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土挂告字[2013]001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宝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八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出让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BT-1239 县豫零二线东侧 32004.6 工业 ≥1.2 ≥60% ≤20% 50年 600 500 10 BT-1240 县豫零二线东侧 33391.2 工业 ≥1.2 ≥60% ≤20% 50年 650 500 10 BT-1241 县豫零二线东侧 29186.4 工业 ≥1.2 ≥60% ≤20% 50年 600 500 10 BT-1242 县豫零二线东侧 34648.6 工业 ≥1.2 ≥60% ≤20% 50年 700 600 10 BT-1243 县豫零二线东侧 19969.4 工业 ≥1.2 ≥60% ≤20% 50年 400 350 10 BT-1244 县豫零二线东侧 36279.9 工业 ≥1.2 ≥60% ≤20% 50年 700 600 10 BT-1245 县豫零二线东侧 19750.9 工业 ≥1.2 ≥60% ≤20% 50年 400 350 10 BT-1246 县豫零二线东侧 34924.2 工业 ≥1.2 ≥60% ≤20% 50年 700 600 10备注: 2012-13号宗地属旧城改造项目;2013-01号宗地拟供行业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独立或者联合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者不成交。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4月16日17时到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土地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本次挂牌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等其他方式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供相关竞买资料符合要求的,我局将在2013年4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宝丰县城为民路中段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土地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挂牌时间为2013年4月8日上午8时至2013年4月18日上午10时。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地块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宝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土地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75-6515680
联系人:毛女士 王先生 开户单位:宝丰县财政局国库股(土地清算户)
开 户 行:宝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宝城信用社 账 号:24412091245012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