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建群,刘 慧,孙 莉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上海 201999)
患者安全是当今国际社会最为关注的医疗卫生议题。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积极作用已被国内外学者广泛认可。目前,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均已建立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1]。报告范围已扩展到全部患者安全事件,且通过国家主导模式或行业协会协同管理模式,进行强制或/和自愿上报,并制定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一定的保障制度,保证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使用[2]。但我国大陆还没有统一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医务人员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尚处于起步阶段。本院从2011年5月开始启用院内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本调查旨在了解医务人员主动使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现状,为完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提供依据。
1.1 调查对象 本调查对象为全院在岗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共747人;其中护士429人,医师265人,医技53人。
1.2 方法 于2011年11月对本院在岗的医技人员采用自行设计的选择题式问卷进行无记名调查,问卷由调查对象独立完成,一天后回收。本次共发放问卷747份,回收717份(回收率为95.98%),其中有效问卷694份(有效率为96.79%)。
1.3 统计方法 采用Microsoft Excel软件对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分析。
2.1 医务人员对不良事件上报的认知和态度 从2011年5月份开始试行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制定了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流程,并经过了多次培训,系统试行半年后对职工进行系统使用情况调查的同时也调查了解本院医务人员对上报不良事件的认知和态度(表1)。
表1 医务人员对不良事件上报情况的认知和态度
2.2 影响医务人员不良事件上报的因素(表2)
表2 影响医务人员不良事件上报的因素(多选)
2.3 医务人员使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情况(表3)
3.1 不良事件上报需采取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措施从表1可见,医务人员对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比较了解(90.63%),也有意愿上报自己所发生的不良事件(70.19%),但实际上报率并不高,这一现象在国内外都比较普遍。例如我国台湾地区虽已构建了与国际接轨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并实施非惩罚性上报原则,但是医疗差错实际发生数量与上报数量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台湾地区一项研究报道,52.7%的护士经历过护理不良事件,81.3%对上报自己和同事发生的不良事件持不同态度,18.3%不愿上报自身发生的不良事件,36.8%不愿上报同事发生的不良事件[3]。另有国外统计数据显示,护理不良事件的上报率为50%~60%,但仅45.6%的护士认为此上报率的报道是准确的[4]。由此可见,目前医务人员的安全文化理念还有待提高,还不能够上升到自愿报告不良事件是提高自己和帮助别人不犯同样错误的人文境界。单纯依靠医务人员主动、自愿上报不良事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上报率低的问题。建议可借鉴美、英等国较成熟的做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自愿与强制相互结合的做法,从制度上保证不良事件的上报。
表3 医务人员使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情况(可多选)
3.2 不良事件上报建议采取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措施 通过对影响医务人员不良事件上报因素的调查,发现担心处罚、责备或对自己以后有负面影响是导致医务人员不愿上报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占65.30%;其次是工作繁忙或怕麻烦,占19.93%。这与国内另一项影响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的调查结果基本吻合[5]。国外相关研究结果也与此基本一致,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教授、患者安全专家Leap博士也提出,发生差错后担心被惩罚是当今医疗机构内患者安全促进的惟一最大障碍[6]。解决办法除加强宣传培训、采取非惩罚性鼓励措施、实行匿名上报外,还建议采取奖励与惩罚、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措施。对于后果不严重,以及及时避免的差错或近似差错,可采取自愿报告,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对于后果严重的差错事故,除不能免于处罚外,还需强制上报,若发现隐匿不报,应加重处罚。不能让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成为医务人员违法和疏忽大意行为的避难所[7]。
3.3 建议设计使用统一、保密、便捷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从表3可见,本院使用过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医务人员较少,占19.75%,这可能与本院该系统刚运行半年,时间较短,还不被人们所接纳有关;另一方面,也说明实际登录上报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远比理论上有上报意愿的人少。这也进一步支持了上述论点: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大部分医务人员是不愿意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表3还显示,有88.32%的人认为上报系统比手工好,系统优点主要有便于统计分析、便于分类汇总、上报项目齐全等,对于系统的改进建议,主要有实行匿名上报和取消逐层审批。
综上所述,设计统一的、独立的、保密的、便捷的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并采取奖励与惩罚、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制度措施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不良事件上报率,保障患者安全。
[1] 张文娴,崔妙玲,应燕萍.构建医院护理差错及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研究进展[J].中华护理杂志,2008,43(12):1142-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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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uerhaus PI.Lucian Leape on the causes and prevention of errors and adverse events in health care[J].The journal of Nursing S cholarship.1999,31(3):281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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