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查慎行《苏诗补注》的历史解释方法

2013-01-31 05:01何泽棠
关键词:编年年谱东坡

何泽棠

(华南农业大学 人文学院,广州 510642)

查慎行(1650—1727),浙江海宁人,字悔余,号初白先生,是清代著名诗人,著有《敬业堂诗集》五十卷等。查慎行笃好苏轼诗,在他之前的苏诗注本,有宋代题名王十朋编的《王状元集百家分类注东坡先生诗》(以下简称“类注本”),宋代施元之、顾禧、施宿的《注东坡先生诗》(以下简称“施顾注本”),清代宋犖、邵长蘅删补翻刻施顾注本而成的《施注苏诗》(以下简称“清施本”)。查慎行对上述旧注并不完全满意,因此予以补注,撰有《补注东坡先生编年诗》(下文简称《苏诗补注》)五十卷。《苏诗补注》作为补注本,对旧注进行了全面的整理、订正。《四库总目》云:“其间编年错乱,及以他诗溷入者,悉考订重编。”[1]1327又指出:“然考核地理,订正年月,引据时事,元元本本,无不具有条理,非惟邵注新本所不及,即施注原本亦出其下。现行苏诗之注,以此本居最。”[1]1327《四库总目》的评价为“以此本居最”,当然值得商榷,但《苏诗补注》的考释之功实不可没。本文拟重点探讨《苏诗补注》在历史解释方面的学术价值。

一、查慎行的《苏轼年表》及其对旧谱的补正

宋代是编年史修撰的鼎盛时期,代表作有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与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宋代编年史书开启了年谱的编撰,年谱实为微观的个人生活“编年史”。现存最早的年谱,是一批诗人年谱,包括北宋吕大防的《韩吏部文公集年谱》与《杜工部诗年谱》。将诗人年谱附于编年注本正文之前,是宋代诗歌注释的常例。至于苏诗注,施顾注本原附有施宿的《东坡先生年谱》,但宋代以后在国内失传已久。邵长蘅整理清施本,将南宋王宗稷所编《苏文忠公年谱》补入书中。类注本也附有宋代傅艹深所撰的《东坡纪年录》。

查慎行延续了这一传统,撰有《苏轼年表》,列于《苏诗补注》正文之前。宋代傅艹深的《东坡纪年录》、王宗稷的《东坡先生年谱》为文谱,施宿的《东坡先生年谱》则为表谱,但失传已久,查慎行的《苏轼年表》亦为表谱。宋代三家年谱,除逐年列出苏轼的事迹之外,还考证出本年创作的部分诗歌篇目。相比之下,查表只是在少数年份列举了该年的少数诗作,而将重点放在苏轼的事迹之上。查表有以下值得注意者:

1.叙述苏轼的生平事迹

以《宋史·苏轼传》为本,以苏辙的《东坡墓志铭》,苏轼的文集、诗篇内容、词序和《乌台诗案》等为参证,如表1所示。

2.将苏轼的事迹与当年重大时事加以对照

以上逐年叙述苏轼的生平事迹,尚属年谱的常规。查表值得一提之处在于每年除列苏轼事迹之外,还别起一栏,列出该年的重大时事,在政治背景中凸显苏轼的立身行事,如表2所示。

表1 查表示例1

表2 查表示例2

在以上两个例子中,苏轼的经历受当年朝廷重大决策的支配。特别是熙宁变法、元祐党争一类对苏轼一生命运起了决定作用的重大时事,查表予以重点联系,如表3所示。

表3 查表示例3

在熙宁四年的“时事”条中,查表列举了朝廷推行新法、打击旧党的举措,并以欧阳修被迫致仕、富弼被贬为知州等事例作为参照物,凸显了苏轼在这一年中因避祸而乞外任的命运。绍圣元年的“时事”条也说明了苏轼谪居惠州的政治背景。

有时苏轼本年没有重大活动,但一些重大的时政对苏轼未来的命运有所影响,查氏也予以重点记录,如表4所示。

表4 查表示例4

以上例子,充分说明了查慎行注重苏轼生平事迹与重大时事的联系,在广阔的社会政治背景下展示苏轼的行迹,彰显苏轼的性情品格,从而勾勒苏诗的创作背景,为读者“知人论世”提供有力的佐证。

3.纠正旧谱的错误

如嘉祐五年条云:“先生年二十五。正月过唐州,作《新渠》诗。是年到都后,授河南府福昌簿。王宗稷《年谱》谓授福昌主簿,有《新渠》诗,前后混牵殊缪,当从《纪年录》。”[2]13-14《新渠》诗苏轼自序云:“庚子正月,予过唐州。太守赵侯始复三陂,疏召渠,招怀远人,散耕于唐。予方为旅人,不得亲执壶浆箪食以与侯劝逆四方之来者,独为《新渠诗》五章,以告于道路,致侯之意。”[2]61苏轼自嘉祐二年丁母忧还乡,四年与父苏洵、弟苏辙三人沿长江顺流出川,过江陵荆州北上还都,唐州正好在入都路线上,则《新渠》诗作于入都之前,而授河南府福昌簿是还都后之事。因此,王宗稷《年谱》的记载正好颠倒了两件事的前后次序,为查慎行所指正。

二、查慎行对苏诗的重新编年

诗集的编年注本,始于宋代。上文已云,宋代编年体史书的编撰比较发达,并开启了文人年谱的编撰。同时,编年体史书的发展也影响了文集的编纂,产生了编年本这一新的文集编排体例。如果说年谱是个人事迹的编年史,那编年文集则是文学作品的编年史。注释者以编年本作为底本加以注释,从而形成编年注本,其优点在于能够随作品产生的年代逐篇注释,将作品与注释置于当代史事的背景之下,有助于理解作品的寓意。自宋代注家采用编年注以来,这种注释体例就一直为历代注家所喜爱,成为中国古典诗歌注释的主流。

宋代刊行的《东坡集》即为编年,施顾注本亦是编年注本。到了清代,苏诗的注释者进一步讨论苏诗的编年问题,考证前代编年的错漏。查慎行认为苏诗虽宜编年,却难于编年。查氏《补注例略》云:“苏诗宜编年固矣,惟是先生升沉中外,时地屡易,篇什繁多,必若部居州次,一一不爽,自非朝夕从游,畴能定之。施元之、顾景繁生南渡时,去先生之世未远,排纂尚有舛错。如《客位假寐》一首,凤翔所作,而入倅杭时。《次韵曹九章》一首,黄州所作,而入守湖州时。姑举二段,以见编年之难。”[2]8因为苏轼一生如波浪起浮,足迹踏遍大江南北,五岭内外,经历的事件、接触的人物太多,因此很难精确地编年。查慎行认为施顾注本的编年亦存在错误,于是对其编年作了调整。此外,施顾注本不收而见于南宋人所编《东坡外集》及邵长蘅所编《苏诗续补遗》者,凡是能确定编年的,查慎行亦将其移入编年的各卷之中。他自述用以确定编年的根据云:“凡慎所辨正,必先求之本诗及手书真迹,又参以同时诸公文集,洎宋元名家诗话题跋、年诗经纬,用以审定前后。”[2]8

1.纠正已编年诗中的编年错误

类注本并不按年代编排。因此,查慎行的改定编年工作,是针对施顾注本中的编年而进行的。查氏改动编年的凭据如下:

(1)根据南宋王宗稷所撰《苏轼年谱》改编。如《侄安节远来夜坐三首》《冬至日赠安节》,查注云:“《年谱》引本集《杂说》云:元丰辛酉冬至,仆在黄州,侄安节远来。则此诗与前七律三首乃是年冬所作。”[2]425查慎行据此认为,施顾注本将这四首诗编于《岐亭道上见梅花戏赠季常》之前,颠倒了前后位置,于是予以改编。

(2)根据《乌台诗案》改编。如《和钱安道寄惠建茶》,查注云:“慎按,此首据《诗案》,乃初赴常润道中作,施氏本讹编在前。今改正。”[2]233查氏据此改编至卷十一,该卷为熙宁六年冬至七年春夏苏轼往返于常、润、苏、秀道中作。

(3)根据苏轼活动的时间与地点改编。如《客位假寐》,施顾注本编入熙宁五年苏轼任杭州通判卷中。然而本诗有东坡自注:“因谒凤翔府守陈公弼。”[2]78查氏据此移编于嘉祐七年凤翔卷中,并引邵博《闻见后录》的相关记载为证。[2]78

(4)对于行旅中所作诗歌,还可依地理位置编年。如《惠山谒钱道人烹小龙团登绝顶望太湖》《钱道人有诗云直须认取主人翁作两绝戏之》《除夜野宿常州城外二首》,这三首诗在施顾注本中被编在《元日过丹阳明日立春寄鲁元翰》之后,查慎行认为,苏轼当时是从杭州经常州前往润州,从行程来看,惠山、常州应在丹阳之前,从诗题的时间来看,除夜应在元日之前。因此查慎行将这三首移至《元日过丹阳明日立春寄鲁元翰》诗之前。[2]233-234

(5)根据题中人物活动的时间改编。如自《次韵柳子玉见寄》至《送任伋通判黄州兼寄其兄孜》七首,施顾注本编于嘉祐七年凤翔卷中,而这七首中涉及的曾巩倅越、王颐赴建州钱监、安惇失解、任伋通判黄州等事件都发生在熙宁二年,查据此改编至卷六熙宁二年中。[2]122-125

(6)根据诗中的内容改编。如《次韵曹九章见赠》,施顾注本编于元丰二年自徐州移湖州卷中。此诗首二句为“蘧瑗知非我所师,流年已似手中蓍”,查慎行认为,苏轼生于丙子年,至元丰甲子年正好四十九岁,因此诗中用蘧伯玉事及《周易·系辞》中的语言。由此可以断定本诗作于元丰七年黄州时期。[2]451

2.未编年诗确定编年

查慎行首先根据南宋人所编《东坡外集》确定编年。《东坡外集》是南宋人所辑的《东坡前集》《东坡后集》以外的补遗诗,且以编年排列。查氏不仅依照此诗补录苏诗,还吸取其编年的成果。如《次韵和子由闻予善射》,此诗施顾注本及《续补遗》皆不载,只见于《东坡外集》。查注云:“施注新旧本俱失载此诗,今从《外集》第三卷补编。”[2]89于是查慎行将此诗编于卷四嘉祐八年凤翔卷中。对于《东坡外集》亦不载,只见于清施本《续补遗》二卷中的诗歌,查氏确定编年的根据如下:

(1)根据史实。如《获鬼章二十韵》,查氏根据《宋史·哲宗本纪》记载的擒获鬼章的年代,将其编入卷二十九元祐二年中。[2]573

(2)从苏轼文集确定作诗的年月。如《鹿鸣宴》,查氏认为,根据苏轼文集中《徐州鹿鸣宴诗叙》一文,可知此诗作于九月辛丑,因而编入卷十七元丰元年秋冬作中,当时苏轼任徐州太守。[2]352

(3)因人而附编。如《元翰少卿宠惠谷簾水一器龙团二枚仍以新诗为贶叹味不已次韵奉和》,因卷十“熙宁六年立秋至九月”中有《九日舟中望见有美堂上鲁少卿饮以诗戏之二首》,因而查慎行附编于后。[2]224

(4)因地而附编。如《赠江州景德长老》,因卷二十三元丰七年作有《和李太白》,该诗是苏轼在江州为和李白《浔阳紫极宫感秋》诗而作,因此查慎行附编于后。[2]466

(5)根据诗的内容而定编。如《立春日病中邀家安国……二首》,因第二首有“辜负名花已一年”之句。查慎行认为,苏轼于熙宁甲寅冬天赴密州,经历了乙卯年为一整年,又因为此诗作于立春日,因此可以断定这首诗是丙辰年所作,因而列于卷十四熙宁九年之中。[2]276

(6)根据和诗的韵脚确定编年。如《次韵完夫再赠之什某已卜居毘陵与完夫有庐里之约云》,因卷二十六元丰八年五月至十一月作中有《次韵胡完夫》诗,两诗皆为七律,所用韵脚皆为“斑”、“关”、“山”、“间”、“闲”,因此查慎行定为同时唱和所作。[2]519-520

三、查慎行补注中的历史解释方法

诗注中运用历史解释方法的关键之处,在于通过史料考证出诗作的“本事”。具体说来,则包括解题与释句两方面。解题时的历史解释,即运用史料,探究引发诗人创作的事因,从宏观的角度把握全诗的意旨。释句中的历史解释,即以诗句的内容为线索,发掘更多的史料,从微观的角度印证诗句内容的真实,并补充更多的细节。这种解释方法,滥觞于孟子的“知人论世”说,经过汉代郑玄、王逸等学者的拓展,在宋代基本成型,到了清代则发展到了顶峰。

宋代的苏诗注释者,非常重视历史解释方法的运用,其中以施宿的《注东坡先生诗》题下注为代表。[3]查慎行与施宿一样,也重视历史解释方法,通过释事来探寻苏诗的意旨。在《补注例略》中,查慎行对《东坡锦绣段》不以史事为根据的解释方法提出了批评:“南宋时人有笺注先生诗句,号《东坡锦绣段》,随句撰事牵合,殊无根蒂,此与鲁訔、黄鹤之注杜,李歜之撰诗史同科,固有所姗笑。若乃当代文献,信而足征,宁容阙略。”[2]8根据这种认识,查慎行很重视史实的考证,重点补充了施顾注本中的缺漏,同时兼顾类注本的疏误。施顾注宋本在流传过程中已阙十二卷,为清施本所补注,但注释者邵长蘅与李必恒不太重视史实的补注,查慎行对这十二卷用力尤勤。此外如施顾注宋本不载而清施本补入者、施顾注宋本未阙但施宿误注者,皆有待查慎行的补充。

1.解题

诗歌批评史上有“诗言志”、“诗缘情”、“歌诗合为事而作”等观点。苏轼有些诗篇乃一时一地之感兴,并不涉及具体事件,这类诗歌不是历史解释的重点。而另一些诗篇,不管是“言志”还是“缘情”,常常由一定的具体事件而激发。解题的任务是阐释一诗之主旨,运用历史解释方法阐释诗旨,关键在于考证引发苏轼创作的本事,从而对诗意作出准确的概括。

查慎行补注诗题,所凭借的材料主要来自《宋史》、宋人王偁的《东都事略》,以及宋人所撰墓志、年谱、行状、笔记等,与施宿注相比,大体相同,只有王偁《东都事略》是施宿所未取者。《东都事略》与《宋史》相比,人物事迹虽略于《宋史》,但也有《宋史》所失载者,尤其是有一些人物于《宋史》无传,只见于《东都事略》中。因此,查慎行增加《东都事略》作为材料来源是可取的。

查慎行的补注工作十分出色。如《吊徐德占》一诗,此诗施、顾注本不载,是一首挽词,写作的目的在于缅怀逝者的平生,并对其功过是非作出简明扼要的评判。查注先引《东都事略》中徐禧(德占)领兵与西夏拒敌,战死于永乐城的经历,并引《宋史·夏国赵秉常传》为旁证,接着重点突出了《东都事略》中对徐禧的评价:“禧为人疎狂而有胆气,好言兵,(吕)惠卿以此力引之。先是,惠卿在延州,首以边事迎合朝廷,沈括继之,陕西、河东骚然困弊,复请城永乐,以图进取。禧既入贼境,寡谋轻敌,以至于败。自是神宗始知边臣不可信,厌兵事矣。”指出了徐德占轻敌丧师的过失。接下来查慎行自己评价道:“徐德占,黄山谷外兄也。山谷称其以才略出于深山穷谷,而揭日月于万夫之上。年四十,大命陨倾,令人短气。而曾南丰《兵间诗》,至斥为倾险小人,以万人之生,徼幸一身之利。其恃才寡谋,亦大概可见矣。盖宋自熙宁以来,用兵西陲,所得葭芦、吴保、义合、米脂、浮图、塞门六砦而已。灵州永乐之役,官军、熟羌死者,前后约六十万人,虽其后复通和好,而中国财力耗弊已极。追原祸首,皆自喜功好事诸臣致之。”更进一步对徐德占好大喜功、擅开边衅的行为提出了批评。继而查慎行总结苏轼本诗的用意:“公于德占之没,不一及边事,独惜其以有用之身,不知自爱,轻于授首,其丧师辱国之罪,固隐然言外矣。”[2]437从而点出了苏轼对徐德占暗下针砭的言外之意。

查注能够概括徐德占一生主要功业,结合宋夏之争的历史背景对其作出评价,以史实为根据总结全诗的用意,是使用历史解释方法解题的成功之注。

在施宿注未阙的篇目中,查慎行也能够指出施宿的错误,如《徐君猷挽词》之施宿注云:“君猷卒于黄州事,见《戏君猷不饮酒诗》。”[4]查注云:“慎按,施氏原注谓君猷终于黄州,王明清《挥尘录》亦云然。予考《本集》代巢元修所作《遗爱亭记》云:东海徐君猷以朝散郎知黄州,每岁之春,与子瞻游安国寺,饮酒于竹间亭。公既去郡,寺僧请名,子瞻名之曰‘遗爱’。据此则君猷之没,在去黄州以后,非终于黄也。但其去郡后,踪迹无可考耳。”[2]447

2.释句

(1)释“赋”体诗句。除了诗题的“本事”之外,解释一些使用“赋”体、直陈其事的诗句,考证其“本事”也很重要。这类诗句的含意可以直接根据史实来解释,只要按照诗歌的内容去寻找相应的史料,互相对照印证,就可明白意义。

查慎行在释句方面,亦能够有效地补充旧注的阙漏。例如《送吕希道知和州》“君家联翩三将相”,此句施、顾未注。类注本赵夔注云:“蒙正谥文穆,本朝名相。其侄曰夷简,夷简之子曰公著,皆为将相。”[5]卷二十第十七页A 查注云:“按《宋史·宰辅表》及《宰辅编年录》,吕蒙正于太宗端拱元年自昭文大学士、参知政事加中书侍郎、平章事,咸平六年封莱国公。吕夷简于仁宗天圣七年自龙图直学士除同平章事,景祐二年封申国公。吕公弼于英宗治平二年自权三司使、枢密直学士除枢密副使,四年进枢密使。诗中所称‘三将相’谓蒙正、夷简、公弼也。王氏注于蒙正、夷简而外不引公弼而引公著。按公著于哲宗元祐初方入相,先生作诗在熙宁中,其谬戾昭然。”[2]128赵夔是宋人,但对当朝历史却疏于考证,以致将吕公弼误为吕公著,从而错误地理解了本句“三将相”的含义。若无查慎行的纠正,必将误导读者。

(2)释用典或比兴体的诗句。除直陈其事外,诗歌还有一些委婉含蓄的表现方法:一是用典;一是比兴。苏诗兼有“以才学为诗”与“以议论为诗”的特点,用典数量丰富,并且往往影射现实,因而必须找出诗中所用之典与时事之间的联系,才能推证苏轼的用意。“比兴”体的诗句,特别是隐喻象征类的手法,影射时事,有含蓄隐晦的效果,难窥其用意所在,因而更强调以“本事”为证,否则稍有不慎就会流于穿凿附会。苏诗用隐喻之处虽然少于用典,但亦时或有之。对这两类方法,不能像解释“赋”体诗句那样只使用印证的方法,直接引用史料予以对照,而是要更突出“推证”的方法,要依靠史料,找出本事与物象或事象之间的确切联系,才能正确解释诗意。

如《复次韵谢赵景贶陈履常见和兼简欧阳叔弼兄弟》“或劝莫作诗,儿辈工织纹”,这一联看似简单,实则将比兴与典故融合在一起使用以影射时事,对注释者的综合解释能力是一种考验。类注本赵次公注云:“织纹以言谗言。《诗》云: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先生旧以诗得罪,谓之诗案,故或人劝止。”[5]卷十六第十九页B 赵次公首先指出,“织纹”是比体,但这个比喻不是苏轼首创,而是来源于《诗经》,所以必须引出《诗经》的原句,并且指出事因在于苏轼当年“以诗得罪”。赵次公注已经比较全面,但仍然未切中要害。查慎行则在赵次公注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苏轼创作本句的事由,查注云:“《本集·辩题诗札子》云:赵君锡、贾易言臣于元丰八年题诗于扬州僧寺,有欣幸先帝上仙之意。臣今省忆此诗,是岁三月六日在南京闻先帝遗诏,举哀挂服了,当往常州。至五月初,间因往扬州竹西寺,喜闻百姓讴歌吾君之子,出于至诚。又是时淮浙间所在丰熟,因作诗:‘此生已觉郡无事,今岁仍逢大有年。山寺归来闻好语,野花啼鸟亦欣然。’其时去先帝上仙已及两月,决非山寺归来始闻之语,事理明白,无人不知,而君锡等辄敢挟情,公然诬罔。伏乞付外施行,稍正国法。”[2]664-665

由查注可知,苏轼创作此句的动因,还不仅在于当年以诗得罪,更与近前有赵君锡等人的诬陷有关。

四、结 语

作为宋代苏诗注的补注者,查慎行继承了宋代学者创造的诗人年谱与编年诗集这两种体例,编撰了《东坡年表》,特别重视苏轼事迹与重大时事的联系,并订正了苏诗原有编年顺序的一些错误。在此基础上,《苏诗补注》运用历史解释的方法,通过考证史实,补正了宋代苏诗注在解释苏轼诗意时的不少错漏,在苏轼诗歌注释史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永 瑢,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2]查慎行.苏诗补注[M]//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11 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3]何泽棠.施宿《注东坡诗》题注的诠释方法与历史地位[J].中国韵文学刊,2010(2):30-34.

[4]冯应榴.苏轼诗集合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447.

[5]王十朋.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M]//四部丛刊·元建安虞平斋务本书堂刊本.影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民国八年).

猜你喜欢
编年年谱东坡
证肇经先生年谱(续8)
贵州土司史籍编年系列总序
索尼微单TM相机编年册
读《郭沫若年谱长编》的几点思考
东坡诗元代接受论
朱彝尊年谱新考
宜兴:东坡书院忆东坡
苏词编年百年回顾与反思
《清钱编年谱》(英文原版)订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