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海江
“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不仅是为云台山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更是为了保护好山区生态环境,这是造福子孙后代的良心工程,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修武县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动员会上,县长刘小波的话掷地有声。
修武县是焦作的东大门,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山南川,山川各半,矿产资源有煤、铁、铝、石灰石等20余种。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地处修武县境内,因其独具特色的“北方岩溶地貌”被列入首批世界地质公园名录。修武县把发展旅游产业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通过整合旅游资源,打造山水品牌,成为河南省有名的旅游经济强县。在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周边山区,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煤、铁、高岭土、方解石和石灰石等。在“靠山吃山”传统观念的影响下,采矿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尤其是石灰石资源埋层浅、易开采,非法采石现象较为普遍,采石点最多时达100余个。
然而, 却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县曾经也是“有水快流”“有矿快采”政策的受害者,无序开采造成部分山体千疮百孔,生态植被遭到破坏,并带来了地质灾害隐患。从远处望去,北部浅山一带千疮百孔,白雾升腾,众多采石场形成的白色粉尘不仅使空气质量大为下降,也严重影响了修武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要想赚钱快,就去挖铁矿。”这是过去流传在修武县北部沿山村庄的一句顺口溜,非常真实地反映了当地采矿的情况。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该县的采矿业发展迅速,受经济利益的诱惑,北部山区一度成为许多人眼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银山”,一些不法分子对山区的矿产资源“垂涎三尺”,大大小小的采矿点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最多时达300余家。有证的、无证的,露天的、洞采的,开采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他们置国家政策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于不顾,为了盗采矿产资源,采取“你来我跑”、“你追我藏”、“昼伏夜出”等游击战术,实施非法采矿。由于多数矿点只开发不治理,只索取不投入,致使矿山环境开始恶化,水土流失,不仅给附近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而且还诱发了地质灾害。在该县北部山区西村、方庄、岸上三个乡镇的一批主干道,尤其在通往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的主公路修成后,裸露出来的岩石像一块大伤疤长在山间;山崖上,零星长着一些泡桐、马尾松,更多的地方则寸草不生,严重影响了山体景观和视觉景观。
一边是依靠矿产资源的经济发展,一边是生态环境保护,暂时的经济利益与整个山区的生态环境相比,孰轻孰重?这成为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要尽快解决的重要课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持续发展,在痛定思痛之后,修武县提出了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并作出了坚定果断的抉择:科学规划,集中整治,把北部山区打造成修武县的后花园。
为了实现“生态修武”的规划目标,该县采取了对合法采矿管理实行硬规定、对违法采矿打击实行硬手腕的“两硬”治理措施。从建立矿产品流通检查站到设立警示场地,从关停无证照矿洞、铁矿井到检查运输矿产品车辆运输通行证,修武县北部山区生态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在实施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面前,修武县以敢于亮剑不手软、硬起手腕办大案的作风,在当地打出了声威。
为切实解决北部山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彻底杜绝乱挖滥采现象,切实改善北部山区生态环境,该县周密部署,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各司其职,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依据《修武县矿产资源规划》,该县在北部山区醒目位置设置禁采和限采标志,组织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对北部山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先后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矿、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多个领导小组,加强对北部山区治理工作的领导;出台《修武县集中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细化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职责;下发严肃法纪、严格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活动中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体系。
2012年初,该县在北部山区聘请235名专职巡逻队员,成立山区“五责合一”巡逻队,建立了巡山制度,并以县政府一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深化非煤矿山集中整治意见》,充分发挥开展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联手打击违法采矿行为。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动态巡查网络和“五责合一”巡查机制的基础上,县政府抽调52名业务骨干在重点矿区的交通要道口设立4个固定检查站,抽调17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成立联合执法大队,确保非法矿产品查得严、堵得住。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修武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林业局、电业局和七贤镇、西村乡、岸上乡政府等单位,联合行动,采取切断电源、没收设备、充填井筒、遣散人员等方法,集中取缔非法采矿点,做到“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施,炸毁或封闭井筒(硐),恢复地貌”。行动开展以来,该县累计出动执法车400余台(次),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先后查处了大南坡非法采矿、当阳峪盗采矿产资源、古洞窑河道非法采砂、赤庄村河道非法采砂等多起非法开采案件,先后取缔非法采矿点87家、非法加工点79处,抓获违法当事人12名,查扣挖掘机、井架等非法采矿工具23台(套)。目前,持证矿山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矿产开发秩序得到了进一步好转,非法采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也逐渐好转。
为使被关闭和取缔的矿山不再反弹,有效保护矿产资源,该县建立了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北部山区乡镇政府是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责任主体,县北部山区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对本辖区非法采矿行为负总责,并将目标责任逐级落实到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从国土、公安、安监、林业、电业、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建立矿产品流通检查站,加强矿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凡未携带非煤矿山企业车辆运输通行证的非煤矿产品运输车辆一律扣押;组建了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并配合乡镇政府开展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在北部山区主要道路醒目位置设立警示场地,将扣押的运输非法矿产品车辆和非法采矿的机械设备停放在警示场地内,以达到震慑效果;组织国土、安监、公安、电业、环保、林业等职能部门对北部山区非煤矿山企业逐个验收,对未取得合法证照、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无水土保持方案、环保设施不达标、未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的企业,均依法予以关闭;对在工作中利用职权包庇袒护,使非法采矿行为应止而未止的,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同时,县、乡镇设立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使非法开采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为确保这些工作落到实处,修武县明确提出“立足可持续发展,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将生态保护与建设置于各项经济工作的首位,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全县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并对影响旅游发展的众多采石场、铁矿井、矸洞等进行关、停、并、转,北部山区地质环境严重破坏情况有了根本好转。但是遗留下来的众多“白色疮疤”——废弃采石场如何处置,却成为修武县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要尽快解决的重要课题。
修武县政府一方面招商引资,按照“绿色生态进、非法开采退”的工作思路,吸引了荷鹿农庄等生态项目入驻北部山区,绿化荒山2000余亩,既改善了周边环境,又使附近的山体免受破坏。另一方面,申请2200万元云台山旅游专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资金和600万元山门河泥石流治理项目资金,不断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此外,该县还投资1000余万元,对青云大道进行了高标准绿化,对车辆进行封闭式运输,减少矿产品运输对环境的破坏。
近年来,该县先后投入资金1724万元,完成了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和回头山矿区(大坝采矿点)及西村乡东交口新村东两个煤矿塌陷区的治理工作,为有效保护地质生态环境和保障山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县制订了取缔关停矿区植被恢复实施方案,将非法采矿区纳入治理计划,逐步实施植被恢复治理工程。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要求各矿山把防尘、绿化和矿区道路硬化作为建设和生产的前提条件,确立“工作场地棚化、路面硬化、环境绿化、空气净化”的治理目标,并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达不到环境整改目标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截至目前,全县矿山“四化”建设已完成投资2000余万元,建立了两个生产工序净化、加工场所棚化、道路厂区硬化、周边环境绿化的“四化”矿山示范点,其余有证矿山企业按照示范点标准开始棚化建设,已全部完成了道路硬化和建设水池、购买洒水车、安装喷淋设备等净化任务。
经过治理,一座座高大挺拔的轻钢封闭式彩棚拔地而起;破碎、选料、分流等容易产生粉尘的生产环节从原先的露天生产转变成室内生产,且配备了雨淋、雾化喷头等除尘环保设备;厂区生产道路得到硬化,洒水车每天定时进行喷洒。
在开展矿山企业“四化”的同时,该县还开展了太行山造林绿化大会战,实施桑湾经济林种植园区建设、退耕还林等工程,使北部山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近几年,先后完成荒山绿化5.5万亩,封山育林6.9万亩,退耕还林2万亩,建成了集中连片的桑湾生态经济林种植园区,进一步改善了山区的生态环境,使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5.7%。2012年,该县又以创建全国森林县城为目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年”活动,完成绿化面积1.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