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是“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
——“枫桥经验”群众性的哲学思辨

2013-01-30 02:12朱振甫李鹏展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关键词:群众观点枫桥经验群众性

□朱振甫,李鹏展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浙江宁波 315010)

群众性是“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
——“枫桥经验”群众性的哲学思辨

□朱振甫,李鹏展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浙江宁波 315010)

社会矛盾的时空性存在,是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普遍性原理在社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社会治安问题归根到底是社会矛盾的运动表现,因此,必须坚持唯物史观,发扬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枫桥经验”之成功在于一以贯之地将群众性作为“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所进行的演进和发扬。“枫桥经验”的群众性特征体现于赢得群众的信任、提高群众的素质、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加强以及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枫桥经验”;本质特征;群众性;哲学思辨

在毛泽东主席为“枫桥经验”题词50周年之际,笔者拟对“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群众性展开论述,以表纪念。社会矛盾无时不有、无处不在,这就是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普遍性原理在社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社会治安问题,违法犯罪问题,归根到底是社会矛盾的运动表现。面对量大面广的社会矛盾、社会治安问题,“枫桥经验”以群众性作为本质特征,将群众路线在社会治安工作中予以模范运用,既是一隅的治安之策,也是国家安全观的一个缩影。

一、从“世外桃源”到矛盾的普遍性

(一)令人心驰神往的“世外桃源”。晋朝著名诗人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是一篇历来为广大读者传诵的名篇。在文章中,作者描绘了一幅没有阶级,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君主统治,没有战争动乱,人们共同劳动,相互平等,过着自给自足、丰衣足食、自由自在、和平安乐生活的社会图景。这是作者的理想之国,寄托了古代社会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愿望。当然这只能是一种空想。后来,世人用“世外桃源”来比喻没有矛盾的“安乐”之地。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思想感到苦恼时,或在工作上受到一些挫折没有克服的勇气时,或对斗争的艰苦生活感到厌倦时,或在日常交往中,在纷繁杂陈的人际关系面前感到无所适从时,总想脱离现实生活,去寻找没有矛盾和斗争,没有忧伤和烦恼,可以安闲自在,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这是异想天开式的愚蠢。这些人产生这样的想法,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不懂得矛盾普遍性的道理,却是一个重要方面。

(二)现实世界无法摆脱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观念在中国很早就产生了。《易经》以阴阳的变化来解释世界,并认为“一阴一阳之谓道”,这就把阴阳的矛盾看成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之道。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关于阴阳、有无、大小、强弱、正反、攻守、静躁、生死、兴废、治乱等一系列相反相成的矛盾概念。在后来的哲学发展中,中华民族对矛盾观念的理解达到很高的水平。王安石认为,万物“皆各有耦”、“耦之中又有耦”。朱熹认为,万物“无独必有对”,“万物皆有两端”,而且“独中又自有对”。其他如“反者道之动”、“相反相成”、“一物两体”、“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都是中国传统哲学对矛盾观念极其深刻的理解和表述。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世界充满了矛盾,问题就是矛盾,事物就是矛盾,世界也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是事物的共同本质,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所具有的这种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性质,就叫做矛盾的普遍性。对此,毛泽东曾做过极为精辟的概括,他说:“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简单地说,矛盾普遍性指的是: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就当今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来说,我国社会面临着日益突出的“两大矛盾”。一方面,仍然面临着经济不发达的突出矛盾。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发展的水平还比较低,并且发展严重不平衡,发展对中国来说仍然是首要的任务。另一方面,面临着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严重短缺的突出矛盾。广大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呈现全面快速增长的客观趋势。当前,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到位,已是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这一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劳动就业、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六个方面。

二、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

(一)唯心史观的唯意志论、宿命论。就“历史是谁创造的”这个话题的争论而言,已经绵延了数千年。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阶级的偏见和认识论上的原因,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社会历史理论都无视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而是直接或间接地宣扬英雄创造历史的观点,唯心史观在社会历史领域中长期占据统治地位。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意志论认为,少数英雄人物的意志可以决定历史的进程,历史的发展是由少数英雄人物和帝王将相的意志、品格、才能决定的,而人民群众不过是一群消极被动的“惰性物质”、无所作为的“群氓”,只能任由他们摆布。客观唯心主义的宿命论也带有英雄史观的色彩,认为决定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是某种神秘的力量,如“上帝”、“绝对精神”、“天意”等,而少数英雄人物则是这种神秘力量的代言人。

(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马克思所倡导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承认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决定作用。这是正确把握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一个关键。杰出人物,特别是杰出的政治家,由于他们在知识、才能、品质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素质,往往比一般人站得高、看得远,能够比较深刻地认识社会的发展趋势,顺应时代潮流,集中群众智慧,提出新的理论,并组织和领导广大群众为实现特定的历史任务而斗争。但杰出人物不能改变当时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他们自己是完全顺应着这种趋势出现的。同时,唯物史观认为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的决定力量,劳动者是生产力中的能动者。因此,坚持唯物史观,在历史主体观上必然是群众史观。历史唯物主义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观点出发,认为社会发展的历史是物质资料生产的历史,是社会生产方式新陈代谢的历史,因而也是人民群众创造活动的历史。唯物主义坚定地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和肯定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是唯物史观的基本特征。强调人民群众是变革社会的决定力量,并不意味着对杰出人物作用的否定。但马克思主义认为,伟大人物发动的重大历史运动,不仅要考虑人心的向背,而且要以不同的方式同人民群众的斗争相结合。

(三)唯物史观催生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利益、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者,除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我们党没有自己的私利。中国共产党92年奋斗的历史,就是为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谋利益的历史。为了谁和相信谁、依靠谁是一致的,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既是共产党的服务对象,也是共产党的依靠对象。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我们党的宗旨,并且已为我党92年的历史所见证。胡锦涛同志在著名的“七一”重要讲话中说:“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坚持唯物史观的无产阶级政党,必然催生出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我党的群众观点包括:1.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3.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4.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我党的群众路线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在于:1.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基础。历史经验证明,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2.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克服各种腐败现象,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具有群众观点,是否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3.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是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获胜的关键。党的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以历史唯物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原理为理论依据。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这是我们必须树立和牢牢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信人民,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调动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这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三、群众性是“枫桥经验”最本质的特征

枫桥镇是浙江省诸暨市的一个小镇,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的 “枫桥经验”50年来一直与时俱进在不断发展着。这里的治安状况一直非常好。全镇的刑事发案率连续多年保持在万分之十二以下,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什么原因使枫桥的治安这么好呢?是50年来枫桥人民一直将群众性作为“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所进行的演进和发扬。

(一)群众是社会矛盾的载体,亦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主体和动力。社会治安问题,违法犯罪问题,归根结底是社会矛盾的表现。社会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有,有个人的、团体的、地区的、全国的甚至全球的;从性质分,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管理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没有矛盾就不能推动社会进步。可是,社会矛盾解决不好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全球金融危机阴霾的笼罩下,我国股市下挫、房市不振、大学生就业不足、工人失业、婴儿毒奶粉、速成鸡肉事件以及官僚腐败问题,等等,都是群众街谈巷议的敏感话题。至于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商品买卖中的质量、数量、价格问题,日常交往中言语冲突、肢体摩擦等等,更是比比皆是。处置不当任其发展,小问题、小纠葛、小矛盾就可能扩大、激化,转化成大问题、大矛盾,出现各种危险因素、破坏因素,甚至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甚至造成破坏性后果。为此,必须有一种与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相匹配的监督、制约、化解的力量。从预防违法犯罪、保证及时发现与处置社会治安问题的角度上讲,有什么力量可以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地起作用呢?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真正能起到上述作用的只能是人民群众。只有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只有依靠群众这支强大的社会治安力量,才能与社会矛盾的普遍性相匹配。群众如果能广泛发动起来,与专门机关一条心,与党和政府一条心,共同关心社会治安问题,那么,所谓的问题、矛盾不仅能被及时发现,而且也比较容易解决,比较容易消化,从而强有力地保障社会治安的良好情势。

不论是稳定因素还是不稳定因素,积极力量还是消极力量,以及从中反映出来的各种矛盾,归根结底,都集中于基层,表现于群众之中。基层是社会矛盾赖以立足的主要空间,群众是矛盾的载体又是解决矛盾的动力和主体。在我国,这个矛盾空间及其载体主要是广大的基层城镇和农村。所以把稳定工作做到基层,做到群众之中,是策中之上策,不仅是社会“治安策”,也是国家“安全观”。“枫桥经验”的可贵之处,就在于抓住“就地”这个矛盾空间,抓住“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这个主题,把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使这一方土地成为稳定的乐土,成为了现实中的“桃花源”。

保持社会稳定与发展,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从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邓小平同志关于平衡、稳定与发展的理论;到江泽民同志关于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内在关系的理论;到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理论;再到当前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两会“民生、民本”的捍卫誓言……其核心内容就是依靠群众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在当前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贯穿于“枫桥经验”始终的一条主线,就是依靠群众,通过及时排查矛盾、化解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变成可操作的实践,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基层的每个角落,并且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下来。

(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之所在。“枫桥经验”的内涵极为丰富,虽然历经50年的风风雨雨,在曲曲折折中前进和发展,但始终贯穿了一条红线:充分依靠群众,化解矛盾,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可以说,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之所在。其出发点在于“为了群众”,其归结点在于“服务群众”,也就是始终一贯地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1.依靠群众是唯物史观的核心。通过上文分析我们知道,唯物史观摒弃“英雄观”,承认“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而无产阶级政党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为了谁和相信谁、依靠谁是一致的,人民群众既是共产党的服务对象,也是共产党的依靠对象。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我们党的宗旨,并且为我们党92年的历史所见证。坚持并发扬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唯物史观的核心,而依靠群众正是无产阶级政党唯物史观核心的核心。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把一个党一个国家的稳定建立在一二个人的威望上,是靠不住的,容易出问题的。“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就是最好的例证。既然一个党和国家的稳定不能寄托在一二个人身上,那么一个省、市、地区的社会治安工作也主要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2.依靠群众是最大的政治问题。依不依靠群众,这不仅仅是工作方式方法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广义的“政治”一词,按照孙中山先生的话,“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所谓政治,就是管理众人的事。包括社会治安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的管理,同样也是政治。我们搞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搞科学发展,就是最大的政治,因为这是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是强国富民必由之路。社会治安也是个政治问题,从微观上讲涉及百姓安居乐业,从宏观上讲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如果这一问题和矛盾没有很好解决,我们党和国家甚至有改变颜色的可能。

3.依靠群众是工作成败的关键。怎样才能使工作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主观和客观相一致。主观意愿如果不能和客观实际相贴合,在实践中必然导致失败,为了避免这个不一致,工作中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群众不仅仅是变革社会和自然的主体,而且也是认识的主体,智慧的源泉。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无一不是来自群众的首创精神。“枫桥经验”也绝非天外来客,它同样来自于群众,植根于群众。领导者的责任在于总结、提炼、提高和推广群众经验,倘不以群众经验作为基础,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我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是这个实践标准也是与群众的检验所不能须臾分开的,因为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无论变革社会还是自然,群众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改革成果、对社会治安都是最有发言权的。因此,衡量工作得失成败,离不开群众的检验,这与邓小平同志所讲“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一致的。

(三)“枫桥经验”是群众性特征在社会治安工作中的模范运用。

1.“枫桥经验”的群众性特征首先体现于赢得群众的信任。“枫桥经验”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经常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努力为枫桥的群众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如此,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也更好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自觉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2.“枫桥经验”的群众性特征体现于提高群众的素质。人是决定性的因素,人的素质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枫桥经验”光彩照人,来自于枫桥的党委、政府以及专门机关长期不懈地致力于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的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枫桥人既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也在改革中创新,不断“扬弃”,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将“枫桥经验”从提高群众素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拓展到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大主题上来。

3.“枫桥经验”的群众性特征体现于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加强。依靠群众必须加强群防群治的组织建设,基层组织是推广和落实“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和依托。只有把基层建设好,更好地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和带动群众,让群众当社会治安管理的主角,把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广泛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完善群防群治工作制度,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才有了坚实的基础。

4.“枫桥经验”的群众性特征体现于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群众是真正的英雄。50年来,“枫桥经验”的诞生和发展都来自枫桥人民的创造,深化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过程中,枫桥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群众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实践中不断创造适应形势需要、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方法、新经验,使“枫桥经验”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尤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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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3)04-0033-04

2013-03-20

朱振甫,中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委常委、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局长,本刊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理论研究基地首席研究员;李鹏展,该局办公室民警,法学硕士,亚洲警察学会会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浙江省警察协会特邀研究员,浙江省公安厅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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