都是十分必要的。应当充分利用其优越的区位条件和雄厚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强化全国综合性交通枢纽职能,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综合实力,扩大对全区物资流通和各种信息、人才、科技、资金集散的辐射功能,逐步成为带动整个环渤海经济发展的引擎,从而带动全区城市体系向最优的自然结构发展。天津应将自己放在环渤海经济区国内城市群及经济全球化的视野中增加竞争力,巩固和发展区域增长极的中心地位。
4.2 重点发展区域中心城市
区域中心城市在经济格局中处于枢纽地位,在城市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天津、大连、青岛分别成为了河北沿海、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的区域中心城市。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其自身的经济优势,良好的区位条件和较大的发展潜力,以规划为引导,以产业为支撑,以基础设施为突破口,强化其经济职能,增强辐射能力,加强中心城市与周围城镇的横向经济联系。通过它们的吸引和辐射组成产生协作网络、信息技术网络、交通网络等,从而带动区域各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现有县级城市的自身建设,完善其城市功能,使之成为地方性的第二第三产业集聚中心,为广大乡村提供充足的物资供应和良好服务,对于实力相对雄厚的县级市,要逐步实现向区域中心城市的过渡。
4.3 积极发展小城市
从本区城市数量结构来看,特大、大城市比重大,中等城市比重小,小城市缺失,城市体系处于断层状态。由于缺少小城市,使城市等级规模结构还未形成较稳定的金字塔结构。因此,加强小城市的建设,完善城市等级规模结构,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今后应进一步加快小城市建设步伐,对达到设市标准的市,应实行撤县设市。在发展过程中应重点建设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聚集经济要素,整合经济能量的整体水平,切忌盲目设市,从而失去城市化的本质内容。
4.4 加强城市间联系
环渤海沿海城市间趋于相对独立,城市体系中各城市空间作用较小[6]。城市体系需要形成较高的内在经济增长能力,这种内在增长能力需要体系内各城市相互合作、协调发展,从而优化城市体系结构,达到整体优化效果,以此更好的拉动环渤海区域整体发展。一方面逐步加强城市体系对于区域的影响,引导高级的经济活动向高级的中心城市集聚,以期利用中心等级优势获得集聚效益;另一方面引导较低层次的经济活动向次一级城镇或城市扩散,次一级城市或城镇由于接受由上级城市扩散分离出来的技术、产业而获得发展,形成相应的次中心或副中心。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自身发育的同时,也要促进各等级城市之间交流合作,协调高效发展,加快推进空间结构的演化,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对区域的拉动效应。
环渤海沿海城市体系不合理,中小城市数量少,发育不完全,特大城市、大城市集中分布,首位城市首位度小,极化效应和辐射作用不明显,不能完全辐射整个环渤海地区。城市体系结构优化应结合环渤海地区两极分化特征,以天津,青岛,大连为区域首位城市,让这3个城市在环渤海的3个小区域内形成带动作用,构造一些小城市群,带动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天津、唐山为中心的京津冀城市群定位于国际化现代服务业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钢铁化工制造基地;以大连为中心的辽中南城市群定位于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际航运商贸中心;以青岛为中心的城市群定位于现代制造业和区域服务业中心。各城市要做好分工协作,达到区域互补和分工协作,避免重复建设。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优化城市布局,努力构筑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城市体系。
[1] 杨万钟.经济地理学导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190-191.
[2] 何瑛.环渤海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思考[J].中国城市经济, 2007(1):41-43.
[3] 王永锋,华怡婷.环渤海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的实证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8(2):30-33.
[4] 许学强,周一星.城市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23-28.
[5] 张文奎,刘继生,王力.论中国城市的职能分类[J].人文地理,1990(3):1-7.
[6] 高超.环渤海地区港口城市体系等级规模结构研究[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1(1):116-119.
(责任编辑、校对:王淑娟)
Studies on the Structure of Coastal Cities System in the Bohai Rim
LI Miao, ZHANG Xing-mei
(College of Urban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 Linfen 041000, China)
Structure of Urban System reflects the hierarchy of cities in different sizes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urban population concentration or dispersion. It gives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a regional urban system in the stage, and has an important role in realizing urban development. In this paper, using the rank - size rule, the urban population data on 17 ports in the Bohai Sea area in 2008 was studi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scale of the urban system of large cities is remarkable, and the numbers of smaller proportion of medium and small cities is lower, meantime, the role of them is limited. In response to this 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 improvement and optimization of the Bohai rim structure of urban system policies are given.
urban system; scale structure; rank-size rule
K901.8
A
1009-9115(2013)02-0138-04
10.3969/j.issn.1009-9115.2013.02.044
2012-10-10
李苗(1987-),女,河北唐山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地理与城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