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写作主体的创作意识

2013-02-19 21:52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3年7期
关键词:网络文学主体消费

肖 丰

(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四平 136000)

伴随现代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网络的巨大影响覆盖着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文学也不例外。如果将1991年4月少君在网络上写作的留学生小说《奋斗与平等》视为最早的中文网络小说之一,那么,中国网络文学至今已走过二十年历程。毋庸置疑,作为以网络为表征、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新的文学现象,网络文学的产生、发展和壮大是有目共睹的。当下,众多学者和批评家众说纷纭,对网络文学并没有一个标准界定。我认为,所谓网络文学,就是以计算机网络作为文学文本信息生成、存在、传播的工具、载体和媒介的新的文学样式。尽管一直处于争议之中,但网络文学一经产生,就“以破竹之势,以勇士之姿打破了以往文学作品、作家产生的传统模式”。不可避免地,网络文学也是由当代文化工业催生的新景观,当下,处于争议之中的网络文学写作“无法避开市场的诱惑与干扰,令人不得不正视它现今的处境。”①因此,在文化工业背景下,研究置身其中的网络文学写作主体应具有的创新意识对进一步网络文学的丰富和拓展富有指导性的意义。

一、网络文学写作主体要培养自身关于生命体验的自由意识

计算机网络给它的缔造者和应用者创造和提供了一个开放、自由、无限的虚拟时空,它的出现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文学写作固有的现实秩序。网络书写将作家的创作拉下神坛,在网络上,每个用户都可以成为写作者,“打工仔、小保姆都可以写作长篇,洋洋洒洒几大册不在话下,长篇小说这位文学宫殿的公主下嫁民间,电脑成了轿夫”。②网络文学写作主体摆脱了传统文学创作、发表及传播方式和途径的多重限制,从而更多地关注自我表达和言说的开放自由、发表和传播的迅捷灵活,读者也来不及且很少像过去一样关注写作者的身份、写作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等现实因素,各种冲突都聚焦于网络文本这个“话语场”。然而,这一网络文本又是极不稳定的、随时处于变动中的文学作品短暂的在场形式。某些文本本身就为读者提供超凡的自由想象空间,这要求写作主体必须从自身做起,培养自身全新的自由写作意识,一如南派小说堂会所倡导和尝试的。因此,网络文学写作主体更容易无拘无束地做“白日梦”,将自由意识融入写作的方方面面。不过,我们要注意到,这种自由度并非提供给写作者无限制地肆无忌惮地展示呓语胡思,那种游戏只能破坏写作的先验规则,作品也将成为无法使读者产生阅读欲望的毫无张力的废品。曲解和错置网络写作自由意识的写作者,不断在网络上制造文字垃圾,这种情况也成为众多文学批评家对网络文学批评和诟病的对象。

真正的网络原创文学,应该像马季所说的,大约有三分之一属于文学,三分之一属于准文学,还有三分之一属于非文学。这一说法是客观的,也多多少少为网络文学解了围。网络中必然存在具有生命力和文学价值的文字。网络文学的价值和生命力,在于写作主体的自由意识必须同生命体验紧密联系在一起。写作者生命体验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了自由意识能够表现的层次:生命体验越深刻、越广泛,对自由的理解就更透彻,更容易在自由的自我表现中创造卓而不群的网络文学作品。网络书写使写作主体摆脱了过去作家必然要考量的政治和阶级视角、必须要肩负的社会责任感,这不仅是对写作主体前所未有的一次精神解放,同时也使网络写作时时处于真实与虚妄、冲动与浮躁等的纠葛之中,没有政治、阶级视域的限定,没有责任的约束,如果再失去主体对生活和生命的体验,失去对美和人类终极意义的追索与关怀,很难想象网络文学得以存续和发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那些知名的网络作家,都是坚决秉持这一信念的创作主体。像较早成名的安妮宝贝,在她文本的自由阐释中,我们发现的都是主体对生命瞬间及生命行走的个体生存体验,呈现在《下坠》、《八月未央》、《莲花》等文本中,以一种想象性的方式表现对个体生存状态及境遇的关怀;到慕容雪村,这种个体体验转变成更为深刻的群体体验,其成名作《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叙述的就是20世纪70年代一群成都青年为成熟所付出的代价和体验到青春的无比残酷,那种对生命律动的把握和自省的态度都使文本充满人文精神。

二、网络文学写作主体还要培养即时性的个性意识

传统写作依赖纸质载体,文学作品一经作者创作出来,手稿即交付编辑,排版印刷形成书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网络文学的载体,即网络存储是即时性的,既可以随时修改和删除,乃至于某些传播较广的病毒也可以不失时机地助上一臂之力。同时,不仅网络文学文本的生产是即时性的,甚至于对它的消费也是即时性的。面对同样的事情,写作主体可以采用任何不同的方式去叙述,过去在文学创作中所追求的表现某些相对恒定的价值或意义,在网络文学文本那里褪变为只是在当下条件中临时或者即时的存在。由于网络中信息的传播瞬间就可以达成,并为网络终端的各用户所分享,这意味着读者的消费就完全有可能是即时的、随机的。某一时间点会存有大量的文学文本信息,读者不会也不可能怀有消费纸质文学作品那样的期待视野。网络文学写作把过去高堂之上的陈列品变为我们日常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或者就是日常生活本身。由此可见,主体也不过是网络文学写作活动的中间环节,写作主体必须培养自身的这种即时性意识。实际上,许多网络作家已然在实践中深切领悟这一道理,就像安妮宝贝对她自身写作的表述,“不断地涌现,不断地消失。好象写在一面空旷的湖水上。”③此外,网络文学文本的即时性还强调和要求写作主体兼顾个性意识。而文本的语言,是写作主体个性意识的烙印。传统作家以其作品语言不断强化和凸显这种个性意识,如威廉·福克纳,他作品的语言风格不仅展现了他所理解的地域性语言特质,更重要的是,通过那些不断涌现的长句式,以及反复运用的错综复杂的句法,福克纳给自己的作品贴上独特的艺术标签。如同树立品牌意识,网络文学写作主体打造个性化的网络语言、或集中展现某种文本风格显得尤其重要。安妮宝贝的崛起,与她作品中看似随意堆砌实则精心构筑的冷漠阴郁却富于生命感召力的文字相伴相生。她将文字的简洁与繁复相堆垒,用孤寂与冷清反衬乍现的激情,这样的文字蔓延在《彼岸花》、《蔷薇岛屿》或者近年她的《莲花》等作品中,带给读者强烈而又深刻的记忆。在网络中传播甚广的“感谢小月月这样一个极品的朋友给我带来了这样一个悲情的国庆,深度八做留恋”一帖,暂且抛开其因文化低俗而备受批判的一面,我们会发现个性化网络语言的流行速度。仿佛一夜之间,小月月那很嗲很嗲使人难受的言语以及“神马都是浮云”等话语迅速窜红于网络,传遍大江南北。网络文学写作主体必须培养自己鲜明的个性意识,在写作中不断训练强化富有自身特点的语言表达、雕凿自身的独特风格。忽视个性意识的网络文学写作,在网络的大潮中注定被淹没,因为网络写作即时性的冲击,无疑增加了使一切瞬间烟消云散的筹码。

三、网络文学写作主体必须培养自身关于消费引导的适度的商品意识

网络文学写作主体“自由”且富于个性意识的抒写,经由网络这一媒介播撒开来,为难以计数的网络终端用户所共享。而今,建立在文化信息产业基础之上的网络文学写作,写作生产这一行为本身就意味着必然要被消费,正是由于消费才能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马克思也曾强调过这一点,即由消费创造出生产观念的内在动机。因此,消费是生产的前提条件。写作主体在创作中,一方面要有“自由”、“个性”等标志性意识,另一方面还要具有消费引导意识。写作主体有创作的自由,而读者享有消费的自由,消费引导意识在于使读者在消费中盲目的随意性,被有意识的目的性和选择性所替代,像近年在网络上出现的“玄幻系列小说”、“盗墓系列小说”、“穿越系列小说”等,受到读者此伏彼起的追捧。在文化工业链条中,被消费的生产才是一种商品生产,但是这种消费引导本身并不就意味着市场化,市场化只是反过来促成了消费机制的运行和生产中消费引导意识的深化。然而,作为新的文化产业链之一的网络文学,多为批评家们所诟病之处,也恰恰在于此。文学走向市场,作者的创作向商业化靠拢,作者和文学本身都会变得浮躁,难免会出媚俗的倾向。网络文学逐年发展的态势表现为与市场越来越密切的联系:写作主体从最初不计名利到重视自身版权的保护,稿酬从几分钱/千字涨到几百元/千字,那些知名网络作家的收入早就呈直线上升的趋势;文学网站也从过去免费提供给读者阅读资源的共享空间,转变职能为商品流通的中介,类似V I P等不断演进的文学消费付费体制,无不昭示着市场化对网络文学的冲击。从前写作主体在创作网络文学文本时获得的自我欲求的想象性满足感被现实社会一夜成名的内在焦虑所取代。消费引导意识基础之上的商品意识过强,往往容易导致一种忽略文学之所以为文学本身的倾向。当下充斥网络的文学文本大都是言情、玄幻、穿越等游戏性质占据主导的大众题材。原来的一些经典作品,在网络写作主体的笔下从现代派的“戏仿”,“即以滑稽手法模仿经典,从中制造差异错位,引起人们的笑骂思考。”④渐渐沦落为“杂拼”,像文学经典之《西游记》到网络流行之《悟空传》;以及将某一历史时空作为背景的“戏说”,如穿越系列小说中的大部分,确实是对历史的误读和不合理演绎。网络文学过分商品化的后果不堪设想,文学所承载的对于人、人本身以及社会的反思性精神力量被大大削弱,尽管这是信息工业时代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却足以使我们警醒。由此,写作主体在网络文学写作实践中既要确立消费引导的适度的商品意识,又要坚持生命体验的自由意识和即时性的个性意识,就像董学文前瞻的远景,“为了一个美丽而绵长的夜晚,而应追求品位,追求品格,追求境界,追求新美,这样,网络文学才会在科技理性泛滥的时代获得健康的生存。”⑤

或许也只有这样,网络文学写作的意义才不止是对固有写作范式的反叛,更重要的是一种延展和创新。

注 释:

①马季.网络文学写作断想[J].文艺争鸣,2006,(4):73.

②黄鸣奋.网络时代的许诺:“人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家”[J].文艺评论,2000,(4):9.

③安妮宝贝.告别薇安·自序“网络、写作和陌生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5.

④赵一凡.从胡塞尔到德里达——西方文论讲稿[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53.

⑤董学文.科技进步与艺术发展矛盾关系断想 [J].文艺研究,2002,(1):22.

[1]聂庆璞.网络小说名篇解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梅红.网络文学[M].四川: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

[3]欧阳友权.网络文学发展史:汉语网络文学调查纪实[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

[4]曾繁亭.网络写手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5]马季.网络文学写作断想[J].文艺争鸣,2006,(4).

猜你喜欢
网络文学主体消费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国内消费
新的一年,准备消费!
对待网络文学要去掉“偏见与傲慢”
网络文学竟然可以这样“玩”
网络文学趋向“一本正经”
揭秘网络文学
40年消费流变
技术创新体系的5个主体
关于遗产保护主体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