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杀风险评估及其防治

2013-03-15 05:35吴彩虹全承相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2013年1期

吴彩虹 全承相

摘要:从大学生自杀风险的两个层面出发,系统地探讨了大学生自杀自身身心健康风险评估和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大学生自杀。

关键词:自杀健康风险;自杀管理风险;自杀风险评估;自杀风险防治

中图分类号:G4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124(2013)01-0104-05

一、大学生自杀风险的两个层面

大学生自杀风险源于学生自身心理疾病与学校管理工作过失两个层面。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与自杀危险性存在显著的关系,即如果大学生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其自杀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强迫症状对自杀危险性的态度因子和動机因子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强迫症状高的大学生在自杀态度上和自杀動机上也高;心理健康水平的精神病性因子对自杀危险性的自杀意念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多数具有自杀行为的抑郁症患者兼有妄想症状。从目前的研究归纳,大学生心理健康风险评估内容应包括大学生心理隐患存在与否测试性评估和大学生心理危机紧急程度判断性评估。大学生心理隐患存在与否测试性评估是对大学生个体心理问题隐患是否存在及其严重程度的测试性评估。大学生心理危机紧急程度判断性评估是对大学生个体心理危机严重程度及其对自己和他人的危害程度的判断性评估,既包括大学生个体是否存在生命危险(是否有自杀、是否攻击他人),也包括大学生群体心理总体状况是否存在严重的随时可能暴发心理问题突发事件的危险隐患。心理危机紧急程度可以从心理伤害严重程度、情绪恶性波動状态和自杀危险性程度等几个方面来评估:心理伤害的严重程度要在十分紧急和有限的资料条件下迅速加以完成;评估心理危机者的情绪状态要了解其情绪危机是否是复发性的、情绪承受能力如何,如果无助感和绝望感严重,说明心理承受能力差,需要引起特别的重视,并应采取相应策略和加大干预力度;自杀危险性程度评估是启動心理危机干预程序的重要条件,评估者要经常性地了解这种可能性,自杀心理危险性程度(危机紧急程度)特别高的学生需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采取紧急干预措施,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紧急程度评估,可能受到心理评估人员对心理问题学生本身客观表征及其主观经验判断的局限。

防控大学生自杀管理是通过对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测评和控制以最小的风险成本获取最大利益的管理活動,它能及时控制大学生自杀防控风险,及时化解、转移和规避风险,有效降低大学生自杀事件的发生率,有效维护校园的和谐与稳定。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风险是由管理不到位、评估不科学、识别不准确、预测不及时和防控不得力等管理过失所导致的,大学生自杀现象最终得以发生的可能性,包括演变性自杀风险和突发性自杀风险。其中,由潜在自杀逐步演变成现实性自杀的演变性自杀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对学生自杀心理信息收集的准确性,掌握自杀心理信息的及时性与全面性,学生自杀预防教育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潜在自杀迹象突然暴发出现实性自杀的突发性自杀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对大学生自杀行为干预的及时性、适度性、周全性,学生自杀医疗救治的及时性,学生自杀现场处置的合法性,学生自杀善后处理的合理性。由于高校客观上存在着偶然性管理过失导致学生自杀的可能性,为了有效控制和解决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风险,高校在大学生演变性自杀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中,必须充分掌握大学生自杀潜在风险信息,有效开展在学生自杀防控管理风险的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在学生自杀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

二、大学生自杀心理健康风险的评估

由于大学生自杀风险根源于学生个体自身生理、心理疾病和缺陷及其生活工作环境等多重因素,自杀风险评估是一项综合性复杂工程,有必要根据实际开发出一套大学生自杀自身心理风险评估工具,从自杀风险的个人外表性特征流露和自杀风险的意向性特征流露两个层面,对大学生自杀危险性程度进行客观地评估与认定,为高校开展大学生自杀预防提供参考。

1.自杀风险的外表性特征流露与评估

(1)近期发生自杀未遂行为者近期发生自杀未遂行为者可能再次发生自杀行为的危险性将大大增加,其原因:一是监管者可能会被其不会再自杀的虚假承诺蒙蔽而削弱其防控警惕性;二是那些被逼无奈自杀的未遂者可能会因为一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而采取进一步的自杀行为;三是那些死亡愿望比较强烈的自杀未遂者可能会采用更有效、更难以发现、并更难救治的自杀方式实施更危险的自杀。

(2)近期遭受人生重创或家庭重大变故者个人重大人生挫折与家庭亲人重大变故等丧失性事件,在其发生早期可能容易使一些人出现绝望心理,进而成为诱导自杀发生的重要因素。当代部分大学生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心理成熟程度较低,却要承受更大的学习、经济和就业压力,一旦遭受重大丧失性事件打击,如事业严重挫折、失恋、丧失亲人、遇到经济困难、受到批评和处分、学业失败、受歧视等,可能会一时难以承受,对前途失去信心,甚至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

(3)长期罹患更生精神疾病者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酒精药物依赖患者是公认的自杀高危人群,有自责自罪、被害妄想、指令性幻听、强制性思维等症状者,更应警惕其自杀可能性。凡是长期罹患精神疾病的学生,学校都要对其自杀危险性予以高度重视,最好将学生送到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以免延误对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失去预防自杀的时机。全面了解抑郁病患者的心理情绪变化对于科学评估其自杀可能性大小相当重要。

(4)近期流露消极悲观情绪者自杀者在事前会流露出一些表达自杀的意愿,在日记等作品中透露对人生的悲观情绪,讨论自杀有关的话题,如自杀的计划(方式方法、工具手段、时间地点),或在江河、大海、水库、悬崖、高楼等处徘徊,这是短期内可能出现自杀行为的重要线索。流露死亡的意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自杀危险信号。如果一个正常人突然出现情绪障碍、认知歪曲、人格障碍等状况,或者一个抑郁病患者突然出现情绪“好转”,可能标志其自杀的可能性升高。

(5)个性心理特征表现较差者个性心理特征条件较差的学生在遭受重大打击的情况下自杀的可能性比较大:对周围人群抱有深刻的敌意,喜欢从阴暗面看问题的人,拒绝他人帮助的人;思想狭窄,采取非此即彼和以偏概全的思维方式,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多种途径,在挫折和困难面前不能对自己和周围环境做出客观评价的人;行为具有冲動性、神经质,存在高度焦虑感、紧张感、空虚感,伴随有恐惧、愤怒、罪恶感症状的人。

(6)社会文化情感抑制力因素自杀抑制是自杀者在实施过程中因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精神、情感支援条件所形成的对自杀的自我抵制力量。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不管其自杀意愿是多么的强烈,在其思想灵魂深处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本能地抵抗自杀意愿进一步发展的自我保护性因素。如将自杀看做一种懦夫行为的价值导向可能使其顾忌负面社会评价而打消自杀念头;那些社会情感支持数量少、质量低的学生,自杀的危险性相对较高;患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的学生因受幻觉、妄想支配,对抗自杀意愿的能力明显下降甚至丧失,导致自杀危险性升高。

2.自杀风险的意向性特征流露与评估

对大学生自杀心理风险性评估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其精神状态:自杀风险的意向性心理特征。虽然从出现自杀的想法到最后采取自杀的行動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也可能短至几天,甚至几个小时,但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自杀的意愿总是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呈现增强的趋势。在自杀動机(自杀意念)形成阶段,是自杀者遇到各种挫折和感到难以克服的困难时,产生悲观、沮丧和绝望等厌世情绪,产生想结束一切的一种心理活動,通常以偶尔或间歇性出现的自杀念头体现出来,在评估其风险大小时应主要考虑自杀意愿的强烈程度。在矛盾冲突阶段,自杀者存在生与死的矛盾冲突,经常谈论与自杀有关的话题,有的甚至着手制定自杀计划,来引起别人注意,希望能及时得到帮助以打消自杀的企图。此时自杀者的自杀危险性已经比動机形成阶段时大为增加,而且自杀计划越周密则自杀死亡的危险陛就越大。在自杀决定阶段,自杀者一旦决定自杀,便开始积极准备自杀(如对自杀后的事情进行安排、到自杀的场所进行考察、购买药物等自杀工具),意味着其随时可能实施自杀,但对外却表现出似乎从困扰中解脱出来的假象(表现得异常平静和乐观),这往往只是为了摆脱周围的干预而做出的一种假象,千万别因此放松对他们的监控和警惕。因此,自杀风险的意向性特征评估应当充分注意精神状况是否影响了学生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否影响了对自杀行为后果的认知。

心理风险评估过程中,高校心理辅导者、管理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粗放式询问疑似对象和利用心理测试工具进行精密测试,尽早了解潜在自杀者的内心活動。在询问疑似对象中。可以直接向求助者询问内心体验,了解求助者是否遇到重大挫折及其反应,甚至直接询问求助者自杀的意愿,以评估再度自杀的危险性。但是,直接向人询问自杀的想法是难以实现的,你可以在当事人正感到孤独无助或觉得你能理解他时询问此类话题,可以通过下列问题逐步接近主题:你是否感觉很悲伤,是否觉得没有人关心你,是否觉得活着毫无价值,是否有自杀的打算,是否已想好实施自杀的计划,是否已选定自杀方法,准备好药丸、枪、杀虫剂等自杀工具,是否已选定了合适的自杀时间,准备什么时候采取行動,对于还没有制定明确的自杀计划的较低自杀危险者应当及时采取干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

自杀风险的意向性特征除了从宏观上作上述粗糙分类分析外,还可以通过个性心理行为倾向测试性评估工具进行微观上的精细分析。个性心理行为倾向测试性评估可以借助国外常用的自杀风险评估工具,它们包括以下类别的自杀风险评定量表。一类是自杀相关精神障碍测量表,包括贝克无望感问卷和贝克抑郁问卷。通过各种方法充分了解心理患者是否有失望感、无助感,这对于评估其自杀危险性、有效地给予求助者适当的心理援助具有重要意义。贝克无望感问卷是重要常用量表之一,无望感是对未来泛化的消极期待,是自杀人群的最重要的风险因素之一;贝克抑郁焦虑问卷对年轻人具有良好的信效度,但它只能作为自杀综合评定的一个部分来使用,最好与自杀可能问卷、成人自杀意念问卷聚合使用。二类是自杀意念、态度、行为等心理倾向性测量表,包括自杀意念问卷和自杀可能问卷以及其他自杀倾向测量工具。成人自杀意念问卷虽然对不同人群具有较高的信效度,但缺乏相应的结构区分效度;自杀可能问卷包含无望感、自杀意念、自我消极评价、敌对态度4个量表,因而具有良好的结构区分效度;其他自杀倾向测量工具还有自杀行为倾向问卷和多维态度自杀倾向量表。

三、大学生自杀管理风险的评估

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以克服,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机构往往会因工作疏忽、能力限制、管理漏洞、工作不负责、做事不严谨等原因导致管理失控风险,这些风险源可能根源于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方法不科学、潜在风险分析不系统、工作没有抓住重点、没有制定出充分反映管理重要性程度的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评估监控不得力、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等。因此科学合理地做好高校管理风险评估,对高校做好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学生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自杀风险隐患评估

高校日常学生管理中存在的自杀风险隐患包括:是否制定了严谨合理的大学生自杀防范管理制度,是否明确了各管理责任主体的管理职责;是否严格落实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风险评估的工作责任,按照校系两级管理体制、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风险评估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院系,落实到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把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校园平安建设目标考评体系;高校相关领导是否经常深入了解院系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风险评估工作运行状况,是否对院系学生管理系统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工作及其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及时了解、及时处理,以便更好指导院系学生管理工作人员(总支书记、心理干事、学生干事、辅导员)以及学生干部、学生信息员做好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工作,同时院系也是否成立由书记负责的心理防控小组;各部门各重要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责任是否到人;是否形成了健全的大学生自杀预防体系(形成大学学生工作部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院系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干事、宿舍管理员、安保人员以及学生干部、信息员有机结合的日常学生自杀风险的防范体系);是否有效地开展了对上述高校心理健康与安全管理队伍的心理危机干预知识与自杀防范技能的系统培训,充分提高他们对心理健康与安全隐患问题的评估鉴别能力、心理危机干预能力;是否有效地开展了大学生自杀防范宣传教育(高校是否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课外活動、校刊板报、广播舆论等工具,向大学生传授与防止自杀的有关知识以及应付压力和解决冲突的策略,提高学生对周围可能存在的自杀意图的识别能力,纠正学生对自杀行为的不正确认识和观念,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解答学生生活学习中的心理困惑);是否给处于心理高危状态的学生个体提供合理的心理援助;是否对存在自杀风险的大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治疗。

2.大学生自杀危机干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评估

大学生自杀危机干预中的管理风险隐患评估工作程序一般应当包括以下3个步骤:一是责任部门先期自行评估。高校学生工作部(处)及其心理咨询中心和各院系学生管理机构都是高校大学生自杀风险防控工作的责任部门,应经常或定期根据学校及院系大学生自杀风险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评估。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具体指导系部开展自杀风险评估工作,对各辅导员、各系心理干事、校系学生心理干部、班级心理委员等报告上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二是领导与专家的复核评估。学校领导与专家根据责任部门先期的自行评估报告,根据需要进行重点问题考察评估。责任部门自行评估后形成《自评报告》,送主管校领导审定;校领导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局部审查或现场考察,提出相应的工作改进意见;需要开展应急评估时,学校主管领导可以临时指令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按照应急评估方案对自身及各院系心理自杀防控管理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提交风险评估结果报告。三是责任部门落实评估反馈意见。责任部门根据领导与专家的复核评估结果与反馈意见改进管理措施。责任主体根据风险分析评估情况,严格落实化解不稳定风险因素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纠正大学生自杀风险评估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存在各类管理责任争议事项要及时与相关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时纠正管理偏差。

大学生自杀危机干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评估,主要是大学生自杀风险评估主体对大学生自杀危机干预责任主体在大学生自杀危机干预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所进行的评价。它主要评价相关责任主体是否建立健全了大学生自杀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开展经常性的大学生自杀危机心理普查及时发现高危个体、建立心理档案、明确预警对象;是否建立健全了班级、院系、学校三级联動的大学生自杀危机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态,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缓解心理危机,消除自杀风险;是否建立健全了大学生自杀危机干预的预警对象的信息档案体系,全面将自杀危机信息收集齐全。信息收集主要包括:(1)新生心理普查筛查、访谈结果确定为A类的学生;(2)老生心理排查内向孤僻、情绪不稳、自卑消沉的学生;(3)学生干部、朋辈联络员发现的有自杀意念需紧急干预的学生;(4)个别、团体咨询中发现的严重抑郁、焦虑、强迫症状的学生;(5)各院系上报的需要进行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的学生;(6)求助心理热线或主動上门咨询要求进行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的学生;(7)近期受到重大负面生活事件影响导致言行异常的高危学生;(8)直接表明自杀意愿、有明显自杀倾向性行为的学生(最危险的自杀者)。是否对上述自杀高危人群进行重点关注,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与自杀意念;是否对有自杀心理危机的重点学生全面实施了“五个一”管理(一名患者、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工程,对管理范围内的学生自杀高危个体和重点对象实施有效地干预,加强对自杀学生高危人群的监控防范。避免学生自杀事件的发生;大学生自杀危机干预措施是否适宜、时机是否适当,发现学生有自杀危机时是否主動介入、密切关注、全程监护、确保安全;是否及时通知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或及时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是否加强了自杀现场的整体控制,并委派适当人选按照生命至上、有效沟通、宣泄疏导和灵活处置的原则,及时创造了良好干预环境,有效布置了保护性措施,尽快探明自杀原因,积极引导了情绪发泄,设法唤起了生存欲望,描述了自杀负面后果,指出了可行替代出路,创设了体面的下台阶,及时进行了救治安抚,对企图自杀的人员进行适当劝说,让其主動放弃自杀行为。

四、大学生自杀风险评估后的防治

高校开展大学生自杀风险两个层面的评估是预防大学生自杀的重要一环;开展大学生自杀风险评估是高校有效预防大学生自杀的根本措施,可以提高自杀风险防治水平。尽管我们不能预测出谁会自杀、谁不会自杀,但自杀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保护性因素和风险性因素。高校充分了解这些因素,通过自杀风险评估,了解存在的隐患,及时做好防治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大学生自杀。

自杀心理风险评估后,及时对大学生个体有效地进行心理防治,对阻止自杀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平时注意建立一个有一定规模、密度并具异质性的支持系统,尤其重视家庭对学生的支持作用,要让学生家长明白家庭对孩子健康恢复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教学生学会和他人交流与沟通(即:会聆听也会倾诉),正确看待人生,珍爱和强化自己的生命。加强正向的自我概念,培养参与体育运動或文娱活動的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它有助于不良情绪的释放和宣泄。提高自我觉察力,一旦发现产生自杀意念,便及时实施自我救助(如转移注意、避开刺激物等),必要时可向心理辅导等专业人士咨询或寻求帮助。教会学生学会自我照顾,厘清失与落的关系,找到内在的新平衡,探索生命的假设,确立生命意义,尝试改变,重建新生活。

根据自杀风险管理评估结果,学校管理应从3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拥有一个灵敏的大学生自杀信息机制。高校必须着力构建学校、院系和班级三级心理信息报告制度与由班级心理委员一院系心理干事一学校心理咨询中心一专业医疗机构组成的学生心理防护网络体系。院系在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工作中必须配备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心理辅导员、系团学会设立心理健康部、班级设立男女生心理健康信息委员、寝室指定心理健康信息员等相关管理人员。各层级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有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汇报;对于主動来心理咨询中心咨询的学生,如果发现心理安全隐患问题,心理咨询师要及时告知心理中心负责人、院系书记和辅导员,对有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要建议及时转介到专业医院诊断与治疗。院系应当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经常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通过心理咨询热线、或主動约访咨询服务,帮助学生摆脱困境;对筛查中发现有明显自杀倾向的学生要及时进行谈心;对出现严重自杀意向的学生要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协商制定特别预防与处理方案。二是制定周密的大学生自杀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自杀风险防控管理方案大体包括以下步骤:(1)了解自杀防控的基本情况;(2)初步分析评估自杀防控的重要性;(3)分析其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并评估风险程度,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进行排序,作为下一步确定管理重点的依据,为最大限度将管理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而确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和方法,合理分配管理力量;(4)明确责任分工,自杀防控负责人根据自杀防控中的重要性、风险程度、管理要求,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质量要求。三是加强高校的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工作奖惩。首先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风险评估程序,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学校领导与有关专家对各责任部门、院系的大学生自杀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地评估,并据此进行合理的奖惩,督促未达到评估标准的管理主体与管理环节及时改进工作,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大学生的自杀概率。根据事先制定的高校大学生自杀防控管理的奖惩制度,评选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心理干事、辅导员和心理委员或心理健康信息员);对有自杀倾向学生信息管理、教育引导、危机干预与现场处置不力,严重过失导致责任后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经主管院领导核实,年度不得参加任何评优、评奖。

总之,由于从自杀意念到实施自杀、再到自杀完成存在着一个较长时间的发展过程,学校是否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制止措施,是核定其责任有无、轻重的重要因素。除因外在突发原因导致的情绪突变性自杀之外,其他类型的大学生自杀,学校应当做好预防工作(全面及时收集自杀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教管措施),并及时通知其家长;学生自杀行为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救治措施。学校有无履行、或恰当履行自身的注意、教育、防范管理职责是应否承当学生自杀事故责任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学校是否充分履行了大学生自杀防控义务,要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教育管理权责关系及其运行实际来加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