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中的问题及措施分析

2013-03-05 09:20田好林
财经界·学术版 2013年2期
关键词:所得税准则会计

田好林

摘要: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能够找出企业账目收益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在所得税会计准则中规定了如何确认、计算、记录企业所得税的各项工作内容。随着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导致企业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时,出现了更多的问题。目前,亟待对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的现存问题加强研究,找出解决措施予以解决。

关键词:所得税 会计 准则

由于企业的会计准则与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所得的企业账目价值和税法计税就会有所不同,所得税会计就是要寻找这两者之间的差异。我国目前结合外国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新准则在很多方面都有一定的变化,对所得税会计的理论基础做出了调整,这样,企业的所得税会计的具体工作就会发生变化,也会出现更多的问题。

一、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最常用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应付税款法,是指将所得税全部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即为企业当期应缴的所得税,将应收的税款计入到支出,其与本期利润的价值差计入损益,本期的所得税不能延到下期。采用这种方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该交纳的所得税,以企业的所得收益为依据,再结合项目额的差异,根据相关计算方法,计算得出所得税。由此可以体现出税法对于企业收益的影响情况,从而通过税法引导企业的发展方向。

另一种是纳税影响会计法,这种方法不是仅对当期的所得税进行计算,需要跨期核算,计算长时间内的所得税,从而表现出所得税对企业各个时期效益的影响。纳税影响法又分为违延法和债务法,其中违延法使用更为普遍。违延法是指当前税收金额由于受到时间差异的影响,导致纳税金额的计算存在一定问题,将这些纳税金额纳入到后期与之没有差异的时期,从而转销。债务法则是将受到时间差异影响的税金保留到与产额变化相反的时期,再进行转销。

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

原有的所得税会计准则执行时,企业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违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而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要求应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根据比较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企业资产和负债情况,以此来寻找计税基础与账目价值的差异,并判定这一差异是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是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而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之后确认各个时段内的所得税金额。

与旧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最大的变化是将利润表债务法变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这样就使在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对于整个产业的把握、所得税的计算和核算方法,以及核算科目等都产生了变化。

三、所得税会计处理现存问题

(一)目标不明确

我国制定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所得税核算项目和方法,目的是要规范企业的所得税核算工作。虽然这一目的从表面看起来浅显易懂,但太过笼统,对于所得税会计的基本问题和具体目标没有明确的表示,在企业的实际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中很难把握。与国际所得税会计准则对比,我国的准则缺乏明确的目标界定,尚需要不断完善。

(二)缺乏解释性表述

虽然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准则结构与国际准则的架构相似,对一些概念和方法也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解释说明,但其解释与国际准则相比,较为不足,同时,没有相应的事例辅助说明。这样就导致会计人员在实际操作时,对于准则的理解不到位,进而影响所得税的核算工作。

(三)资产与负债之间抵消的相关规定不准确

我国对于资产和负债之间的抵消规定目前尚不完善,国际会计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企业如果要抵消当期的所得税资产、负债,或是抵消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必须满足相关的规定条件才可,而我国对于这一方面并没有相应的规定。

四、改善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措施

(一)明确规定目标

目前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中确定的目标笼统模糊,致使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没有明确的目标作为导向,影响了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改善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首先要增加目标中的明确规定,从而使会计人员在进行所得税核算时能够有一个更明确的目标,认清自身的职责,推动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的进行。

(二)增加准则中的解释说明

详细的解释说明,能够促使会计人员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理解,从而在实际工作时能更准确地使用准则,提高工作效率。然而我国准则中的解释相对较少,需要增加对准则中的相关概念的解释说明,同时,要增加相应的事例说明,是规定内容更易理解把握。

(三)加强新准则的学习和工作训练

新准则与旧准则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人员对企业收益、差异的理解,以及核算科目和方法等都要转变思想,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学习和理解,使会计人员能够准确熟练的掌握新准则的内容;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训练和训练成果的检验,保证会计人员能够熟练地采用新准则中的所得税核算方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五、结语

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包括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旧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采用利润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而推出的新准则,则改为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必须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做出相应的改变。目前我国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工作制定的目标不明确,解释说明较少,对于资产和负债的抵消规定也不明确,列表划分不严谨。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所得税会计准则,并加强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学习。

参考文献:

[1]汪伟.所得税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的思考[J].税务与经济,2006(1)

[2]柏思萍.新准则下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信息化设计[J].会计之友,2008(22)

[3]李翠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8)

[4]范鑫.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J].中国科技信息,2012(9)

猜你喜欢
所得税准则会计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会计统计发展探究
会计与统计的比较研究
新审计准则背景下审计教学面临的困境及出路
探析夹逼准则在求极限中的应用
新准则下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浅析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所得税处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