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别集》“笠翁曰”浅探

2013-02-01 01:30林雯霞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2年2期
关键词:艺术特色价值内容

林雯霞

[摘要]李渔是清初著名的戏曲作家、戏曲理论家和小说家,学界对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戏曲理论以及小说戏剧作品上,很少涉及史论这一文体。本文通过对李渔《别集》“笠翁曰”的内容进行分析,进而对李渔的史论文体的内容、价值和特色做些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笠翁曰;内容;价值;艺术特色

李渔是清初著名的戏曲作家、戏曲理论家和小说家,他的创作及理论研究涉及到诗词、文赋、小说、戏曲、诗文理论、词学理论、戏剧理论上,学界研究也主要集中在戏曲理论以及小说戏剧作品上。而对于他的其它散文随笔,如序、书、史论等论述很少,这有碍于我们对李渔的全面认识和公允的评价。许茗车曾说:“若以词曲知笠翁,即不知笠翁者也。”因此,本文拟就李渔散文《别集》中的“笠翁曰”的内容史论文体作粗浅的探讨,进一步深入理解李渔。

中国历史典籍中的史评由来已久。早在《春秋左氏传》中,先秦史家就经常以“君子曰”的形式发表对某人某事的论断。在《国语》、《战国策》等先秦古籍中均可以找到。《史记》则在《左传》的“君子曰”的基础上,发展成为系统的史评,具有序、论、赞三种形式。之后不断影响发展,如刘知几所言“班固曰赞,荀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曰评,王隐曰议,何法盛曰述,扬雄曰撰,刘晒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其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史官所撰,通称史臣。其名万殊,其义一拱。必取便于时者,则总归论赞焉。”这种史评是用来表达自己对现实政治的理解和建议,提出自己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以寓褒贬劝解之意的一种形式。

李渔散文《别集》的各“纪”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讲述历史事实和史家对它的评价,第二部分是用“笠翁日”引出自己的观点。有的第一部分省略不写仅有第二部分。李渔用“笠翁日”这一形式臧否人物,对历史人物和事件提出自己的见解,实是与“太史公曰”同类,强烈地体现了自己的思想、观点和立场。

一、《别集》“笠翁曰”的内容

《别集》“笠翁曰”的内容是按照时间顺序,对从商朝到元朝的某些具体历史事件或某些具体人物,多是相似或相反的事件、人物做出评议,或褒或贬,或存疑或翻案,随感而发,不乏真知灼见。

对帝王的一些做法和行为,如赏罚、方针政策、任命人员等,李渔态度十分鲜明,非褒即贬。如《元纪·论元世祖之待文天祥》,李渔直接表明自己的观点“吾观元世祖之待文天祥,可谓豁达大度之君,深仁厚泽之主”,赞赏之情洋溢其中。对于文天祥“执而逃,逃而复执”,“抗词倨礼义”等种种行为,元世祖均可杀他却没有杀,还厚待他。结尾再称赞“元世祖之为君,乃历代帝王之后劲也”。又如《周纪·论卫懿公使鹤乘轩》李渔鲜明陈述自己观点“卫之亡国,其失在君”,指出了卫懿公的过失。

对历史上辅助帝王的名臣谏士,他们的言语行动,李渔客观地给予褒或贬。如《西汉纪·论袁盎却坐》,李渔对袁盎不畏帝王勇于进谏这一历史事实表态:千古人臣快举。《西汉纪·论汲黯不拜大将军》李渔也高度赞扬了汲黯,称“汲黯不拜卫青,为千古儒臣培养气节,诚快举也”。而在《东汉纪·论左雄限年之法》,李渔对左雄限年的做法是否定的,认为是“叛理拂情之甚者也”,实为“误杀天下英雄”,“古今一怪事”。

而史论中更多的是对同类事件或相似人物之间的比较论述,作者的感情色彩也蕴寓其中。如《西汉纪·论汉高祖为义帝发丧、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之同异》,李渔谓二者均为“欺天下”,只想取天下之心而已,后人看他们的行为均像“傀儡登场”“演习故套”。显然,作者对汉高祖和曹操这种“欺骗”行为带有讥讽意味。再如《南北朝纪·论夏禹泣罪、梁武泣囚》中,梁武帝泣囚,是“刻意模仿古人”夏禹。但夏禹之泣是“引其咎于己”,“泣世道人心之日变”;梁武帝泣囚,是想“邀其福于天”,“使无罪之人亦恃其姑息而陷于不义,是以泣误苍生”。李渔认识到二者的区别,批判了汉武帝好名之心。其它如《西晋纪·论薛莹、吾彦论吴亡》指出了两人论吴亡各有深意;《南北朝纪·论檀道纪量沙、孙膑减灶之同异》对两人的兵法异同进行分析等。这些都是李渔细读历史的体会。

在这些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论述中,李渔总结经验教训,评人以劝世人,评政以规明主,阐述为君为臣之道,这相类于《史记》的史家精神。如《商纪·论尧之试舜、高宗之任傅说,同一任命相而有详略之不同》、《唐纪·论常衮、崔祜甫为相用人之道》等是阐述为君者为臣者如何用人的道理。还有对用兵之法的总结与借鉴,如《西汉纪·论韩信兵法》、《唐纪·论杜黄裳请对刘辟专任高崇文,勿置监军》、《唐纪·论王氏谈兵》、《五代纪·论郭崇韬之料梁》等等。李渔史论中有许多关于谏臣的论述,通过对他们规谏的行为进行论断,以达到规明主,做好为君之道和为臣之道。如《唐纪·论汉武帝之惮汲黯、唐玄宗之惮张九龄》中,这两位谏臣均为君王所忌惮,李渔认为“人臣见惮于君”与“君惮于臣”都是“危道”,不可取。而理想的应该是为臣者“处于得失相半之地,求为可敬而不可惮”;为君者“处于有得无失之地,但知其可敬,而不知其可惮”。《宋纪·论赵普之谏太祖》论述了应像赵普那样进谏,要有耐性,不用非得“以讦直强劲责之”,可以“贤妻顺子之道事其君”,这样更容易得到君王的认同。这些经验都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另外,从历史事件的结果和人物的所作所为中,总结种种做人做事的道理。如《西汉纪·论二疏不以财累子孙》中疏广、疏受散财,不留财富给子孙,是出于对子孙未来的考虑。很多纨绔子弟就因为家中有钱从而骄奢淫欲,只有让他们体会了寒俭,才能奋发图强。此种为祖、为父的做法,十分值得后人参考。

二、《别集》“笠翁曰”的价值

王仕云在《笠翁别集·叙》言:“李子笠翁,博物洽闻。其于二十一史,靡不根盘节解,条入叶贯。问取其源流同异而以意断之,有翻案,有定案,不执己见,不依人墙宇,不立非非之堂,不矜察察之照,而究归于理之所然,心之所安而止。”李渔凭着自己的博闻强记,以自己的眼光看待古往今来的历史,脱于窠臼,得出自己心灵最真实的感受和看法。

李渔《别集》中最重要的价值是他的历史怀疑精神。李渔对历史先儒的定论,并不一昧地相信,很多论断都颠覆了传统的观点,以自己的思考为历史事件和人物翻案。如《周纪·论吴起杀妻求将》李渔对吴起杀妻求信于人存疑,认为吴起本是贪财好色之徒,且很少见人“肯为建功立名而杀一美妇、弃一贤妻者”,所以李渔断定吴起应该是因为“憎妇貌之不扬”或者“惑于侍妾之言”,才杀妻的。此颠覆了传统的理论,从性格心理方面分析让人信服。还如《西汉纪·论项羽不渡乌江》李渔认为项羽不渡江东是因为亭长。在逃亡之际,却有一亭长停船等候,十分让人怀疑。李渔根据项羽的性格多疑且此时英雄气短,断定他认为自己与其死于亭长之手还不如自刎死得更壮烈。此发前人所未发,实为笠翁自己独到之处。也正如陆敬安所言:“惟史论二卷,持论较胜。如谓汉文问决狱,所以重民命……此等议论,殊有见地,过《一家言》远矣。”

李渔还善于细读历史,继承公安派“独抒性灵”的方式,能够看其事迹还原其心,深挖人物心灵,抓住人的性格心理进行条分缕析,做到看人所未看,发人所未发。如《东汉纪·论管宁、华歆优劣》李渔对华歆“抓而掷”的行为深入内心分析,认为“抓者天真之自露,掷者伪念之强生”。华歆是起了贪念,旁有管宁在,只能复掷。这种深入的内心分析能让我们更了解华歆的为人行事。《唐纪·论唐太宗殿庭教射》李渔认为唐太宗“悔过之不严、居心之太忍”。唐太宗是射杀了太子建成而得到天下的,是不得以而杀的。而作为人,拥有着兄弟之情,应会睹物而伤心,但唐太宗还要在殿庭教射,可见其残忍的性情和刻薄的心。这深挖了唐太宗内心,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真实的唐太宗。张蓼匪就曾经说过:“笠翁有三别:观人有别眼,论事有别见,行文有别肠。”这些均可看出李渔的细心和独到之处。

三、《别集》“笠翁曰”的艺术特色

《别集》“笠翁曰”对历史人物和事件,或褒扬,或贬斥,或同情,或憎恶,或慨叹,或惋惜,闪烁着作者的思想火花。而且章法多变,或长或短,或议论,或说明,或夹叙夹议,不拘一格。语言简洁生动,流利准确。这些渲染着浓厚的艺术氛围,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别集》“笠翁曰”中最大特色是语言生动活泼、比喻新颖。如《商纪·论尧让天下于许由,汤让天下于卞随、务光》李渔把他们让天下比喻成“逢人即让,较小儿之视饼馅犹不若”,比喻十分新颖生动。在《秦纪·论(纲目)书张良博浪之击与荆轲、聂政之事一褒一贬》中,把张良要击秦的心态比喻成“渊鱼之奋跃、草木之怒生”,说明张良要击秦不是激于别人的言语或是迫于时势,只是发自性灵所为,比喻明白自然。《宋纪·论赵普之谏太祖》中把赵普谏太祖的行为比喻成“以闲妻顺子之道事其君”,让人耳目一新。冯秋水对此说法曾评道:文人之笔,实有鬼神造化厕于其间,非徒然三寸管也!再如《西汉纪·论韩信赐漂母、官少年》李渔绘声绘色地描写出韩信报仇雪耻的良法:

富贵而归故乡,使仇家已死,亲交零落,则于衣绣夜行何异?使信杀少年于当日,则此际之高牙大纛,叱咤风云,欲起九原而使之见,其可得乎?留至今日而使之见,以动其羞愧怨艾之心,是不杀之甚于杀;又从而官之,是刻刻瞻拜下风,求一羞藏之地而不可得,是又以冠裳为斧钺而揖让代征诛者矣。

把韩信的威风,少年的羞愧尴尬体现得淋漓尽致,对比描写,引人入胜。

此外,史论“笠翁日”有强烈的抒情性,手法多样,文笔多变,论断精辟准确。如《周纪·论伍员覆楚、申包胥复楚》:

一国也,覆之、复之,如反掌然,两人之能事则见矣,其如君父之播迁、生民之涂炭何!究竟伍子胥、申包胥所行之事,均非报君为国之良图、处友全交之正道。

这里有叙事,有议论,有抒情;有论证,有结论。叙事简明扼要,抒情色彩强烈,议论观点明确,批评之意露于笔端,俨然一篇短小精悍的议论文。其中,叙事、议论、抒情结合在一起,使行文更富于艺术感染力。

总之,在这134篇“笠翁日”中,李渔以自己的思考去观照历史,正如他自称“凡余所为诗文杂著,未经绳墨,不中体裁,上不取法于古,中不求肖于今,下不觊传于后,不过自为一家,云所欲云而止。”虽有自夸的意味,但其实李渔还是继承了儒家的史笔手法,即使有偏激之言,始终秉承着“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原则去论史。同时,李渔能够用颠覆性的眼光,深入挖掘历史事件背后的乾坤,和人物的内心活动,抒发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给以历史另类的解读,这也是李渔自己的独特之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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