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未来发展空间,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一部分:
一部分人:富裕群体或高收入阶层。前已述及,全民医保不等于全民保险,总有一部分人处于社会医疗保险之外,这一部分人应当主要是收入与生活水平达到较富裕程度的社会群体,他们或放弃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者虽然参加了也因不能享受到自己期望的服务而自愿放弃医疗保险待遇,这应当是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目标群体。在我国,这一群体的人数规模应当数以千万计,以后还会不断增长,估计潜在的客户会占到总人口的10%左右,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期待、值得开发的规模巨大的市场。
一部分病种: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病种。根据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即使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有一部分疾病也不在医疗保障的范围,它当然为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发相应产品提供了相应的空间。因为有风险就有保险,关键在于保险产品的开发与对人们消费观念的引导。
一部分药物: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之外的药物。
一部分费用: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之外的自负费用。
一部分服务:非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保健与护理服务。
在上述“五个一部分”中,一部分人的保险应当是商业健康保险的真正目标对象群体,一部分费用保险则可以成为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要业务来源。可见,即使是建立并健全了我国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留给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仍然是巨大的,这是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有可能快速成长并在全球健康保险业中可能表现优异的地方。然而,如果不能好好把握并开发上述“五个一部分”,特别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费用的保险,则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仍将是发育不良的,也不会有很好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