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不能只靠“子承父业”
杨于泽 Yang Yuze资深媒体人
民企接班始终是一个热门话题,有人说,如果民企二代不接班或接不好班就会衰亡,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
民企属私人创办,产权归私人所有,子承父业似乎是顺理成章的。学界也在论证家族制企业的好处,比如子承父业可以传承创富一代的各种关系资源,避免职业经理人的代理成本和风险。
据美国《财富》杂志统计,在全球企业500强中,有175家家族企业;在美国公开上市的最大型企业中,有42%仍为家族控制。家族企业在美国的大量存在,似乎本身就证明了家族企业的合理性。
但怀疑民企世袭可行性的声音也很多,现成的证据是“富不过三代”。这不仅是我们的经验性知识,其实举世皆有相同看法,比如西班牙有“酒店老板,儿子富人,孙子讨饭” 的说法,德国用“创造,继承,毁灭”三个词来代表三代人的人生。从社会经验上来说,民企世袭的可靠性至少是可疑的。
有人喜用美国的情况来论证中国家族企业权力世袭的合理性,但在我看来,他们严重忽略了中美理念差别。美国家族企业比重不低,但总体而言,美国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职业经理人得到社会认可。而中国式民企接班问题,却是指接班人全面接掌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还有一个社会约束条件,是国家实行30多年的计生政策,它导致了一个结果:民企创业者,无论是刘永行、刘永好兄弟,还是宗庆后、王健林,都只有一个独生子女。全面控制企业的产权与经营权,对接班人的素质与能力有最严格的要求。现在富人只有一个孩子,子承父业成了赶鸭子上架。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发展研究院完成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未来的10年里,80%的企业将接班换代,80%的企业里又有80%的二代不愿意接班,如果用简单的数学算法,就是64%的企业出现了接班危机。”
“富二代”不接班,中国企业真的就没有未来吗?在美国,家族企业固然多,但大企业还是公众公司更多。而且美国所谓家族企业,只是家族进行股权控制。事实上,美国联邦政府对家族企业有两类限制:一是反垄断,二是限制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主流的州公司法把公司治理权授予CEO而非董事会,其目的就是使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
市场经济的本义,是指一切经济资源,包括人力、资本、原料、技术,由市场优化配置。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其实也是两种市场要素,完全可以由市场来配置。所有权上市的结果是股份,经营权上市的结果就是职业经理人。
乔布斯是苹果公司的“创始大股东”,也是公司的灵魂人物。1985年,公司总裁斯卡利联合董事会成员马库拉等人,将乔布斯逐出苹果公司。放在中国语境中,等于陈晓赶走黄光裕。尽管乔布斯后来“王者归来”,并将苹果公司推向巅峰,但谁能说当初董事会驱逐乔布斯是错误的?
“富二代”不愿接班,这个问题不仅中国有,美国也有。根据美国布鲁克林家族企业学院的研究,美国约70%的家族企业没传到下一代,88%没能传到第三代。二代不愿接班,剩下的选择有三:信托经营,卖掉,清盘。乔布斯经营NeXT、皮克斯有成,后来把两家公司卖掉了。卖企业不是坏事,其本质是资源的优化配置。
王石反对企业权力世袭,他说:“企业的传承是靠文化不是靠血缘,第一代老板的机遇来自于五湖四海,时值第二代,已经是全球化、国际化的平台。中国企业能不能壮大,中国的民营企业能不能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水平。”
经济正在全球化,企业竞争也是全球化的,如果我们放弃选择,非搞子承父业不可,家族注定将成为家族企业的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