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秋月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北京 100048)
《音乐百科词典》中指出,视唱练耳是“专业音乐学习者的一种基本训练用以培养学习者按乐谱所示的的一切要求准确地唱出曲调的音高和节奏等方面的能力,并加深对拍子、音程和调式等感性的认识。”“视唱”要求学生不经过事先准备做到视谱即唱,“练耳” 即听觉训练,要求学生掌握对于音高、音程、节奏、节拍、曲调、调式、调性、和弦连接、多声织体、乐曲节奏等的听辨和记写能力。
视唱练耳课程中对于“视唱”与“练耳”的要求,如同我们幼时的“看图识字”与“听写”能力的掌握,属于最基本的“识字”阶段。我们经过类比不难发现,单纯的“识字”与“听懂”是不能满足我们语言的表达与认知功能的,同样,我们不仅需要弄明白基本的乐理、进行曲式分析,还要有自己的音乐鉴赏能力与演唱作曲能力。传统独立式教学法直接造成了音乐教学课程的严重脱节,例如和声课中对于音响的认知是“练耳”所无法直接提供的,因此也就难免造成《钢琴即兴伴奏课》和《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程的学习障碍。而基本乐理与曲式的分析以及之后的声乐器乐创作更是离不开音乐鉴赏课中学生鉴赏能力与音乐素养的培养。
由此,不单单造成了音乐课程的脱节现象,更是造成了民乐与西洋乐的偏见与倾斜、学生课程兴趣的缺失、音乐鉴赏能力的不足、语感及音乐素养的匮乏,以及理论与创作的脱节现象等等。强调学科间的综合教学,是现代教育的基本理念,因此,加强视唱练耳教学体系中学科的融合与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那么,我们该如何着手加强学科间的融合呢?
科技时代为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技术上的革命,更是生活方式与知识构成的翻新。正如刘莉老师所言:“随着当代知识观的后现代转型,它所强调的知识的文化性、境域性、价值性、多元性、批判性等方面给我国当前的视唱练耳教学带来了重要的启示。”赵易山教授也在《数字化视唱练耳教学研究》也详细阐述了多媒体教学在视唱练耳教学中的优越性。我们可以通过电脑模拟各种乐器的节奏与音色塑造更引人入胜的音乐教学情境,而不是由老师一律采用钢琴做伴奏。视频、音频的运用也大大方便了乐曲的播放、回放与重复,同时,学生在课后可以利用视频音频文件进行自主复习,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教学模式老化与教学效率低下的问题。
内容的融合在学科融合中占据了最重要的地位。从对音乐人才的培养与要求来看,视唱练耳教学课程作为音乐教育体系中的最基础课程,教会的不仅仅是“读谱”“听辨”的基本能力,更应该作为基本乐理课、曲式结构分析、和声复调练习、音乐鉴赏课,以及声乐器乐课的交叉铺垫学科,以培养学生基础的音乐鉴赏能力、理论分析能力、语感及自觉呼吸能力、创作实践能力的铺垫期。
首先,视唱练耳教学课程要加强基本乐理分析能力。通过“视”与“听”,对基本乐理要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加强对音高、节奏、音调的认知能力,对音程、和弦的性质和结构的掌握,以及对各种速度、力度以及对表情术语的熟悉。
其次,利用音乐名篇进行反复识谱、听辨,提高学生分析鉴赏能力。视唱练耳课程与其他学科的融合应该是全方位的多个课程的杂糅与利用,而非仅仅一对一的交流。因此,音乐名篇可以作为识谱、听辨、曲式分析、和声复调辨析的基础素材,同时老师要为学生讲解曲目创作背景、作者生平、风格特点,以及其在音乐史上的地位等,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敬畏感与自我理解、辨析能力。
再次,通过视唱练耳教程加强学生音乐语句感。在学生掌握了初步的“视唱”与“练耳”能力之后,则要加强对曲式结构、和声、复调的理解与把握。了解起承转合原则、呼应性原则、边走性原则、回旋性原则等。通过多声部音乐的训练,发展学生的多声思维和复调性的想象力。
最后,便是通过视唱练耳课程为接下来的声乐器乐课程与创作实践打好基础。著名阉人歌手帕基埃罗蒂(Gasparo Pacchiarotti)曾说:“知道呼吸的人知道唱歌。”强调的便是呼吸意识对于音乐理解与创作的巨大作用。呼吸与说话以及演唱息息相关,要学会正确选择呼吸的速度、频率、力度,学会胸腔共鸣,纠正发音中不对的的习惯性做法,学会将发声技巧运用到音乐情感表达上去,为音乐创作打好基础。
总之,要充分发挥视唱练耳教学课程的基础性作用,应当以培养学生的综合音乐素养为目的,在基本的识谱与听辨能力训练中结合音乐素养的培养模式及要求,与基本乐理、曲式结构、和声复调、音乐鉴赏与声乐器乐等诸多学科进行交叉融合,配合多媒体教学方法,加大训练强度与课程内容跨度,实现各个学科的交融并进式发展。
注释:
1.缪天瑞.音乐百科词典[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2.文红宣.视唱练耳教学的专业差异性及适应对策[J].人民音乐.2005(12)
3.王秀敏.高师视唱练耳教学对音乐欣赏课程的融合[J].艺术教育.2005(05)
4.刘莉.后现代知识观视野下的视唱练耳教学[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10(03)
5.蔡军.谈视唱练耳课的多学科渗透[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