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翻译理论的新视角

2013-02-14 01:11首都师范大学王维中
首都外语论坛 2013年1期
关键词:译作目的论原文

首都师范大学 王维中

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现代化通讯技术以及交通工具的广泛应用,为人类各个语言集团之间的频繁交流提供无限的契机,也为翻译实践活动以及基于此的翻译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信息载体由纸质向电子过度,不仅改变了各个语言集团了解外来文化的方法和手段,也更新了翻译功能,从而改变了人们对翻译的认知理念,对翻译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翻译家们不再沉湎于追求译文忠于或者对等于原文,把译作与原作的关系视为翻译的生命线,而是更多地采纳了解市场运作的翻译委托人的建议,了解译文读者的要求和愿望,在考虑源语文化和译语文化、原作读者和译作读者、原作的创作目的和译作的翻译目的等诸多因素的前提下,进行翻译实践活动,从而达到其目的。翻译理论家们也拓宽了他们的视野,为指导实践的翻译理论制定了新的衡量标准,他们不再把译作与原作的关系视为评判译作质量的唯一标准,而是以全新的理念,从更高的立足点出发,致力于探索翻译是否符合译作读者的要求,是否达到其最终目的。在这种注重跨文化要素的翻译背景条件下,一种全新的翻译理论诞生了。这就是由德国翻译理论家卡塔林娜·赖斯(Katharina Reiss)及汉斯J· 费尔梅尔(Hans J.Vermeer)提出的“目的论”(skopostheory)。“目的论”坚持翻译之根本是其目的,认为达到目的要比采取何种翻译方法更重要,强调必须把翻译的中心从原文转移到译文读者上,要求翻译必须以译文读者定向,译者首先要对译文读者负责,为此,“目的论”的倡导者甚至提出“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目的论”以其全新的翻译理念,打破了翻译理论界长期以来由“等值论”、“相似论”、“信达(雅)说”等一系列以原文为中心的翻译理论一统天下的局面。为翻译理论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全新的视野,把翻译理论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翻译理论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一 何谓“目的论”

“目的论” (skopostheory)是德国“功能派”成员赖斯和费尔梅尔于20世纪70年代创立的翻译理论。“skopos”一词,源自希腊语,意为“目的”,故这一理论被称为“目的论”。

赖斯和费尔梅尔于1984年在他们共同出版的专著《普通翻译理论基础》①Katharina Reiß/Hans J.Vermeer,“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Max Niemeyer Verlag,Tübingen,1994.中,首次系统地对“目的论”这一翻译理论作了科学的论述。此后,费尔梅尔在他题为《翻译作为文化转移》②/HansJ.Vermeer,“übersetzen als kultureller Transfer”übersezungswissenschaft,Eine Neuorientirung Mary Snell-Hornby (Hrsg)Franke,Tübingen,1986,P.30.的论文以及在其他的诸多学术论文中,对“目的论”作了进一步的论证和补充,功能派的其他成员,如诺尔特(Christiane Nord)也对这一理论作了多方面的补充,使这一理论不断趋于完善。赖斯和费尔梅尔的“目的论”与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的“行为论”(actiontheory)以及诺尔特的“功能论”(Funktiontheory)构成了20世纪80年代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

赖斯和费尔梅尔的“目的论”基于曼塔利的“行为论”。根据曼塔利的理论,任何人类行为都有其目的,人们通过达到行为的目的来改变现实。曼塔利提出任何人类行为均以目的定向(目的决定行为)。赖斯和费尔梅尔把曼塔利“目的决定行为”的理论引入至翻译中,坚持原作的创作和译作的翻译均为有目的之人类行为,提出“翻译是其目的的功能”③Katharina Reiß/Hans J.Vermeer,“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P.105.,翻译过程取决于翻译目的,达到翻译既定目的要比用何种方式进行翻译更重要。①Katharina Reiß/HansJ.Vermeer,“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P.100.赖斯和费尔梅尔将“目的决定行为”这一规则定义为“目的准则”,视之为翻译理论的最高准则。②Katharina Reiß/HansJ.Vermeer,“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P.101.

根据赖斯和费尔梅尔的理论,作者的创作行为属于原始行为,译者的翻译行为属于二手行为,换言之,翻译是原文所提供的信息的再提供。翻译属于在目的语的文化和语言中提供关于在原语文化和语言中所给信息的信息。③Katharina Reiß/HansJ.Vermeer,“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P.105.根据“目的论”,译者仅将原作视为翻译的信息来源。就创作和翻译的行为、目的、要求以及作者和译者能享受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而言,创作和翻译都是独立的,平等的,并非一方依附于另一方。无论是创作还是翻译,作者和译者都根据各自的读者群对即将创作或即将翻译的作品的期待确立各自目的,并为达到既定的目的而努力。根据“目的论”,任何作品,乃至作品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不同的目的,创作行为与翻译行为的目的都不止一个(目的多于1),这些目的分别按主次等级依序排列。每个目的都必须有意义,确定一个目的应有充分理由。④Katharina Reiß/Hans J.Vermeer,“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PP.103.翻译目的可与创作目的一致,但也可偏离创作目的:某国一位总统候选人发表了一篇竞选演讲,该演讲者的创作目的非常明确:要获得国民更多的选票。一位译者将它译成了中文,但译者的目的绝非要让译文读者去为该候选人投票,而是有他自己的翻译目的。这就意味着,原文的创作和译文的翻译可以有不同的目的。对此,赖斯和费尔梅尔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证:

第一、相对于创作行为,翻译行为原则上是另一种创作行为,它可以为其它的目的服务。

第二、翻译被定义为信息提供的特殊形式。只有当信息发送者预计到信息的接收者对所发送的信息感兴趣时,他才会将信息发送给对方(信息的新颖性)。而正因为所发送的信息具有这种新颖性,所以它完全有可能拥有另一个目的。赖斯和费尔梅尔进一步强调,翻译保留原作的目的,是文化专项的规则,而不是普通翻译理论的基本要求。⑤Katharina Reiß/Hans J.Vermeer,“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PP.103.

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问题:其一,当创作目的与翻译目的不同时,是否允许译文偏离原文,对此,赖斯和费尔梅尔的回答是肯定的,他们的理论是:作者创作要对作品读者负责,作者为了使其作品满足读者的要求,可以采取各种创作手法;相应地,译者翻译也须对译作读者负责。译者为了使其译作符合读者要求,也可以采取各种翻译手段。由于原作读者和译作读者属于不同的文化群体,这两个群体对于原作文化的理解有巨大的差异,要使译作读者能够理解原作所提供的信息,就必须允许译文偏离原文。其二,译文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偏离原文?对此,费尔梅尔提出,译文可以在不改变原作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对原作进行细微的修改。为此,费尔梅尔援引伊原克曼(Eykman)的理论:在不改变文章功能的前提下,一些图片可以被另一些图片替代或者一些表达被另一些表达替代,伊原克曼称之为“细微的修改”。①Katharina Reiß/Hans J.Vermeer,“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PP.98.费尔梅尔认为,对于翻译,这种细微的修改在必要的条件下是允许的。

根据费尔梅尔的观点,翻译的目的是否能够达到也取决于翻译的行为情景,并非每一个目的都能在每一个行为情景中达到,如果一个行为情景发生了变化,则一个目的就不合适了。因为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活动,它需要克服语言文化的障碍。在翻译的过程中,原著的创作情景对于译著读者而言发生了变化,由此可能产生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种:

(1)翻译的目的不变,而翻译的另一个或数个要素发生变化,比如作用,效果等,

(2)原作不适合翻译,

(3)译作的目的发生了变化。

赖斯和费尔梅尔提出,从确定翻译目的到它的实施从方法上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确定翻译目的

在确定翻译目的之前首先要了解未来的译作读者,译者根据读者的要求和愿望确定目的。

(2) 评估并更改原作

依既定目的在译前评估原作各部分,以确定在译前或译间或译后据既定目的更改原作。改写可在译前或译后由专业人员完成,亦可由掌握原语文化之译员在翻译期间完成。

(3) 达到翻译目的

在考虑译作读者群要求之前提下进行翻译。②Katharina Reiß/Hans J.Vermeer,“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PP.102.

根据赖斯和费尔梅尔的理论,翻译提供信息,属于信息的再提供,它具有描述性质,但不具有明显的可逆性。①Katharina Reiß/Hans J.Vermeer,“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Translationstheorie”,P.105.换言之,译著不可能被随意回译至原著。

诺尔特通过“文本结构说”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赖斯和费尔梅的理论。诺尔特认为,每一文本都有一个由相互关联的要素组成的特定结构。如果其中的一个要素发生了变化,则其他要素在该结构中也会自然而然地发生相应的变化。翻译的目的是要克服语言文化障碍,使交流成为可能,因此,即使原作与译作所拥有的各个要素,包括原作读者与译作读者在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社会地位等方面完全相等,至少有两个要素发生了变化:文化与语言。②Christiane Nord,“Textanalyse und übersetzen”,Julius Groos Verlag Heidelberg,1995,P.27.诺尔特强调,受文化的制约,译作读者所掌握的知识、他们的生活习惯以及“阅读文章的经历”都与原作读者不同,而且,原作读者熟悉原作所使用的术语,因为作者在创作过程中考虑到了其读者的文化背景,而这些术语对于处于另一种文化背景中的译作读者而言往往是陌生的③Christiane Nord,“Textanalyse und übersetzen”,P.29.。诺尔特认为不存在译作与原作相似的“常规”,译作与原作不相似这种“非常规”现象就是翻译中的常规现象。④Christiane Nord,“Textanalyse und übersetzen”,P.27.

二 “目的论”与传统翻译理论之间的关系

“目的论”是一种较为年轻的翻译理论。它与包括“等值论”在内的传统翻译理论既有对立性又有兼容性。它的对立性存在于:“目的论”崇尚翻译以译文读者为中心,翻译要充分考虑译文读者的愿望与要求;而传统翻译理论则强调翻译要以原文为中心,译文要与原文“等值”、要“忠实反映原文”;它们的兼容性存在于:从“目的论”的视角分析传统翻译理论的“等值”或“忠实”,不难看出,它们都是为翻译目的服务的,换言之,受传统翻译理论指导的翻译实践,其目的要求译文与原文“等值”、要求译文“忠于原文”。这里涉及到翻译的两大策略:异化翻译(Foreignizing Translation)和同化翻译(Domesticating Translation)。这是由美国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于1995年创造的、用来描写翻译策略的两个术语。异化是指根据既定的语法规则按字面意思将和源语文化紧密相连的短语或句子译成目标语。异化翻译能够很好地保留和传递原文的文化内涵,使译文突破目的语常规,保留原作的异国情调。同化翻译是指在必要的时候,对原作的语言形式或内容进行适当的更改,以适应目的语的语言文化环境。这两种翻译策略基于两种不同的翻译理念:一种是用译语再现源语文化,译者通过翻译这座桥梁把译作读者引向原作作者创造的源语文化氛围中去,让读者能够在原作作者创造的文化氛围中理解、探索、研究、领略原作作者的思想、情操和风采;另一种是通过更改原作,为译文读者创造一个他们熟悉的文化氛围,以便他们能够更容易地理解译作。这两种翻译策略的应用取决于翻译的对象和翻译的目的。这里,我们引入英国翻译理论家纽马克(Peter Newmark)的文本分类理论,对翻译的基本对象作一分析。纽马克根据文本的种类和特征,将各种文本分为三种类型, “表达型文本”、 “信息型文本”和“呼唤型文本”。纽马克根据翻译目的,把严肃的文学作品,包括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抒情诗、戏剧等和权威性著作,如:法律文献,权威人士的学术著作等以及一些名人自传、信函等列入“表达型文本”的范畴。 “表达型文本”特点是作者的地位对译文读者而言是至高无上的,译文读者非常在意他读的译文是否是原汤原味。而且,这些读者往往掌握了一定的源语文化,或者对源语文化有较大的兴趣,有的甚至是译语语言集团中源语文化的传播者。他们不读原作,仅仅是因为凭借他们所掌握的源语知识尚无能力阅读原作,但是他们也许有可能与原作读者坐在一起讨论原作,一旦他们发现他们阅读的译作与原作有距离时,他们就会有被译者欺骗了的感觉,所以,对于这类文本的翻译,译者往往采用异化翻译策略,他要把译文读者带进原作作者创造的环境中去。

纽马克的“信息型文本”主要是指有关自然科学、科技、工商经济类的文书等。对于这类文本,信息的“正确性”是关键。译文读者往往把译文理解为正确传递了原文所表达的信息,我们可以说,没有一位光碟机使用说明书的译文读者在按照说明书的操作程序成功打开光碟机后,一边欣赏音乐,一边去研究译文是否与原文“等值”,更不会再去关注原文作者是谁。因此,对于这些“信息型文本”。译者完全可以采用同化的翻译策略,按照“目的论”的要求,把译文读者的愿望和要求放在首位,为他们创造一个符合他们习惯的阅读环境,能够用最简单的方式掌握文本的内容。如果说对于“信息性文本”,译者可以采用同化的翻译策略,则对于“呼唤型文本”更应如此,因为根据纽马克的理论,翻译呼唤型文本时应遵循“读者第一”的原则,把读者及其反应作为核心,所以更要注重译文的可读性,要求做到通俗易懂。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根据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所采取的策略,将翻译分成两大类:使用异化策略的翻译和使用同化策略的翻译,前者受包括“等值论”在内的传统翻译理论的制约,后者则受“目的论”的影响。值得注意是,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包括互联网、多媒体技术在内的高科技在我们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以及信息载体由纸质向电子的过渡,人类的交流方式以及获取信息的方式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也导致翻译文本种类之间的比例的变化,即:“描述型文本”在翻译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而“信息型文本”和“呼唤型文本”在翻译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其原因在于:(1) “描述型文本”的分流。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其一,描述型文本的主体,包括长篇小说在内的经典文学作品本身随着影视技术的发展得到分流;相应地,以纸质媒介存在的文学作品的读者也得到了分流;其二,人们更愿意通过视听技术来欣赏文学艺术,这就使得以纸质媒介存在的文学作品的市场萎缩了,而这一点也是名作家们从事其他职业的主要原因之一;(2) “信息型文本”规模急速膨胀,使得它在翻译中占有的份额剧增。对此,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切身体会:几小时之前还只是在一个语言集团之间传播的信息,几小时之后就几乎世界各地家喻户晓了,它一方面扩大了信息量的基数,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信息型文本”在翻译中占有的份额; (3)许多昙花一现的名人、名著不断涌现,促使人们重新定义“描述型文本”中的名人、名著的概念。许多一夜成名,甚至被炒作红极一时的名人名著,往往还未等到他们的译著广为流传就已经销声匿迹了。这种昙花一现的“名著”翻译不仅动摇了译者用传统的翻译理论指导翻译实践的信念,也打击了读者追随、崇拜名人的心理; (4)由于翻译人力资源的扩大,一部作品往往有多个版本的译作,这也使得译文读者对译作的依赖性有所减弱。读者有机会通过不同版本译本的分析、比较,研究译文的可靠性,从而影响“表达型文本”翻译的权威性。这些因素一方面阻碍了以原文为中心的传统翻译理论的发展,影响它们对翻译实践的正确指导,另一方面又促进了强调以译文读者为中心的“目的论”发展,这不仅是因为信息型翻译的比重在全部翻译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且还因为阅读同化翻译作品要比阅读异化翻译作品更容易。

三 结束语

“目的论”属于相对年轻的翻译理论,它打破了“忠实”、“等值”等以原文为中心传统翻译理论近一个世纪来一统天下的局面,为翻译理论的发展开辟了新的视野,对于我们的翻译实践具有切实的指导意义。尽管使用异化策略翻译的作品在全部翻译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小,但只要有它的市场存在,这种翻译方法就不会消失。换言之, “目的论”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与“等值论”等传统理论并存,它们将会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目的论”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Eggers,H.“Deutsche Sprache Jahrhundert”,München,1973.

[2]Eykman,Chr.“ÖPhänomenologie der Interpretation”,Bern-München,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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