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统
建设具有浙江特色的智慧城市
文/张统
浙江是全国率先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省份之一,已形成了一个地级市至少一个项目的试点布局。要审时度势,抢抓信息化时代的新机遇,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之路
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变革,正催生着智慧城市的悄然崛起。“一有阳光就灿烂、一遇雨露就发芽”的浙江,审时度势,抢抓信息化时代的新机遇,实施一系列创新举措,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谋划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努力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创新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的新突破,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之路。
浙江是全国率先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省份之一。自2011年以来,浙江坚持以实务研究和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智慧城市的研究和发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分三批共启动了20个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项目,覆盖了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得益的交通、就医、安居等民生领域,形成了一个地级市至少一个项目的试点布局。目前,已经启动建设的20个试点项目总体上进展顺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在解决城市突出问题上作出了新贡献。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始终遵循“一揽子”解决问题的理念,致力于解决城市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比如,省交通集团的智慧高速项目,初步实现了重要节日期间主线堵车不超2小时,重大事故快速处理。杭州市智慧安监项目,实现了市区建筑工地、城市工程车、电梯联网可视化监管。
二是在组织保障体系建设上取得新成果。省级层面,成立了省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省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智慧城市促进会和杭电智慧城市研究中心,并进一步筹备建设省级智慧城市规划研究院和智慧城市培训中心。项目试点城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智慧城市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相应的项目指导组、项目组、专家组和标准组,落实了专门办公场地。
三是在投资运营模式创新上取得了新突破。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始终重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目前已有10个项目组建了投资运营公司。2013年智慧城市试点项目总投资预计为28.68亿元,80%以上投资由企业来完成。
四是在指导推进模式创新上取得了新作为。省政府积极协调落实“3+X”指导推进模式。今年2月5日,省政府与14个中央部委、7家央企在北京召开了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部省联席会议,会议正式签署了智慧环保、智慧水务、智慧健康、智慧旅游、智慧电网、电动汽车智能充换电网络等6个项目的“3+X”合作协议。
五是在智慧城市产业发展上取得了新成效。通过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吸引了航天科工、中电科技、华为、IBM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到浙江投资发展。目前,投资意向额已达500亿元人民币,极大地催生和促进了智慧城市产业发展。
六是在颠覆性技术创新上开创了新局面。启动实施了智慧城市大型专用软件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组建了9家智慧城市大型软件研究院,开展智慧城市大型专用软件研发,第一阶段已经形成了总共超过1000人的高层次软件研发队伍,吸引海内外和科研院所高端技术人才超过20人。
七是在标准化建设上取得了新进展。组织开展试点项目标准化建设实证研究,出台了试点项目的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应用指导目录,起草了《浙江省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
智慧城市理念为城市未来发展描绘了一幅美好蓝图,但是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伟大工程,浙江智慧城市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我们既要肯定现有成绩,坚定信心,又要深化认识,攻坚克难。目前浙江智慧城市建设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中长期战略规划等更高层次的顶层设计,以契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新“四化”同步发展、信息消费和物联网产业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二是与智慧城市密切相关的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不高,进口依存度较高,造成一定的信息安全隐患。三是个别试点项目未能透彻领会智慧城市的内涵和精髓,建设仍然停留在技术层面。四是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水平有待提升。五是缺乏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评估考核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尽早出台中长期战略规划。一套完备的顶层设计体系包括战略、规划、计划、方案等,目前省政府已经出台了指导意见,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也会制定每年的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要点。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信息化、智慧城市的越来越重视,以及自身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有必要立足新起点,制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持续性的智慧城市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编制规划过程中要注意把握新“四化”同步发展、信息消费、物联网产业发展等新要求和新理念,进一步明确智慧城市发展方向和目标。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企业为主体的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一是引导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完善政府对企业创新的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利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投入热情。二是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遴选一批具有较大规模优势、较强创新实力、具备发展潜质的骨干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加快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同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创新型企业。三是鼓励政府服务外包和采购国产软件。四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力度。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做到“统一规划、联合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有效提高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以构建智慧应用体系为契机,加大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的开发利用水平,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大合作、大集成、大网络、大协同。
加强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委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符合浙江实际的评估考核标准,对试点项目开展定期动态的评估考核,为试点项目优胜劣汰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整体建设水平。
实施智慧城市人才战略。一是完善人才引进机制。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完善工作环境和生活配套设施,重点解决住房、异地社保转移等制约人才引进的突出问题。二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省级智慧城市培训中心,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指导支持,加快培育复合型、实用性信息技术人才;引导大中专院校与企业的人才需求对接,重点培养紧缺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智慧城市进修培训,加深城市领导者、管理者对智慧城市内涵和精髓的理解和把握。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