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国富
(南京铁路公安处,江苏南京210037)
公安队伍纪律风险防控探析
丁国富
(南京铁路公安处,江苏南京210037)
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掌握、主动化解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中潜在的风险,是确保队伍稳定的有效方法。只有积极探索,努力构建由教育、监督、惩处等机制构成的立体化防控体系,才能有效遏制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公安队伍建设;纪律作风;风险防控
上海铁路公安局局长沈忠新在2012年下半年全局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构建“风险化”防控机制,这一科学理念对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中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只有牢固树立主动工作的理念,各项工作想在先、干在前,用主动付出化解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中潜在的风险,才能实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目标。本文从队伍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惩处等方面,就如何加强队伍纪律风险防控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队伍管理重在教育。要结合公安队伍实际,以增强法纪观念、提高民警队伍政治素质为主要目标,加强宗旨、反腐倡廉和党纪警规教育,切实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遵守纪律的思想防线。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教育:
(一)开展宗旨和廉政教育,树立良好形象。突出铁路公安工作的特点,采取专题讨论、主题演讲、电化教育、组织参观等多种形式进行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教育,使民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人民所赋予的权力,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坚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公仆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开展党纪警规教育,增强执纪意识。锲而不舍地抓好党纪警规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组织广大党员、民警系统地学习《党章》、《准则》和《公务员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以及《上海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违反公安纪律的处理规定》,进行优良传统、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的教育,使广大民警掌握党的纪律的重要内容和人民警察的行为规范,用党纪警规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法制观念。
(三)开展示范和警诫教育,增强共鸣效应。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最能激起民警对是非、荣辱的强烈反响,从而收到实实在在的教育效果。一方面要选树一批廉洁奉公、勤政爱民的先进典型,用其先进思想教育引导队伍弘扬正气,用其典型事迹感召队伍积极奋发向上;另一方面要以公安队伍中的典型案例为教材,进行“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使广大民警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民警抗“病毒”的免疫力。同时,要针对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适时开展刑讯逼供、滥用枪械、滥用强制措施等涉及民警职务犯罪的专项整治活动,严防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和谐警营。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和谐警营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民警廉洁守纪的自律意识,形成“以廉洁守纪为荣”的良好风尚。一要丰富形式。灵活采取知识竞答、演讲、纪律条规测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等形式,调动民警参与的积极性。二要营造氛围。把办公区域、办公桌、网页作为重点,根据不同场所的功能和工作对象,组织民警编制或创作不同内容的警示语或书画,进行张贴、悬挂,积极构建具有感染力、渗透力的廉政文化环境。三要家庭助廉。采取召开家属座谈会、发公开信、签订责任书、家访等形式,把对民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延伸到其家庭,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
制度是实现工作目标和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和保证。机制卡控和制度管警,就是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以此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一)要以党风警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好队伍建设的责任意识。围绕贯彻落实党风警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检查、监督、考核办法。坚持把队伍党风警风状况纳入领导干部管理奖考核、党支部达标考核以及达标上等级考核等内容,严格考察队伍执法执纪情况,在要求领导干部带头端正党风,确保党风警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实的同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抓党风警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二)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切实提高队伍中隐患、苗头预警防范的能力。一是落实队伍定期滚动排查制度。坚持每月分析、每季总结,定期对队伍开展滚动式排查,做到全面分析、人人过关,切实掌握队伍实情和底数。二是落实“十必谈十必访”制度。遇有符合情形,及时启动谈心家访工作,同时提高谈访工作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落实民警综合评价制度。建立民警个人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在对民警进行分析评价时既同他过去的行为表现进行比较,又同其他民警这一时期的行为表现进行比较,坚持个体与整体相结合、过去与现在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给予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要以落实“不放心”民警教育管理制度为关键点,切实提高对重点人员的管控能力。落实“不放心”民警教育管理制度,逐人建档。对确定的“不放心”民警确立帮教小组,制定帮教计划,及时开展教育疏导,重点关注、重点监督、重点教育,促其转变。每月对“不放心”民警至少要开展一至二次的帮助教育工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督促整改,工作情况记入台账;每季度对“不放心”民警的教育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简要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滚动梳理,对经过帮助教育后确有明显改进的,所在单位要及时写出撤销报告,对新发现的“不放心”人员,要继续申报列管。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不力。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和强化监督约束机制,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法律监督融为一体,形成有效的监督网络。
(一)抓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及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强化对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做到哪里,对那些弄虚作假、工作飘浮、为警不廉或因失职渎职引发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二)抓好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对权力较为集中,管理、监督制度和措施暂不健全,职务性违法违纪问题易发、多发或一旦发生问题往往后果较重、影响较大的重点岗位,如刑侦、治安、看守、装财等部门,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各岗位规范、工作规范和管理监督规定。纪检监察和政工、督察、法制部门以及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对重点岗位管理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消除管理上的漏洞空隙和监督上的盲区死角。
(三)抓好对民警的执法监督。一是把监督贯彻于公安执法的全过程,加大对立案、审核、审批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羁押等重要执法环节的监督卡控力度,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整合内部监督资源,构建以法制部门为核心的大监督格局,形成执法监督合力。三是拓展外部监督渠道。继续深化警务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健全特邀监督员制度,定期联系警风监督员以及检察机关,大力开展走访、征询意见等开门评警活动;推行新闻媒体发布制度,把公安执法工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抓好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公安部近年来通报公布的违法违纪案例中,80%以上都是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因此必须把队伍的教育管理由工作时间向非工作时间延伸。要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做法,走出办公室到现场,走出单位到家庭,做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民警的工作、思想和生活的实际,深入调查了解民警在执行公务时哪些执法行为和环节容易发生情绪偏激和执法偏差,在休闲时哪些生活空间容易诱发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加强重点教育帮助。
“严”是治警之本,“法”是治警之准绳,“立法禁而无刑以待之,则令而不行”。要把查处工作作为“治警必严”的关键环节来抓,严格依法追究违法违纪民警的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侵权赔偿责任,做到“三严”: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纠正不正之风和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和突破口来抓。对民警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出现的违纪苗头,不姑息,不迁就,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特别是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对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和滥用强制措施以及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的查处。
(二)严肃处理查处不力的行为。要坚决克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违法违纪问题无论涉及什么人,都应该依法依规受到追究,该受到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该判刑的就判刑,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准说情,更不准袒护和包庇,否则违法违纪问题就遏制不住,就会再毁掉一批民警,带坏队伍。对那些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设置障碍、阻挠查处的个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根子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都是疏于管理、对队伍要求不严、集中整顿教育不扎实、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得力造成的。在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过程中,既要对违法违纪民警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也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绝不能容忍单位发生了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而领导干部却平安无事的情况发生,绝不能容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无人负责的现象存在。
责任编辑:魏瑞霞
A Probe into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Risk in Police Force's Discipline
Ding Guofu
(Nanjing Railway Public Security Division,Nanjing 200037,China)
It is a good way of stabilizing the police force to enhance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risk as well as to hold timely and solve positively the potential risk in the discipline development.The actions against the law and discipline can be restrained only by our efforts on constructing a comprehensive system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hich consists of education,mechanism,supervision and punishment.
development of the troops;discipline and work style;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risk
D631
C
1009-3192(2013)02-0106-03
2013-01-05
丁国富,男,南京铁路公安处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