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峰
(伊犁晚报,新疆 伊宁 835000)
党领导下的新闻媒体,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所以,无论是党报还是生活服务类报纸的新闻从业人员,都是党的新闻工作者,都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坚守新闻职业道德。媒体要不断提高新闻工作者对党的新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新闻工作者的使命感、责任感,发挥好喉舌作用。新闻宣传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这个大局,一切按照党的要求去办,坚决服从党的领导,这个问题不能动摇。为了履行好这一职责,新闻工作者必须具备正确的价值取向。
什么是人的价值取向?简单地说,价值取向就是:直接影响着人们工作态度和行为的、指导人们行动和决策判断的总体信念。新闻工作者的价值取向一定要适应党对一个合格的、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任的新闻工作者的要求。人的价值取向形形色色,各人都会有各人对价值的评判标准,但是,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来讲,就要放弃错误的价值观和一切与党对一个新闻工作者的要求不相符合的价值观,不断修正自己的价值取向。自己的个人价值的实现,一定要符合党的大政方针的需要,统一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党的新闻工作者需要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
新闻工作者的价值取向,这个问题必须结合党的新闻工作的性质、宗旨来探讨。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媒体也要有自己的经济效益,但是一定要处理好政治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前提,只有在维护好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才能去追求经济效益。不能本末倒置,以牺牲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来换取或者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新闻从业人员,就要坚决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能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新闻工作者的行为正确与否,一切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衡量新闻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新闻工作者如何不断修正自身的价值取向?
新闻工作者要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要从内心深处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要对党的宗旨、理论真学、真会、真信、真用,从思想深处武装自己,决不能满足于一知半解,不能满足于“人家咋办咱咋办”,不求思想改造和主动防范,只求不出问题,抱以侥幸心理,不能满足于“循规蹈矩”就不会犯错误的意识。这些意识的留存,可能在工作中一时不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是因为不是发自内心的理解、信仰、执行,就会在思想上出现动摇的可能,会在处理一些具体的工作时,在面对一些很难把握的问题面前,因为无例可循,就会出现错误的判断,造成严重的新闻事故。
新闻工作者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必须要有非常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但是,我们不能把群众的利益与党的利益对立起来,党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外,没有自己的特殊的利益。我们要正确处理好个人的正义感与党所要求的社会责任感的关系。有的同志很有正义感,这是值得钦佩的,作为新闻工作者应该具备这样的品质。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还要考虑我们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我们有的同志有“包打天下”的思想,认为要割掉社会毒瘤“非我莫属”,看到不顺眼不顺心的事就想去捅。如果仅有正义感,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话,往往不去认真考虑社会效果,容易凭一时的感情冲动,我们的报道就有可能是添乱而不是帮忙。
新闻工作者要有胆有识,首先要有识。新闻工作者一定要有胆识,既要有胆,还要有识,只有胆没有识,胆量再大,只能成为一个莽夫,只会逞一时的匹夫之勇。这样的人从事新闻工作,会给党的新闻事业带来危害。有识无胆,也不会成就一番事业。党的新闻工作者,要有胆有识,不能放松自己在政治上的要求,要加强对政策的把握,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大局,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有了这样的识,再放开手脚去做。很多新闻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一些新闻工作者很有胆量,却非常缺乏识,盲目抢发新闻,给党和政府的工作造成被动,给当地的稳定大局造成伤害。
把深厚渊博的知识与超人的胆识结合起来,就可以成就辉煌的事业。只有见识,而没有胆量,那么再高明的见识,也无法结出丰硕的果实。有见识,可以看得远;有胆量,可以产生一往无前的勇气。有胆有识,才可以在新闻工作上游刃有余!
新闻工作者要有超前的新闻预见性。每一篇稿件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好或坏的影响,一个合格的新闻工作者,尤其是一个把关的责任者,如果对稿件见报后可能造成的影响预见不到,就可能产生很大的负面问题。新闻报道的事实是客观的,容不得半点主观的东西,但新闻报道本身是人的主观思维活动的反应,从对新闻事件的选择到主题的提炼和确立,再到文章见报,都体现了个人的主观价值判断。即使新闻完全是事实,没有一点作者自己主观思想的体现,就文章本身来讲,也会因发稿时机不恰当,从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新闻工作不是有闻必录,要考虑到文章发出去后可能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好的影响自然是我们努力追求的,坏的影响就是我们要努力避免的。新闻稿件的刊发,一定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充分考虑到文章刊发后会不会造成什么样的不良后果,这是衡量文章能否见报的一个起码的标准。为了尽量把好关,不让这样的问题稿件出炉,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必须具有超前意识和一定的预见性。处理好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媒体价值的实现之间的关系,坚持正确的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新闻界一度存在着严重的低俗之风,主要表现在“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某些媒体和个人,为了自己的经济效益,违背了党的宗旨,放弃了媒体的责任,颠倒了政治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从而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为不良广告大开绿灯。同时,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单纯追求发行量,迎合一部分读者的低级趣味,大量刊登低俗文章,炒作所谓的明星私生活,暴露一些所谓内幕。另一方面,一些记者在写稿件的时候,怀揣的不是对社会的责任、对党和政府负责、对读者的负责,而是想通过自己的稿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彰显自己的所谓的社会价值和社会知名度,甚至编造虚假新闻,或者在取材上哗众取宠,违背新闻整体真实与细节真实相统一的原则,割裂新闻要素之间的关系,断章取义。在新闻报道中以“猎奇”为卖点,无中生有,捕风捉影,以讹传讹。以上种种,都会导致社会价值观的失衡,从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甚至会对党的新闻事业,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极大的危害,影响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新闻工作无小事,新闻从业人员一定要不断修正自己的价值取向,切实履行好党的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始终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最高准则,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使命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