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反学术不端的“第一道屏障”

2013-02-19 09:55刘伊念
关键词:不端学报学术期刊

刘伊念

(江汉大学 期刊社,湖北 武汉 430056)

编辑:反学术不端的“第一道屏障”

刘伊念

(江汉大学 期刊社,湖北 武汉 430056)

近年来,形形色色的学术不端行为愈演愈烈,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和集体声讨。一直以来,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林林总总,但一般来说,学界对此有“学术不端”、“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三个概念,并且认为抄袭、剽窃、伪造是其主要类型。为反学术不端,学界已经做了很多努力,“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更是在众多期刊编辑部中广泛应用。而期刊编辑,作为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道屏障”,除了需要练就“火眼金睛”外,还要坚持匿名审稿制度,合理利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及时和作者沟通等。此外,建立科学的防范体系也是反学术不端的一大保证。

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编辑;编审制度;法律监管

2008年,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论文抄袭事件震惊学界,因事涉中国工程院院士而臭名昭著,次年贺海波被开除出教师队伍;2010年,因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原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李连生所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被科技部公开撤销,李连生也遭该校解聘……

近年来,形形色色的学术不端行为愈演愈烈。上至两院院士、专家教授,下至莘莘学子;无论来自著名学府,还是普通院校,频频曝出丑闻。现状触目惊心,结果更令人痛心。这种学术界的“潜规则”早已引起有识之士的关注和痛斥,教育部也于2003年3月发出了严肃处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要求对学术不端行为实施“零容忍”。

但为什么如此歪风久刹不住?背后到底有怎样的隐情?是否有方法及时应对?笔者作为高校期刊编辑,对此进行了思考和反省。

1 学术不端产生的根源

据了解,“中国知网”曾对3 200多家期刊编辑部上传的92万多篇论文进行了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文字重合率超过30%的论文就有近10万篇,超过了10%[1]。

形势如此严峻,有人可能会问,哪些行为才算得上学术不端?

1.1 何为学术不端

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学界就开始讨论和关注这一问题。教育部曾先后发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列举了必须严肃处理的7种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一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是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是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是伪造注释;五是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是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是其他学术不端行为[2]。

此外,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也提出了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7种表现形式: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重复发表论文、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的不负责任、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过分追求名利和助长浮躁之风。最近,中国知网也出台了《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界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向学界同仁广泛征求意见。

一般来说,学界对此有“学术不端”、“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三个概念[3]。三者内容相近却又略有不同,所指的强度也不相同,此不赘述。总体看来,抄袭、剽窃、篡改、伪造等是公认的主要类型的“学术不端”,此外还有一稿多投、自我剽窃等行为。

1.2 学术不端原因何在

在当前的经济社会环境下,官场有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商场毒奶粉、毒食品泛滥,娱乐圈更是频频曝出丑闻……遗憾的是,文化界也未能幸免。因此种种,我们将其称为“社会转型时期的阵痛”,学术不端也不例外。

首先,当前高校学术研究管理体制,尤其是学术评价体系还不完善,为各种不端提供了滋生的土壤。目前,学术评价和职称评定几乎都与论文挂钩,要求研究者必须在学术期刊,尤其是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表面上看,这种以量化考核为核心的学术评价机制是一种简单易行、合理甚至公平的评估方式。但实际上,它忽略了学术创造的基本规律,把高度复杂的智力思考,简单类比为机器生产,扼杀了创造性思维。

在实际操作中,研究者由于面临年度考核、职称考核、项目考核等无处不在的考核压力,片面追求论文数量要求,而忽略了论文质量,更加剧了这种考核体系的副作用。

学术研究的目的原本是探寻真理、智力创造,但在“学术评价过度”的高压之下,一些人则变成了“垃圾生产”,更严重的是滋生了剽窃、抄袭等各种急功近利的不端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学术氛围。

其次,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在各个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4],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的价值观受到极大冲击,研究者的道德自律能力下降。社会不良风气蔓延到学术界,导致浮躁、投机思维作祟。学术研究需要常年坐“冷板凳”,但很多研究者面对物欲纷扰,再也无法静心研究。为了职称、名利等眼前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走捷径”。殊不知,如此不仅挫伤了自身的学术积极性,更伤害了“社会良心”。浙大贺海波、西安交大李连生们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至今尚未消除。

再次,在市场化改革中,不少期刊为了生存和自身利益,有意无意地纵容了学术不端的存在。其焦点问题是,学报该不该对作者收取版面费?作为高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学报本应该有充足的运营经费,以保障其正常运行。所以,像《北京大学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等部分核心期刊是不收版面费的。但现实情况千差万别,一些高校领导出于种种考虑,对学报的经费投入不足。不少主办单位对期刊采取市场化运作,把学术期刊推向市场,经费投入不足甚至不投入(更有甚者将学术期刊作为单位创收的工具)[5]。为了“自谋生路”,学报只能收取版面费,这在国内并不少见。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下,一些学术“次品”、“人情稿”就得以鱼目混珠,学术不端也随之滋生。

2 学界在反学术不端方面的努力

近年来,随着学术不端愈演愈烈,不少知名教授、院士也深陷漩涡。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学术秩序,更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了有识之士和学界的集体不满。因此,反对学术不端的努力也从未停止。

早在2004年,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社科院等人文社会科学不同学科的学者们,诸如贺卫方、张保生、杨玉圣、刘庆柱、王逸舟等32人,就在北京自愿签署了《关于恪守学术规范的十点倡议》,倡导学界同人“摒弃急功近利、沽名钓誉的浮躁心态”,“优化和完善学术评估机制”。

同年,部分学者与学术媒体的主编和编辑汇聚历史文化名城岳阳,举行“学术期刊发展战略研讨会”,并联合发布了《岳阳宣言——遵守学术规范、推动学术发展》。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北京大学学报》、《中共党史研究》、《新华文摘》、《学术月刊》、《社会科学战线》等70多家社科学术理论期刊的主编共同发起并制定了《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理论期刊工作者自律公约》。

2008年,反对学术不端再掀舆论高潮。当年10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发起,参加第七届全国综合类人文社科期刊高层论坛的50家学术期刊,签署发表了《关于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联合声明》。该声明还在惩罚措施上达成共识:凡被发现有任何一种学术不端行为者,签署该声明的学术期刊将在十年之内拒发其任何文章,以示惩戒。

2009年,《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等7家历史类期刊发布了《关于遵守学术规范的联合声明》:约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凡投稿而有抄袭剽窃行为者,七刊编辑部在5年之内均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

……

在各方努力下,2009年3月19日,教育部发出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该通知一方面确认在中国高等学校中存在着较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另一方面分析了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表明了在高等学校坚决反对和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态度。时任教育部长周济称:“要像反兴奋剂一样反学术不端行为。”

3 作为“第一道屏障”的编辑

学术稿件浩如烟海,要从中剔除“不良作品”,丰富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谈何容易?由此看来,反学术不端任重道远。除了要靠作者自觉外,作为“第一道屏障”,或曰“守门员”的期刊编辑,自然肩负着重要使命。常言道,“打铁还需自身硬”,编辑也要下苦功。

3.1 编辑要有“火眼金睛”

在信息爆炸时代,写作者往往能取得更多便利,而编辑则面临更为繁重的鉴别任务。这既体现在学术广度,也体现在学术深度,有时候还要点儿职业敏感和职业素养,才能细致入微地核对验证。

随着学术领域的细化,现在的稿件内容也更加专业深入。先前鲜有问津的学术领域,现在也纷纷成为研究的热点。为适应这种形势,当前学术期刊编辑也大多实现了专业化,即学术编辑。纵然如此,编辑也还要加强自身学养,要有宽广、深入的知识面。只有掌握了理论前沿,才能独具慧眼,发现稿件中的“千里马”;只有熟知该领域的学术动态,才能甄别是否抄袭、剽窃,是否篡改了相关论据、数据。

但多数编辑毕竟不是专业研究者,面对自身无法鉴别的要点时,必须要有勇于负责的职业操守,耐心查阅资料进行核对。在网络时代,不少作者喜欢引用网上资料,注脚中也只是网址链接。此时,作为编辑要格外小心。且不论网址中是否真有该内容,即使有,该内容是否可靠?因为网上以讹传讹的内容太多。对此,编辑要不厌其烦,尤其是关键数据、论据的引用,一定要找出佐证,或者通过查阅原出处进行核对。

每天面对浩如烟海的文字,难免会有松懈倦怠。但一些作者正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不惜通过编造或篡改数据、捏造文献等方法,以图蒙混过关。此时,编辑人员一定要擦亮双眼,恪尽职守。

此外,编辑还应具备职业灵敏度,用积累的工作经验来判别,这样也能事半功倍。作为专业编辑,面对的多数稿件可能都出自同一学术领域。有时候稿件大同小异,虽然枯燥,但也利于发现剽窃、故意不注明引文出处等不端行为。

3.2 匿名三审是制度保证

从2002年起,参照国际通行的学术惯例,教育部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审稿制度,有条件的学报,可以逐步实行同行专家的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切实保证审稿的科学性和公正性[6]。

这个规定是有其科学依据的。作为编辑个人,无论是知识面还是编辑习惯,都存在盲区和思维定势,这对于审稿是不利的。而三审定稿制则有优越性。首先,它能排除外界干扰,以学术论文的质量为稿件取舍的唯一标准。通过多人参与来保证学术公正,既限制了作者的不良学术道德行为,又规范了编辑的工作行为。

其次,通过同学科专家的审稿,还可以从更为专业的角度,最大程度避免论文抄袭剽窃。笔者在审稿中就曾遇到类似问题,初审编辑审核通过的稿件,在专家那里被卡住了。有的因为“低水平重复”,有的则因为“过分标新立异”。有时候稿件因此被打回,浪费不少人力和时间,但它最大程度保证了稿件质量,提升了学术品位。

因此,在国际上通行的现代出版流程中,不论是学术著作还是学术论文,其发表前应该由两位以上的同行专家匿名审阅,看看是否有新的学术贡献[7]。目前,我国多数期刊社和编辑部,都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同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

3.3 检测系统是科技利器

2008年4月,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师沈阳自主研发了“ROST反剽窃系统”软件,拉开了科技时代反学术不端的序幕。2009年,由清华大学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同方知网公司研制的基于全文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问世。从此,面对鱼龙混杂的浩淼文字,期刊编辑手中又多了一件“科技利器”。

如今,经过数年的不断调试和升级,知网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检测范围已经涵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论文网络出版总库、中国优秀硕士论文网络出版总库、中国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知网版)等绝大多数论文库。由于其检测功能强大,被称为“学术不端行为测谎仪”。

该系统目前已在全国各地1 000多家期刊中广泛使用,它所带来的便利已被编辑们广为所知,此不赘述。但值得注意的是,该系统也存在自身缺憾,存在检测盲区。笔者在使用中发现,该系统除了非学术期刊网站的网络信息资源,以及插图、复杂数学公式、化学方程式等内容难以完全有效识别外,对于系统外的英文文献也毫无办法。笔者在审校语言学、历史学等方面论文时,发现有读者大篇幅引用英文文献,并通过谷歌翻译等将语言转换之后“据为己有”,而该系统却无法识别。

与此同时,由于印刷版转换为电子资料需要时间,一些作者就利用这种“滞后性”和“时间差”,将部分学术前沿或别人新整理的资料,公然署上自己的名字。因此,作为学报编辑切不可掉以轻心,完全依赖检测系统,势必会给部分学术不端“大开绿灯”。

3.4 强化沟通防患于未然

在诸多学术不端行为中,最普遍且最令人头疼的,恐怕要数一稿多投现象。不久前,笔者还遭遇了这种事情:一篇稿件已经通过初审、复审、终审,且正在一校,耗费了大量时间和人力,却突然被作者告知,已经被其他刊物采用。

编辑遇到这种事情不免有些恼火,但也不能一味抱怨,而应区别对待理性分析。一方面,这种现象源于期刊与投稿者之间缺乏及时沟通,一些信息得不到有效反馈,导致“误会”频生。一些作者在评职称、争项目的时候,才临时想到要发稿件“应景”。但是受出版流程的限制,一篇稿件从收稿、审稿到刊发,往往需要数月甚至半年、一年时间。而作者为了争取时间,一旦没有得到期刊的及时回复,立即改投第二家。殊不知,第一家的审稿工作可能已在进行中。

究其根源,这是双方沟通不足所造成的。作者在投稿前应该未雨绸缪,给期刊留足时间;而学报也应随时与作者保持沟通,并主动告知稿件进展。

然而,目前大多学术期刊只是告知了免责声明,比如“来稿三个月内未收到本刊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一律不退”等等。在法定约定时间内得不到编辑部的回音,这是造成一稿两投或多投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8]。

但另一方面,一些作者为了追求自身时间和利益的最大化,恶意地一稿多投,给学报工作带来极大不便。笔者在收稿时就遇到类似现象,一些作者的投稿邮件里,赫然显示同时投给了数十家期刊,令人啼笑皆非,最终只会害了自己。

从根本上来讲,为了避免一稿多投现象,期刊可以联合起来,成立联盟,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一家收到稿件,其他家自动回避。在此之前,期刊编辑应该加强与作者的沟通,防患于未然。

4 法律监管下的科研评价

综上可知,学术不端只是当前社会“制度供给不足”的一个缩影。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在学术赛场上,期刊编辑只是“守门员”,并不足以单独承担防守重任。要想做到不丢球,必须从根本上建立科学的防范体系。

从根本上来讲,这个体系应包括科学的科研评价体系和严格的法律监管体系。

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原作者的署名权、改编权等权益受法律保护,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等情节严重者涉嫌违法。如果以虚假成果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为自己捞取巨额经济利益,势必会像某院士那样,惹上扯不尽的官司。

在此,笔者呼吁监管部门依据《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科技期刊作者、审者、编辑工作准则》等道德规范,以及《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等国际公约来约束、规范作者的学术行为,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力度。不仅要建立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者还应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欣喜地看到,自从醉驾入刑后,酒后驾车等不文明行为大大减少。相信只要加强监管,学术不端也必将无处遁形。

[1]宋如华.从初审环节防范学术不端论文[N].科学时报,2009-12-11(3).

[2]高伟云.防范学术不端与高校学报编辑的责任[J].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114.

[3]曹树基.学术不端行为:概念及惩治[J].社会科学论坛,2005(3):36-40.

[4]全家悦.中国改革的权力—权利逻辑[J].江汉学术,2013(1):43.

[5]程郁缀,刘曙光.防止学术不端和期刊的责任[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9(5):636.

[6]林士平.期刊界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措施简论[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6):84.

[7]任东来.学术腐败:学术违规与学术期刊的中国特色[EB/OL].(2003-03-09)[2013-06-01].http://www. cc.org.cn.

[8]常思敏.科技论文中的不良学术道德行为及编辑控制[J].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04(3):346-349.

(责任编辑:范建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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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1

刘伊念(1985—),女,编辑,硕士,研究方向:编辑出版、社会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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