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社会道德状况的评价与治理对策*

2013-02-01 08:03陈延斌
中州学刊 2013年5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滑坡道德

陈延斌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同时,也泥沙俱下,出现了种种缺德、悖德现象。如:某些干部为政不廉,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一些生产经营者诚信缺失,坑蒙拐骗,唯利是图;公德领域行为失范,见死不救,见义不为;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有所滋长;传媒低俗媚俗之风日盛;甚至还有卖淫、嫖娼、纳妾、吸毒、赌博等旧社会的沉渣泛起。这些问题引发了人们对社会道德状况的不满。为此,党的十八大强调提出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任务,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顺应群众意愿、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德政工程,应该抓紧抓好。笔者认为,正确评价当前社会道德现状,并针对问题探讨治理对策,是目前中国亟待加强研究的问题。

一、道德之“坡”:感性与理性的考量

面对当前中国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缺德、悖德现象,有人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经济发展了,道德下来了”。甚至有人惊慌失措地评价为“道德崩溃”!如何考量当前的道德状况,无疑是一个首先必须正确回答的问题。

诚然,现实生活中的不道德现象不胜枚举,是不容否定的事实。无视这些事实,认为市场经济下的道德建设是在全面“爬坡”,显然是过于乐观。同样,尽管对消极道德现象的忧虑并非杞人忧天,对不道德行为的谴责和诅咒更是无可非议,但笔者认为,从理性而不是感性、从深层而不是表象来审视我国的道德现状,绝不是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漆黑一片,混乱不堪,似乎滑到了崩溃的边缘。

何以见得?在评价我国道德是爬坡还是滑坡之前,有必要对道德之“坡”作些探讨,否则就没有比较的标准。当然,这种“坡”也只是形象的比喻,不可能有精确的量化评价标准。尽管如此,仍有找到可供衡量比较的尺度。在笔者看来,这种标尺可以从历史与现实、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进行。从历史的视角、从感性直觉方面对中国社会道德状况作纵向比较不难发现,30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扩大,我国人民的道德生活与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一样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取得了很大进步。今天的社会道德水平与人吃人的旧社会相比,与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相比,与践踏人权和人的价值、尊严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相比,改革开放30多年来道德的显著进步或“爬坡”是任何人无法否认的事实。

从理性上对中国社会道德现实发展作深层分析,评价社会道德进步之“坡”,离不开这样几个衡量标准:一是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新道德观取代旧道德观占主流地位;二是在全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规范体系的先进性;三是大多数社会成员践行社会主流道德的程度加深和范围扩大;四是广大成员的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较前显著进步。基于此,笔者认为,如果从本质上、主流上加以分析,从宏观上、整体上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可以说,我国当前社会道德状况在主体上是进步的、“爬坡”的;不道德现象只是社会道德进步长河中的一股浊流,“滑坡”不是整体的、全面的而是某些方面、某些部分、某些领域的现象。

二、当前我国道德建设现状:主体“爬坡”、部分“滑坡”

目前中国社会的道德状况总体上是主体“爬坡”下的部分“滑坡”,这一总评价的依据基于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道德是我国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哲学告诉我们,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相辅相成;判断一个社会在某一阶段道德水准的高低,应根据该阶段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原则和基本规范以及社会成员实践它们的程度和范围。我国社会主流的道德体系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这一道德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相承接,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相一致。构成这一体系的集体主义原则、为人民服务核心、“五爱”基本道德要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无不体现了先进性,超过了人类迄今为止的道德类型。另外,实事求是地看,随着经济建设取得的非凡成就,公民道德水平整体是提高的。当前顾大局、识大体的集体主义、“五爱”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仍然是规约,是指导大部分社会成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公民的爱国意识、公德观念大大增强,道德模范人物不断涌现,公益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譬如汶川抗震救灾中,全国各族人民心系灾区,情牵祖国,和衷共济,众志成城,所彰显出来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和以人为本、崇尚人道的仁爱理念,无不鲜明地体现了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进步。有调查显示,目前75.0%的人“对道德生活基本满意”,51.5%的人认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流道德是共产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和传统美德”。①另一调查表明,认为“目前总体道德水平和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提高的人数为54.09%,加上认为“和改革开放初期持平”的人数,达到了58%,而认为下降的则为34.31%。②该项调查的具体数据也说明了这一点。例如,被调查者在“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选择“无条件服从集体利益”(14.63%)和“先考虑集体利益,再考虑个人利益”(44.99%)的人数达60%;评价自己与邻居关系时,认为“邻里团结,互相帮助”和“关系一般,基本和气”的人数分别为52.89%和40.65%。③这些数据都在不同程度上标示着我国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仍然是社会主义道德,公民的道德水平整体上是积极向上的。

第二,符合时代潮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道德观日益为人们所接受。伴随着转型期的经济政治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在道德观上发生了一系列多角度、多侧面的冲突和变革,其主流是新的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对封建道德、资产阶级道德、假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道德的冲击和涤荡。譬如:功利观上“义利并重”取代了义利对立、“重义轻利”;公私观上“公私并重”、“正当谋私”取代了“崇公抑私”、“以公代私”;贫富观上“勤劳致富”、“勤劳先富”取代了“安贫乐道”、平均主义;竞争观上“开拓进取”、“自强不息”取代了“因循守旧”、“与世无争”;人的价值观上,尊重个性、崇尚自主取代了片面的依附意识;交往交换观上民主、平等、公正意识正在取代专制、等级、特权观念。这些新型的道德观正潜移默化地成为广大社会成员的共识。

第三,伴随道德观念的进步,道德调节领域也不断拓展。从宏观上说,道德理论更加科学化、体系化;道德建设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三德”扩展到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四德”并进;道德由作为调节人们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扩展到因对生态文明的重视而建立起的调节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从微观上看,伦理关系和道德调节领域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比如生殖伦理、器官移植伦理、生态伦理、科技伦理等伦理关系与相关道德认识和研究日渐深入,各级医学伦理委员会、生命科学伦理委员会、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的成立更加彰显出全社会对伦理道德建设的关注。

第四,把过分理想化的道德要求植根于现实实践沃土上。将曲高和寡的道德说教变成人们能够接受自觉实践的道德信念,把过分理想化的道德要求置于有扎实根基的基础上,是进步而不是退步。正如黑格尔所说:“真实的理想并非应该是现实的,而乃是现实的,并且是唯一现实的东西。——人们是首先这样相信的。如果一个理想太美妙了,以至在现实中并不存在,那么这个理想本身就必定有缺陷。”④比如,过去我们不分层次,一律以“公而忘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标尺要求全体社会成员,这在生产力不够发达、多数人的思想觉悟相对较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显然是空中楼阁式的幻想,最终起不到调节和导向作用。拨乱反正以后,吸取“左”的错误教训,在道德建设上我们党这些年来一直强调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鼓励先进,照顾多数,把先进性的要求与广泛性的要求结合起来,对不同层次的社会成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引导不同觉悟水平的社会成员共同进步,这些年来我国的道德建设实践所取得的成绩,充分证明了这一方针的正确性。

第五,辩证地看,即使某些消极的道德现象中也含有积极的因素。马克思说,社会的进步像可怕的异教神像那样,只有用人头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⑤有些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如“重利”观念和行为,若孤立地看,它在一定时期易造成唯利是图的后果,但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假如注意通过法律、制度限制其不道德手段,那么它的“恶”就会被它的“善”所代替,因为它打破了安贫乐道、不思进取的狭隘观念,有利于国家的长远利益。另外,对现实中道德观念的冲突和变革也要辩证地、理性地分析。像一些领域“向钱看”的逐利行为,片面地看似乎是道德的退步,是“恶”,但理性、辩证地分析,结论却恰恰相反。譬如,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外地人寻找进城道路比较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不少城市的郊区出现了为司机带路的新兴职业。带路者虽然收取了一定的费用,但这种“逐利”行为却给被服务者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时间和金钱,不仅符合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也合乎“为人民服务”这一社会主义道德核心要求。

三、历史与现实:当前我国道德建设部分“滑坡”的原因

如何评价和看待道德进步总趋势下出现的种种消极道德现象?人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是市场经济不可避免的“孪生物”,有人认为是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结果。笔者认为,这些看法若不是认识上的近视和偏颇,就是动机上的不纯。导致道德消极现象的原因错综复杂,必须进行具体、深入地分析方可理清头绪,确定治策。这些原因主要有下面六个方面。

第一,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引起的旧道德的复萌。应该看到,虽然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了它的正确发展方向,使它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着根本不同的性质和目的,然而,既然是把市场经济的“枝芽”嫁接在社会主义的“砧木”之上,那么它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市场经济两重性的一般特征,在它发展的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难免出现背离社会主义宗旨的消极道德现象,更何况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商品拜物教原因时所说的那样:“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⑥此外,我们在市场经济建设上还缺乏经验,缺乏完善的经济立法和科学的管理制度,这就更易造成旧道德的死灰复燃。如市场经济的效益原则容易诱发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等价交换原则渗透在人际关系中极易导致人道观念的淡薄与扭曲等。

第二,重经济轻政工,忽视理想、纪律和道德教育。有些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钱是发展市场经济唯一有效的手段,思想政治工作无关紧要。一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不适应党政分开改革形势的要求,客观上造成了党委怕“越位”,行政“不到位”的局面,政治思想工作成了“空档”。加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西方思潮中“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性自由”、“合理利己主义”等错误、腐朽的价值观、道德观也不断渗透进来,在一些人身上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这种轻视、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理想、纪律和道德教育不力,引导不够等做法,致使一些人良莠不分,善恶不辨。

第三,失信成本过低和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对工商活动中制假售假、坑蒙拐骗行为的惩罚过轻,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这给“缺德”行为的产生和蔓延以可乘之机,将“板子”都打在道德上是不公正的。此外,改革是一场革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成功的经验是没有的,很多问题都要在探索中解决,因而难免会出现一些失误和漏洞,使少数居心不良或道德境界较低的人钻了空子,加剧了某些领域的滑坡现象。

第四,少数无德、悖德官员的恶劣影响。由于干部体制和干部制度尚不健全,有些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放松了政治品德修养,忘记了执政为民的宗旨,经受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私的手段,不顾廉耻,不讲原则,贪污腐化,无恶不作。不仅损害了党的威信,玷污了党员、干部的形象,而且严重败坏、毒化了社会风气。

第五,不少道德消极现象都非始自今日,而是长期未愈的痼疾,是对道德建设上左倾错误的否定和惩罚。几十年的阶级斗争,特别是“文革”的恶劣影响,造成了善恶的颠倒,道德的堕落。落井下石,残酷打击,打砸抢抄,草菅人命,政治狂热取代了道德准则,社会公德和人道主义遭到粗暴践踏,人格和良心受到无情摧残。道德建设上不分层次地以共产主义道德的高指标来规范全体社会成员,而且宣传与实际奉行的道德有着相当的差距。这种道德要求严重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的做法,不仅使道德规范丧失了规范和激励功能,还易引起人们的逆反心理,只不过在当时的条件下没有显露出来罢了。

第六,有些现象并非道德本身的堕落,而是认识上的“误区”造成的错觉。在搞活经济、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会造成人们某些利益的得失,因而容易使人心理失衡,产生埋怨情绪,形成夸大道德消极面的认识。比如,体脑“倒挂”,一些不法之徒谋取暴利、不劳而获等新的分配不公现象,使热爱劳动的观念受到削弱,这些现象无疑是要花力气解决的,但从总体上看,热爱劳动的观念与过去相比更加深入人心了。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砸了“铁饭碗”,端了“大锅饭”,混工资的人再也不那么容易混下去了,他们不仅受到舆论的压力,且有被开除、解雇之虞。过去被认为低人一等的商业、服务行业,特别是个体劳动,被越来越多的人自愿选择,其价值更加为社会所肯定,这是不容否定的事实。

四、多管齐下:当前我国道德建设部分“滑坡”的治理对策

对当前道德建设现状的上述评价并不意味着可以对部分“滑坡”等闲视之,恰恰相反,更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并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加以治理。因为,这种部分的“滑坡”如果得不到强有力的遏制,就会严重影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干扰改革开放和社会各项文明建设的深化,最终也会导致道德建设整体的“滑坡”甚至倒退。笔者认为,当前落实党和政府要求,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和治理,最为迫切的是标本兼治,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深化各项改革,加速完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这是治本措施。现实生活中确有某些方面的道德消极现象是市场经济的负效应,但更多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还未完全建立、改革开放尚不彻底的结果。不难设想,包括征信制度建设等在内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必然有助于诚信缺失等道德“滑坡”现象的遏制,民主制度、监督体制的健全和政治生活透明度的增强定会促进干部的清正廉洁。即使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本身带来的消极现象,也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清除。

第二,着力端正党风,搞好廉政建设。人们对道德消极现象议论的焦点是社会风气不正,尤其是党风、官风不正。有调查显示,在“您对哪类群体的伦理道德状况最不满意”的回答中,有高达73.3%的人选择了“政府、政府官员群体”;而对于“您认为哪些因素应当为当今不良道德风尚负主要责任”问题,认为是“官员腐败”的占到被调查者的63.6%。⑦《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大力倡导共产党员和各级干部带头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强调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民。前述党员、干部中的少数害群之马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丑行激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腐蚀了健康的社会机体,影响极坏,对此,应有极其清醒的认识。腐败问题的解决更多靠的是体制和制度,一定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决清除腐败分子。为此,就必须对党员、干部加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教育;必须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增加党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必须制定科学的干部选拔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强有力的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派和群众监督的监督体系及制约机制。党风正,官风清,民风必正,不道德现象定将大大减少。

第三,以立为本、重在建设,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道德认知和判断、选择能力。各级组织、各级干部要加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领导,针对某种程度上忽视理想和道德教育的情况,在搞好自身道德修养的同时,加强对广大社会成员的理想和道德教育。既要加强现阶段共同理想的教育,也要理直气壮地宣传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还要坚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特别是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教育以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的教育,大力宣传和提倡有利于市场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进行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提高人们区分善恶的道德认知水平和判断、选择正确的道德行为的能力。温家宝总理2008年9月23日在纽约回答有关中国食品安全的提问时说:企业家血管里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只要各行各业、每个公民加强道德修养,具备基本的道德良知,其择善避恶的能力和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必将得到提升。

第四,注意发挥社会舆论的道德评价功能,创造一种弘扬善良、抑制邪恶的舆论氛围,引导人们积极向善。要通过各种舆论机构和舆论工具,利用表彰先进、树立道德楷模等舆论形式抑恶扬善,努力传播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需要的积极的、正确的道德观,褒扬和崇尚道德的行为,监督和鞭挞不道德的行为,引导广大公民特别是青少年正确认识外来文化尤其是外来的道德文化,营造有德光荣、失德可耻的社会舆论环境,从而促进人们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提高人们择善而从的向善能力。

第五,强化法律、政策和监管手段,铲除消极道德现象滋生和复萌的土壤。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为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以保障。如上所述,当前社会上的许多“缺德”、“悖德”现象正是因为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造成的。要消除这些消极道德现象,就需要严肃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做法,严厉打击严重失信的不法之徒和社会渣滓;抓紧健全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政策、法规,尽快制订对见义勇为给予激励、免责和保障的法规(如好人免责法),不给利己主义、以怨报德等悖德行为以滋生和复萌之机。同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管作用,依靠法纪政策强大的威慑力和制裁力,制约失德悖德行为,这样更有利于扶正祛邪、扬善惩恶,将人们的行为引入公义良俗、积极向善的健康轨道,推动道德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有学者指出:“回顾几十年来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所走过的道路,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正在曲折的道路上前进。尽管偶有滑坡,但是我们正在不断制止滑坡的情况下坚持爬坡。”⑧笔者非常认同这种观点。我们不能因部分缺德、悖德现象的存在而否定整个社会道德进步的总趋势。只要我们时刻保持对社会道德建设重要性的清醒认识,全社会共同努力,各方面协调行动、综合治理,道德建设进步、上升总趋势下某些方面、部分的“滑坡”现象就一定能得到遏制,我们的社会就一定会成为经济繁荣、弊绝风清、道德昌明的社会。

注释

①⑦樊浩等:《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39、443页。②③吴潜涛等:《当代中国公民道德状况调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40页。④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47页。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52页。⑥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89页。⑧陈瑛:《中国社会道德现状思考:是“滑坡”还是“爬坡”》,《光明日报》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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