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江苏 南京 210042)
基于《条令》的警察培训理论体系模型研究
李明
(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江苏 南京 210042)
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由基本、基础和提高“三类三级”要素构成,体系的理论模型是目标、教材、教法和教与学的主体加盟等点线连接而成的混合体。“三类三级”要素具有鲜明的纵向顺序特征,并且只有保证基本要素完整无缺,基础要素才能发挥更大作用;只有保证基本和基础要素完整无缺,提高要素才能发挥更大作用。
警察培训;理论体系;要素细分;模型构想
现在,我国警察教育训练的方针已明确调整至“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的发展方向,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不仅已成各级培训的发展趋势,而且已成各类培训的基本要求。因此,不断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积极在实践中提炼理论、升华理论并用理论指导实践,是迫切要求广大公安(民警)教育者攻关的课题,也是迫切要求广大公安(民警)教育者落实的行动。显而易见,基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下简称《条令》)研究和探讨警察培训的理论体系,它的宏观目标是为建立和完善我国警察培训理论体系添砖加瓦,微观目标是为具体培训实践提供有用的理论指导或思想启迪。基于能力和水平所限,本研究权当抛砖引玉,意义在于唤起公安学人广泛关注和研究警察培训理论。
警察培训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培训的目标、方法、内容,还包括培训的指导者、指导对象、设备设施以及培训的理念、机构、时间、类型和培训机构的级别、培训的班别或类型,等等,这些因子要素既影响着培训的实际效果,也影响着培训的水平层次,具有强烈的应用性和针对性属性。因此,迅速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唯一捷径,就是不断总结实践、积极强化理论,努力健全并不断夯实警察培训理论基础,用科学、先进、完整的理论,系统指导培训的具体实践。
显然,理论要在警察培训的具体实践中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不仅必须保持它的先进性和科学性,还要不断完善它的完整性即体系或系统。就我国的警察培训理论体系而言,虽然由于它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暂时还不牢固、还不定型甚至还未成型,急迫间也很难找到可以借鉴、参考的资料或模本,但这并不影响它在具体实践中的客观存在。只要提炼实践、升华理论、综合思索就会发现,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必需目标、规格、类型、课程、时间、教法、教与学的主体以及理念等众多的因子要素,而且这些因子要素必须紧紧跟随时代的潮流,能根据现代警务的进步而进步、发展而发展、变化而变化;能根据培训实践的具体需要而适时调整;能根据教育训练的客观要求而保持动态中的稳定或稳定中的动态,等等。这是警察培训的本质所决定的,所以它也是警察培训的本质特点之一。换言之,即不管警察的培训理论还是警察培训理论的体系(包括警察培训的具体实践)研究,前提就是找出并凑足其必需的构成因子要素和努力保证这些构成因子要素能够与时俱进、与人类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只有这样,所谓“成果”才能真正地指导培训的具体实践,才能圆满完成预期的培训目标任务。
在警察培训理论体系众多的构成要素中,应该可以分为基本要素、基础要素和提高要素“三级三类”。①见2010年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修订)第12、21页。
(一)基本要素
关于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基本要素,主要有目标、教材和教法等三个。
关于目标,说白了也就是要把什么人培养成什么样子。因此,就我国公安民警培训而言,根据“条令”,它有国家、省、市、县“四级”机构,分入警、晋升、专业、发展、应对“五类”培训。也就是说,在“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任务的能力,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培养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大目标下,它至少应该还有细分的近二十个具体的中小目标或过程目标、阶段目标、类型目标等。
关于教材,说白了也就是根据培训目标的具体要求,学员必须学习必须掌握的实际内容。因此,这就要求必须把“条令”规定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和体质体能”等基本课程模块的内容,与四级五类近二十个具体的培训目标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对应起来。具体地说,就是根据具体目标要求的具体“样子”,使“政治素养、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和体质体能”等的承载内容变得具体化和量化。
关于教法,说白了也就是根据培训规格样子和教材内容的具体要求,在教与学的全部过程中采取的教的方式方法。因此,要达成教的目标,教的主体除了必须考虑选择的方式方法是否符合教的内容、教的目标这两个问题之外,还必须考虑选择的方式方法是否适合学的对象、学的需求以及现有的教学设备设施能否达到教的要求等更多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教的主体用来保证学的主体掌握已经量化的内容而采取或运用的具体方法和手段。
(二)基础要素
关于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基础要素,主要包括教的主体、学的主体、教与学的时间、教与学的设备设施、承接教学的机构和机构的等级,等等。
通常,人们大多习惯于把基本和基础合为一体来表述,并不特别强调对其更进一步的细化细分,其实,基本和基础两者之间不仅存在着差别或不同,而且还存在着层次或等级,这儿尤其如此。例如,如果只用上述的目标、教材和教法三个基本要素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显而易见,“骨感”较强、内涵乏力、整体不够饱满和深度广度不足,在客观上就已经把“理论”指导下的具体培训实践限制在了“勉强”或“应付”的层面上,或停滞不前或平行徘徊,要走出困境,要从“勉强”或“应付”到达“正常”,就必须要强大“体系”,把教的主体、学的主体、教与学的时间、教与学的设备设施、承接教学的机构以及机构的等级等更多的要素有机融入体系之中。
当然,这些要素包括上述的基本要素,也都可归属在构成理论体系的基础要素范畴。因为在理论上,用基础涵盖基本的做法或观点,可以成立。但是,这样就要冒着模糊各个要素之间顺序、功能、关系等的风险,就有可能催生并强化因重点或中心模糊而降低针对性的隐患。具体地说,如果把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目标、教材和教法三个基本要素升格与基础要素合二为一,还没搞清楚必须教成什么样子、就已经决定了什么人教什么人,还没搞清楚必须教什么、就已经决定了教什么人,还没搞清楚应该怎么教、就已经决定了什么人教等情况,就非常容易出现,而由此带来的必然结果,就是无论怎样努力、无论如何奋斗,虽然不一定都会功败垂成,但肯定都要事倍功半。
(三)提高要素①见2007年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部令62号)第1、5页。
关于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提高要素,主要是指思想或行动的理念、目标与教材的关系、目标与教法的关系、教法与教材的关系、教的主体与学的主体关系等众多“隐性”的“软”内容,因此下面只对“理念”进行粗浅讨论。
1.目标动态管理理念
警察培训就学主体的个人而言,有一根纵向的主线,无论普级、晋衔、晋职还是业务、岗位等能力提升,它肯定都是“向上”的,而与之对应的四级培训机构虽然下级并不成为上级的必然途径,但“纵向”关系明确,因此,培训目标实际处在一种递进的动态之中,不可逆。
2.课程横向关联理念
在同一个水平层面的警察培训课程中,至少存在着两种横向关系。一是内部即各门课程之间和各门课程所属模块之间的关系;二是外部即同一时期不同类型班别之间的课程关系。它客观地隐形于课程体系和模块,无形之中制约着课程设计和学员能力的提高速度。
3.教法调适对象理念
教学教法改革创新追求的最高境界,即是把它调整到与对象彼此适宜、适应、适当的状态。显然,这儿所说的对象是指教学教法不仅要调整到适应适当教的主体、教的课程以及教的目标,而且还要调整到适宜、适应、适当学的主体、教与学的机构以及教与学的现实环境和物质条件,等等。
4.机构纵向衔接理论
警察培训机构分为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清楚的机构等级明确给出了纵向的顺序概念,因此,四级机构衔接的核心和重点应该是教的内容、教的方法以及教的设备设施等的“配置衔接”。低级机构配备高层次或高级机构配备低层次的课程、设备和教官等,在本质上同样都是教育资源的浪费。
5.能力培养主导理念
如果把警察培训工作的所有目标归结为一点,那就是提升培训对象的警务警事警察能力,奠定迅速成长为合格警察、优秀警察的物质基础。因此警察培训从目标设计、课程改革、教法创新到教学训练设施和生活学习环境等的建设,都必紧紧围绕提高学员“能力”这个中心。
6.模块便宜拆装理念
根据“条令”,警察培训目标下的课程设计归类为政治坚定、操守优良、业务精通、体魄强健和其它等五个模块,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培训机构和类型,因此具体的课程内容重复使用、重新装配使用、搭载其它使用、删减添加使用等不可避免。所以便宜拆装并不局限于课程及其内容,还应包括模块。
7.针对教学主体理念
教与学是警察培训过程中的两个主体,什么人学、什么人学什么和什么人能学成什么样子,是“学主体”的问题;什么人教、什么人教什么和什么人能教成什么样子,是“教主体”的问题。在明确针对两个主体的前提下,它的集中体现是适合,即什么人适合学什么、什么人适合教什么。
8.内容时间互适理念
内容适应时间是指授课的内容要适应当前形势、对象特点和既定课时;时间适应内容是指授课的时数要适应实际讲授内容需要、对象需求和既定内容。因此互相适应的本质是调整的“幅度”,即在确认“能调”的前提下,把内容和时间调整到能够满足对方(彼此)需要的恰当范畴。
9.培养健身意识理论
警察,是以良好身体健康状况为基础的职业。因此培训虽然不同于学历教育的时间长度,仅仅几个月、几周甚至几天,但体育健身意识教育不可或缺,它不仅直接影响着体育生活、健康生活的良好生活方式形成,而且直接制约着警察的职业能力、职业质量和职业寿命。
由此可见,虽然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要素众多,但是既能明确细化它们的分类归属,也能清晰细分它们的层次等级。只要具备基本要素,培训就能开展起来;如果再具备基础要素,培训就能正常的运作起来;如果再具备提高要素,培训就能争取走在同行、全国甚至世界的前列。因此,基本、基础和提高三要素虽然可以同时地存在于体系之中,也可以在不同的时期、阶段或不同的层次、等级之中,同时地发挥不同的作用。但是,根据它们鲜明的“纵向”特征,在任何情况下,上一级的要素都不可能完全替代或弥补缺失的下一级要素。这就是说,在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构成要素中,只有保证基本要素的完整无缺,基础要素才能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只有保证基本和基础要素的完整无缺,提高要素才能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根据上述对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要素的基本、基础和提高“三类三级”细化细分,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结构,应以基本要素的目标或规格(教育训练成什么样子)、教材或课程(教育训练什么内容)和教学方法(教育训练方法手段)为支点,建立一个“三点支撑”的底座,作为体系发展建设的基础;然后,以基础要素的教的主体(什么人主导教育训练)和学的主体(什么人接受教育训练)为主线,以时间机构、设备设施、培训种类、培训机构等为点与线的联结骨架“填充物”,形成朝向统一目标方向的“共同体”;而各个提高要素,则大多隐形于基本和基础要素之中,通过基本和基础要素发挥作用。当然,提高要素的主要作用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请见图1。
图1 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模型
图1可见,警察培训理论体系是由支点、主线和骨架等组成的混合体。混合体的支点由目标、教材、教法三个基本要素共同组成,它们相互支撑,强力保证了“底座”的稳固度和坚定性。当其中的:目标细化细分生存要求教材和教法实现的具体目标、教材和教法细化细分生成服务于实现具体目标的教材和教法、教法细分细化生成适用于具体教材的教法、教材细化细分生成适用于具体教法的教材的时候,教材和教法即可借助并依附教和学的主体(实际上与教和学的主体一道),变成为拉长的“线”,集中在具体目标的点上。这样,原来平面体系中的目标、教材、教法的三根延长线聚集的“具体目标”,就形成了一个新的高点或高度。显而易见,三线三点纵向对接一个高点或高度,必然形成三个立面,不仅会使原来的平面体系产生立体的感觉,而且会使原来的平面体系变成立体的体系。这时,教学时数、教学设施、培训机构、培训种类等各个基础要素,也就自然地变成了“增肥”和“强壮”点线架构的“填充物”,服务并且服从于丰满过度“骨感”、结实过度“瘦弱”体系的需要需求。当然,体系要丰满和结实、也要健康。而要健康,就要把理念、基本和基础各个要素间的关系等提高要素融会贯通于其中。这样,才能诞生一个立体、丰满、结实、健康的警察培训理论体系模型。
因此,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三类三级”要素,不管它们是全部或部分的同时存在,也不管它们是全部或部分的错时存在,基础要素都不可能替代基本要素,提高要素都不可能替代基础、基本要素,三级要素“上不替下”是它的第一个重要特征;反之,基本要素则可弥补基础、提高要素的不足,基础要素也可弥补提高要素的不足,三级要素“下补上弱”是它的第二个重要特征;所以“木桶”理论、即最弱的“那级那类”要素往往决定着体系的整体水平,而且强弱顺序突出——基本、基础、提高,是它的第三个重要特征;由三也就引申出了它的第四个重要特征,全和衡,即“三级三类”要素数量齐全和水平均衡。
四、警察培训理论体系发展课题
我国的警察培训虽说有着较长的历史,但是得到“真正的重视”只是近十年的事情;而摆到与学历教育同等重要地位、确立“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方针,则是近年的事情。因此我国的警察培训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具体实践,发展过程中迫切要求攻关的课题和新课题、难题和新难题都会很多[2]。
(一)创新细化细分要素观念
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构成要素很多,要保证它们各自的功能和作用都能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界定它们的归属类型、清晰厘清它们的先后顺序、知道它们的轻重缓急、恰当摆正它们的所在位置;而要做到准确归属、清晰顺序、知道轻重和恰当位置,就必须创新细化细分体系构成要素观念。这是前提。
(二)平衡发展三大基本要素
在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目标、教材、教法“三大”基本要素中,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对怎么教的重视远远多于教什么,教材的研究成果明显落后于目标和教法,虽说上个世纪末期我国已经导入了“课程论”,但是时间的局限还是把培训等具体教材的研究停留在了较低的层次,因而必须重点攻关。
(三)理顺要素之间纵横关系
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众多要素,据其本质功能它们分别归属在基本、基础和提高“三类三级”之中,因此理顺级与级之间的“纵向”、同级类与类之间的“横向”和级与类之间的纵横“交叉”等各种各样的关系至关重要,它是有效利用、高效发挥培训资源的基础,直接决定着培训的发展速度与进程。
(四)确立要素的系统化发展
警察培训理论体系无疑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因此必须运用系统论的观点认识体系。也就是说,体系它是一个完整的大系统,其中包含数个子系统,而这些子系统的构成可能是“级”或“类”、也可能是各个要素,例如课程,自成系统且又相对独立,所以系统化是其发展的最佳选择。
(五)坚定理论指导实践中心
我国警察培训的具体实践远远领先于理论特别是基础理论研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造成这种事实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理论脱离实际,因此理论体系及其相关研究必须坚定不移的以联系实际即以理论体系指导培训实践为中心。虽然这早就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但却少有完美案例可述。
(六)体现信仰和身体的教育
坚定信仰和强健体魄是两个需要时间才能积累效果的教育内容,而培训缺少的恰恰就是时间,因此要在短短几个月、几周甚至几天的时间里体现培训对坚定政治信仰和终身体育意识的“作用”和“功效”,难度之大不言而喻,建立短期培训的远期作用和功效目标,无疑应是重点攻关难题之一。
(七)隐性内容的显性化运用
在警察培训的过程中,许多隐性的内容存在于课程之中,虽然它们并不一定直接地显现在具体的课本或讲义上,但却无时不在地发挥着作用,而且有些作用显性课程无法替代。因此关于隐性(或隐蔽)教育内容的发现和利用程度,直接影响着培训的整体水平,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由此可以看出,关于影响警察培训理论体系发展课题研究,必须紧跟时代的前进步伐与学历教育研究保持同步,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压缩或简化式的“微型学历教育模样”,才能走出学历教育的“阴影”,真正形成培训的特色。尽管并不只有“原创”才叫创新,但是就警察培训发展而言,不仅目前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理论与实践的研究都应该提倡和鼓励“原创”,明确提出“原创”的追求目标或努力方向。这是我国“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的警察教育训练方针决定的,没有多大可以商讨的空间或余地。
综上所述,警察培训理论体系模型的主体框架由目标、教材、教法和教与学的主体加盟等点线连接而成,关于构成要素的“三级三类”细化细分,既清晰了各个要素的等级类型归属,也清楚了它们的主要功能作用,而且提出了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研究必须建立基本、基础和提高的“顺序”概念:只有夯实基本,才能巩固基础;只有巩固基础,才能迅速提高。所以,关于构成警察培训理论体系的“要素细分”特别是“顺序细分”,不管作为理念还是作为观点,也不管具体实践还是理论研究,都必须充分关注、高度重视。
[1]李明.基于《条令》的警察培训课程架构理论研究[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8-91.
[2]蔡安季.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报告[R].北京:公安部,2010.11、25.
ModelResearchofPoliceTrainingSystem Basedon theTheoryofDoctrine
LI Ming
(National Forestry Bureau Police Training center,Nanjing,210042)
Police training theory system consists of"three levels"elements,that is foundation,basic and improvement.The theory model is a mixture,which is consists with the goal,teaching materials,teaching methods,teaching and learning.One of the basic elements mainly include the objectives,teaching materials and teaching methods,etc;"Three levels"factor has distinct vertical sequence characteristic.Only guarantee the basic elements'integrity,basic elements can p lay a bigger role.
police training;theoretical system;element subdivision;model;
D631.15
A
2095-1140(2013)03-0102-05
(责任编辑:王道春)
2013-03-10
李明(1961- ),男,河北冀县人,国家林业局警官培训中心工作,博士,主要从事国家公安发展战略与警察教育训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