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格的设置应有助于简洁、明了、直观地表达结果。若表格的内容简单,仅少数几个统计数字,用简洁文字即可表达清楚的,可删去表格,选用文字;若文字叙述冗长烦琐,而用表格表达便于理解,则可选用表格。表、图、文字描述三者之间不应重复。
2.表应按统计学的制表原则设计,力求结构简洁。横、纵标目间应有逻辑上的主谓语关系,主语(被研究事物的主要标志)一般置表的左侧,谓语(各类统计指标)一般置表的右侧。一般采用三线表。
3.表应有序号和简明的表题,居中或齐左排印在表的上方,表序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依序编排。只有1幅表时应标注“表 1”。
4.表身多数情况下为各类数据,少数情况下为文字。表身的各栏、各行一般不应有空白,应填入具体数字或文字。 不能用“同上”、“同左”、“H”和类似词。若未测或无此项可填入符号(例如“…”、“-”等),并在表下注释。 结果为零的倒数或百分数均写“0”。表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