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管理:动态平衡与稳定

2013-01-29 14:44陈文良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3年4期
关键词:文化管理

陈文良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2)

阿尔温·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谈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强大的群体化传播工具将被非群体化传播工具所削弱;信息加速流动,将深刻地改变人们赖以行动与处世的信息结构,进而使社会变革加速、文化多元并孕育新的民主形式。姑且不论这种论断是否具有普适性,一个事实是,不管我们以怎样一种心态看待当下的中国都会发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国民众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心理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加上全球化浪潮的影响,海量的信息已经充斥在中国社会的绝大部分领域。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3年1月)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2012年我国手机网民数量为4.2亿,年增长率达18.1%;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3.09亿,手机微博用户规模2.02亿,占所有微博用户的65.6%,接近总体人数的2/3。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微博问政、网络民主、数字公民等挑战社会传统管理方式的形式不断涌现。可以认为,传统的以有限信息管理控制为手段的生产生活方式已经不能维系中国目前发展的现实需要。有人甚至坦言,我们不能相信,如果没有计算机、手机及网络等信息媒介,当下的社会文明是否会得以存续。如果这种判断具有现实意义,那么新信息技术下的环境对当下中国的社会管理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这种影响下的政府、市场和文化又应如何应对?

一、“信息时代”下的社会

信息的社会化改变了传统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人与组织之间的交往、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交往提供了新型的、快捷的沟通平台,超越了空间的阻隔,同时也跨越了时间的河流,使人们的思想意识发生了更为深刻的变化①参见陈秋萍:《信息时代下的社会结构特征》,载《企业技术开发》,2011年第5期。。从这个意义上,耐心观察互联网发展对社会的影响,可以发现,微博等自媒体技术的出现,事实上使中国公民彰显个性自由的趋势日趋明朗。毋庸置疑,文艺复兴的实质,在某种意义上是伴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进步,从而使人的理念得以进步,即从自然人性进步到社会人性,从自然的社会进入到工业的社会,把社会的权利明确起来了,变为可以交换的权利。那么在信息时代条件下,信息传播技术的划时代飞跃,又会给社会发展带来什么影响?有人认为,信息时代不亚于工业革命,必将深刻地改变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如果是这样,那么从互联网开始,特别是从微博上可以看到的,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哲学,即信息交流沟通的增加、信息载体的便捷与快速、信息获得的高效与廉价,使得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个体获得信息,获得对自我、对自我以外的主体认知、请求和主张的意识更加强烈②参见刘飞宇王丛虎:《多维视角下的行政信息公开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因此可以说,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得到信息、表达观点、同时又能被他人看到的这样一种方式的成本变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人们也因此变得更加感性化和个性化了,人们也更关注眼前的问题、表面的利益,但是可以认为这恰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因为,信息时代下的话语正当性是在海量的信息下,随时随地聚焦,主动或被动地响应大家的要求。这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是“还政于民”的过程,它是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合作的一种新实践,也是某种意义上寻找“善治”的一种新途径。

动态、互动、创新可以认为是这种社会情态下的一种表征。如阿尔温·托夫勒所言,我们将生活在“瞬息即变的文化”时代,不仅被迫接受现实提出的认识模式,还要主动创造新的认识模式。文明越多样,技术、能源和人民的变化越多,就越需要大量信息流通,以维系整体③参见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7页。。按照这种逻辑,可以认为动态平衡成为这个时代的基本要求。运动是永恒的。运动过程之中,结构体系内部、结构体系之间,客观存在着各种能量交换和转移,不可避免地出现能量的损耗和离散。在运动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是客观必然的。信息时代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形态必然会出现在一种动态平衡的状态之中。社会已经不可能静止。

就中国社会而言,当下的社会转型事实上更需要保持社会发展的动态平衡,其实质是努力构建出一种能够有效吸纳各种力量的调适机制。不可否认,当前中国在转型过程中,已经出现了能量的损耗,从而可能诱发原有社会结构的不稳定。然而,这种损耗或者称之为引起社会不稳定的危机因素,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一种推力。巨大的危机,往往蕴藏着新的生机。当社会信息传递速度普遍加快,当一个微博关联上千万甚至上亿的粉丝群体时,一种需要突破群体化传播工具制造“标准化”信息与舆论的时代已经到来。在这种情境下,社会管理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是与经济发展、技术创新、文化进步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综合性问题。查尔斯·林德布洛姆蒂在《政治与市场:世界的政治——经济制度》一书中强调政府、市场作为公共事务管理两大手段的重要性,本文在这里也关注文化的力量。因此,按照这种分析,重新审视现有的社会管理手段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重要路径。

二、社会管理的再审视

如何正确看待社会管理,这是一个思考逻辑的起点问题。社会管理是所有社会实现正常秩序所必需的,只是由于国情和历史的原因,表现的形态不一样。然而,可以认为,现代社会管理的核心在于,如何在保障社会每一个成员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下,实施对社会的有效控制。这个核心的起点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落脚点在于这个约束下的社会动态平衡。

就我国而言,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以计划经济为手段,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与民主集中制相融合的、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体制。这种社会管理体制,在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下,都表现出超强的稳定性①参见季建林:《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若干问题的研究与思考》,载《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改革开放以来,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为这样一场伟大变革提供稳定环境与条件的同时,也在不断地适应形势的变化,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信息技术的拓展,这套社会管理体制越来越遇到不同程度的挑战。

一是过度依靠经济发展。事实上,如果经济高于一切,缺乏意识形态说服力的经济危机就不再是局部的问题,而正说明意识形态有效性降低。一旦有效性降低,人民的服从随之下降,就会形成社会管理危机,甚至成为政治危机。而且这种过度依靠经济发展的倾向,即通过不断给人利益换取服从,从而把服从和利益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社会管理异化的程度也就越来越高。亨廷顿就指出,如果轻信“贫困论”,认为经济和社会的落后是政治动乱的根源,这种推论貌似顺理成章、合情合理,其实却是不能成立的。事实上,现代化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动乱②参见塞缪尔·P·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张岱云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31页。。

二是仍然习惯于依靠强大的控制性权力,控制每一个社会组织和个体的行为与言论,而不是依靠建立社会利益诉求、表达、沟通、对话、协商、参与的平台与机制建设,调整政府与社会的权力格局,提高社会自治能力与水平。虽然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然而这种协商民主与西方语境中的协商民主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③参见金安平 姚传明:《协商民主:在中国的误读、偶合以及创造性转换的可能》,载《新视野》,2007年第5期。。控制原有的秩序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高风险、高成本、低创造力、低效率的内在缺陷。

三是将社会管理等同于社会控制,把社会管理错认为社会问题管理或社会危机管理。在这样的思维和定位下,政府自然而然地认为,自己要承担起社会控制的责任,不承认社会自治的逻辑,不可能将社会管理的主导权让与其他社会组织,或与它们分治。政府几乎以“无限责任公司”的姿态进行社会管理,而潜在地存在着演变成一场强化政府行政权力的“运动”。因此,推进政府机构改变,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后者较前者更为重要,只有转变政府管理,才能释放其他非政府管理主体的能量,才算得上是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一种手段。

三、“动态平衡”的理论考量

构建可行的动态平衡首先需要解决几个基本的理论问题。

1.民生、民主与经济发展

人并非动物,其生命的存在离不开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满足。一个客观的现实是,在贫富差距拉大趋势未得到扭转的情形之下,即便是采用普惠制的“给利益”,在中低收入阶层中也会出现“拿了钱不领情”的心态。事实上,强调民生实质上是一种效益主义的视角。然而从罗尔斯的观点来看,用效益主义来为现代社会辩护是不可行的。因为效益主义的基本假设是,为使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最大化,牺牲少部分人的自由是值得的,“它直接地涉及一个人怎样在不同的时间里分配他的满足,但除此之外,就不再关心(除了间接的)满足的总量怎样在个人之间进行分配。”[1]这背离了自由平等原则的优先性。由于效益主义没有考虑到公民个体不是可以任意装配的标准件,在价值上是不可替代、不可复制的,因此,这是一种典型的见物不见人的思维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民生不能代替民主,而是与民主一同成为促进社会公正的两翼。也可以在这个意义上将民主理解成是一种管理国家及处理公共事务的制度方式,其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广大民众的基本权利,保障民众的平等地位。民主的底线,笔者认为不是普惠制的“给利益”,而是要保证机会均等,防止出现精英内部循环,堵塞普通大众向上流动的管道,植入威胁社会秩序的种子。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也不能代替民生,因为民主可能导致实际的社会经济不平等。

2.自发秩序与文化的进化

哈耶克指出:“毋庸置疑,人类在历史上所获得的一些最伟大的成就都源出于下述事实,即人类始终无力控制社会生活。人类的持续发展,完全有可能依赖于其有意的避免实施其于当下已然获致的种种控制手段。在过去,种种自生自发的发展力量,无论受到多大的限制,通常仍能表明其强大无比,足以抵抗国家所具有的那种有组织的强制性措施。”[2]他的这种观点强调了个人自由的无比重要性,有不少学者对此展开了争论。但退一步思考,其内在含义,尤其在信息沟通成本无限降低、意见汇集的技术手段日趋完善的情况下,这种自发秩序的论调,我们不得不重视。中国社会习惯用构建秩序的手段来管理社会,然而随着市场的兴起,文化的多元,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这种手段的合法性问题。事实上,哈耶克的政治发展的自发秩序与“政治文化的进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普遍认为,中国文化是一种缺乏法治传统的文化,是一种安于依附政治权威的文化。然而,技术的发展却在催生着一种新的文化的产生,如前文所述,在这瞬息即变的文化时代,人们不仅被迫接受现实提出的认识模式,还要主动创造新的认识模式,这种认识模式可以理解为一种新的文化模式。因此,新秩序的确立,不管采取哪一种方式,都不能忽视当前文化进化的现实与可能。

3.政府选择与社会控制

享廷顿在《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曾经推出了一个著名的公式,那就是:政治参与程度和参与意识的高低/政治制度化的高低=政治不稳定的程度。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的公众有很高的政治参与愿望,但是这个国家给他们提供的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却非常少,那么这个国家的政治就会是不稳定的。要维护这种稳定,必须从制度上寻找突破。社会控制本身带有很强的刚性意味,但这并不表示没有嬗变的空间。在技术的推动下,“国家权力向公民权力的转化或回归”[3]是任何人也无法阻挡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选择退回到自己应有权威的边界,应该是一种理性选择。同时,社会控制变得更具有弹性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四、社会管理的动态平衡建构

应对信息化时代公民个性自由对中国现有体制的挑战,总的方向只有动态平衡。因为信息化时代下静态社会发展的思路已经很难维系,只能根据动态的社会发展情景,来构建一套动态平衡下的政治、市场和文化体系。

一个可行的社会管理思路是依靠有序的改革,保持不断发展,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维持各种力量的协同,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进而实现中华文明的发展。在这个思路下,首先是要建立一种试错机制来提高目前社会管理制度的韧性与弹性。要提高政治、市场和文化体系的弹性思考能力,而不以“一刀切”这种单向思维来解决当下的实际问题。要提高三者之间的谈判能力,从而使意识形态创新能力得以恢复,以期建构一种新的话语体系。其次是要建立协同来化解社会结构的离散。为了保持社会的协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改革的高度、速度和难度,而谋求一种动态平衡。

在政府管理方面,要使法治成为中国社会治理善法之治中的法治,法治不能只是一种手段,而应是社会成员内心确认的共同的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要先建立真正的法治,并使其成为民主的前提和约束条件。与此同时,要引入联邦主义的思想,构建一种新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国地域辽阔,差异性太大,要使政府管理有效、有弹性,必须将原属于一个地区的公共权力回归到这个地区,否则政府改革的内生动力就有不足的潜在危险。

社会经济方面也是一样。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单一的状况不复存在,社会分化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既然选择了建设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市场必然带来社会群体的分化,就要承认各个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的利益追求,就要允许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民间组织、代表机构得到正常发育。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建立更多制度化机构来解决公众的参与问题,推动公众政治参与的发展途径,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让利益追求得到表达,然后组织各个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协商、对话、谈判,用制定契约、协议,来建立不同群体之间既有利益矛盾、又有利益共同性的协调关系。

在文化领域,要构建一种先进文化。什么叫先进文化?它不是指一成不变的理论和某一个学说,而是指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各种思想、文化,通过各种形式的文明对话、融合、创新的发展过程。这种文化应该是为重塑政治合法性、提升国民意识、激励创新思维而服务的,这种文化应该是一种开放、公共、包容的文化。

结语:现代化国家应该提倡一种常识理性,即超越意识形态的、超越教条的思考方式,它应该追求一种合适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以达到一个有效的目标。这种常识理性,应该是建设性的,有利于形成一种健康的民间制衡力量。一旦他们参与政治生活,就应该形成一种有力的社会约束。中国在信息化时代,尤其需要呼唤这种常识理性。因为理解当下的社会现实也需要常识理性的帮助,要坚决抵制网络民粹主义的抬头,不能走到另一种意识形态化的怪圈中。

信息化时代的社会管理本身就是一场伟大的变革。这是政府、市场和文化三者调整的内在逻辑使然。因此,把改革仅仅理解为体制的改造是非常不够的,它也应该是一种新的精神的时代产物。中国传统文化主导价值体系的综合反应能力是非常欠缺的。自古以来中华民族都是向外辐射、传播自己文化,从而形成了一种“天下中心”的文化心态和思维定势。因而,在面临信息化、全球化的冲击时,它就体现出一种顽固的文化惰性。中国要发展,事实上更需要一种文化的革新,需要一种对权力自我约束的精神,需要一种对法律的尊重,需要一种对公共利益的尊重。

[1]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 何包钢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5页。

[2]哈耶克:《通向奴役之路》,王明毅 冯兴元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0~41页。

[3]蔡文之:《网络传播革命:权力与规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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