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规,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针对2012年水利部批复的黄河流域(片)83个生产建设项目,依据新水土保持法“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为消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至开工建设之间的监管“盲点”,使建设单位“知晓”并有效落实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开展水土保持工作,逐一向所有生产建设单位下发了《关于及时开展水利部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并从开工、施工等9个方面对建设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处
2013年3 月9 —10 日,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在天津市布置了2013年度海河流域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
会议介绍了2013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中海河流域的主要工作任务,明确了海河流域要对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永定河重点治理区、太行山重点治理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滦河重点预防保护区)、不同土壤侵蚀类型区(5个典型小流域、8个典型监测点)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监测,对流域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运行维护,为年度中国水土保持公报编制提供海河流域水土流失监测数据。
会议研讨了《2013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海河流域)实施技术方案》(讨论稿),对各承担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方法、进度安排和上报成果等进行了详细布置。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以及海委水土保持处相关负责人对《2013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海河流域)实施技术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项目顺利实施提出了指导意见。
海委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和内蒙古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及相关市、县水利(务)局、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水土保持试验站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李子轩(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2013年3 月6 —9 日,长江委水土保持局有关人员对泸州市古蔺县、叙永县2011年和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进行了年度核查。
核查组按照水利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国家核查办法》,在查看工程现场、档案资料后,听取了项目县政府的情况汇报。核查组认为:古蔺、叙永两项目县政府高度重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配套资金落实到位,项目区措施布局合理,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水利水保工程建设任务。
针对两项目县存在的不足,核查组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归口做好坡改梯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的实施管理;二是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归类整理,并完善相关竣工图;三是完善自查验收等相关手续;四是省级有关部门应尽快完成年度复查工作。
孔祥东(四川省水土保持局)
2013年3 月7 日,山东省水利厅在济南召开修订《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论证会。省人大法工委、省法制办、省水利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山东水土保持学会、省水科院、省水文局、山东农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水土保持事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作和主要抓手,做好省级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是保证新水土保持法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会议确定,在修订过程中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省委省政府也作出了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这应当成为修订省级实施办法的基本理念。二是突出山东特色。修订省级实施办法,应当符合山东实际,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兼顾专家、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积极借鉴汲取省外一些有益做法和经验。三是内容规范简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要求,设定法律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文字简洁无歧义。四是注重实效实用。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要求,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扎实推进省级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力争尽早颁布实施。
山东省水利厅水保处
2013 年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将以水源保护为中心,紧紧围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全年将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34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 km2。工程涉及33个乡镇52个村庄。主要措施包括梯田整修330 hm2,栽植经济林 350 hm2,发展节水灌溉490 hm2,护坡措施4 000 m,修建村庄排水1 600 m,改厕300户,配置垃圾处理设施2 100处,河库滨带治理2.9万 m2,修建护村坝6 500 m,湿地恢复 1.4 万 m2,沟道清理6.4万m3;推广面源污染防治技术80 hm2,推广厨余垃圾静态堆肥曝气技术8处。为此,将抓好三方面工作,全面提升生态清洁小流域社会化服务水平,服务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突出生态清洁小流域在水源保护中的作用,二是突出生态清洁小流域在生态系统保护中的作用,三是突出农民参与,支撑农村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水务局
2013年3 月6 日,陕西省水保局在西安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示范园申报水利部评定命名与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调研工作座谈会。会议听取了西安、榆林、咸阳、商洛、汉中等市、县关于水土保持示范园区提升工程进展、申报材料准备情况的汇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下一步改进建议;学习了水利部印发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
会议要求,各市必须于3月20日前完成示范园申报的有关工作,以及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调研的数据填报和工作总结报告。各市务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荐1~2个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典型事例,解剖麻雀,推动工作,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调整思路,富于创新,真抓实干,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有示范园申报任务的市、县,要高度重视,珍惜机会,抓住机遇,组织实施好园区工程建设,做好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编。二是各地要高度重视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调研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和民间资本特点,落实人员,明确责任,限期完成工作任务。三是积极做好第二批示范园区计划申报、规划审查、评审命名等工作;在各地推荐1~2个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典型的基础上,适时召开“陕西省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现场会”,推动全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张戈(陕西省水土保持局示范园办公室)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着力于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面临着内容的拓展和标准的提升。水利部要求,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13—2017)中要突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的综合治理。
石城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规划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为参照,同时借鉴其他地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的治理思路,结合自身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经验积累,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源保护为中心,以控制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为重点,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以小流域内污染总控为原则,综合减污,科学布设流域内污水、垃圾、化肥、农药等各类污染源防治措施;预防保护与综合治理并重,各项防治措施的布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在治理中以坡面、村庄和沟道为重点,按“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布设防治措施。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一方面可以给人们提供优美的人居环境和清洁的水源,从而提升水土保持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可实现景观优美、自然和谐、卫生清洁、人居舒适,增强群众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对全社会参与水土保持、保护环境氛围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陈银龙(江西省石城县水土保持局)
2013年2 月17 号上午,广安市水行政执法暨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在市水务局召开。会议就2013年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启动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3个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水行政执法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水务改革发展大局,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重项目轻执法向既重项目更重执法转变;二是从抓工程建设、行政执法“一手硬、一手软”向坚持建设和执法并举转变;三是从分散执法、多头执法向集中执法、综合执法转变;四是从水务部门单独执法向领导支持、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执法转变。
李桂平(四川省广安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