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远识骥,世伪知贤”与网聚真相

2013-02-01 01:30邵桄炜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2年2期
关键词:网络媒介社会责任

[摘要]“道远识骥,世伪知贤”的本意是说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外界凄风苦雨肆虐嚣张,路途艰辛又充斥宵小的伪善,经历此情此景打磨而百折不挠才是良马和贤士。本文将传播学的社会责任理论与之相联系,重点探讨了在“黄静案”中展示出的网络凝聚真相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道远识骥,世伪知贤”;社会责任;网络媒介;黄静案

一、“道远识骥,世伪知贤”的出处及释义

“芝桂虽芳,难以饵烹,尸位素餐,难以成名。磁石引铁,于金不连;大朝举士,愚不闻焉。抱壁涂乞,无为贵宝;履仁遘祸,无为贵道。鸩雏远害,不羞卑栖;灵虬避难,不耻污泥。都蔗虽甘,杖之必折;巧言虽美,用之必灭。济济唐朝,万邦作孚。逢蒙虽巧,必得良弓;圣主虽知,必得英雄。螳螂见叹,齐士轻战,越王轼蛙,国以死献。道远知骥,世伪知贤,覆之帱之,顺天之矩,泽如凯风,惠如时雨。口为禁闼,舌为发机;门机之间,栝矢不追。”

建安之世,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动荡年代,战祸、饥馑、疫疾纷至沓来,百姓大减暴骨如莽。这种背景之下产生的建安文学,不可避免地被深深打上时代的烙印:“观时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世。”这就是“建安风骨”的文学传统。

曹植的诗歌创作和他的生活经历有着密切关系。前期,在父王庇荫下他过着翩翩公子的安闲日子,面前一片锦绣前程,其时诗歌多取材于宴游,反映贵族阶层的生活情趣,格调颇低。中后期,曹植诗歌的精华部分即反映现实的作品出现了,久羁外地、乍还故土的曹植,面对遍地废墟满目疮痍,昔日繁华的洛阳被董卓火焚,人民惨遭屠杀二十多年,非常感慨,因此在反映“世积乱离,风衰俗怨”上,这首《矫志》颇能体现建安文学慷慨悲歌的诗风。

《矫志》诗写于魏明帝太和四年到太和六年间,曹植时年39~41岁。曹植“生乎乱,长于军”,学识渊博,抱负非凡,20岁随军西讨马超,23岁典禁兵,继之在政治上初试锋芒,是个颇有政治头脑的诗人。他认为君主要重视对群臣的考察,避免让徒拥虚名而无实才对人占据要位,“芝桂虽芳,难以饵烹,尸位素餐,难以成名”,要从长期的斗争实践里去考察群臣,正所谓“道远知骥,世伪知贤”。

建安诗人历经忧患变故,政治上积极进取而又不得重用,本人又不愿与世浮沉,这种共同的命运是形成“慷慨以任气”的建安风骨的原因。曹植拟作苍凉悲慨,“逢蒙虽巧,必得良弓;圣主虽知,必得英雄”是感叹自己身处忧危,无力援引王粲,劝他耐心等待,来日当有所重用。“鸩雏远害,不羞卑栖;灵虬避难,不耻污泥。”比喻当时的政治环境对他们都不利、曲折,含蓄地反映出对现实的不满,直陈他对王粲的同情。当时曹植已人到中年,因长期受到曹丕曹叙的猜疑和迫害,政治才能一直未曾得到施展,所以思想上存在浓厚的怀才不遇之感。

年近不惑的曹植对功名事业的执著和“抱利器而无所施”的深沉愤懑,表现在《矫志》诗里尤为强烈。建安25年,曹丕称帝即位,因有过争立太子之前隙,曹植成为迫害和打击的重点对象。曹丕借故杀其好友,勒令他离京就国,派监国官伺察其一言一行,据污治罪、贬爵等打击接二连三:短短11年,曹植“号则六易,居实三迁”,变故迭起,饥寒备尝。名为诸侯,实同流放外地的囚徒,他对强加于身的惩罚报复极为厌恶反感,但在封建专制的淫威下,不能义正辞严地强烈抗议,又不甘心忍气吞声默然不语,满腔愤懑激情只有倾泻于诗文之中,“济济唐朝,万邦作孚”,自己只有“仁虎匿爪,神龙隐鳞”,默默攀爬这风雨飘摇的社会阶梯,等待明日圣主赐予一片出头天。

二、“道远识骥,世伪知贤”中的传播学理论——社会责任理论

社会责任理论是由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提出的,1947年出版的《自由与负责的报刊》一书中强调了大众传媒对社会和公众应承担一定责任和义务,这是对前期自由主义理论的修正。自由主义理论受到修正有特定原因和社会背景:1、进入20世纪,传播媒介的垄断程度越来越高,传播资源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人手中,所谓“观点的公开市场”理念与实际的社会现状发生了尖锐矛盾;2、自由主义理论强调的是传播者的权利,没有涉及作为公众的受传者权利;3、此理论谈论的对象是意见、观点或思想的自由,没有更多地考虑到作为私有企业营利活动的信息传播的性质和影响。换句话说,媒介集中和垄断的加剧使媒介越来越被少数人所控制,而大多数人越来越失去表达自己意见的手段和机会;私有媒介的传播内容在营利动机的驱使下,越来越浅薄化、刺激化、煽情化,严重危害了健康的社会道德规范,带来深刻的社会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社会责任理论就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改良。

现代社会责任理论包括四个原则:1、大众传播具有很强的公众性,因而媒介机构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和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2、媒介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要符合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等专业标准;3、媒介必须在现存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约束,不能煽动社会犯罪,不能传播宗教或种族歧视的内容;4、受众有权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活动,这种干预是正当的。。

T.B.佩特森认为,在这两种媒介规范理论中,媒介承担的任务都是不变的,即:1、通过提供关于公共事务的信息、讨论或辩论服务于政治制度;2、启发和提高公众的自我决策意识;3、对政府进行监督,维护社会成员个人的利益;4、通过广告媒体来沟通商品或服务的买方和卖方市场,为经济制度服务;5、提供娱乐;6、保持财政自给自足,免于受到特定势力所压。

社会责任理论提出的目的有二,一是防止传播业的高度垄断引起的资本主义内部社会矛盾激化;二是防止传媒内容浅薄化、煽情化、刺激化引起的社会道德文化堕落。在第二个方面已有很多制度化措施,如美国《1996年电信法》规定了限制暴力和色情内容的“V芯片”制度和节目内容分级制,但对前一目的,由于社会责任理论仅把希望寄托于“媒介自律”,效果微乎其微。现代传媒的价值理念是维系我们的社会、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维系这个发展所需要的所有社会规范、道德秩序和精神元素,以现代信息结束为依托的现代传媒,在追求传播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应始以社会责任为自己的价值坐标,重视人文关怀与社会文化建设,重视精神元素的培养。价值取向决定传媒追求。

无论何时,传媒始终肩负着三种责任——社会责任、时代责任和历史责任。社会责任是指新闻报道对所反映时间的真实性及报道所产生的效果负有责任,要对事件的真实性负责,即不是道听图说、不是凭空想象,更不是假造事实;时代责任指的是传媒应具备高屋建瓴的视点,站在整个时代的高度去看待、思考我们现存的一切,而不是一叶障目人云亦云;历史责任,记者是历史的目击者和见证人,必须以高度的历史感从事报道,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事件来龙去脉调查清楚,无私无畏秉笔直书,不粉饰、不夸张、不隐瞒,以求客观公正。

“道远识骥,世伪知贤”,目前我国的传媒作为经济实体正在走产业化、资本化之路,这条体制转变的漫漫长路与自由主义理论产生的背景类似,资本的逻辑为传媒价值体系的削弱提供了可能。产业化、资本化之路使传媒成为暴利领域,赚取资本为传媒做大做强提供了物质前提。但有资本为伴的传媒已不是单纯的舆论宣传工具了,资本逻辑操纵着传媒,它会最大限度让传媒越轨并帮助传媒找到市场缝隙,赢得更多受众。如此“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状况,导致做大做强后的传媒又使其资本资源高度集中,同时权力资源也高度集中。而高度集中的资本资源与权力资源相互裹挟,就形成了对传媒的双重垄断,这就对传媒的公共利益角色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特别是在传媒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完善的道德与法律秩序的情况下。资本逻辑日益侵蚀着本来已非常脆弱的公共利益和价值体系。,因此,曹植所期待的“良马”和“贤能”可以说正是能够代表重构公共利益和价值精神的一类传媒手段或手段,在我看来,这种手段和方式就是网络,这对我们当下的传播学案例研究并非无所裨益。

网络传播是人类传播秩序的自发扩展,针对不受约束地将所见所闻所思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表现于外的言论自由,它提供了一种制度性的技术可能。而作为一种制度设置的言论自由,其终极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每一个人都能够不受压制地发出自己的声音,保证这个世界永远有不同的声音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言论自由意味着这个世界没有也不能应当有任何权威可以让芸芸众生用同一个大脑思考,用一种声音说话。网络传播为个体的社会化提供了更大范围的群体环境,有利于广泛参与社会交往,提供个性化的角色实践平台,掌握全新的学习手段,学会非线性的思维方式。网络的社会扩散通过虚拟社区的无穷繁殖形成现代社会新的传播情境,社会精神群像浮出水面,社会话语权力的牌局开始重新洗牌。

三、“道远识骥,世伪知贤”的传播学案例及启示——中国网络第一案:黄静案

我曾经无数次地感到,当今网络媒介的发展对今日中国及世界所具有的史诗性意义。网络,不仅是一种信息传播工具,也是一种价值观,一种追求真理的方式。

2003年2月24日,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一个年轻女教师的非正常死亡,引发了网民对中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空前非议。在女教师黄静裸死案的处理过程中,网络舆论持续五年关注,网络和学者四年多呼吁奔走,使得此案一波三折,历时三年多才宣判,而对事实真相的争论和追寻却仍在继续。黄姜双方受到的不同遭遇由网络而传统媒体被逐渐放大,逐渐由媒体报道的普通案件演变成一个公共事件。

21岁的璀璨生命突然赤裸裸离开了人世,黄静之死,在网络媒体中得到了最广泛最迅速的传播。此案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在于司法机关和鉴定机构介入此案后存在着明显不同的结论,很难被受害方和广大民众(尤其是网民)所接受。“黄静案”再三拖延未被审理,原因究竟是什么?法医鉴定、司法调查、审理所牵涉到的司法程序是否公正透明?背后是否另有隐情?警方在中山大学进行死亡鉴定中的种种刁难、黄静的心脏等重要器官标本被焚毁、冷冻尸体高度腐败、强迫黄家火化黄静尸体、当地公共权力机关在司法程序公正性和透明性上的种种不当作为……都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从黄静生前网友建立的网上纪念馆“天堂花园”开始,网络一步步地“帮助”黄淑华。50多岁的妈妈很快学会了上网,6月22日,她在网上发出求助信,泣诉女儿遭遇并留下联系方式,很快就接到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的电话,北京的一位记者在网上看到帖子也找到了她。6月26日,该报以《病死?还是奸杀?——湖南湘潭青年女教师裸身猝死之谜》为题报道了此案。该报道被网络广为转载,网络和传统媒体形成了互动,为以后更大规模的舆论介入奠定了基础。再后来,艾晓明、徐建新等学者在春蕾行动网等网站发起为黄静家属筹集保存尸体费用的募捐。“天堂花园”的访问量直线上升,大量网友发帖支持并表示同情。黄淑华说,“如果没有网络的帮助,黄静案不可能这么快推进”。

网络论战由“天堂花园”、“平政路派出所网站”蔓延,很快转移到凯迪社区等著名中文BBS上,最终演变成备受华人圈关注的重大事件,被冠以“中国网络第一案”。在万众声援下,黄母请南京医科大学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连续做了两次尸检,两个非官方机构得出与湖南警方截然不同的结论,有关种种“意外”的细节和怀疑被迅速发表在网上,更多的人开始关注黄静案,先是同情,愤怒,然后是提供实际的帮助,现实中的医生、警察、检察官、法官更从各自的专业出发为黄母提供各自的分析,更多网络精英们也先后参与论战,这些争论被姜黄两家各自整理成厚厚的材料,以至面对媒体,他们随时都能引用网络精英们对己有利的分析。

当更多的个人和团体通过网络参与到这个案件中来时,黄静案便开始成为社会事件,各大网站上围绕黄静死亡真相的讨论一直伴随着案件的每一个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对黄静案的新闻、评论、帖子等点击率至少在1200万人次以上,各种帖子数十万。除普通网友,还有茅于轼等数十位著名专家学者在网上参与讨论,站在理性高度从不同角度进行思考,在300多天里撰文100多篇。

2003年6月2日,因为网络干预的力量,姜俊武被刑拘。当时姜及其家人早已陷入了被网络四面围剿的境地,在既有的舆论压力面前,法院无法不慎重其事。

网络舆论的强大力量迫使黄静之死立案的艰难过程体现的不仅是广大网民对弱者的同情,也不仅是为了使此案得到更公正更公开的鉴定、审理和判决,它体现的,更是一种对生命的尊重。网络的力量不仅限制在知识阶层,更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个角落。

网络媒体的一大特点就是传达信息快捷,表达意见自由。黄静案在网络媒体推动下,从一个刑事案件上升为受到全国民众广泛关注的大案,受到公众、学者、决策层的广泛关注,因而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如果司法调查、审理等处理程序中稍有不慎,很可能会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产生,有办案人员指出,网络中许多理性的言论使他不得不更理性地对待和处理这个案子。社会发展总会出现某些不公正与不合理,而网络就起到了“消防水桶”的作用,它凸现了民众的话语权,表现在公众知情权的更加畅通和不同意见更加顺畅的表达,从而缓解了某些矛盾。网络介入此案对决策层产生的深入影响,引发了我们对网络媒体的再次思索,网络传播力之快捷、影响力之广大,令人刮目相看,不能不叹服这又是“路远识骥”。

在黄静案中,如果没有门户网站和央视等各大新闻媒体的跟进报道,没有无数网民的持续关注,在经历了5次尸检6次鉴定之后,我们几乎很难有希望再次看见正义的曙光。因此,虽然判决必须由法官独立依法做出,但与此案审理相关的信息必须公诸阳光下,接受公众的审视。在转型期中国,网络舆论监督显示出的强大力量不得不让我们再次慨叹“路漫漫其修远兮”,只有“远道”上正反力量博弈的曲折复杂,方能彰显“骐骥”持久坚韧的素质,只有“伪世”下高潮迭起的尖锐冲突,才会映衬“贤良”对真理和正义的孜孜以求。

《增广贤文》中有句话跟“路远识骥,世伪知贤”非常相似,就是“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其意也是说路途遥远,才知道马的力气有多大;随着时间推移,经历的事情增多,才能看得出人心的善恶。茫茫人海,缤纷尘世,路途和时间始终是“马力”和“人心”的试金石,羊皮狼们早晚原形毕露。

人与人之间如是,做品牌也如是。在市场营销学领域,为战胜“路远”和“世伪”所困的企业推行品牌管理,员工行事要一以贯之的认真,为人要一如既往的诚信,品牌才能持续赢得消费者肯定。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时间一久,劣质者必然现形,这就是时间的力量。这一切都警示着商家们,做品牌要做到“疾风知劲草,岁寒见后凋”,在“路远”与“世伪”的大熔炉中炼出真金,淘汰渣滓,依靠短期内的欺骗手段谋求品牌强盛,完全是急功近利的杀鸡取卵之举。“路远识骥,世伪知贤。”唯有真实者生命才长久。如企业以此作为塑造品牌的思想,那成长速度虽没有弄虚作假者来得快,但在诚信理念指导下的品牌却能经得起时间、利润和社会三重检验,最终打造成为不惧“路远”与“世伪”的“骐骥”和“贤良”。

对于传播者来说,必须加强社会责任意识,这种社会责任意识表现于为受众服务、为社会服务,而不是为传媒的私利服务,所以对传者也存在一个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义”与“利”的关系。传播者应该拥有自己的“利”,应拥有更高的精神追求,向受众展现高尚的精神境界,给受众以积极向上的力量,这是转型期中国传媒的应有内涵。媚俗化、低俗化可能会用较少投入取得暂时的高收视率和高发行量,但放弃社会责任的传媒永远不可能获得受众的真正认同,也难以树立自身在社会中的权威性,从长远来看也不能确保经济利益。今天的网络媒介,用自身聚合真相的力量再次表明——“道远识骥,世伪知贤”。

作者简介:邵桄炜,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研究方向:新闻地方史、传播学与媒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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