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芳芬
妊娠糖尿病及糖尿病合并妊娠多发于临床妊娠产妇,若对妊娠期产妇的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的控制达不到要求,就会造成围生期并发症率的提高,比如胎儿的发育不正常、新生儿低血糖和呼吸窘迫,孕妇高血压以及产道损伤等病症,而这些并发症常常会造成胎儿死亡或者孕产妇死亡,亦可对孕母和子代的代谢紊乱造成远期的不良影响[1]。因此,需对孕中期孕产妇的糖尿病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进行严格的监测,避免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不利影响。本文主要就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应用于妊娠糖尿病以及糖尿病合并妊娠妇女的临床价值展开讨论。现将具体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统计2010年1月-2012年1月期间,在本院妇产科室分娩的40例糖代谢异常的患者资料,年龄21~39岁,平均26.65岁。两组患者的文化程度:大专以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例,高中及高中以上17例,初中及初中以上15例,初中以下4例。在40例患者之中,30例患者为妊娠糖尿病,10例患者为糖尿病合并妊娠。40例患者进行尿11项和血糖以及糖化血红蛋白的检测。尿11项的检测采用的是尿分析仪,方法是干化学法,血糖是氧化酶法,而糖化血红蛋白则是免疫比浊法。患者无论是性别、年龄和病情,文化程度和家庭背景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孕妇糖尿病主要分为妊娠期糖尿病以及糖尿病合并妊娠。前者主要是在患者的妊娠期中,出现了糖代谢异常现象而致,所占比例为1%~14%,且大多数患者在分娩之后的糖耐量测量中恢复了正常,只有少数患者在以后会出现糖尿病的可能。糖尿病合并妊娠主要是在孕妇本身糖尿病的前提下合并妊娠,或者是妊娠之前的糖尿病表现为隐形,而在妊娠之后糖尿病并发。糖尿病阳性孕妇需进行空腹血糖测量,而糖尿病阴性孕妇则应在其妊娠时间为24~28周时,测量50 g葡萄糖负荷(GCT),当葡萄糖负荷测试血糖超过11.1 mmol/L时,要对孕妇的空腹血糖进行测量,当空腹血糖高于5.8 mmol/L时,可以确定为妊娠糖尿病;当葡萄糖负荷测试血糖值位于7.8~11.1 mmol/L,且空腹血糖值正常,此时,让孕妇口服75 g葡萄糖[2],对其进行葡萄糖负荷测试,当满足以下三种可能中的一种,即可确诊为妊娠糖尿病: (1)口服葡萄糖,结果负荷测试出现两次血糖超标;(2)两次检测空腹血糖值均大于5.8 mmol/L ;(3)任意一次的血糖检测值都超过11.1 mmol/L,并且空腹血糖的测量值大于5.8 mmol/L。
1.3 孕中期对孕妇血糖的控制标准 饭前半小时将孕妇血糖控制在5.3~5.8 mmol/L;饭后2 h将孕妇血糖控制在4.4~6.7 mmol/L,满足以上要求即为血糖控制理想。
1.4 统计学处理 本次实验数据采用SPSS 1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其中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分别监测孕中期孕妇的尿糖、尿酮体以及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的情况。再共同联合妇产科医师与内分泌科专家对孕妇的血糖进行控制与管理,主要措施如下。(1)对饮食的控制。这是治疗糖尿病的根本,对患者每日摄取的热量控制到150 kJ/kg,主要包括碳水化合物为40%~50%、蛋白质为12%~20%、脂肪为30%~35%,同时对维生素和钙铁元素进行补充。若按上述措施对孕妇的饮食进行控制,而孕妇又不存在饥饿感的情况下[3-4],药物治疗可省去。(2)运动治疗。嘱咐患者每天进行20~30 min散步,以保证孕妇机体对胰岛素存在敏感性,利于治疗。(3)药物治疗。孕中期妇女是一群特殊的群体,她们腹中的胎儿十分脆弱,因此,要排除不良药物对他们的影响,不能盲目采使用磺脲类的降糖药,原因是,这种药物可以通过胎盘,将过多的胰岛素分泌出来,从而造成胎儿畸形甚至致死,最好的方法就是采用胰岛素,而具体的用药剂量则根据患者的血糖值而定。
2.2 在研究的40例孕妇患者中,36例血糖控制理想患者都顺利产下婴儿,且婴儿正常。4例血糖控制不理想的患者,有3例分娩出的婴儿表现为低血糖,在出生后的半小时,对其滴服25%葡萄糖溶液,6 h后,血糖值正常;有1例患者的胎儿因为围生期致死,39例患者最终母婴平安[5]。
对患有妊娠期糖尿病以及糖尿病合并妊娠的妇女而言,仅进行血糖检测明显不够,还需定期进行糖化血红蛋白的检测。对孕中期妇女的血糖控制要进行科学合理地指导管理,严格控制好血糖值,避免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不利影响。
[1]刘帅,沈洁.应用持续动态血糖检测系统分析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波动特征[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9,25(11):853-855.
[2]王泽华.妇产科学[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89-90.
[3]孙伟杰,杨慧霞.糖代谢异常孕妇胎婴儿丢失原因分析及预防[J].中国实用妇科及产科杂志,2009,25(9):681-683.
[4]刘人伟.现代实验诊断学-检验与临床[M].第2版.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64-66.
[5]叶应妩,王毓三,申子喻.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M].第3版.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347-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