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亮
(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处 蚌埠 233001)
科学安排综合规划实施 发挥水利支撑保障作用
王晓亮
(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处 蚌埠 233001)
淮河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为今后一个时期淮河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依据,标志着规划已进入实施阶段,本文重点介绍淮河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安排,提出了有关建议。
综合规划 实施 作用
淮河是一条极其复杂难治的河流,淮河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的批复为今后一个时期淮河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依据。《综合规划》提出了流域水利的发展目标,对流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进行了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规划,科学谋划了下一阶段淮河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总体布局。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认真分解落实《综合规划》提出的任务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将是淮委和流域各省水利部门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按照远近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统筹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和民生水利的需求安排项目实施。
一是优先安排支持和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项目。如淮河干流行洪区调整工程、淮河下游扩大和巩固工程、大型水库工程等。
二是优先安排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民生水利工程。如淮河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及居民迁建工程、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
三是优先安排改善重点地区水生态环境的项目。如淮河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水资源保护和配置工程等。
近期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5号)确定的进一步治理淮河建设任务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闸)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流域防洪重点薄弱环节和民生水利工程为重点,兼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加强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建设。
(1)行蓄洪区工程
完成淮河干流行洪区调整工程,对启用标准低、运用频繁、居住人口较少的行洪区通过堤防退建和疏浚河道等措施还原为河道,将部分行洪区合并改为蓄洪区或防洪保护区,通过上述措施将现有的淮河干流21处行蓄洪区调减为13处,其中干流行洪区由17处调整为6处行洪区,2处蓄洪区,减少的行洪区中6处改为防洪保护区,2处还给河道,鲍集圩1处作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的一部分,原有的4处蓄洪区不变。调整沂沭泗水系黄墩湖滞洪区范围。同时,加强淮河干流其他行蓄洪区及重要支流行蓄洪区堤防、进退水闸和安全建设。实施淮干滩区居民迁建等。
(2)河道治理
完成淮河下游入江水道整治、分淮入沂整治和洪泽湖大堤除险加固,入江水道和分淮入沂分别按安全泄洪12000m3/s和3000m3/s进行整治;加快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提高入海水道泄洪能力,洪泽湖达到300年一遇防洪标准,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时洪泽湖水位有效降低;推进淮河干流上中游一般堤防达标建设。加固沂沭泗上游堤防,巩固和完善沂沭泗水系湖泊和骨干河道防洪工程。治理洪汝河、史灌河、洙赵新河等重要支流;逐步治理流域面积在3000km2以下中小河流。
(3)水库、水闸
近期建设出山店、前坪、张湾、江巷、庄里等5座大型水库和16座以防洪任务为主、12座以灌溉和供水为主的中型水库,对有条件的中型水库进行扩建,提高上游拦蓄洪水能力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根据《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及水库、水闸安全鉴定情况,对病险水库(闸)进行除险加固。
(4)洼地治理
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近期安排标准低、灾情严重、灾后社会影响较大和问题突出的低洼易涝地区进行治理。治理范围主要为沿淮、淮北平原、淮南支流、里下河、白宝湖、南四湖、邳苍郯新、沿运、分洪河道沿线和行蓄洪区等重点平原洼地,治理5.98万km2低洼易涝洼地,耕地0.55亿亩。
(5)城市防洪、海堤
根据《防洪标准》和各城市防洪规划确定的防洪、除涝标准,安排信阳、淮南、蚌埠、阜阳、扬州、徐州等6座全国重要防洪城市和漯河、周口、亳州、宿州、六安、淮北、寿县、连云港、淮安、宿迁、临沂、日照、济宁、枣庄、菏泽等15座流域重要防洪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
加强海堤工程建设,以主海堤和入海河道防潮堤建设为重点,完善沿海风暴潮防御体系。
(1)地表水供水工程
近期建设的5座大型水库兼具防洪和水资源调蓄的功能,新建以灌溉、供水为主的12座中型水库。
(2)地下水供水工程
根据淮河流域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近期完善配套现有地下水机电井工程,并新增部分机电井,2020年较现状多年平均增供地下水15亿m3。
(3)跨流域调水工程
近期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工程,继续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
(4)其他水源工程
合理安排其他水源利用工程,包括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综合利用,淮沂洪水互补、沂沭泗河洪水资源利用等洪水资源利用工程,污水处理回用,海水淡化利用,海水直接利用和集雨利用等。
(1)地表水资源保护工程
严格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管理,逐步实现地表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对沙颍河、涡河等污染严重地区实施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2)地下水资源保护工程
按照地下水水质污染和超采分布情况,实施控制面源污染、限制污水灌溉、限采和禁采地下水、人工回灌等地下水保护措施。
(3)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强化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实施水源地污染源综合整治、水源地隔离防护等安全保障工程。
(4)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结合水库建设和现有水利工程改造增加生态用水;通过水资源优化调度提高河道内生态用水保障程度;逐步开展生态用水调度;在洪泽湖、南四湖等重点水域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典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持续开展山丘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山丘区坡耕地和坡林地水土综合整治,新增水蚀治理面积2.0万km2和风蚀治理面积0.5万km2。同时,在水库型水源地上游开展清洁型小流域面源污染辅助控制工程建设;综合治理黄泛风沙区、废黄河故道和滨海沙土区风水复合侵蚀;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近期完成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桐柏大别山区、沂蒙山区和伏牛山区沙颍河上游658条山洪沟治理。
到2013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近期完成淮河流域全部81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善灌溉面积3296万亩,同时做好流域内中小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对79处492座大型排灌泵站进行更新改造,改造装机台数4226台,改造装机容量65.89万kW,改善排涝面积116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895万亩,完善面上农田配套排水体系。清淤通畅村镇周边的排水沟渠,整治农村水环境。
结合水利工程实施,近期初步完成流域内的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任务,并建成一大批区域性重要航道,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专业高效的港口体系。
结合水利工程、农村电气化工程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进行水力资源开发,有序实施水电资源开发。
加快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等监测站网建设和流域防汛抗旱指挥等重点应用系统建设,建成服务全流域的综合管理平台。加快构建流域科技创新体系,建成功能完善的科研与基础工作平台。全面提升流域综合管理与科研创新能力。
项目的前期工作是规划实施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合理安排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发挥各方力量,切实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保证前期工作的质量。近期重点做好行蓄洪区调整、入海水道二期等进一步治理淮河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引江济淮等水资源配置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防洪重点薄弱环节的前期工作,并安排实施,同时超前谋划,做好远期工程前期论证等工作。
《综合规划》确定的各项工程和措施需要大量资金。国家已将进一步治理淮河作为全国水利建设的重点,与东、中部现行其他同类项目中央投资标准相比,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建设和调整、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堤防达标和河道治理等项目的中央投资标准更高,中央投入为《综合规划》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地方各级政府也要逐步增加各级政府预算内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建立稳定的水利建设政府投入机制。同时,积极探索水利工程建设社会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综合规划》是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重要依据,是流域水利发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政府应将《综合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及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有步骤地付诸实施。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继续编制各项区域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同时要加强流域范围内水利规划间的协调,逐步完善规划体系。在项目立项过程中,严格落实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工作,提出规划调整或修订的意见。
淮河是一条极其复杂难治的河流,《综合规划》中尚有部分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如临淮岗、洪泽湖等大型蓄洪控制工程优化调度、行蓄洪区调整的影响、气候变化及风险可控条件下的洪水资源利用、淮河中游建设河道型水库提高水资源利用等问题